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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浒传》女性悲剧形象

绪论

“《水浒传》是一部以梁山好汉兴灭为主线的中国宋代社会形象的风俗史”。

[1]它充分展示了一个典型的封建男权视角下的男性英雄世界,集中表现了疾恶如仇、见义勇为的侠义精神和不畏强暴、敢于反抗的豪迈气概。

同时,《水浒传》中,作者也以精妙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立体的女性画面,刻画了一个个性格迥异的女性形象。

虽然她们在全书中所占分量较少,处于很少被提及的配角地位,但却是全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品通过对这些女性的描写,反映了特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丰富了作品的思想内容,并成功衬托了男性英雄形象,有力表现了作品的英雄主题。

通过对这些女性形象的分析,就会发现生活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社会制度下的她们无不打上悲剧的烙印。

我们对《水浒传》中女性的悲剧性进行深刻的发掘,探究悲剧产生的根源,可以以此更全面地了解古代女性的生存状态和生活环境。

一、《水浒传》女性悲剧形象的类型

“《水浒传》人物有名有姓的五百七十七个,有姓无名的有九十九个,有名无姓的九个,共写了六百八十五个人物。

书中提到但未出场的人物还有一百零二个,共七百八十七个人物”。

[2]“《水浒传》(百二十回本)共写了76位女性人物,其中略为提及不作具体描写的有47个”。

[3]女性形象虽不到全书总人数的十分之一,但如果缺乏对她们的描述,《水浒传》就会削弱表现男性英雄主义的分量,减少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水浒传》的女性形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女性英雄形象

小说主要刻画了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三位梁山女英雄。

她们上符天罡地煞之数,在梁山众多男豪杰之中可谓是“巾帼不让须眉”,女性形象大放色彩。

有人认为这是女性反叛精神的体现,标志着女性地位的提高。

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她们在表面“光彩”掩盖下的“悲剧”。

“母夜叉”孙二娘,疾恶如仇,好打抱不平,可不顾自身的安危毅然帮助武松逃脱官府的追捕,然冠之以“母夜叉”头衔,给人一种貌丑性凶的感觉,明显带有歧视色彩。

况且她在十字坡开酒店,杀害的过往商客,并非都是奸诈凶恶之徒,可谓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母大虫”顾大嫂,一身好武艺,劫牢救二解、三打祝家庄显现豪迈侠义,混入敌牢解救史进再显机智英勇,然“大虫”者,老虎也,同“母夜叉”一样具有歧视色彩,同样给人一种凶残的感觉。

“一丈青”扈三娘,身高貌美,武艺超群。

宋江二打祝家庄时,她先生擒王英,再斗下欧鹏,又力战马麟,紧追宋江,后又活捉郝思文,连名将呼延灼也不能占她半分便宜而不住赞叹。

然而这样的女性英雄人物却愚衷的像木头一样,对于自己家园的毁灭、未婚夫的阵亡、事业的选择、婚姻的安排没有做出一件女性应有的举措,只是任人摆布,毫无主见。

她们虽然是“替天行道”的女英雄,但却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没有独立的思想,更缺乏女性的气质与色彩。

她们除了性别以外,完全把本身的女性特点消融在男性的模式中,完全被男性的特征所同化。

她们在本质上是男性化的女性,借助于女性的外表来表达男性的特征。

她们之所以能成为英雄是因为女性外表掩盖下的男性的本质。

她们女性的特征只是用来作为表现男性行为的载体而已。

这是一种人格的异化,也是她们命运悲剧的所在。

(二)淫妇形象

这类女性形象是作者用笔最多、塑造最成功、性格最鲜明,也是给读者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类女性形象。

古往今来,但凡女子涉及到“淫”,必然会落得身败名裂,甚至身首异处。

《水浒传》在塑造这类女性形象时,一方面重笔描述她们出格的行径,另一方面又浓墨刻画她们受惩的场面。

作者在重笔浓墨的铺张过程中,也客观地向我们展示了她们的生活经历和生命历程,给我们提供了全面了解这类女性人物形象的基础。

这类人物的典型代表是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和贾氏。

潘金莲自古以来就被看作是水浒第一淫妇。

她原本是张大户家里的使女,因不堪忍受张大户的玩弄而告之于主人婆,触怒主人而被“白嫁”给“三寸丁树皮”武大郎。

她先是勾引武松不成,又与西门庆私通。

奸迹被发现后,又被嗾使毒死武大郎,最终被武松剖腹挖心。

潘巧云出身于屠户之家,先嫁王押司,丈夫死后改嫁于病关索杨雄。

因杨雄“一个月倒有二十来日当牢上宿”,而放纵情欲,违背妇道与和尚裴如海偷情,后又诬陷石秀,最终被杨雄剖心挂肠。

阎婆惜是阎婆为感宋江之恩而送给宋江养作外宅。

两人根本就没有感情,兼之宋江只是“只爱学枪使棒,与女色上不十分上紧”之人,随与张文远私通,后又要挟宋江,终被杀戮。

同样,贾氏也因卢俊义“平昔只顾打煞气力,不亲女色”而与总管李固勾搭,且首告丈夫谋反,使卢几遭杀戮,最终被“割腹剜心,凌迟处死,抛尸弃首”。

从其生命历程来看,以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和贾氏为代表的淫妇形象,大多与丈夫缺乏感情,但又不可以自由追求自己的爱情与婚姻,只能安于现状。

在封建社会“存天理,灭人欲”的宗法制度下,不能禁止自己的欲望,做出有违于封建礼教的出轨行为,就会构成万恶之首,最终会落得个身首异处的悲剧下场。

(三)妓女形象

妓女是封建社会受压迫的对象,被看作是男人的玩物,发泄情欲的工具。

她们大都命运悲惨,是社会最下贱的一类人,一般没有地位和尊严。

京都名妓李师师,虽然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被当朝天子宠爱,但她无非是作为一个享乐的工具而已,天子的宠爱并不是她所追求的自由的爱情。

她之所以受宋江等人的青睐也无非是因为她的特殊地位,而把她作为达到目的的一种媒介工具。

她衷情于燕青,而后者却亦为“情色上不打紧”之人而受到冷落。

至于像市井妓女白秀英、李巧妇、李睡兰等,无不是水性扬花、用情不专的见利忘义的反面形象。

在她们身上只有丑恶的品质,没人会在乎她们的情感,没人会重视她们的生命。

雷横撞碎白秀英,书中对这种行为是大加赞成,是孝的表现。

雷横的孝是借助与白秀英的死来表现的,虽然白秀英罪不及死。

这可以反映出一种普遍的心态:

轻视女性,很少给予同情,更无从说去展现她们的无奈与痛苦,去发现她们身上的亮点了。

(四)贤妻良母形象

这类是为作者称道的形象。

贤妻以林冲妻子为代表。

林冲夫妇本来恩爱,但却遭高俅父子的多方陷害,最终夫妻分离,家破人亡。

良母形象如李逵、雷横、公孙胜的母亲等,这些人大都是恪守传统母德的典型代表,具有浓重的封建伦理观念。

在“存天理,灭人欲”的宗法社会,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认为“天理存而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

这种禁欲主义对女性的要求十分苛刻,对女性贞节的宣传提倡也渐渐由伦理道德的范畴渗透到全体女性必须遵守的社会规范,成为束缚女性的沉重枷锁。

林冲娘子的死以及仇宋氏、玉芝公主的死在很大程度上都基于这种精神枷锁的戕害。

(五)弱势女性形象

这类女性大多生活在社会底层,命如浮萍,任人欺凌。

金翠莲被郑屠“强媒硬保”,“虚钱实契”养做外室,未及三个月,被郑屠妻子“赶打出来”,被逼卖唱还钱。

后经鲁达搭救,嫁于赵员外,虽丰衣足食,也只不过是个“外宅”。

无独有偶,桃花村刘太公的女儿被周通强迫成亲;荆门刘太公的女儿被牛头山强盗王江、董海抢走;大名府画匠的女儿玉娇枝被贺太守抢去;张太公的女儿被蜈蚣岭王道人杀死全家又被霸占。

此外还有一些女性,她们很大程度上是作为某种特殊目的的牺牲品。

比如,为了赚秦明落草,梁山一伙假扮秦部官兵反叛官府,攻打青州,激怒知府而被杀害的秦明之妻;为弥补秦明失妻,而被宋江做主嫁给秦明的花荣之妹;为陷害武松,而被张都监假意许给武松的养娘玉兰等。

她们要么是无辜受欺,要么是作为男人军事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她们力量弱小,命运悲惨,只能屈从于各种强大势力的摆布,命运悲惨。

(六)市井掮婆形象

这类女性以王婆和阎婆为代表。

王婆是开茶馆的,自称“老身为头是做媒,又会做牙婆,又会抱腰,也会收小的,也会说风情,也会做王泊六”。

她帮助西门庆设计勾引潘金莲的唯一目的就是贪钱。

她挑唆西门庆毒死武大郎也是因为西门庆“事了时,却要重重谢我”。

阎婆则为了报答宋江的恩情而将女儿许给他。

这里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宋江颇有些资财,“我娘儿两个,下半世的过活,都靠着押司”,而不管女儿与宋江感情融洽与否。

这类人物是典型的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拜金主义者。

她们可以为了金钱而不要道义、良心,可谓是金钱的奴役,命运必然是悲剧的。

那么,作者在《水浒传》中为什么要塑造这么多充满悲剧色彩的女性形象呢?

我们可以从小说的英雄主题出发来探讨这个问题。

《水浒传》是一部英雄侠义小说,书中塑造了众多的英雄好汉形象。

这些英雄最大的特点是重义气,这也是他们能成为英雄的重要原因。

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视“兄弟为手足,女人为衣服”,将英雄与女人对立起来。

特别是宋儒理学对理性和禁欲的强化,更加剧了英雄与女人的对立。

在《水浒传》中,真正的英雄是应该远离女色的。

轻视女性,远离女性成为英雄好汉的重要标准。

传统的“红颜祸水”观对英雄的标准有极大的影响,更是强化了“英雄不能好色”的准则。

至圣孔子尚且疾呼“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后世英雄更是“畏女如虎”。

古代文人政客大多把昏君亡国归罪于女子当道,祸水乱政。

自古“红颜”不但多薄命,而常常是背负千古骂名。

喜妹、妲己、褒姒、赵飞燕、杨玉环,无不成为男子亡国的替罪羊。

武大郎因潘金莲而亡身;宋江因阎婆惜而遭遇官司;卢俊义因贾氏而险些丧命;石秀与杨雄因潘巧云而几失兄弟之义;安道全与妓女勾连,惹下大祸;史进把要事委托给妓女,结果误了大事又身陷囹圄;西门庆、王庆、裴如海、李固等好色之徒都没有好下场。

由于传统的“红颜祸水”观的巨大影响,英雄们要成就一番业绩就必须远离女色。

不亲女色成为英雄好汉的重要标准。

梁山好汉大部分是孤身一人,即使有家室,也从不沉湎与男欢女爱之中。

在《水浒传》众多英雄中,典型的就是宋江。

宋江是公认的孝子,人称“孝义黑三郎”。

然而在封建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下,宋江身为长子且年过三旬却“只爱学枪使棒,与女色上不十分上紧”。

这样看来宋江是大大的不孝。

为何一个至孝之人却做出不孝之事呢?

这从根本是上还是由于英雄与女人对立现象的结果。

宋江是一个仁义英雄,所以他宁可背负不孝的罪名也不亲近女色。

纵使收留阎婆惜,也绝非为了贪图她的美色。

无独有偶,卢俊义“平顾打煞气力,不亲女色”,花荣认为妻子有“囊噬糊口”足矣,李逵梦见有人要将女儿许配给他,竟然气的打翻了桌子。

这些都是为作者称赞的真英雄。

相反,那些好色之徒却受到批评与讽刺。

梁山好汉中唯一好色的王英,宋江却批评他“原来王英兄弟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又说“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嗤笑”。

《水浒传》女性悲剧形象的塑造,有力地表现了小说的英雄主题;小说的英雄主题又反映了女性悲剧产生的必然性。

二、女性悲剧形象产生的根源

女性悲剧直接来源于社会对女性的歧视。

女性悲剧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法律因素。

(一)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是一切社会关系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因素。

女性的社会定位从根本上是有其经济地位决定的。

在原始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女性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

她们组织劳动,主持产品的分配,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蒙昧时代,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处于受到高度尊重的地位。

”[4]氏族的形成以母系为中心,有权威的女性在氏族中处于支配地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子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在经济上处于支配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氏族形式有母系向父系转变,并随着生产力的继续发展,逐渐出现私有制,并形成阶级,出现了阶级对立。

在所有社会的矛盾中,性别歧视是发生最早,影响最广泛,利益关系最尖锐的一对矛盾。

正如恩格斯所说“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姻之下的夫妻之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

经济基础的丧失,必然会引起上层建筑领域的连锁反应,女子既然失去了经济上的权利,于是便产生了政治法律上、文化教育上、伦理道德上、婚姻家庭上以及风俗习惯上的男女不平等现象。

细品《水浒传》,经济主导地位的丧失便成为女性悲剧产生的根本原因。

若是金翠莲拥有一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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