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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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做到文明检修,达到:
人走工地净,活完物资清。
13.有责任帮助指导司炉工学习和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技术、提高司炉工技术水平。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锅炉的正常给水,使炉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努力降低消耗,保证设备完好率。
3.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的准确性.
4.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5.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环境卫生。
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配合、协调各工种工作,共同搞好供暖服务工作。
二、维护、检修保养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包括日常运行保养和年度检修、维护保养两方面工作。
应制
定明确内容和程序。
2日常运行保养
(1)三大安全附件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
应定时试验、记录、送检;
(2)机械设备保养:
应定时检查、实施、记录如润滑、排污、水泵冷却水畅通和排气、风烟泄漏、
电气维保和跑、冒、滴、漏等。
3年度检修、维护保养:
计划在每年三月末前制定。
明确检修、维护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负责人。
并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4供暖锅炉停炉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5.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内容和检查验收结果、有关责任人名单,应及时记载在锅炉技术档案或供暖设备档案内,以便查考。
6,供暖期间运行人员对锅炉及附属设备做(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调试、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7.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每班前要擦拭千净,保持环境卫生。
三、交接班制度
1.供热锅炉房所有跟班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的工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的时间的前10分钟进行。
锅炉出事故正在处理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接班人员同意,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3.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
“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1)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
(2)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正常。
(3)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
(4)锅炉房卫生整洁石
(5)安全附件、各种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
五不交:
(1)不交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
(2)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的司炉工人员。
(3)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
(4)设备发生故障或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
(5)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
5.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开。
6.接班人员必须和交班共同巡视,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运行情况,仔细察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四、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一般规定
4.1.1新安装或移装的燃气锅炉,必须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登记标志,
其锅炉房的消防和燃气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重新启用的锅炉,必须按现行《热水锅
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合格,锅炉房的消防和燃气设施完好,方可投入运行。
4.1.2锅炉的运行调节应严格按调度指令进行。
4.1.3锅炉作业人员、水质处理人员及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操作证的类别必须与所操作的设
备相符;
司炉操作证还应分为燃油燃气的类别;
操作证应是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
4.1.4锅炉有关安全技术档案和各项运行记录完备。
4.1.5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并有必要的图纸表,并己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1.6锅炉及附属设备完好率100%。
锅炉及附属设备启动前的准备
4.2.1对改造或大修及停运1年以上或连续运行6年以上的锅炉,在运行前,必须遵照《热水锅炉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4.2.2新投入或长期停运锅炉及网络系统运行前应进行冲洗。
4.2.3锅炉启动前必须对锅炉本体、燃烧机、辅助设备、安全附件及烟风、水、电气和燃烧系统进
行全面认真的检查、试验、做好启动准备。
4.2.4锅炉本体及燃烧器的检查
1.锅炉内部检查
检查锅筒(壳)、炉胆、管板、水管、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及变形、裂纹等
缺陷;
锅内有无水垢杂质;
有无工具或其他杂质遗留在炉内;
燃烧器喷口等处砌体是否完整无损:
炉膛受热面上有无污垢等。
在所有检查合格并确认炉内无人时,关闭所有人孔、手孔。
装人孔、手
孔盖时,应将压盖放正,孔该之间应垫石棉橡胶或用石棉绳编织的石棉绳垫。
并在垫的两个接触面
上涂以机油与黑铅粉的混合物(禁止用白铅粉)。
2.锅炉外部检查
检查锅炉外部有无损坏;
所有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
防爆门是否完好、关闭严密、动作灵活可
靠。
3.燃烧器检查
检查燃烧器安装是否牢固正确:
电机转动方向是否正确灵活;
燃气管路是否畅通、严密;
各种阀门
及保护器件是否安全可靠;
气压表指示是否正确;
点火电极是否完好、正确;
点火位置、小火位置
是否设好:
以及火焰监视器探头是否牢固、清洁。
4.2.5锅炉辅助设备的检查
1.循环泵和补水泵应完好,试运转电机转动方向正确灵活,无漏水;
其噪音及升温等无异常现象;
油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管通畅。
2.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查锅炉给水是否达到GB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3.鼓、引风机试运转旋转方向正确;
其电流、噪音及升温等无异常现象;
轴承箱内油位正常;
冷
却水管畅通。
4.2.6锅炉安全附件、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检查
1检查热工仪表及其电气设备是否完好:
检查热工仪表的校验期及铅封装置是否有效。
2检查压力表刻度盘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标志是否明显清楚。
检查压力表指针的位置。
在无压力时,有限制钉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限制钉处:
无限制钉的压力表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
许误差。
3校验温度表的指示。
锅炉冷态运行时,出水温度与回水温度相同;
排烟温度与大气温度相同。
4检查安全阀是否经过校验,且整定到规定的始启压力;
铅封是否完整,泄放管应当畅通。
5检查温度控制器、压力控制器、燃气、熄火等保护装置和点火程序控制及电动执行器应达到电路畅通动作灵活、准确;
锅炉超温、超压报警器及循环泵突然停电等自动联锁装置也应电路系统通畅、动作灵敏、可靠。
4.2.7四个系统检查、准备
1.烟风系统检查:
检查燃烧器鼓风机进风口是否畅通:
如几台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把运行的锅炉烟
道挡板打开,其他未运行的锅炉的烟道挡板关闭;
并检查各烟道挡板开关是否灵活,开关方向是否
正确、固定可靠;
烟道内有无杂质;
锅炉房通风应畅通,燃气报警装置可靠。
2.水系统检查:
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水箱;
水泵使用前要将空气排空,水系统上各阀门的开关位置正
确。
检查工作完毕,可向系统充水。
充入的先后顺序应是:
锅炉—外网—用户。
充水前打开锅炉顶
部的排气阀,排出锅内空气(外网用户操作相同);
打开网路末端的旁通阀;
充水速度以刹排出废
气.排气阁冒出水后,将其关闭。
冲水后,要检查人孔、手孔、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无泄漏,如
发现有泄漏,可适当拧紧螺钉,如仍有泄漏,应停止进水,更换填料或修理;
对系统的定压装置、
阀门、仪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锅炉外网系统充水完毕1-2小时后,应再开1次排气阀,以
排出残留空气。
3.电气系统检查:
合上电源,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锅炉设备所需额定电压。
去除主回路供电,模拟电程序,检查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4.燃料系统检查:
检查供气压力是否达到要求;
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检查调压装置是否合适:
球阀是否关严。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启动
4.3.1锅炉、辅助设备及热网系统的所有检查准备工作结束后,应向主管领导报告,确认点火条件
具备,下达点火令。
4.3.2正式接通气源和电源。
先启动循环泵,待系统水循环起来后再点火;
循环泵启动操作顺序是:
开泵的进水阀―泵电机启动―缓开泵的出水阀。
4.3.3开放热用户时,应先开回水阀,后开供水阀,最后将网路末端旁通阀关闭。
4.3.4点火和升温
1将控制柜各开关置于自动位置,按燃料启动按钮,则程序控制器自动按控制程序完成点火程序,即:
开大风门预吹扫,风压检测,火焰监测装置自检,关小风门,喷嘴点火,着火监测,转小火,转大火,正常运行等一系列程序。
若三次点火失败,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点火。
在整个点火过程中操作人员不能离开控制柜,如有意外,即可停炉。
2锅炉点火升温升压所需的时间是根据锅炉形式和容量(网路大小)而定。
一般立式锅炉容量小,所需的时间短些,而卧式锅炉或水容量大的锅炉,所需的时间长些。
总的原则是升温升压要缓慢进
行(升温速度一般不宜超过20-30℃用)故火焰应调至“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高,待到锅炉
排烟温度高于,100℃时,再转为大火状态。
如果点火升温太快,会导致锅炉各部件和网路受热
膨胀不均,造成渗漏及损坏。
新安装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其包装可能有零星响声,有时还会
出现滴水现象,这是由于锅炉在膨胀、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受雨水淋湿所至,属正常现象。
3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进行的检查和操作
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不仅要保证锅炉本体和网路均匀地受热膨胀,而且还要对各种安全附件、
自动控制设备和各种阀门进行全面的检查、核实,保证其灵敏可靠,为锅炉正常运行创造必要的条
件。
(1)燃气锅炉每次启动中均要检查燃气有无泄漏。
(2)燃气锅炉点火前均要进行预吹扫。
预吹扫时间根据锅炉形式而设定。
(3)为了使锅炉上下各部件受热均匀,对自然循环系统可用从锅炉底部间断放水的方法,这样可
以使锅炉本体各部件达到均匀的温度,并注意相应补水。
(4)打开几次放气阀,以排出因升温而析出的空气。
(5)注意监视锅炉供回水压力和循环泵入口压力,如波动较大,应及时调整。
(6)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
对人孔、手孔的连接螺钉再拧紧一次.操作时应谨慎缓慢,不能用
力过猛:
禁止用加长手柄拧紧。
(7)冲洗压力表缓冲弯管。
冲洗后压力表指针应回到冲洗前的位置,否则应重新冲洗。
(8)试开排污阀,检查其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要起到放出锅炉底部冷水的作用。
排污时水温
应低于Ico℃,并应防止因排污而造成的压力降低。
排污后应关严排污罚阀,并检查有无漏水现
象。
排污时一定要暖管。
(9)并炉。
当启动锅炉需要并炉(并入已运行的热网)时,其出水温度与热网水温应相同。
并炉
时应缓慢打开出水阀,如无异常再继续开大。
并炉时应严格监视锅炉压力与温度,防止超压或超温,
并防止出现水击振动。
(10)当锅炉压力升到使用工作压力时;
①对新安装、移装、改装和检修后的锅炉应整定安全阀排放压力。
整定结束后,再做一次动作排
放试验,最后进行记录和铅封。
②整定压力和温度控制器,即:
“超温停炉”“自动停炉—启炉”“大火—小火”的温度,各温度的排序
是:
“超温停炉”温度“自动停炉”温度“大火转小火”温度“小火转大火”温度“自动启炉”
温度。
对压力控制器的动作压力应进行校验。
4.3.5因发生汽化停炉而重新启动时,应先开启补水系统补水放汽,再按程序启动。
锅炉及辅助设备进行调节与监视
4.4.1锅炉转入正常运行后,其负荷调节由负荷调节器自动进行。
运行中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
检,加强对运行设备的监视,应使压力、水温和燃烧保持稳定,使锅炉安全和经济地运行。
4.4.2保持压力的稳定。
运行中,应密切监视锅炉进、出口和循环泵入口压力,确保网路压力稳定。
发现压力偏低时,应及时补水。
4.4.3应根据水温与气温关系曲线及时调整锅炉运行。
通常供水温度与回水温曲线值相差不大于士
2℃
4.4.4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浅蓝色,一般有轻微隆隆声。
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
声响,均表示燃烧不正常,应及时调整燃气和空气量。
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
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4.4.5排污
1.锅炉排污
排污量的大小和间隔时间,取决于锅水的化验结果。
热水锅炉一般每周排污一次,当锅水温度
低于,00℃时才能进行排污。
排污管上如装有两个阀门,一个是慢开阀,装在靠近炉体,另一个是快开阀,装在慢开阀后面。
开启排污阀时应先打开快开阀,然后再打开慢开阀。
排污时,要间断地开关排污阀,动作要缓慢,排污时要注意锅炉压力的变化,防止因锅水降压
而发生汽化。
排污完毕应先关闭慢开阀,然后再关闭快开阀,并检查排污阀是否已关闭严密,无泄
漏。
排污阀太紧不能转动时,不得用接长旋柄两人合旋,或用工具敲击来打开排污阀。
排污时,同
一台锅炉各排污点都应按顺序进行排污;
几台锅炉合用一根总排污管时,排污要逐台进行。
排污过
程中若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
2.除污器清污
每月至少应对回水干管上的除污器进行一次清污.
4.4.6保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1.安全阀
(1)为防比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每周应对安全阀作一次手动排放试验,操作时要轻拉、轻
抬、轻放。
(2)检查安全阀的铅封是否完好:
杠杆式安全阀上的重锤是否发生移动或被加上其他重物。
2.压力表
(1)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压力表缓冲弯管,防止堵塞。
冲洗弯管后,不要立即打开弯管上的旋塞,
避免高温水直接进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导致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
(2)经常检查、观察缓冲弯管上的旋塞,应保证其在全开的位置上。
4.4.7对自动调节装置要求
1应对主控制室外的自动装置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视,确保自动调节装置的调节机构完整、准确、灵活可靠。
2当自动调节装置运行发生异常导致锅炉运行参数失控时,应将自动装置切到手动进行调控。
3温度控制器
(1)按设定温度自动启炉和停炉。
(2)按设定温度自动进行大小火转换。
(3)超温报警保护。
温度上限值应略低于正常出水压力的饱和温度减20℃。
4压力控制器其报警保护装置应略低于正常出水温度加20℃的相应饱和压力。
5燃气检漏装置和空气压力继电器工作可靠。
6熄火保护装置探头牢固、清洁、工作灵敏可靠。
4.4.8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锅炉干燥
1司炉人员要保持锅炉各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地面的清洁;
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
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保持锅炉本体的干燥
(1)锅炉范围内的阀门和旋塞,人孔、手孔以及管道的法兰,要保持严密不漏。
(2)防止炉脚潮湿。
锅炉下面的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不要直接冲刷到炉体上,锅炉的下
脚处不积水;
排污管应引到排污扩容器或锅炉房外的安全地带;
锅炉下部也要保持干燥,不向上浇
水,烟囱法兰要严密,防止漏风。
.锅炉房运行控制指标
4.5.1新装、移装、改装的锅炉应当进行热效率测试(正、反平衡);
运行锅炉每1一2年应作一
次热效率测试;
必要时应进行燃烧效率测试。
4.5.2锅炉在设计条件下运行,其热效率不应低于原设计效率的95%
4.5.3锅炉正常运行时,其实际负荷不宜低于额定符合的
60%。
4.5.4锅炉房的燃气、水和电等应计算量。
4.5.5供热系统的失水率应控制在总循环水量的1%以内。
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停止运行
4.6.1停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停炉
正常停炉前,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所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有关记录薄
内;
并通知有关部门。
(1)熄火,停止燃气供应,并对锅炉进行后吹扫。
(2)关闭燃气截断阀
(3)循环泵应在锅炉出口温度低于50℃停运。
并根据负荷变化逐台停止循环水泵。
停泵时,应
先逐渐关闭出水阀,然后停泵。
2紧急停炉
锅炉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因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
20℃。
(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操作如下:
(1)按急停按钮。
(2)切断燃料供应。
(3)当排水系统故障时,严禁停运循环水泵。
(4)锅炉进行通风降温,若电源中断又无备用电源时,有条件可向锅炉加自来水,并通过泄放阀
排出,以利降温。
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处理
4.7.1当锅炉出事故时,应进行事故分析,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7.2超温、汽化时应按紧急停炉处理。
4.7.3爆管事故
1紧急停炉
2检测水质
4.7.4锅炉房电源中断时应采取下列处理方法:
1投入事故照明电源。
2将用电设备操作机构恢复到停止位置。
3将自动调节装置操作机构恢复到手动位置。
4迅速打开全部炉门,降低炉膛温度。
5开启引风机挡板,保持炉膛负压。
6迅速开启紧急排放阀门并补水。
4.7.5燃气燃烧常见故障的现象、原因及处理办法(见下表)
故障现象造成原因处理办法
接通电源,按启动按钮
电机不转
启动前后吹扫正常,但
不点火
气压正常,点不着火,
电极不打火。
点后5秒钟又熄火
冒白烟
气压不足,锁定。
①调整气压至规定值清理或修理电磁阀按复位按钮,
电磁阀不严,检漏锁定。
②检查元件是否损坏以及电流是否正常
热继电器开路
①电磁阀不工作
查线路并修复
②
电磁阀烧坏
换新
③
气压太低
调整气压至规定值减少配风,减小风门开度
④
风量太大
①
点火变压器烧坏
高压线损坏或脱落
重新安装或换新
间隙过大或地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