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13070 上传时间:2022-11-08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1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ppt

第六章第六章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公司债券融资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公司债券概述公司债券概述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是以统一的条件,按单位债券金额,向公众发行的约定向持有人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作为公司所负担的一种“以筹集长期资金之目的,就其所需资金总额分割为多数单位金额,依发行公司债券之方式(但亦得无实体发行),集团的、大量的负担之金钱债务”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

(1)以统一的条件向投资者发行,以利于向公众发行,并节省交易成本;可见债券合同是标准合同。

按照单位的金额发行。

便于发行和转让,将较大的资金数额,划分为较小的面额,便于发行与购买。

债券票面所载的内容要求发行公司按照债券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

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

(2)3债券是有价证券,将发行人与债券购买人的关系以有价证券为工具,便于发行和转让;但同时应当遵守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的规定和要求。

4公司债券的价值与公司偿付债务的风险密切相关。

不同的风险应当对应不同的价格。

公司债券价格还与市场利率相关。

市场利率下降,会导致债券价格上涨。

5公司债券表现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其主体双方分别是发行公司债的公司和购买公司债的社会公众。

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3)6公司债是公司所负担的集团债务。

同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债权人的权利是相同的,只因所持有债券数量的不同而有债权大小之分,但其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

7公司债的发行需具备法定的条件,并遵循法定的程序。

由于发行公司债是公司融资的渠道之一,其必然涉及相对人的保护,所以法律对公司债的发行条件和程序均做了详细的规定。

8公司债必须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债券上均载有公司债的到期日。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管公司盈利与否,都有权利要求公司按照债券的规定还本付息。

二、公司发行债券的原因(二、公司发行债券的原因

(1)1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偏好。

2一次性赋税,利息可以作为公司经营成本在税前扣除,对公司来说,减少税赋支出。

3对股东的收益起到杠杆效应。

公司发行债券的原因(公司发行债券的原因

(2)5.可以吸引游资。

作为虚拟资本,公司债可将大量真实资本虚拟化,迅速达到资本积聚和集中的目的。

另外,发行公司债属于直接融资,可避免间接融资之弊端,成本低、风险小、效益好,只要公司均匀安排各种债务的到期时间,就可以避免集中兑付风险,因此,通过公司债筹集资金的稳定性较高,利于发行债券的公司筹措到长期生产资金。

6.有利于健全公司的财务结构,特别是负债结构。

三、公司债券的种类(三、公司债券的种类

(1)可转换的公司债券与不可转换的公司债券。

可赎回的公司债券与不可赎回的公司债券。

评级的公司债券与垃圾债券。

有担保的公司债券(Bonds)与无担保的公司债券(Debenture)。

公司债券的种类(公司债券的种类

(2)长期的公司债券与短期的公司债券。

有备付金的公司债券与无备付金的公司债券。

记名债券与不记名债券。

(registered&bearer)公司债券的种类(公司债券的种类(3)Zerocouponbonds,putbonds,subordinatedexchangeablevariableratenotesandDECS(DebtExchangeableforCommonStocks)。

次等债券SubordinatedDebentures四、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法律特征四、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法律特征的比较的比较

(一)相同点

(一)相同点:

1、都是有价证券,都便于向公众发行,并且可以向公众发行,但应当遵守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规定。

2、都是公司筹集资本的方式,特别是长期债券,公司还本付息的期间很长;公司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对公司债券持有人产生影响,公司的财务条件会影响公司债券的价值。

3、一些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二)不同点:

(二)不同点:

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固定的利息,并返还本金;股票的持有人不能要求公司定期支付红利,也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

2、股票持有人有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没有投票权或决策权;3、股票与债券相比是次一等证券。

第二节第二节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一、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一、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发行的授权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发行的授权1、债券发行的资格公开的上市公司与封闭型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具有更大的便利。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发行债券资格的核准依照我国新公司法公司发行债券,必须经国家的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债券。

新公司法第155条规定: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2、公司债券发行决议公司发行债券是公司主要的经营行为,对公司的未来与发展具有主要的影响。

在英美法,债券发行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商业判决;我国新公司法162条规定: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二)证券法关于公司发行的规定

(二)证券法关于公司发行的规定债券发行属于公开向社会募集资本的行为,必须进行证券发行的登记核准,并进行充分的信息公开。

我国公司法第155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2、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3、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4、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6、债券担保情况;7、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8、公司净资产额;9、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10、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三节第三节公司债券发行合同公司债券发行合同一、公司债券合同的概念一、公司债券合同的概念公司债券持有人与发行公司的关系是债权公司债券持有人与发行公司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

债券持有人与发行公司的关系债务关系。

债券持有人与发行公司的关系通过债券合同来确定。

通过债券合同来确定。

TrustIndenture在英美法国家,债券合同不仅规定债务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规定债券受托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债券受托人与债务公司之间的关系。

二、债券合同的订立二、债券合同的订立债券合同订立的当事人通常是发行公司和债券的承销商。

承销商在某种程度上会反映投资者的利益是因为承销商需要将它们卖给投资者。

但是归根结底,债券合同的条件是由市场条件决定的,如果市场是一个有效率的市场。

债券合同在形式上是一个格式合同。

三、债券合同的内容三、债券合同的内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债券发行公司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义务;债券受托人的义务;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债券的支付代理人等等内容。

四、债券合同的解释四、债券合同的解释鉴于债券合同的复杂性,专业机构起草的标准合同在实践中获得广泛的适用,因此,就带来了债券合同解释的问题。

一方面,债券合同是标准合同,应当作不利于起草人的解释,另一方面,债券合同通常是债券的承销商起草的,而债券的承销商是债券的买受人。

如果作不利于起草人的解释,反而不利于债券投资者的保护。

第三节第三节公司债券持有人团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团体一、公司债债权人团体设置的可能性与必一、公司债债权人团体设置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要性

(一)公司债债权人团体设置的可能性

(一)公司债债权人团体设置的可能性1、同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债券持有人具有利、同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债券持有人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

益上的一致性。

公司债债权人团体设置的可能性公司债债权人团体设置的可能性2、公司债债券持有人本身就具有松散的团体性。

3、公司债债券持有人具有行为上的统一性。

(二)公司债债权人团体设置的必

(二)公司债债权人团体设置的必要性要性债权人为不特定的公众,大多缺乏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的法律知识,如果债券上市交易的话,还具有不断的流动性。

凭借团体的力量与公司处于对等地位,才能够更有效地监督发行公司确实履行其债务。

二、英美法系的债券受托人制度二、英美法系的债券受托人制度

(一)传统的信托法理论与债券受托人制

(一)传统的信托法理论与债券受托人制度度公司债券受托人制度是英美法长期历史发公司债券受托人制度是英美法长期历史发展与演变的结果,是英美法国家保护公司展与演变的结果,是英美法国家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特有的制度。

债券持有人特有的制度。

(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债券受托

(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债券受托人的相关规定人的相关规定在美国法上,公司债债权人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公司债受托人制度来进行的。

英国法上对于公司债债权人的保护途径多种多样,以公司债受托契约制度(DebentureTrustDeed)和英国公司法上首创的浮动担保制度(FloatingCharges)为主。

(三)债券受托人的资格(三)债券受托人的资格1、限于特殊机构,符合最低资产规模要求的金融机构或专业受托公司。

2、在当地注册并接受国内法律监督和管辖。

避免受托人处于双重地位而形成的利益冲突。

(四)债券受托人的作用(四)债券受托人的作用1、限制债券持有人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提起诉讼,;2、指定债券受托人便于对债务人进行监督;3、债券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有权就某些事项与发行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二、大陆法系的债权人会议制度二、大陆法系的债权人会议制度一)债权人会议的概念一)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债权人会议,即债券持有人会议(MeetingofDebentureholders),是指“由同次公司债债权人所组成,就有关公司债债权人之共同利害关系事项而为决议,其决议对全体同次公司债债权人均能发生效力之法定、临时之合议团体。

(二)公司债债权人会议的性质

(二)公司债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公司债债权人会议是存在于发行公司之外的合议团体,并不是公司的常设机构。

公司债债权人会议与发行公司之间处于对立关系,但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在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候,也应当考虑发行公司的利益。

(三)公司债债权人会议的法律特(三)公司债债权人会议的法律特征征1、集体行动机制。

2、多数决策机制。

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会议决议(四)大陆法系国家有关债权人会议制度(四)大陆法系国家有关债权人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五)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权限(五)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权限(六)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认可与效力(六)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认可与效力(七)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执行(七)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纺织轻工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