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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试行)》(环发〔2013〕111号)、《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3〕504号)、《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3〕38号)、《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省直有关部门重点任务分解》(晋政办函〔2013〕128号)、《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号)等法规文件。

1.3适用范围 

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4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包括本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配套的专项方案、措施。

1.5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根据环境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

公司环保科在公司主管环保工作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工作。

生产计划处统一负责具体应对措施指令的下达,各生产单位必须服从并积极执行限产、减产、停产的应急措施的各项指令。

 

(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根据空气污染出现的随机性、损害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等特点,各生产车间、环保科等部门分工协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3)依法、依规监管,杜绝隐患

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向大气超标超量排污、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由生产部、环保科全体人员、生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及生产车间主要领导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科。

主任由“指挥部”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协调联系环保工作的环保科科长担任。

2.2工作职责

2.2.1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

 

(2)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防范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员工的环境安全隐患意识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参与意识;

 

(2)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

 (3)跟踪上报重污染天气的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

 (4)组织为制定(修订)《古县晋豫焦化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提供合理化建议;

 (5)完成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指挥部针对不同响应级别,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监管责任、具体措施落实到各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预案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1)环保科:

负责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全公司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及组织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制订和实施《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向上级部门汇报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在应急预案实施期间与上级部门保持信息沟通;

  

(2)生产部:

负责接到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后,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向相关生产厂下达限产、减产、停产指令,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对生产进行调整。

  (3)各生产单位及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应预警级别,执行生产计划处的指令,落实限产停机措施。

3.预警分级、调整与解除

 3.1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

综合考虑大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三级。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红色(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Ⅲ级预警(黄色):

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Ⅱ级预警(橙色):

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Ⅰ级预警(红色):

预测将发生一天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严重污染级别。

 接到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即进入预警期。

环保科(指挥部办公室) 立即向指挥部汇报、按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生产部按预警等级下达相关指令,各生产单位实施响应措施。

3.2预警的调整和解除

根据上级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时时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

环保科接到上级管理部门解除和调整预警信息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预警的调整、解除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4.应急响应

4.1响应和分级按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Ⅲ级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Ⅱ级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Ⅰ级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接上级环保部门通知重污染日限产减排后,生产部根据指挥部决定,下达相应级别的限产、停车减排指令,协调各生产单位进行限产减排。

4.2.1  Ⅲ级预警停产限(减)产措施:

限(减)产30% 根据生产部调度指令,调整加热制度及出炉计划,延长1-2#焦炉结焦时间至36小时,实现限产减排。

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操作管理,避免污染事故产生。

其他生产单位:

结合生产实际,实现限产减排。

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操作管理,避免污染事故产生。

4.2.2  Ⅱ级预警停产、限(减)产措施:

限(减)产40% 根据生产计划处调度指令,调整加热制度及出炉计划,延长1-2#焦炉结焦时间至40小时,实现限产减排。

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操作管理,避免污染事故产生。

其他生产单位:

结合生产实际,实现限产减排。

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操作管理,避免污染事故产生。

4.2.3  Ⅰ级预警停产、限(减)产措施:

限(减)产50% 根据生产计划处调度指令,调整加热制度及出炉计划,延长1-2#焦炉结焦时间至48小时,实现限产减排。

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操作管理,避免污染事故产生。

其他生产单位:

结合生产实际,实现限产减排。

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操作管理,避免污染事故产生。

  4.3响应终止。

环保科(指挥部办公室)接上级环保管理部门响应终止指令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后,发布终止通知,恢复正常生产,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操作管理,避免污染事故产生。

4.4响应评估。

由指挥部办公室(环保科、生产部)或上级管理部门对应急响应结果进行评估。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利用办公电话和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

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

5.2其他保障。

各单位及相关领导要积极配合上级管理部门的限产减排措施,使本预案切实得到落实。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多媒体途径、报纸、OA系统等形式宣传预警内容、环境事件应急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处理、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6.2预案培训。

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接警及上报程序、针对不同级别的大气污染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6.3预案演练。

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事件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

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4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制订,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印发实施。

“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7.附则

 7.1相关术语

  AQI:

报告每日空气质量的参数,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

 空气重污染: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等于201数值(日均值),即空气达到5级及5级以上污染程度的统称。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3附件

(1)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组织机构图及流程

(2)环保科应急响应信息交流记录

(3)应急响应启动时停产、限(减)产单位清单和比例 

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组织机构图及流程

 

上级管理部门发布

响应(终止)信息

环保科接收信息并上报

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总指挥

环生生

保产产

科部单

 

环保科应急响应信息交流记录

日期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是否启动(终止) 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

响应启动(终止)时间

备注

注:

1、每两天与上级部门联系是否启动响应

2、响应启动过程中每天与上级部门联系是否终止响应

3、接上级部门启动响应通知,在备注一栏中标明。

 

应急响应启动时停产、限(减)产单位清单和比例

日期:

单位

限(减)产部位

实施方案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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