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学院大学生军训半军事化管理条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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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执行,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两部分。
主要容为:
队列训练、解放军三大条令、轻武器射击、国防知识、军事思想、军兵种常识、三防知识、解放军优良传统、纪律教育等科目。
第九条学生军训征兵工作办公室指导学院搞好军训工作,负责军训计划、教材等物品的选购,会同有关部门和学院实施军训案、军训的综合考核、评比、成绩汇总及工作总结。
从学生入学军训开始,参与军事队列训练和日常管理,并贯彻到学生在校的整个过程。
第十条军训要贯彻格训练、格要求的原则,军训结束后进行相应的实操和理论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
成绩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第四章一日生活制度
第十一条起床
1、听到起床铃声后,应立即起床,并按规定着装,做好出操准备。
2、起床时间随季节由军训部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出操
早操分为升国旗、跑步、队列训练、整理务等四种形式,学生应格遵守《海运学院早操制度》,并指定容认真进行。
第十三条洗漱
早操后为洗漱整理务时间。
洗漱必须在洗漱间进行,要节约用水,遵守秩序,维护公共卫生。
禁止向走廊泼水。
第十四条务卫生
务卫生是学生半军事化的一项重要容,也是学生素质的重要体现。
学生应按《海运学院务卫生制度》的要求,务必格遵守执行。
第十五条就餐
1、学生就餐要格遵守餐厅规定的各项要求。
2、禁在寝室就餐。
第十六条上课
1、上课铃响后,班长应发出“起立”口令,全班学生起立向教师行注目礼,教师还礼后,班长发出“坐下”口令,开始上课。
2、课堂上,学生提问应举手,经教师允后能坐下。
3、上课时要遵守课堂纪律,不做小动作,吃零食、睡觉、玩手机、交头接耳或阅读与本课无关的书籍。
4、上课时不准会客,不准擅自离开座位或进出教室,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教师批准。
第十七条午休
午休时应保持肃静,不准做有碍于他人的事情。
午休后应按要求整理好务。
第十八条活动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院或班组织的文体活动或其他有益的活动。
活动中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九条晚自修
学生应把院规定的晚自修时间视为正常上课时间,在自修场所保持肃静,不准随意走动或大声说话,不要影响别人。
不准在自修场所吃零食。
第二十条就寝准备
熄灯前30分钟吹哨一次,为“准备就寝”时间,学生应抓紧时间进行洗漱。
第二十一条熄灯后就寝
1、熄灯铃响后,统一熄灯就寝,熄灯后不准讲话,保持安静,禁在水房洗漱和在走廊走动;
禁点蜡烛和使用其他照明用具。
2、学生应在规定宿舍、寝室就寝,不准擅自在校外住宿,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第二十二条查铺
熄灯后,由教官进行查夜,检查学生住宿情况,学生应格遵守《海运学院就寝夜查制度》。
第五章学生风纪
第二十三条着装
学生应按要求着装。
要求统一着装时,应佩戴肩章,保持服装整洁,不准挽袖、卷裤脚、歪戴帽、披衣、敞怀。
着装应朴素、大整洁。
禁穿背心、裤、或拖鞋进入教室及其它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学生
1、全体学生应做到坐有坐相,站有站相,走有走相,保持端庄举止,良好姿态,不准不分场合搭肩挽臂,嬉笑打闹。
2、参加集会时应按指定时间集合,按指定顺序出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
要格遵守会场秩序,要有良好的会风。
3、在教学楼、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场所里,应自觉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打闹。
4、在校期间禁吸烟
第二十五条礼节
1、教官日常点名,点到者应立正答到。
2、学生进入领导、教师办公室,应先敲门或喊报告,经允后能进入。
3、平时室活动,如有校、院领导、教官、辅导员进入,第一名看到者喊“起立”,其他人员自行停止活动,立正致敬。
4、遇到教师要主动问候,回答教师问题要肃立,表示尊敬和欢迎。
第六章会操、校阅
第二十六条会操
会操学院组织,会操案由军事教官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小组协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校阅
校阅一般安排在校运会或重大节日进行,校阅容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安排。
第七章执勤制度
第二十八条
院学生会应该建立学生执勤制度,组织学生轮流值勤。
并由值队长带班负责。
纠察违犯本条例的各种行为,要记录在册。
对不服从纠察的,报值队长处理。
担任执勤的学生要着装整齐,风纪正,举止端正,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章考勤、请假
第二十九条
1、学生上课、实习、军训、劳动、社会实践、运动会等都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学生请假应填写统一请假单,经班长签字后,报请辅导员或军事教官,按《大学海运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执行。
第九章考评总结
第三十条
1、为督促学生认真执行半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军训部将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评比、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应及时表扬。
学生遵守半军事化管理的各项制度的表现情况,要列入学生非学业因素考评的有关项目。
2、军训部每一次例会,每月一次讲评会,及时通报总结学院学生半军事化工作情况。
第三十一条
对于学生日常表现,行为规将格按照《大学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及《大学海运学院非学业因素实施细则》和《大字海运学院半军事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进行奖惩。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学生半军事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四年九月
大学海运学院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堂。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建设文明宿舍,培养学生优良品德和良好作风,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的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全体住宿学生要做到以舍为家,团结互助,自重互重、文明守纪、为创造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
二、学生必须服从校院统一安排,按指定房间、床位居住。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更动和私自占用房间。
三、来访者要遵守会客登记制度,学生宿舍未经同意,不准留宿客人。
外地来访客人,可在学校招待所居住。
四、男女同学在同一寝室,不准锁房门,并要注意举止文明。
五、未经学院同意,住宿学生(包括家在本市)不得外宿。
六、应妥善保管宿舍配备的家具、设备、不得随便调换和拆毁。
爱护公物,寝室无人时要关窗、锁门,各种家具和设备使用不当而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
七、自觉节约水电,水龙头用好后关好,禁止长流水。
室无人时要熄灯。
八、室外照明等电器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报告派人修理,不得私自移动和拆修,不得私拉电线。
九、室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煤油炉等煮烧食物,禁点燃蜡烛,以免发生火灾。
十、室禁使用电炉、热的快、应急灯、电瓶等各种大功率电器、充电器、生活电器。
十一、格遵守作息制度,午睡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任影响他人的活动,不在自习和就寝时间播放收录机(自修时要用耳机听),白天正课时间和晚上自习时间禁止玩电脑游戏、播放电视或音乐及打扑克、下棋。
按时熄灯就寝和起床,熄灯后要保持安静。
十二、禁在宿舍猜拳、酗酒、打麻将、抽烟、播放不健康碟片、进入不健康等违纪违法行为。
不得在宿舍,楼道打球或做其它剧烈活动。
十三、注意安全防工作,现金、存单、金龙卡、手机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门锁不得私自调换,钥匙不得借给非本室成员。
十四、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楼道不得随地吐痰,不污损墙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向窗外泼水,不向便池水槽乱倒杂物。
十五、自觉保持宿舍清洁,室学习和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布置力求美观大,格调高雅清新。
自行车不准放在宿舍楼。
十六、对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重的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大字海运学院半军事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运学院早操制度
为了加强海运学院早操管理,格早操考评,根据《海运学院半军事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容:
1.早操容为升国旗、跑步、务卫生等形式,按时间年级分别组织实施。
2.一大一升旗,二为大一、大二跑步,三为大三,四为大四,五全体进行整理务。
二、实施法:
1.早操以中队为单位,由各中队长集合,整理服装,清查人数。
2.早操由各体育委员带队,中队长负责指挥,按指定容组织实施,学生必须服从中队长指挥,按要求认真完成。
3.时间:
二为大一、大二跑步,三为大三,四为大四,学生必须参加早操,由并事先向教官请假。
4.除雨天、节假日或学院临时规定外,一到五进行早操。
三、考勤:
1.考勤由纪律部成员和中队组成,由教官带领,每年级设立一人,采取交叉进行的式。
2.中队长认真清查人数后,报纪律部进行情况总汇,纪律部整理完毕后交教官。
此制度学院学生必须格遵守,如有违纪者按《海运学院奖惩考评法》处理。
四、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违纪者按《大字海运学院半军事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处理。
大学海运学院学生军训业务指导书
一、军训开训动员
1、军训的意义及海运学院半军事化管理的意义
2、各项军训中纪律要求及作息制度
3、个人思想认识汇报
二、军训实施
1、队列:
军姿训练,稍息立正,跨立立正,停止间四面转法,各种队形集合。
齐步、正步、跑步及立定,队训练(分列式配合,齐正步转换)口令训练
2、务规与要求
3、三大条令,军队优良传统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录像)
4、国防知识,军事思想教育(录像)
三、军训考核
1、队列考核
2、务卫生考核
3、理论考核
四、考核法
1、理论考试
2、实操考试
3、评定学分
五、军训总结军训成果
1、奖惩宣布
2、今后的希望与要求
海运学院务卫生制度
务卫生是海运学院学生半军事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海运学院务卫生,加强务卫生管理、检查、根据《半军事化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要求:
1、铺面干净平整,被褥叠放整齐,有棱有角,床铺不允堆放其他物品。
2、2、床下鞋子摆放以红线为准,鞋尖朝里,摆放整齐。
3、缸,皂盒放于脸盆,毛巾两折放于脸盆分沿,脸盆应整齐置于脸盆架。
4、桌面干净整洁,除水杯、书籍摆放整齐,凳子并齐放于桌下,暖瓶放于适当位置。
5、墙壁不准贴字画,头架不允放置台灯。
6、室衣物挂放应于指定位置,做到整洁、有序。
7、窗台清洁,不允放置杂物。
8、蚊帐挂放由军训部统一规定。
二、检查评比
1、教官每一到五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分公布,同时不定期抽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进行纠正。
2、对检查情况进行总评,评选月最佳寝室、最佳个人,月最差寝室,最差个人实行非学业因素加减分处理,并给予榜公布通报。
3、务较差寝室(个人)由教官(寝室长)进行帮教、辅导,对于数次帮教无效,态度不端者进行一定处罚及处分。
三、卫生清洁
1、每天各寝室值日员必须认真清扫,保持室全天整洁,物品摆放按规定有序整齐。
2、禁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禁向窗外、阳台泼水,丢弃杂物,破坏四、卫生清洁。
卫生评分标准:
(见下页)
半军事化管理扣分标准
编号
项目
考核办法
备注
1
早操(晨读)
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旷操一次扣3分,不认真出操扣1分;
早不起床扣5分。
2
就寝
无故晚归者扣1分/次,空床不归扣5分/次,二次警告处分,三次重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者按情况从处分。
3
上课
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旷课一节扣3分,以此类推。
4
自修
不参加晚自习者扣2分/次
5
政治学习
迟到1分/次;
无故缺席扣3分/次
6
集体活动
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
7
开学不按时报到
扣5分
8
军训
按军训要求考核
9
社会实践
按社会实践考核
10
学习
按学习要求考核
11
运动会
按要求考核
寝室管理扣分标准
容
标准
务
一个月务评分第一的寝室
2分/人
一个月获四次优秀务者
3分/人
一个月获三次优秀务者
一个月获二次优秀务者
1分/人
校卫生检查中个人务被记录者
-3分/人
务较差或差者扣2分,
-2分/人
被子未叠一次扣5分
-5分/人
正课
在宿舍玩电脑游戏或播放音像制品
不允的娱乐(打扑克等)
-2分/人
正课时间未起床(包括1、2节没有课)
公共卫生
走廊、寝室卫生不符合要求
-1分/次
将垃圾扫到走廊对值日人员
寝室抽烟者
-5分/次
无故晚归者
空床不归者
就寝时点蜡烛
-2分/次
晚自习
无故不参加集体晚自习者
迟到或早退者
*凡不服从教官管理、顶撞教者视情况处理;
*骑自行带人每人扣5分;
*生病有事等情况一律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相应给予扣分。
个人处理:
1、个人在本月扣分累计达12分以上(包括12分)进行学院通报批评;
2、分值为5分的单项连续两次违反,给学院通报批评一次;
3、分值少于5分的单项连续三次违反,给学院通报批评一次;
4、连续两次受学院通报,给个人行政警告处分一次;
5、受两次院通报批评或受院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取消学期、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6、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违规情况报学生党支部,由学生党支部作相应的处理。
班级处理:
1、本月班级扣分累计达40分,在团学例会上对班长进行点名批评,并由班长代表全班做出书面整改措施;
2、本月班级扣分累计达50分对相应班级进行学院通报;
加分法:
一个月务评分第一的寝室,每人加2分,所在班级加10分,如所在班为混合班进行比例分配;
每一个月进行班级总体情况排榜,成绩上报学院和班主任处。
寝室、班级的加分作为推荐评比文明学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的主要依据。
考勤管理规定:
1、凡无故旷课达4学时者,给予全院点名批评一次;
2、凡无故旷课达6学时者,给予学院通报批评一次;
3、凡无故旷课达8学时者,给予学院警告处分一次;
超过8学时者,按照宁大学生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校级处分。
大学海运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根据《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对我院学生考勤和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要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规定并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实习、军训、劳动、社会实践、运动会等都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学生一般不得在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外宿,应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院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
教师可指定课代表协助检查、登记,并及时向有关院(系)反映学生缺课情况。
院(系)和学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四、班长或学习委员格按规定考勤,学习部对各班到课情况进行汇总,每一上报军训部,若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院里组织师生不定期抽查,抽查一次不到按旷课一天计算。
五、学生请假均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
请假3天以向学院学工办请假,3天及以上需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并报到军训部备案;
节假日请假,须经学工办、军训部同意,按要求逐项审批后才有效。
一般不能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需经院领导同意后可补假。
每学期开学初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要或电报向院办请假,到校后办理补假手续(附上证明)。
班委无权准假。
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3学期,请假2以上者需送教务处备案。
六、假满后要及时到院军训部销假,否则超过请假期限按旷课论。
未经准假或超过假期的同学,一律以旷课处理。
七、凡未经准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
学生旷课时间按上课学时计算,军训、实习、运动会、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按每天5学时计算。
对旷课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重的须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八、毕业环节期间(最后一个学期)的请假制度另定。
九、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四年九月
请假条样表
存根联(交教官)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请假时间
月日至月日(节课)
学工办签字
销假签字
销假时间
年月日
请假类型
1、病假2、事假3、其他
请假原因
……………………………………………………………………………
请假单(交任课教师)
学号
月日至月日(节课)
学工办
院领导
1、正常教学时间请假使用本表,并请按规定办理,本表格可以复印使用
2、节假日请假由军训部办理,具体请向教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