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油烟机外观检验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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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面
正面
侧面
底面
时间
10秒
5秒
五、吸油烟机外观验收要求
5.1主要表面
a.不锈钢面板:
表面光洁,色泽一致,边缘整齐,不得有披锋、皱折、刮手毛刺等加工缺陷;
焊点美观、不得有凹瘪,无明显划痕,不明显划痕位置只能在面板边缘,其长度≤5mm,且出现的处数不得超过2处且相距应大于200mm;
b.塑料件:
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清洁,无裂纹、划痕、变形、杂色、收缩痕、熔接痕,无明显的斑痕、飞边、色差、凹陷以及明显注不满等不良;
其飞边不超过0.5mm;
c.喷涂色泽均匀,附着牢固,无剥离,无气泡,无流漆,喷涂颜色基本一致;
喷涂沙粒不得大于ф1,且处数不超过2处,间距大于300mm;
d.镀度件:
镀层光滑,细致,色泽均匀,无划痕、针孔,毛刺不超过0.2mm;
5.2非主要表面
不得有明显碰凹瘪、划痕,其长度≤8mm,且出现的处数不得超过3处且相距应大于200mm;
a.塑料件:
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清洁,无裂纹、变形,,无明显的划痕、杂色、收缩痕、熔接痕、斑痕、飞边、色差、凹陷以及明显注不满等不良;
其划痕长度不大于10mm,
不超过3条;
杂色不大于ф1,且总数不超过5处,相距100mm以上,其飞边不超过0.5mm;
c.喷涂色泽均匀,附着牢固,无剥离,无流漆,喷涂颜色基本一致;
气泡不得大于ф1,且处数不超过8个/dm2;
d.电镀件:
镀层光滑,细致,色泽均匀,无明显划痕、针孔,毛刺不超过0.2mm;
5.3内部表面
喷涂件全部喷涂到位,不允许局部露喷或露底或生锈现象,各焊接件牢固可靠。
5.4配合间隙:
a.面板与箱体的配合间隙均匀,间隙≤1.5mm、错位≤1.00mm;
b.集烟罩与箱体、面板的配合间隙均匀,间隙≤1.00mm;
c.控制面板与面板的配合间隙均匀,间隙≤0.50mm
六、缺陷判定标准:
以下判定标准只用于正面检查,而侧面检查缺陷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
2。
对于底面的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
3,夹水纹及变形除外。
对不影响装配的底面不作严格要求。
检查判定中“接受”代表此缺点状态可接受;
检查判定中“严重(MA)”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1.0来检验判定;
检查判定中“轻微(MI)”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4.0来检验判定。
6.1塑胶件外观检查标准如下表:
项目
缺陷名称
缺点状态
检查工具
检查判定
01
顶白
顶白允许数目≤1处,直径≤0.7mm可接受,顶白数有2-3处,直径在0.7-1.0mm间,间距在0-100mm判MI
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
目视
平尺测量
接受(AC)
轻微(MI)
严重(MA)
02
颜色
不符合样板或规格要求
与样板规格相符但颜色有偏差
样板对比
03
拉伤/拉白
允许数目≤1处,长度<2mm,宽度<0.5mm可接受,拉伤/拉白数有2-3处,长度在2.0-4.0mm间,宽度在0.5-1mm间判MI
04
料花
允许数目≤1处,长度<1mm,宽度<0.5mm可接受。
,料花处数2-3处,长度在1.0-3.0mm间,判MI,
05
气纹
允许数目≤3处,长度<5mm,宽度<1mm可接受。
,气纹处数4-5处,长度在5-10mm间判MI
06
走胶不满料
可见表面的轻微缺胶,且影响装配判MI
可见表面的轻微缺胶,且不影响装配判MA
实物检测
07
变形
轻微的变形,变形量<1mm,可接受。
轻微的变形,变形量在1-2mm,不影响装配判MI
严重的变形,变形量>2mm,影响装配判MA
08
脏污
允许数目≤1处,长度<3mm,宽度<1mm可接受。
,脏污处数2-3处,长度在3-10mm间,判MI,
09
水口处理
水口需削平不能刮手无削伤产品缺陷可接受
水口未削平有轻微刮手,但不伤害人体判MI
水口锋尖严重的伤手,并有削伤产品缺陷判MA
10
批峰(修剪)
批峰高度<0.3mm,不锋利对人不造成伤害,不影响装配
高度在0.3-1mm,有刮手但不影响装配判MI
高度>1mm,有刮手但影响产品的装配判MA
11
批伤(修剪伤)
允许≤1处,长度<5mm,宽度<0.2mm,深度<0.3mm
处数2-3处,长5-8mm,宽0.2-0.5mm,深0.3-0.4mm判MI
12
刮花
数目≤1处,长<5mm,宽<0.2mm,深<0.2mm可接受
处数2-3处,长5-10mm,宽0.2-0.3mm,深0.2-0.3mm间,判MI
13
凹、凸痕、斑点
数目≤2处,直径<0.5mm,间距≥100mm可接受
处数3-4处,直径在0.5-2mm,间距≥100mm,判MI
14
缩水(签板存在除外)
数量≤2处,面积≤4mm2,深度≤0.1mm可接受
数量>3处,面积>4mm2,深度>0.3mm判MI
15
夹水纹(签板存在除外)
数量≤2处,长度<5mm,宽度<0.3mm,可接受
数量≤4处,长度>5mm,宽度>0.3mm,判MI
16
杂质、冷胶、混色
数目≤2处,直径≤0.2mm,间隙≥100mm可接受
数目>2处,直径>0.2mm间隙<100mm判MI
17
光泽阴影
表面光泽度与样板规格有轻微不符,可接受
光泽度与样板规格严重不符,判MI
18
若有(丝印)
按18-21项检验
漏印/缺少字体或图案/倾斜/字体不齐判MA
19
丝印偏位
整体文字内容偏位<0.5mm可接受
整体文字内容轻微偏位量在0.5-2mm间判MI
整体文字内容严重偏位>2mm判MA
接受(AC)轻微(MI)
20
丝印颜色
21
丝印附着力
酒精试验:
用约500g作用力来回匀速擦试15次,轻微脱落或变色判MI,若丝印内容脱落判MA。
用3M胶纸600或80型号,粘在丝印内容上,以90度的角快速拉起,重复操作3次要求丝印内容无损坏,若有轻微脱落或变色判MI,若有严重的脱落判MA。
75%酒精
白布
3M胶纸
6.2喷漆产品外观检查标准
喷涂露底/生锈
喷涂表面未喷涂到位有露底缺陷
表面喷涂后有起泡或者脱层缺陷
产品表面有生锈缺陷
划伤
喷涂表面划伤有≤1处,长度<5mm,宽度<0.5mm,间隔距离要>50mm如此轻微划伤可接受。
若划伤数量在2-4处,长度在5mm-10mm间,宽度在0.5-1mm,判MI
碰花
碰花数量≤2处,碰花长度<5mm,宽度<0.5mm,间隔距离要>50mm如此轻微碰花可接受。
若碰花数量在3-4处,长度在5mm-10mm间,宽度在0.5-1mm间则判MI
麻点及杂色点
表面色/麻点数量在2-4处,直径在0.5-1mm间,间隔距离在50-100mm间判
表面色/麻点数量>4处,直径>1mm,0.5间隔距离>100mm判
凹凸点
产品表面凹凸点直径<1mm,深<0.5mm可接受
直径在1-2mm间,深度在0.5-1mm间则判MI
直径>2mm,深度>1mm以上则判MA
附着力测试
用划格器进行划格为1X1mm小方格,再用3M胶纸进行附着力测试,要求无涂层无脱落现象,若不符判
划格测试
3M胶测试
涂层硬度测试
用硬度为2H铅笔,以450角方式后在测试板上,以1mm/秒的速度向前划动,划出5条15mm的划痕,要求涂层无损伤,若不符判
铅笔测试
6.3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冲压变形
零件有轻微冲压变形,但不影响外观及装配,可接受。
有轻微冲压变形,影响产品外观但不影响装配判MI
有严重冲压变形,影响外观及影响装配判MA
冲压破裂
零件有轻微冲压裂纹,但不影响外观及装配可接受。
有轻微冲压裂纹,但影响外观不影响装配判MI
有严重冲压裂纹,影响外观及影响装配判MA
压痕
表面允许≤1处,长<1mm,宽<1mm,深<0.3mm可接受
处数在2-3处,长在1-3mm,宽在1-2mm,深在0.3-0.4mm间,判MI
冲压字体
1、文字内容、商标LOGO及图案错误,判为MA.
2、文字内容、商标LOGO及图案冲压不清晰或者移位变形,判为MI
严重(MA)轻微(MI)
打磨痕
产品表面磨痕允许≤1处,长<3mm,宽<3mm可接受。
处数在2-3处,长在3-5mm,宽在3-4mm间,判MI
毛刺
毛刺高度<0.3mm不刮手不影响外观及装配,可接受。
毛刺高度在0.3-05mm不刮手,但影响外观不影响装配判MI
焊接
零件与零件焊接有虚焊,影响外观判MI
有漏焊及错焊,影响产品的结构强度判为MA
溅焊渣
产品表面要求无焊渣
若有高度<0.3mm,面积<5mm2判MI
高度>0.3mm,面积>5mm2判MA
6.4木制品外观检验标准:
离隙
外部可见的装配间隙≤0.5mm
大于0.5mm小于或等于0.8mm
>1mm(可根据产品结构而定)
塞尺测量
溢胶
表面有轻微的溢胶影响外观但不影响喷涂判MI
溢胶严重影响外观和喷涂判MA
碰伤凹坑
产品表面无碰伤和凹坑,特别注意边角位置以免影响喷涂,边角碰凹面积<5mm2判MI
若碰凹面积>5mm2判MA
可见平面变形量≤5mm可接受
平面变形量在5-8mm间判MI
6.5成品装配外观检验标准:
间
隙
毛
刺
、
飞
边
(各零部件装配后,外部可见或手可触及部位有毛刺、飞边)≤0.5mm
在转角位:
大于0.5mm又在1mm以内的判MI
>1mm判MA
周边位置:
≤0.4mm
大于0.5mm又在0.8mm以内的判MI
>0.8mm判MA
成品可见平面变形量≤0.5mm可接受
变形量在0.5mm-1mm间判MI
变形量>1mm判MA
产品表面刮花数量≤1处,长度<10mm,宽度<0.5mm,间隔距离要>100mm如此轻微刮花可接受。
若刮花数量在2-4处,长度在10-20mm间,宽度在0.5-1mm,则判MI
严重(MA
产品表面有轻微的脏污或油渍,判MI
表面有严重不可擦除的脏污或油渍,判MA
6.6包装外观检查标准:
商标资料不对
商标位置
资料与样板或者要求不符判
若商标位置不正确判
核对样板
核查数量
外箱损坏
轻微破损,不影响产品外观、安全
轻微破损,直接影响产品外观或者损失字麦内容判
破烂穿孔,商标损坏及产品损坏判
产品混放
产品型号不一致若有混装现象判
数量
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若有漏装现象判
6.7超过描述或超过标准的均为不合格;
6.8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模具等原因引起的不可回避的外观不良等判定可以通过封样的办法来确定其接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