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产成品包装标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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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ManagerDepartment
02
财务部GeneralAccountingDepartment
03
机械制造部MechanicalManufacturingDepartment-
04
电装部AssemblyofelectricalManufacturingDepartment
05
工程部EngineeringDepartment
06
销售部SalesDepartment
07
资源部ResourceDepartment
08
质量管理部QualityControlDepartment
09
管理者代表MR
10
技术研发中心Technical&
ResearchDepartment
11
文件控制中心DocumentControlCenter
√
Initiatedby
Department
管理者代表
Verifiedby
Approvedby
夏芜鸣
2014-08-25
总经理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包装作业的运作,保证产品能满足环境试验的要求,保护产品在储运过程中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自制项目平台产成品的包装作业之运作,主要是针对整套设备包装及运输的质量标准给予合理规范,每个单独自制项目平台都必须配相应包装设计文件。
3、产品包装箱技术条件标准依据
•GB/T9174—2008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8926—2008包装容器木构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19142—2008出口商品包装通则
•GB/T1413—2008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
4、权责部门
包装设计:
工程部、技术研发中心
包装设计图纸:
资源部文控中心,按照技术文件管理流程操作
包装操作:
机械装配部
包装验收:
质量管理部
5、产品标准中对包装的要求
5.1产品准备
5.1.1产品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做好防护和有关内包装后方可进行外包装,并贴有合格标识。
5.2材料准备
以本规范之要求准备相应的包装材料。
5.3技术文件准备
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电气图纸与装配图纸,设备所配套系统载体如光盘、U盘等,装箱清单等其他文件。
5.3包装基本要求
5.3.1为了保护产品之塑料、金属等基本面免受破坏、划伤,产品外层应使用缠绕膜或包装塑胶袋进行单独包装;
5.3.2为了缓冲产品在运输中产生的冲力,要对产品进行加强保护,填塞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缝隙、产品与内(外)包装之间的缝隙、内包装盒与外包装箱之间的缝隙。
对于一些运输较远的产品,应在外包装箱与内包装盒之间铺垫防震材料;
5.3.3产品如有凸出部分,应当拆下单独包装,如果无法拆卸,应当对此部分单独用缓冲材料包装,并填塞相应空隙;
5.3.4易位移部件可以拆卸的必须拆卸单独包装,无法拆卸的,必须使用固定手段固定其位置,使其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无法位移;
5.3.5易损外露部件,如镜头等,可以拆卸的必须拆卸单独包装,无法拆卸的,必须使用硬质材料支撑并附加缓冲材料进行包装,并填塞相应空隙;
5.3.6包装后的产品要方便装车与卸货,且起吊时要保证箱体受力,安全可靠;
5.3.7包装箱的外形尺寸和包装件的重量应符合运输部门超限、超长的有关规定,参照GB/T1413—2008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进行设计;
5.3.8每个独立包装必须有包装标识,包装标识是指在运输包装的外部印制的图形、文字和数字以及它们的组合。
5.3.8.1包装标志主要有(三种):
运输标志;
指示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
5.3.8.2包装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又称为唛头(Mark),是指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的反映收货人和发货人、目的地或中转地、件号、批号、产地等内容的几何图形、特定字母、数字和简短的文字等。
唛头又分正唛、侧唛,正唛印制或贴在箱体立面较宽一面,主要涉及信息为:
客户名称、品名规格型号、订单号、箱数/总箱数、产地、目的地等;
侧唛印制或贴在箱体立面较窄一面,主要涉及品名、订单号、产品数量、箱体体积参数、净重、毛重等。
字体为仿宋体,字体大小要与箱体大小相适应,以协调、醒目为原则。
唛头模板参见附件《135外包装唛头模板》,根据外箱大小选择合适模板,唛头所需参数:
客户名称、订单号、料号、品名规格由资源部提供,其余参数由机械装配部门提供,填写打印由机械装配部门完成,由质检部门负责检验。
客户有提供模板的以客户模板为准。
每批产品要有一件存放装箱资料,如木箱在该箱顶部喷印或贴合红色“资料在此箱”。
如简易包装和纸箱包装,则由生产部门用红色“资料在此箱”不干胶贴合固定在存入资料箱的顶部。
喷印字体的大小为字体高100mm,宽300mm。
请注意:
资料存放箱只有一件,该标识不可多印。
5.3.9包装指示性标志
5.3.9.1指示性标志是根据产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产品,用醒目的图形和简单的文字做出的标志。
5.3.9.2指示性标志指示有关人员在装卸、搬运、储存、作业中引起注意,常见的有“此端向上”、“易碎”、“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等。
5.3.10包装警告标志
5.3.10.1警告性标志是指在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包装上印制特殊的文字,以示警告。
常见的有“爆炸品”、“易燃品”、“有毒品”等,参照GB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5.3.11在满足5.3.1~5.3.10要求后可按照客户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唛头如果客户有指定格式,按照客户指定格式印制。
6、包装分类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和适销的要求,我公司产品根据产品规格型号和目标客户所在区域的不同以及其他因素,可以选用以下几种方式:
简易包装
纸箱包装
木箱包装
7、简易包装的总体技术要求
根据产品特征和科学、经济的原则,按照供货协议,运输路程较近,运输方式(零担或包车),在取得客户认同,并有人监督装卸车等情况下,一些产品可以采用简易包装。
如:
地处苏州的客户在协商一致后就可以采用简易包装。
8、简易包装的详细技术要求
对轻型产品,可以人工轻松搬运,主体以缠绕膜包裹,体积较小时可以装入纸箱,独立可拆卸附件及产品相关资料装入纸箱,并填充缓冲材料和防雨包装,保证在运输过程中附件不相互撞击且具备一定的防雨功能。
对重型产品,必须辅以机械搬运的,主体必须固定在适合机械装运的底座上,如托盘等。
底座规格以适合产品固定为准,安置固定产品时不能有明显变形,并兼顾考虑搬运机械和运输车辆所需,出口产品底座材质必须为压合木、纸质等无需检验直接出口的材质。
产品固定方式必须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松脱。
产品固定后以缠绕膜包裹,独立可拆卸附件及产品相关资料装入纸箱,并填充缓冲材料和防雨包装,保证在运输过程中附件不相互撞击且具备一定的防雨功能。
附件较重的纸箱必须在纸箱外以打包带束缚。
9、纸箱包装
9.1对于产品质量较轻,体积较小,不易碰损,通过物流运输的,可以采用纸箱包装;
9.2纸箱材料采用厚度不小于5mm的五层瓦楞纸板,符合GB/T6544-2008《包装材料瓦楞纸板》的规定,内外不得有破损、撕裂等缺陷。
制箱应符合GB/T6543-2008《瓦楞纸箱》的规定,包装箱要有足够的强度,确保装卸和运输的需要;
9.3为了保护元器件免受碰撞破损,纸箱内应使用减震材料,如:
泡沫、珍珠棉、气泡膜等;
9.4包装箱外型美观大方,按照包装标识要求附加标识等,印字要清晰、明确;
9.5包装带要捆扎牢固,不同组件的包装要分别按照各自的包装作业文件进行。
10、木箱包装
10.1对于物流运输,产品质量或体积较大,对运输、包装、储运环境要求严格的,都应采用木箱包装产品固定方法;
10.2材质要求:
包装箱主要受力构件一般采用落叶松、马尾松和紫云杉等优质木材,须经干燥处理,同一包装箱的板材色泽基本一致,外表面平整、光洁,无明显毛刺,不得有虫节、破损、撕裂等缺陷。
滑木、枕木和框架采用一等木材,箱板可选用二等木材或胶合板。
在保证包装箱强度符合储运、装卸要求的前提下,所用材料也可选用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
对于出口的项目包装箱的材料必须是胶合板。
10.3木箱结构和尺寸要求:
木箱由木底座、侧板、前/后板、横撑和顶板钉制而成,木底座支撑枕木和滑木的;
钉制方向要考虑装卸车及搬运的方式。
如果用叉车或行车装卸,底部枕木沿宽度方向钉制;
如果需要采用滚杠装卸,滑木应顺向钉制,方便装卸车和搬运转移。
箱体长度较长时,底部增加枕木数量,枕木的间距不得大于800mm,以增强底板强度。
当用木板做箱板时,木板在内侧;
当用胶合板做箱板时,胶合板在外面,表面平整、光洁无毛刺,便于附加有关内容;
根据箱板和框架结构件的尺寸,正确选用钢钉;
钉箱时,箱板表面不应显露钉头、顶尖,钢钉不得中途弯曲或钉在箱板、框架接缝处;
要求钉制牢固,但不能钉破板材,包装时不得损坏产品表面处理层。
包装箱尺寸底板厚度不小于15mm,侧板、顶板、前后面板厚度不小于9mm,筋板厚度不小于20mm;
板面积尺寸大于800mm×
1000mm时,应有斜加强筋,其宽度不小于厚度。
包装中置柜、低压柜和小型开闭所时,底部与木底座要用螺钉紧固。
10.4根据产品特点和运输、储存、运输要求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11、固定方式
11.1通过产品底座上的螺栓孔,和箱子底座固定在滑木板或枕木上;
11.2当产品不能直接固定在箱子底座上时,应用木方支撑,然后用木条,螺栓固定在箱子底座上;
11.3采用垫木等方式,再用压板及螺栓将产品固定在箱子底座上;
11.4采用骑马钉,将产品固定,不使其窜动;
11.5用螺栓将产品固定在滑木上时,螺栓头应沉入滑木内;
11.6包装箱内产品重心应靠中,靠下,产品重心偏高时应尽量将产品放倒,采用卧式包装;
11.7产品上可移动的零,部件,应移至使产品具有最小外形尺寸的位置,并加以固定。
在不影响产品性能的条件下,产品凸出的零,部件应尽量卸下,标明记号,另行包装,一般应固定在同一箱内。
11.8产品上的液压,气动操纵装置和由产品上拆下的气管,水管,油管,电缆等应标明记号,装入主机箱或附件箱内或另行包装,不得与油脂接触。
11.9产品与箱体内壁之间应有间隙,间隙距离一般不小于25mm.
11.10附件箱,备件箱,工具箱等,应尽量固定在主机箱的空隙外。
附件,备件,工具等在箱内应塞紧,卡牢;
11.11产品外露的进,排气(或油,水)孔口应用堵塞塞住,对于不便用堵塞塞住的孔口或辅助孔口,应用塑料或其它包装材料圆心封盖或包扎;
12、防护要求
12.1防雨
12.1.1凡需防雨的产品,应在包装箱内衬以防水材料,如石油沥青油毡,石油沥清油纸,塑料薄膜,塑料复合纸等;
12.1.2防水材料应紧贴箱板内壁摊铺平整,应尽可能使用整材料,防水防水材料的拼接可采用搭接,粘合,焊接三种形式,搭接宽度不得小于50mm,并用木条压紧钉牢,搭接应便于雨水外流;
12.1.3封闭箱的顶板可以采用单层或双层防水材料复盖。
单层材料衬在顶板内壁,双层防水材料分别衬在顶板内壁和外表面。
外表面的防水材料应伸出箱壁外侧100mm,并使其折回紧贴壁板外表面,用压板紧钉牢;
12.1.4以代用材料作箱板的封闭箱,除在箱板内壁衬以防水材料外,在产品的外部应用塑料薄膜遮盖,当采用聚氯乙烯塑料薄膜时,不得与产触品的漆层接;
12.1.5大型包装箱可采用屋脊式或倾斜式顶盖,以改善防雨性能;
12.1.6有防雨,防潮纸衬垫,也可将产品装入塑料袋内。
如采用聚氯乙烯塑料薄膜时,不得与产品漆层接触;
12.2防潮
凡需防潮的产品,应用防潮材料(如铝泊复合膜,塑料薄膜)制成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在封装之前将装入干燥剂(如硅胶等)的布袋放到容器内,经封口后,再进行外包装;
12.3防霉
12.3.1凡需防霉的产品,除在设计,工艺,材料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防霉外,在产品包装时,要求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潮,防尘措施;
12.3.2产品的封闭式包装箱,可在端面壁上开设通风百叶窗,必要时另加防尘罩,以做好通风防尘;
12.4防锈
12.4.1产品在包装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清洗,防锈处理后封装。
12.4.2根据产品的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防锈材料。
防锈材料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规定。
常用防锈材料有:
防锈油脂,气相缓蚀剂(纸),可剥性塑料等。
12.4.3产品上重要的精加工的金属表面,不得与包装底座,坚固木方或压板接触,必需接触处用防锈,防潮,防震材料衬垫。
12.5防震
12.5.1凡需防震的产品应采用防震包装,不允许产品在箱内窜动;
12.5.2防震材料要具有质地柔软,富有弹性,不易虫柱,不易长霉不易疲劳变形等特点。
常用的防震材料有:
瓦楞纸,干木丝,可发性聚苯乙烯塑料,海棉橡胶,塑料气垫等。
12.5.3.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防震方法
a.在产品与包装箱的间隙中,用干木丝,无字纸丝等充填,将产品卡牢,于装入包装箱内;
b.采用塑料气垫,海绵橡胶,瓦楞纸等,将产品衬垫固定在包装箱内。
13、外箱打包
13.1根据重量固定2-6道打包带。
每面一道时打包带在该面中心位置,每面两道时如下图所示:
13.2打包带松紧程度以张开的手掌刚好平行插入为标准;
13.3打包带位置整齐划一、颜色一致、松紧合适,无断带、少带、勒坏纸箱等现象。
14、包装检验
14.1由质检部门负责,并做好检验记录
14.2每批产品抽取5个进行检验,批量少于5个时,则全检。
有2个或2个以上不合格,则判批不合格。
15包装箱贮存
15.1木包装箱及构件不应直接露天存放。
15.2瓦楞纸箱的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并防止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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