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档格式.docx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档格式.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十一、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十二、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十三、安全监理会议制度
十四、安全巡视和旁站监理制度
十五、安全监理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二)、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四)、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兼职)岗位职责
(五)、电气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1、成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各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的管理工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担任组员。
2、项目监理部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
3、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
4、项目监理部成立以项目总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
5、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6、项目监理部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
特别是《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
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7、总监或安全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人员按施工阶段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别在开工前、初衬施工前、二衬施工前。
8、总监负责对本项目监理人员的考核。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监理人员,项目总监提出具体奖励措施,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监理人员,项目总监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后再进行考核,对经过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由项目总监出具工作鉴定意见,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制度、强制性条文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进行全面监控,项目监理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6)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7)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8)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危害、危险物品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检查是否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0)审查施工单位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1)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
(4)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安全管理的预防和预控作用,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关。
2、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标准;
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重点:
是否满足以下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2)遵循系统控制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目标的前提下,应满足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实现。
(3)覆盖施工全过程原则,以实现系统的安全。
(4)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是不同的、动态的,必须对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动态控制。
(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
(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监理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对施工单位、监理组的办公室生活区施工单位及监理组的试验室、施工工地现场、拌和站及料场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由监理组安全员组织各标段工程师参加。
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如经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当即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督促其整改到位。
专业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日常巡查工地时,也要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需立即处理,必要时发出书面通知。
(一)、检查的范围:
施工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台帐资料、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及生活办公区、试验室、拌和楼安全管理情况。
(二)、安全监理方法
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形式上分为两种:
以现场监理人员日常安全巡查为主,以监理组开展的集中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为辅。
2、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内容上也分为两种:
基础安全监理和现场安全监理。
基础安全监理是指对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有关方面的基础台帐等内容的审核把关。
现场管理监理是指采取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专项方案是否落实、机具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作业人员是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进行监理。
3、监理组开展以周或月为单位的集中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并积极配合和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被查单位签发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安全检查通报,集中的安全监理检查要形成如帐和书面汇报材料,发现严重问题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书面回复备案,并及时组织复查;
4、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监理检查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理记录(可以为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按安全监程序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监理人员汇报,问题严重的向建设单位直至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备案,必要时下发停工指令;
5、标段长及监理组长要定期对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和台帐进行检查和评价,作为监理组内部考核的依据;
6、监理组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和专项安全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入相应的安全方面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开工;
审查必须严格仔细,审查人员签署相应的审查意见并签名。
7、实施以月度为单位的安全监理汇总上报制度。
监理工程师、标段长对本月内日常安全监理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上报监理组。
监理组进行总结评比和内部通报,并抄送建设单位备案。
(三)、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
1、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要求。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许可证。
4、督促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6、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对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落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9、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设备是否完好,证件是否齐全;
物料是否堆放整齐,设备安置是否合理;
安全标志是否设置合理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0、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在发生职工伤亡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在现场积极组织救援,及时上报,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督促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制度。
11、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2、检查施工单位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督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并参与对各施工单位的定期考核。
14、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外部矛盾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按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安全巡视的监督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下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3)安全巡视监理和工程质量巡视监理相结合每天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在监理日记中。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具体情况确定。
1、建立逐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对所施工范围进行一次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报施工队长(特殊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队长每周要对所施工范围进行一次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报项目部分管经理进行整改落实。
项目部每半月要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对施工的范围以及生活区进行一次安全排查。
2、各监理工程师要对所监理单位的排查制度负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并要做到有记录可查,所有资料要整理归档。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
(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理审批手续。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4)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后,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承包方对危险源施工作业前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查工作是否完成,自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承包方自检工作不落实的,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有关申报,暂停施工作业,并指令进行整改。
1、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
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应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2、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1)、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但施工单拒不整改或不执行监理下达的暂停施工令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在两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签发工程施工暂停令。
(3)、项目监理的机构与建立公司之间,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员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
(4)、安全监理的各项口头报告均应追加书面记录。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措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经监理核查,向监理报验。
(2)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搭设安装后,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再报监理核验。
(3)安全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该设施和机械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检查无误方能签署意见,同意投入使用。
(一)、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会议制度
1、会议组织
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召集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员与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参加,召开第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应与工程项目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进行。
2、会议主要内容
①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
监理>
人员及其分工。
②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③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提出意见要求。
包括:
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
配合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④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安全监理例会制度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一般为一周或一旬)组织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员与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安全监理例会可与工程项目工地例会合并召开。
2、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①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
②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施工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③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④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施工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1.安全巡视:
1.1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巡视安全监督检查。
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的时间和内容可以根据工程的特点、季节特点、工程施工的阶段在工地例会上明确。
1.2监理人员应将现场安全巡视时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真实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1.3监理人员在现场安全巡视时,发现违反规定的施工行为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
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管理单位。
1.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项目监理部应以“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1.4.1无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或安全措施不落实;
1.4.2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1.4.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危及施工安全;
1.4.4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1.4.5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1.5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确认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应的闭环管理文件。
2.安全旁站
2.1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旁站安全监理。
2.2火电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2.2.1土建工程:
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安装拆卸及负荷试验,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等。
2.2.2安装工程:
发电机、气轮机本体安装,发电机及配电装置带电试运,主变压器安装及检查、重要电动机检查、起重设备带电试运、气体灭火系统调试等,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组合安装,锅炉水压试验,给煤机、磨煤机、送引风机等重要辅机的试运,汽机转子找正、扣盖,机组的启动及试运行。
2.2.3起重作业:
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脚手架、卷扬提升系统、大型起重机械组装或拆除作业等。
2.2.4其他:
压力管道或容器内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等。
2.3在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2.4旁站结束后,应及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旬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
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1、对监理的工程项目负全面的安全监理责任。
2、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
3、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机械供货、出租单位执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4、组建以总包项目经理为主任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总监、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副主任和成员,制定工作程序和规则。
5、审查承包商现场安全制度和安全体系。
6、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整改、验收。
7、审查承包商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8、审查承包商、分包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0、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11、监督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1、审查本专业及分管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编制本专业或分管工程的安全监理细则。
3、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对本专业或分管工程进行安全监理,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违章操作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6、参加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
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主持监理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编制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5、组织定期的项目安全检查,整理记录,对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验收。
6、参加和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监理,作好记录。
7、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超重机械和施工电梯等,正确操作使用。
8、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
9、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10、检查承包单位三宝、四口、临边防护、用电安全等,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处罚和奖励。
11、监督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12、监督和确认安全措施费的使用。
13、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服装用品、设施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
2、编制项目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3、主持每月一次的用电安全检查。
4、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形式对现场的高低压配电、线路、开关柜(箱)、防雷接地、漏电保护进行监理,作好记录,安全隐患责令承包单位整改后验收。
5、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供电线路、配电箱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每天检查现场漏电保护开关有无失灵,电器设备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检查电气设备安全维修人员是否是持证上岗的专职电工,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
8、检查施工现场电气产品是否合格。
9、检查保护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10、整理保存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技术档案。
11、参加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