帷幕灌浆监理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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帷幕灌浆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帷幕灌浆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于张河湾电站下水库大坝续建加高工程的监理工作。

1.2本细则编制依据:

(1)建设监理合同。

(2)施工承包合同。

(3)招标书、设计图纸及文件、业主指令和国家、部、行业的现行规程规范。

2监理工作职责

2.1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帷幕灌浆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2.2组织由设计、业主、承包单位参加的技术交底会,编写会议纪要。

2.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2.4审批承包单位帷幕灌浆验证性试验报告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2.5检查灌浆设备、材料、外加剂等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水泥品种、标号、细度、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凡不符合要求的水泥,严禁用于灌浆工程。

2.6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审查开工报告,认为具备条件时,开具准灌证。

2.7参与有关灌浆工程设计修改、施工技术核定,新工艺采用等技术问题的研讨。

2.8监督检查承包单位执行承包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对有违反行为者监理中心有权制止施工,并限期纠正。

2.9对施工质量、数量进行核实与评价,定期在施工监理月报上提出报告。

2.10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程序,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者,不许进行下道工序。

2.11主持单元工程验收,当灌浆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单位向监理中心提交全套灌浆资料,经监理中心复审确认后,协助业主组织灌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12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对重大事故及时报告业主及有关部门,并参与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

3帷幕灌浆施工准备

3.1施工组织设计和验证性试验报告

3.1.1施工组织设计

开工前28天,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和施工详图,编制帷幕灌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中心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1)施工总体布置图。

(2)施工工序、工艺和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台时生产率及使用说明书)。

(3)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的措施(组织机构设置及质量保证措施)。

(4)使用材料及配比。

(5)施工进度计划。

(6)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

(7)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

(8)对从事灌浆施工人员的培训及考核。

3.1.2帷幕灌浆验证试验报告

帷幕灌浆工程实施前,对各类钻孔、灌浆施工的有关参数、材料、设备及工艺作验证性灌浆试验,承包单位应在试验前28天提出试验计划,报监理中心审批,试验结束后,应将试验成果报告送监理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2灌浆材料:

3.2.1基本要求

(1)帷幕灌浆所用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均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承包单位应出具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报监理中心审查。

(2)每批进厂材料,必须出具生产检验资料和质量证明,承包单位并应进行周期性控制试验,试验成果资料应报经监理中心审查,监理中心进行复核性抽检。

3.2.2水泥

(1)帷幕灌浆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32.5Mpa的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92规范的有关质量标准。

应保持新鲜,受潮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

(2)水泥细度要求通过80μm方筛的筛余量小于5%。

(3)同一灌浆段,不应使用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的水泥。

3.2.3水:

灌浆用水应符合JGJ63-1989第3.0.4条的规定拌制水工混凝土的水质要求或符合引用水的水质要求,拌浆水的温度不得高于40℃。

3.2.4外加剂:

根据灌浆需要,承包单位可选用速凝剂、减水剂和稳定剂等,其最优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无论掺量掺加何种外加剂,均应报监理中心审核批准。

3.2.5掺和料:

根据灌浆需要,承包单位经过试验论证,并征得设计、监理单位同意后可采用砂、水玻璃等掺合料。

掺合料的质量应达到以下标准:

(1)砂:

应选用质地坚硬的天然砂或人工砂,粒径不大于2.5mm,细度模数不大于2.0,SO3含量不大于1%,含泥量及有机物含量不大于3%。

(2)水玻璃:

模数2.4~3.0,浓度30~45波美度。

3.3钻灌设备

3.3.1钻孔设备

(1)帷幕灌浆钻孔和取芯采用回转式钻机和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严禁使用碾砂钻头。

(2)水泵的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并应保证在所有压力下都有足够的供水量,保证压力稳定、出水均匀、工作可靠。

(3)承包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流量表(计)、压力表、压力软管、供水管及必要的阀门等设备。

(4)在洞室中使用气动钻探设备时,应带有消音器和除尘装置,不得使用内燃机驱动的钻孔设备。

3.3.2灌浆设备

(1)承包单位应备有足够数量的多缸或双缸柱塞式灌浆泵、高速、低速浆液搅拌机。

所有搅拌设备拌制浆液前应在现场进行试运行。

(2)搅拌机的转速和拌和能力应分别与所搅拌浆液类型及灌浆泵的排浆量相适应,并能保证均匀、连续地拌制浆液。

(3)灌浆泵性能应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

(4)搅拌机应使浆液始终处于悬浮液状态,并装配过滤网,应清除硬结的浆液,过滤网眼应为6mm。

(5)灌浆管路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并能承受1.5倍的最大灌浆压力。

(6)灌浆塞应同采用的灌浆方式、方法、压力及灌区的地质条件相适应,并且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

所选用的压力表在使用前应进行率定,使用过程中每20天率定一次,不合格和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

压力表和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

(7)高压灌浆时(即压力大于3Mpa),承包者应配制和采用下列灌浆设备和机具:

①高压灌浆泵,其压力摆动范围不大于灌浆压力的20%;

②耐蚀灌浆闸门;

③钢丝编织胶管;

④大量程压力表,其最大标值为最大灌浆压力的2.0~2.5倍,压力表在使用前应进行率定,其误差不应大于5%;

⑤孔口封闭器或专用高压灌浆塞;

⑥孔口管:

无缝钢管。

(8)集中制浆站应配备具有搅拌0.5:

1(水:

水泥)水泥浆的搅拌能力为500L/min的搅拌机及除尘设备等。

当浆液需掺入掺合料或外加剂时,应增设相应的设备。

(9)施工现场应配备用于现场质量控制的比重计、比重称、温度计、测斜仪等质检仪器。

(10)帷幕灌浆施工中必须配备并使用灌浆自动记录仪进行记录,灌浆自动记录仪应为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的产品,使用前由监理中心监督承包人进行设备检测。

(11)所有灌浆设备、仪器、仪表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并应有足够的备用设备。

电力驱动的设备,应在接地良好并经确认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方可使用。

4钻孔

4.1基本规定

(1)钻孔应采用回转式钻机和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严禁使用碾砂钻头钻进。

(2)钻孔孔位(坐标)、孔深(高程)、孔径、孔斜的控制,孔序、排序的划分,段长的划分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钻孔应按设计图纸统一编号、放样,孔位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10cm,实际孔位、孔深、孔口高程和廊道底板高程应予测量记录。

4.2钻孔的施工顺序

(1)帷幕灌浆孔的施工顺序为:

物探测试孔—抬动观测孔—先导孔—灌浆I序孔—II序孔—III序孔—质量检查孔。

(2)两排帷幕灌浆孔部位,其施工顺序为先钻灌下游排,后钻灌上游排。

(3)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内、后序排上的第I序孔应在相应部位前序排上第III序孔在岩石中均灌完15m后再开始钻进。

(4)同一排相邻的两个次序孔之间,以及后序排上第I序孔与相应部位前序排上第III序孔之间,在岩石中钻孔灌浆的间隔高差不小于15m。

(5)钻孔过程中应对以下各种情况,如砼厚度、涌水、漏水、塌孔、埋钻、卡钻、断层、大裂隙、岩性变化等部位作详细记录。

4.3钻孔孔径

(1)抬动观测孔、物探孔、质量检查孔为φ≥46mm。

(2)先导孔孔口段孔径为91mm,以下各段为φ=56mm。

(3)帷幕灌浆孔为φ≥46mm。

4.4孔口管埋设

(1)孔口管须在第一段(接触段)、钻孔、压水试验、灌浆结束后埋设。

(2)孔口管采用φ=73mm,无缝钢管,埋深进入基岩段2m,如遇地质缺陷部位时应适当加深。

(3)孔口管埋设后须待凝3~5天,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如在钻孔、压水、灌浆时,发现孔口管外侧冒水、冒浆时必须返工重新埋设,至镶铸牢固为止。

(4)孔口管宜高出灌浆廊道底板或砼压浆板面10cm左右。

4.5钻孔孔深

(1)帷幕灌浆孔钻孔深度应达到设计图纸、文件规定的要求。

(2)终孔段基岩透水率q应小于或等于1Lu。

如达到设计深度后q仍大于1Lu时应加深至q≤1Lu,当加深10m(两段)后仍达不到q≤1时,应报告监理中心,会同设计、地质等单位研究处理。

(3)终孔段遇到性状较差,规模较大的断层、岩脉等地质缺陷部位时,应加深至穿过构造带下盘5m以上。

4.6帷幕灌浆孔分段:

(1)第一段(接触段)2m,第二段为1m,第三段为2m,第四段及以下为5m段。

(2)如遇地质缺陷部位适当缩短段长,终孔段遇此种情况时可适当加长,但需经设计、监理确认。

4.7钻孔孔斜:

(1),所有帷幕灌浆孔均应全孔测斜,承包人应采取可靠的防斜措施,钻孔过程中一般5~10m测一次孔斜,如发现超过要求时,应纠偏补救,无效时,应重新打孔或提出补救方案,并报告监理中心,会同设计等单位研究处理。

(2)垂直的或顶角小于5°的钻孔,其孔底偏差值不得大于下表规定:

帷幕孔孔底偏差值

孔深(m)

20

30

40

50

60

最大允许偏差值(m)

0.25

0.5

0.8

1.15

1.5

对于顶角大于5°和深度大于60m的帷幕灌浆孔,其孔斜应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或监理中心的指示执行。

(3)帷幕灌浆孔、孔斜测量成果应记录在钻孔成果表中。

4.8钻孔岩芯:

(1)先导孔、质量检查孔、物探孔及设计文件和监理中心规定的孔均应进行取芯。

物探孔、先导孔岩芯获得率应≥80%,检查孔应≥90%,并统一编号,装箱、绘制柱状图及照相存档。

(2)钻孔过程中,应对钻孔冲洗、钻孔压力、芯样长度及其它能充分反映岩石特性的因素进行检测和记录,并提交监理中心。

(3)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指示,对钻取的岩心和混凝土芯进行试验,并将试验记录和成果提交监理人。

(4)每盒或每箱芯样拍两张彩色照片,并用数码相机制成电子文档,会同钻孔操作的详细记录,一并提交监理中心。

(5)岩芯一般不作永久保留,但有结石的岩芯和监理中心要求保留的岩芯,应妥善保管,待工程移交时运送至指定地点。

(6)帷幕灌浆的检查孔取芯数量应为总灌浆孔数的10%。

5抬动变形观测和物探测试

5.1抬动变形观测

(1)抬动变形观测的作业内容包括:

观测孔钻孔、抬动观测装置的埋设及安装、变形监测及封孔等。

(2)对抬动观测孔周边10m范围内的灌浆孔段,在冲洗、压水及灌浆过程中均应进行观测。

观测成果整理后应报监理中心。

(3)抬动变形观测允许值为200μm。

每10min测记一次读数,变形值上升速度较快时应加密测读次数,当接近允许值时,采取降压施工,防止发生抬动变形破坏。

一旦发生超标抬动应立即降压并通知监理中心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4)观测装置严格防止碰撞、震动、在露天砼压浆板上观测时,应有防雨、防晒设施。

观测使用的千分表应保证其灵敏度和准确性。

(5)单元灌浆工程结束后,抬动观测孔应采用机械压浆法封孔。

5.2物探测试

(1)物探测试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承包单位负责物探孔的钻孔、孔斜测量、灌后扫孔、压水试验、封孔及物探测试的配合以及费用支付工作。

(2)设有物探的测试孔,应分别进行灌前灌后的测试工作,灌前物探测试,应在该部位抬动变形观测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灌后物探测试应在测区10m范围内的钻灌工作全结束14天后进行。

(3)灌前及灌后物探测试前均应逐段进行压水试验,灌前物探测试孔的压水试验均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灌后物探测试孔的压水试验自下而上分段进行。

(4)单孔声波测试,宜采用一发双收,点距不应超过20cm。

孔间剖面测试宜采用一发多收,接受点中点应与发射点同一高程,发射点距不应超过1m,一次测完后交换收、发孔进行复测。

(5)灌前物探测试完成后,对钻孔应进行妥善保护,待灌浆结束14天后,在原孔进行扫孔、冲洗并自下而上进行压水试验后,进行灌后物探测试,物探工作完成后,按灌浆孔要求进行封孔。

6帷幕灌浆

6.1基本规定

(1)抬动观测孔安装完毕且能进行正常测试和灌前物探测试完毕。

(2)灌浆时须待坝体砼浇筑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3)压浆板部位应待砼板及锚固施工完毕并达到设计强度。

(4)在排水平硐内或距排水洞较近的帷幕灌浆孔,必须先完成相应洞段的砼衬砌、顶拱回填灌浆、围岩固结灌浆后,方可进行帷幕灌浆。

(5)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原则进行,一般分III序施工。

同一排上相邻两个次序孔之间以及后排序的I序孔与前排序的III序孔之间,其钻孔灌浆的间隔高差不应小于15m。

(6)在同一坝段或平洞混凝土衬砌段内,同时进行灌浆作业的孔段数不应超过2~3个。

6.2钻孔与裂隙冲洗

6.2.1钻孔冲洗:

用大流量的水将孔内的岩屑、岩粉冲出孔外,直至回水澄清10min后结束。

6.2.2裂隙冲洗:

用压力水脉动方式进行,其结束标准为:

(1)洗至回水澄清后10min,但总冲洗时间单孔不少于30min,串通孔不少于2h;

(2)对断层、岩脉、裂隙发育带等地质缺陷部位,冲洗回水难于澄清时,经监理中心同意可在2h后结束。

(3)对于回水达不到澄清要求的孔段,应继续进行冲洗,孔内残余的沉积物厚度不得超过20cm。

(4)冲洗压力

①水压:

采用80%的灌浆压力,若该值>1Mpa时则采用1Mpa。

②风压:

采用50%的灌浆压力,若该值>0.5Mpa时,可采用0.5Mpa。

6.2.3裂隙冲洗时的特殊规定:

(1)当邻近孔正在灌浆或灌浆结束不足24h时不得进行裂隙冲洗;

(2)同一孔段的裂隙冲洗和灌浆作业连续进行,因故中断不得超过24h,否则,灌前应重新洗孔。

6.3压水试验

6.3.1压水试验应在钻孔洗孔后24h内进行,否则应重新洗孔。

6.3.2压水试验采用压力为灌浆压力的80%,该值若大于1.0Mpa时采用1.0Mpa。

6.3.3压水试验稳定标准

(1)单点法及五点法压水试验,在稳定压力下,每5min测读一次压入量,连续四次读数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小于最终值的10%,或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小于1.0L/min时即可结束,取最终值作为计算岩体透水率q值的计算值。

(2)简易压水试验:

在稳定压力下,压水20min,每5min测读一次压入流量,取最终值作为计算岩体透水率q值的计算值。

6.4灌浆

6.4.1灌浆方法

(1)帷幕灌浆第一段(接触段)采用常规灌浆法进行阻塞灌浆,阻浆拴塞应阻塞在基岩面以上20cm的混凝土内。

(2)第二段以下采用小口径、孔口封闭、自上而下分段高压灌浆,孔内循环法施工。

(3)各灌浆段灌浆射浆管距灌浆段底一般不得大于50cm,射浆管外径与钻孔孔径之差不宜大于20mm。

6.4.2灌浆压力

(1)帷幕灌浆孔各段的灌浆压力按下表执行。

灌浆压力(Mpa)表

深度(m)

0—1.5

1.5—5

5—10

10—15

15—20

压力

0.2—0.5

0.5

1.0

1.5

2.0

(2)灌浆过程中,灌浆压力应与注入率相适应,在5~6Mpa灌浆压力下,注入率宜小于10L/min,当注入率较大时,应采用分级升压或间歇升压。

(3)灌浆压力以孔口回浆管压力表峰值读数为准,压力表指针摆动范围应小于灌浆压力的20%,摆幅应做记录。

6.4.3浆液与变浆标准

6.4.3.1制浆

(1)帷幕灌浆浆液由强度等级不低于32.5Mpa的水泥拌制而成。

(2)浆液必须搅拌均匀,测定浆液密度和黏滞度等参数,并作好记录。

(3)拌制细水泥浆液时,应加入减水剂和采用高速搅拌机,其转速应大于1200r/min,细水泥浆液制备至用完不应超过2h。

(4)制浆材料必须称量、误差应小于5%。

水泥等固相材料应采用重量称量法。

6.4.3.2浆液水灰比

(1)湿磨水泥浆液水灰比(重量比)采用3:

1、2:

1、1:

1、0.6:

1四个比级,开灌水灰比采用3:

1。

(2)普通水泥水灰比(重量比)采用3:

1、2:

1、1:

1、0.8:

1、0.6:

1、0.5:

1等六个比级,开灌水灰比采用3:

1。

6.4.3.3变浆标准:

(1)灌浆过程中,如压力保持不变,注入率持续减少,或当注入率不变而在设计压力范围内持续上升时,不得改变水灰比。

(2)当某一级浆液的注入量达300L以上或注入时间已达1h以上,灌浆压力或注入率均无改变或改变不显著时,可改浓一级水灰比灌注。

(3)当该段注入率大于30L/min时,视具体情况可越级变浓水灰比。

(4)灌浆过程中,每隔15~30min测量浆液密度一次,其值记录在灌浆记录表中。

6.4.3.4灌浆结束标准

帷幕灌浆采用由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在灌浆段在最大设计压力下,当注入率不大于1L/min时,继续灌注60min,灌浆即可结束。

采用由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在灌浆段在最大设计压力下,当注入率不大于1L/min时,继续灌注30min,灌浆即可结束。

6.4.3.5灌浆孔封孔

(1)帷幕灌浆全孔结束,经监理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封孔。

(2)帷幕灌浆封孔应采取置换和压力灌浆封孔法。

封孔时间不少于1h,封孔压力采用该灌浆孔的最大灌浆压力,采用0.5:

1的浓浆进行封孔。

(3)已进行封孔的灌浆孔,待孔内的水泥浆凝固后,若孔上部空余孔段大于3m时,应在清除孔内污水、浮浆后采用第二次机械压浆封孔法进行封孔;如小于3m时在清除污水、浮浆后采用水泥砂浆填密实补平。

(4)灌浆封孔后,如孔口冒浆或渗水,应扫孔后重新封孔。

7质量检查

7.1质量检查的方法和原则

以质量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为主,结合施工钻孔、钻孔测斜、压水试验、灌前灌后物探测试及抬动变形观测等成果分析,进行综合评定。

7.2质量检查孔的布置与数量

(1)帷幕中心线上;

(2)岩石破碎、断层、大裂隙分布等地质条件复杂的部位;

(3)注入量较大的孔段附近;

(4)钻孔偏斜过大、灌浆情况不正常等经分析资料认为可能对帷幕质量有影响的部位。

7.2.1检查孔数量:

按帷幕灌浆孔总数的10%控制,但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至少有一个质量检查孔。

7.2.2检查孔封孔:

压水试验结束后进行全孔一次灌浆与封孔。

7.3质量检查合格标准:

(1)透水率q≤1Lu。

接触段及其下一段的合格率为100%,以下各段合格率达90%以上,不合格的孔段透水率q应不超过2Lu,且不集中方可认为合格,否则应研究处理措施。

(2)封孔质量由监理中心进行逐孔检查。

7.4质量评定

(1)凡单孔的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设计、规范和本细则的规定,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即可评为“合格”孔。

(2)凡单孔的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设计、规范和本细则规定,其他项目也符合标准,即可评为“优良”灌浆孔。

(3)单元质量等级评定:

凡单元内灌浆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孔占70%以上的,可评为单元优良;优良孔不足70%的单元评为合格。

8单元工程验收

8.1帷幕灌浆工程单元划分:

帷幕灌浆以1个孔为一个单元。

8.2单元工程验收程序:

(1)单元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单位至少在验收前14天向监理中心提交经逐级审核、批准的全套灌浆资料及验收申请报告。

经监理中心复审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签认合格证。

(2)单元工程验收时需提交的文件:

包括有关原始资料、成果资料、工程质量检查资料、工程竣工报告及技术总结。

(3)帷幕灌浆工程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a、钻孔、测斜、钻孔冲洗及裂隙冲洗、压水试验、灌浆记录表;

b、抬动及变形观测记录;

c、灌浆成果一览表;

d、灌浆分序统计表;

e、各次序孔灌浆成果表;

f、帷幕灌浆孔平面位置图及综合剖面图;

g、各次序孔透水率曲线和频率累计曲线图;

h、各次序孔单位注灰量频率曲线和频率累计曲线图;

i、帷幕灌浆孔测斜成果汇总表和平面投影图;

j、灌浆工程质量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一览表。

k、检查孔岩芯柱状图。

l、工程照片等。

m、灌浆材料检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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