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深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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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00 

7.3%

第一产业增加值

14.51

20.0

5.0%

32.6

第二产业增加值

27.13

51.0

11.0%

120.8

9.0%

第三产业增加值

17.13

30.3

10.0%

65.5

产业结构

24.7:

46.2:

29.1

19.8:

50.3:

29.9

14.9:

55.2:

财政收入

1.76

3.1

10%

6.7

8%

农民人均纯收入

3371

4782

6%

8564

5%

总人口

万人

56.4

59

7.0‰

62

5.0‰

城镇化水平

%

30.2

40

50

三废处理达标率

95

100

高中入学率

85

科技进步贡献率

55

70

三、城镇体系规划

第九条 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59万人以内,城镇人口达到2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0%左右。

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2万人以内,城镇人口达到3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

第十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促进市域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强化非农产业,以非农产业发展推动城镇化进程,增加城镇就业岗位,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镇。

(二)优先发展深州市区。

优化市区软硬环境,合理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和强化城市功能,提高其凝聚力。

(三)择优培育中心镇。

以中心镇为片区中心,带动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

第十一条全市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三级城镇等级结构。

(一)中心城市一个:

深州市区是全市的中心城市。

(二)中心镇五个:

前磨头镇和王家井镇为市域南部中心镇;

护驾迟镇为市域东南部中心镇;

唐奉镇为市域西北部中心镇;

辰时镇为市域东北部中心镇。

(三)一般镇四个:

保留榆科、魏家桥、大堤三个建制镇,增设大冯营为建制镇。

第十二条 构建“#”字型的城镇空间结构。

将307国道、省道衡井线、保衡线和肃衡线作为全市经济优先发展的轴线,重点发展沿交通干线的城镇,布局市域特色产业。

第十三条 突出城镇特色,强调市域城镇职能分工与协作。

各城镇主要职能应以表2为指导。

表2  城镇规划职能一览表

城镇名称

城镇职能

深州市区

以农副产品加工和制造业为主,工贸协调发展的衡水北部中心城市。

前磨头镇区

以发展乐器制造、轻化工和物资集散为主,市域南部中心镇。

王家井镇区

以发展机械配件和轻化工为主,市域南部中心镇。

护驾迟镇区

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市域东南部中心镇。

唐奉镇区

以发展加工业为主,市域西北部中心镇。

辰时镇区

以发展花生深加工和贸易集散为主,市域东北部的中心城镇。

大堤镇区

以纺织和机械加工为主的小城镇。

魏家桥镇区

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小城镇。

榆科镇区

以发展机械配件和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小城镇。

大冯营镇区

第十四条 到2010年,市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不高于110m2/人控制,护驾迟和辰时镇按不高于160m2/人控制,其余建制镇按不高于130m2/人控制。

到2020年,市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不高于105m2/人控制,护驾迟和辰时镇按不高于140m2/人控制,其余建制镇按不高于120m2/人控制。

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应以表3为指导。

表3规划城镇规模一览表

用地指标(m2/人)

人口

(万人)

建设用地(ha)

用地指标

(m2/人)

建设用地

(ha)

110

16.0

1755

105

21.0

2200

130

1.9

247

120

3.0

360

0.7

91

1.0

160

0.55

88

140

0.8

112

0.6

78

0.95

114

96

133

0.45

58.5

104

1.3

156

123.5

1.5

180

84

第十五条 市域城镇及中心村,应设置相应级别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深州市区应配有完善的道路、给水、排水、低压供电、集中供热系统,初步建立城市管道燃气系统;

其余城镇和独立工矿区应具备完备的给水、排水、低压供电系统,初步建立集中供热系统。

积极探索设施共建共享新途径。

市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置可参考表4和表5确定。

表4社会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设施类型

中心城市

中心镇

一般镇(乡驻地)

中心村

综合医院

设服务于全市的市级综合性医院

设服务本镇及周围乡镇的综合性医院

设服务全镇(乡)的卫生院

专业医院

有条件的可设

防疫、保健站

设服务全市的防疫、保健站

设服务全镇的防疫、保健站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0.6~1万人设1处

门诊所

每个居住区设1处

每村设1处

体育场

设1个

体育馆

有条件可设1个

游泳池

设2~3个

运动场

4~5万人设1个

图书馆

综合性图书馆1座

综合性图书室1个

图书室1个

档案馆

丙级馆1座

影剧院

中型综合性多功能影剧院1座

小型多功能影剧院1座

文化活动中心

文化室1个

青少年活动中心

高中

6万人左右设1个

初中

3万人左右设1个

设1~2个

完全小学

1.5万人设1个

福利

敬老院

设2个

表5   设施共建共享范围一览表

一般镇(含乡驻地)

医疗保健

市域

辖区及周围乡镇

辖区

文体

大型文体设施

小型文体设施

与基层村共享

教育

市区

镇区

全市

基础设施

水厂

污水处理厂

垃圾处理厂

垃圾转运站

四、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第十六条 为了加快市域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市域村庄空间布局,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规划市域村庄空间布局的目标为:

协调推进“四个一批”,因地制宜搞好新农村建设。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以市域为单元,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推进市域村庄空间布局,积极创建文明生态村。

到2010年,完成市域村庄转变、提升、改善、迁建计划,实施村庄转变、提升、改善、迁建示范工程,全市50%的行政村建成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的文明生态村,推动新农村建设。

到2020年,全面落实村庄转变、提升、改善、迁建计划,市域50%的村庄实施“四个一批”工程,文明生态村创建率基本达到100%,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第十七条 实施村庄空间布局,应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全面开展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村庄规划的分类指导。

(二)对城镇内部的城中村和位于城郊的村庄,应按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加快农村向城市、村组向社区、农民向市民转变。

(三)对市域具有较强产业基础和带动能力的村庄,应按照小城镇的层次和标准进行规划,统筹周边村庄,联片建设,加快向小城镇迈进。

(四)对市域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村庄,应按照中心村建设标准编制村庄规划,合理配置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其对周围村庄的服务功能立足现有基础,健全公共设施,改善人居环境,逐步发展为中心村。

(五)对少数地处偏远、人口较少、不宜生存和发展的村庄,应逐步向城镇和有条件的村庄集中,同时搞好村庄近期环境整治,满足村庄迁建前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

(六)进一步推进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模式,改善和优化村庄生态环境,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十八条 规划选择经济水平较高、设施较完善、人口规模较大、交通较为便利的村庄,作为重点改善的中心村。

以每个中心村服务半径合理1.5~2公里控制,全市设中心村100个左右。

各乡镇应中心村规划宜以表6为指导。

规划将深州镇的穆家左、前磨头镇的贡家台、王家井镇的羊窝村、护驾迟镇的南黄龙、唐奉镇的刘官屯、辰时镇的北杏园、大堤镇的东李窝、魏家桥镇的白宋庄、榆科镇的下博、兵曹乡的双井、穆村乡的石像、东安庄乡的清辉头和西阳台、北溪村乡的西留曹和大流村、大冯营乡的中李村、乔屯乡的陈二庄、太古庄乡的凤凰池、大屯乡的北土路口等19个村庄提升为重点中心村,按小城镇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表6市域中心村规划一览表(2020年)

中心村数量

(个)

中心村名称

深州镇

5

西杜庄、穆家左、良知台、西王辛庄、东王辛庄

前磨头镇

6

东石村、贡家台、祝家斜庄、魏家庄、南马庄、白家村

王家井镇

西蒿科、东高村、吴山庄、马兰井、大染庄、羊窝村

护驾迟镇

7

莲花池、刘家角、王洛寺、南黄龙、西黄龙、起凤庄、南张庄

唐奉镇

寇辛庄、西蒲疃、赵禅院、刘官屯、赵八庄、柴官屯

辰时镇

8

崔家庄、耿村、得朝、东黄龙、温家庄、南史村、北午村、北杏园

大堤镇

祖城西、大康庄、五龙塘、孙家庄、南邵庄、英武、东李窝

魏家桥镇

河兰井、牛家庄、白宋庄、马家庙、焦庄、寨里

榆科镇

张刘郭、高士庄、东景萌、北榆林、大寺郭、下博、赵村

兵曹乡

邵莆村、西午村、双井、大贾村、马官屯

穆村乡

西位村、王庄、西马庄、石像、庄火头

东安庄乡

西景萌、西阳台、东安家庄、西安家庄、清辉头

北溪村乡

西凌霄、大流村、东沿湾、西留曹、西绿村

大冯营乡

大田庄、柳家庄、大固显、中李村、东河头、大王庄

乔屯乡

大屯、小吕邑、陈二庄、张魏武、南网头、东彭庄、郭家屯、高家盐厂

太古庄乡

太古庄、刘家沙洼、道口、西马庄、凤凰池、程家村、张骞寺、高赵圈

大屯乡

陈家口、半壁店、北土路口、琅窝、南护驾庄、种家湾

第十九条 从节约土地、合理规模、资源及设施共享的原则出发,市域基层村应以城镇和中心村为依托,实施撤并迁移和迁村并点。

对于距离较近的村庄,可统一控制建设用地,条件成熟时,将规模小、设施落后的村庄并入中心村或条件较好的基层村,减少村庄数目,扩大村庄规模。

第二十条 与城镇化发展相协调,规划加强村庄综合整治和建设管理,确保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对全市新建及改建村庄建设用地,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不高于140平方米控制。

五、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一条 深州市区的性质为:

深州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巩固衡水北部中心城市的地位,强化工业和商贸职能,完善城市功能,振兴深州,扬名深州,把深州市建设成为工业基础雄厚、商贸发达、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园林式中等城市。

第二十二条 到2010年,城市人口达到16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110平方米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55公顷。

到2020年,城市人口达到21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105平方米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00公顷。

六、市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二十三条 市区用地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

在保证城市安全和布局结构合理完整的前提下,城市向外扩展尽可能选择未利用土地,力争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二)体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注重城市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加大旧城改造力度,逐年降低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率。

(三)按国家级园林式城市的建设标准,调整城市用地布局,促进城市经济、居民生活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

(四)完善城市功能,重点完善城市中心区、建设城市居住区中心、城市工业园区及商贸区等等。

(五)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市区自然坑塘河渠,作为城市特色开敞空间,加强水体两侧绿地建设,形成“环城水系绿带”,体现城市特色,营造高品质的文化氛围,提高城市品质。

(六)合理布置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重点细化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绿地、广场、停车场、中小学等设施的安排。

第二十四条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为“两区相拥、整体向北”。

城市整体不宜大规模跨越石黄高速公路、保衡线和京九铁路,扩展空间以向北为主,规划期末形成集中式城市形态。

第二十五条 规划市区形成“一城三区、两环、六个增长点”集中式布局结构。

“一城”指形成一个城市综合中心区。

以华山路、长江路、永安大街和顺旺大街围合的区域作为城市中心区,中心区内部以永盛大街和博陵路为公共设施主要载体,形成“田字形”城市轴线。

“田字形”西北部为深州古城,以开发水体景观与花园式建筑、延续历史文脉为主题;

“田字形”西南部为深州贸易城;

“田字形”南部是市级行政中心;

“田字形”东部是市级文体设施中心;

“田字形”东北部预留了教育科研区;

“田字形”的中心是全市的文化广场、市级会展与招待中心。

“三区”指城市分为主城区、站前区和渠南区三部分进行控制和管理。

主城区以生活性用地为主,重点推进旧城改造,建设现代化居住小区,合理配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

站前区以工业、仓储等生产性用地为主;

渠南区以展现城市特色和生态隔离为主,不宜进行大规模建设。

“两环”指主城区以水体为纽带的环形城市绿化景观轴和城市外环路。

环形城市绿化景观轴是市区特色景观轴线,应注重城市历史文脉的传承;

由307国道、天山路、西外环大街、桃源大街组成城市外环路,承载市区过境交通。

“六个增长点”指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区,包括南部的一类工业区、东北部的工业仓储区、西南部的深州贸易城、禽蛋市场以及分别位于市区西北部和东南部的果品市场、苗木市场。

第二十六条 市区居住用地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成片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具体用地布局如下:

(一)以永盛大街、华山路、泰山路、环城水系、生态隔离带为界线,按6个居住区(小区)进行控制。

表7市区居住用地控制表

居住区(小区)

名称

位置

用地规模

(公顷)

容纳人口

1

古城居住区

永盛大街西、华山路南、长江路北

80.87

3.2

2

中北部居住区

黄山路南、华山路北

125.85

5.3

3

中部居住区

永盛大街东、华山路南、隔离带西

127.63

5.4

4

西南居住小区

长江路北、华山路南、永盛大街西

36.86

郎里小区

郎里村附近

73.51

站前小区

火车站西侧

24.42

1.2

其它零散居住用地

27.28

合计

496.42

郎里居住区和站前居住区应在就地安置现状人口的基础上,配合工业用地开发,容纳部分外来就业人口;

古城居住区应配合城市中心区建设,以内部挖潜、提升建筑质量、改善居住环境为主;

西南居住小区以现状改造完善为主;

中北部和中部居住区为规划期内城市居住用地的新增区域,以新区开发为主,应着力打造展现城市现代风貌的高品质居住区。

(二)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布置各类公共设施和绿地,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住宅建设以多层住宅为主,深州古城范围内居住用地改造可适当布置低层住宅。

(三)市区需小学14所,每所小学用地面积不低于1.0公顷,最大服务半径按500米左右控制。

(四)市区需初级中学7所,每所初级中学用地面积不低于2.5公顷,最大服务半径按1000米左右控制。

(五)保留完善现状高级中学,在市区北部新建高级中学1所;

新建职业中学可设于市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内。

第二十七条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业、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文物古迹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八类。

(一)完善以市委市政府为主的行政中心,新增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安排在永盛大街以西、长江路两侧。

(二)整合现有商业金融业用地,新增商业金融业用地主要在各居住区中心布置。

保留完善深州贸易城、果品市场、禽蛋市场等市场用地;

在市区东南部、桃源大街西侧增建苗木市场一处。

(三)保留并完善现状文化娱乐用地;

结合中心区改造、环城水系开发及绿地建设,在泰山路与永盛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市文化会展中心,预留与“水景花园城市游”相关的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在行政中心西邻、长江路北侧建设市文化活动中心;

其余新增为居民日常休闲娱乐服务的文化娱乐用地主要依托居住区中心建设。

(四)保留完善现状体育设施,预留市级体育中心两处:

一处位于博陵路与顺旺大街交叉口的西北角,另一处位于永盛大街以东、珠江路北侧。

在古城范围内,博陵路北侧设置为周围居民服务的小型体育用地1处。

(五)保留完善现状医疗卫生用地;

新增医疗卫生用地两处,一处位于泰山路与顺兴大街交叉口的东北角,一处位于珠江路与顺旺大街交叉口的西北角。

(六)保留现状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在顺旺大街两侧、华山路北侧预留城市教育科研区。

(七)严格保护市区较有价值的古建筑――深州盈亿义仓和大德昌钱庄。

注重其建筑修复及四周开敞性绿地建设。

(八)保留并完善现状市光荣院用地;

在华山路与顺旺大街交叉口的西南角,新增养老院1处。

第二十八条 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

(一)市区工业以农副产品加工和制造业为主导产业。

(二)建设站前区工业区,区内华山路以南发展一类工业,华山路以北发展二类工业,区内不宜新增三类工业用地。

(三)改造现状主城区东南部工业区,区内以发展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为主。

(四)现状污染较重或散布于市区中心地段的工业企业应进行用地置换,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改善城市环境。

搬迁位于市区西部的化肥厂、农机厂、机械厂等污染严重的工业用地。

(五)同一类别、不同性质的工业集聚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考虑将有生产协作关系的工业集中在一起,关系密切的要靠近布置。

2、对能源、交通等基础条件或辅助设施要求相似的工业尽可能集中布置。

3、有可能产生交叉污染的工业应相对远离;

对环境要求较严格的工业应远离污染严重的工业。

4、根据消防及安全要求,需单独建设的工业不可与其它工业靠近布置。

第二十九条 保留西关粮库和国家粮食储备库等现状仓储用地,新增仓储用地主要依托铁路站场和城市外环路,结合工业区、市场等有大量物流需求的用地进行布置。

第三十条 保留市看守所和部队用地;

将民兵训练基地迁至市区以外;

规划期内市区不宜新增特殊用地。

七、市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一条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

到2010年,市区人均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左右,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到2020年,市区人均绿地达到14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第三十二条 规划市区形成“三环两廊映一水、多带繁星托五园”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三环”指“外环”、“中环”和“内环”。

“外环”指城郊生态景观控制区;

“中环”指沿城市外环路建设交通防护绿地;

“内环”指依托古城护城河建设城市“环城水系绿带”。

“两廊”指在主城区和站前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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