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00249国际私法试题一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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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

A.中国法律B.行为地法律

C.法院地法律D.定居国法律

7.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五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国和在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

如果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A.A国法B.B国法

C.C国法D.D国法

8.我国对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认许采用()

A.特别认许程序B.概括认许程序

C.一般认许程序D.分别认许程序

9.英国的戴西提出了国际私法上的()

A.既得权说B.意思自治说

C.法则区别说D.国际礼让说

10.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管辖的对象仅限于()

A.不同国家政府间的投资争议

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投资争议

C.一方为缔约国,另一方为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议

D.不同国家的个人或法人之间的投资争议

11.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据()

A.法院地法确定B.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C.当事人自由约定D.法院地法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和男满22岁,女满20岁才得结婚的制度均属国际公共秩序的法律

B.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和男满22岁,女满20岁才得结婚的制度均属国内公共秩序的法律

C.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属国际公共秩序的法律,它规定的男满22岁,女满20岁才得结婚的制度属国内公共秩序的法律

D.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属国内公共秩序的法律,男满22岁,女满20岁才得结婚的制度属国际公共秩序的法律

13.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授权其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依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成立婚姻的制度,它适用于()

A.驻在国公民与本国公民结婚登记B.驻在国公民与任何第三国公民结婚

C.领事官员与外交官员结婚D.本国侨民与本国侨民结婚

14.1969年《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162条规定:

“外国人在苏联境外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结婚,在苏俄承认有效。

”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D.选择性冲突规范

15.用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其方法属于()

A.直接调整B.间接调整

C.混合调整D.自然调整

16.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却应适用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

A.反致B.转致

C.间接反向D.双重反致

17.关于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A.当事人属人法B.法院地法律

C.行为地法D.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法律

18.1931年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会议上,通过了《统一支票法公约》,《解决支票法律冲突公约》、《支票印花税公约》,主持和促成这项工作的国际组织是()

A.国际联盟B.美洲国家间组织

C.海牙国际私法会议D.罗马统一私法协会

19.当今西方国家对其财产豁免问题主要采用()

A.绝对豁免原则B.限制豁免原则

C.废除豁免原则D.平等豁免原则

20.下列各项制度中被许多人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的是()

A.识别B.反致

C.先决问题D.公共秩序保留

21.萨维尼创立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见于他在1849年出版的()

A.《冲突法论》B.《现代罗马法体系》

C.《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D.《法律选择过程批判》

22.在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上,主张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是从()

A.13、14世纪开始的B.17世纪开始的

C.18世纪开始的D.19世纪开始的

2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

A.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B.可以委托外国律师

C.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D.必须委托外国律师

24.货物价格构成仅包括货物购价和运费的价格条件为()

A.FOBB.CIF

C.CIF或CFRD.C&

F或CFR

25.“原告就被告”原则属于()

A.特别管辖B.合并管辖

C.普通管辖D.协议管辖

26.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采用()

A.钩到钩原则B.港到港原则

C.门到门原则D.仓到仓原则

27.信用证是银行根据下列哪一方的请求,开给出口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

A.委托人B.托收人

C.进口方D.中介行

28.在当今国际社会,调整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是()

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

C.普遍优惠待遇原则D.不歧视待遇原则

29.1928年在第六届美洲国家会议通过的《布斯塔曼特法典》对继承准据法采用()

A.区别制B.同一制

C.兼采区别制和同一制D.法院地法

30.“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

A.范围B.准据法

C.指定原因D.连接点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当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定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时,如法院无法查明该外国法,当事人也不能证明该外国法时,一概以推定外国法与本国法相同而适用内国法的有()

A.中国B.奥地利

C.美国D.英国

E.德国

32.我国立法中对于反致()

A.明确反对B.明确接受

C.在合同领域不接受反致D.在其他领域没有明确的反对或接受

E.统一采用反致制度

33.在我国商标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C.《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D.《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E.《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34.在下列各项中,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它们是()

A.1929年,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B.1944年订于芝加哥的《国际航空运输协定》

C.1963年生效的关于修改1929年华沙公约的《海牙协定书》

D.1961年的《瓜达拉哈拉公约》

E.1958年的《纽约公约》

35.目前,外国人在我国能享有的民事权利有()

A.亲属权B.继承权

C.担任船长和引水员的权利D.司法保护权

E.参加合作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几种主要观点。

37.简述我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的主要内容。

 

38.试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39.在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2分)

40.运用公共秩序制度以排除外国法时一般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甲在中国杭州驾车撞伤乙。

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假设1:

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问:

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该纠纷?

(1分)为什么?

(2分)

假设2:

甲与乙均为德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假设3:

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甲在撞伤乙的同时,还使德国人丙受伤。

乙、丙在有管辖权的同一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甲对乙、丙的损害赔偿责任?

请你对以下三种主张分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并说明理由。

(6分)

A.一概适用中国法。

B.一概适用德国法。

C.甲对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中国法,对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德国法。

42.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

次年生有一子。

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

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

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

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

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

试问:

(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2.C3.A4.D5.D6.D7.B8.A9.A10.C11.B12.C13.D14.A15.B16.A17.C18.A19.B20.D21.B22.D23.C24.B25.C26.A27.C28.A29.D30.D

二、多项选择题

31.CD32.CD33.ABD34.ACD35.ABDE

三、简答题

(10-157)

答:

一、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1、专利授予国法说

2、行为地法说

3、综合适用法律说

二、商标权的法律适用

1、适用商标注册地法律

2、被请求保护国法说

3、行为地法说

三、著作权的法律适用

1、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2、适用作品首次发表地国法

3、综合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

(16-362)

(1)中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在对方得到承认和执行,既可由当事人直接向对方

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也可由法院向对方提出请求。

但如由法院提出请求,依第266条和第267条的

规定,必须以有共同受约束的条约或存在互惠为根据。

(2)此种判决或裁定,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3)对于需要得到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裁定,不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

求,人民法院都必须依照共同受约束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进行审查。

(4)经审查,认为该外国判决、裁定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不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承认

和执行。

(5)中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只需根据以上条件进行审查并认为符合执行条件时,即可作出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然后依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规定交付执行。

中国跟外国缔结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也作了类似规定。

(6)从中国《民事诉讼法>

第268条的规定来看,如果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中国对外国法院判决是不予承认和执行的。

(17-392)

根据有关国际条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对双方当,筝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2)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的管辖权的效力。

(3)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4)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11-182)

限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该法律选择的协议是有效的,它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和法院的效力。

(2)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只能是被选择国家的实体法。

(3)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并不具有必然排除本可适用其法律于该合同的国家的强行法的效力。

(4)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时必须受“善意”、“合法”、以及合同或当事人与所选择法律不得毫无联系、不得有意规避有关国家的强制性法律、不得以损害第三方的利益为目的等方面的限制。

(5)对不动产合同,国内或国际立法多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不动产所在地以外的法律,或者规定只能直接(即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这当然是由不动产的性质所决定的。

4、论述题

(4-98)

(1)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

(2)必须注意区分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

(3)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外国公法的适用相混淆

(4)是否可以援引公共秩序制度来限制条约中的统一冲突规范的效力

(5)如何对待外国的公共秩序

综上,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宗教、历史、文化等的不同,其法律和道德的基础也不同,因此它作为一项制度将长期存在。

但同时,法律趋同化的倾向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共秩序制度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客观基础。

另外,在运用公共秩序保留时应注意避免以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或狭隘的国家主义歪曲公共秩序的本意,即不得滥用公共秩序保留袒护本国公民或法人而损害他国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否则便会破坏国际民商事交往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和谐稳定地向前发展。

5、案例分析题

(2分)(13-246)

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侵权行为地。

适用中国或者德国法,因为甲乙具有共同国籍.

(6分)(13-246)

ABC三选项均为片面看法,该案件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德国法。

(16-357)

应当受理,因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诸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的,不妨碍当事人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适用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我国法。

(14-276)

(16-360)

不能承认,因为加拿大判决违背了我国公序良俗及公共秩序的有关规定,并与我国的判决存在“诉讼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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