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小区自评打分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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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自然地貌,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和自然资源,不宜深挖高填,不应对小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本项目规划设计结合原始地貌,充分利用地块南底北高的地貌特征进行竖向设计,避免场地破坏,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6

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

小区呈半岛型,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点式布置五栋高层住宅建筑,设施配套齐全

7

建筑密度高层建筑应≤20%,多层建筑应≤25%

8

有效地使用地上与地下空间,节约土地资源

有效利用地形高差,合理规划地下车库及地上主体,节约土地资源。

9

建筑形态、体量、尺度与外部空间和周围城市肌理相协调

规划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沿半岛方向点式布置高层建筑,形态、体量、尺度与环境及周边城市肌理相协调。

10

尊重和发掘本地区历史文化内涵,小区建设具有本地区的地域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

+2

突出渝北新开发区的文化特色,结合宝圣湖原生态环境,规划环保、生态、健康型岛居特色的现代高尚住宅区。

11

重视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空间环境和文物、建筑与古树、名木的保护,合理整合古树、大树与建筑物之间的关系;

小区内无古树、名木和文物等,项目地块内无成形植被。

建设期间不得破坏非施工区域的植被

小计

8+4

4.2.2交通组织

 

道路交通顺畅便倢,分级明确,与城市道路衔接合理,与外界联系方便,无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道路

本项目车行、人行道路沿岸呈环向布置,交通顺畅便捷,人车分流,与城市道路宝桐路衔接合理,无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小区内道路及公共室内、外空间通道设计,符合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道路及通道设计符合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小区道路便捷、顺畅,无交通干扰,能满足消防、救护、抗灾及避灾等要求

0.5

符合

机动小汽车停车位:

别墅每户不少于1辆,普通住宅不少于0.6辆/100m2,公共建筑不少于0.7辆/100m2,地面停车位不多于其总量的10%

本项目住宅面积104498m2,公建面积30622m2,总停车位为1021辆,其中地下停车位为915辆,满足停车位要求。

交通视角良好,符合规范,标志牌位置恰当、统一、清晰且为汉英双语(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露天停车场布局合理与住宅保持一定的距离

露天停车场沿宝桐路设置于小区公建北侧,与住宅距离达70m。

停车设施技术先进,可在有限的面积内停放更多的车辆

+0.5

小区和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衔接关系良好,小区内提供公共交通服务(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1

完善小区内的步行系统,至公共服务部分的步行距离以500米以内为宜

小区内步行系统完善便捷,每栋楼至公共服务区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米。

4+2

3.5

4.2.3建筑设计

自评得分

住宅的综合间距应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

住宅高层建筑间距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

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四明(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最多只能有1个卫生间未设外窗),并保证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m2

本项目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全部设外窗全明,并保证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窗地面积比大于1/7,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大于地面面积的1/10,并大于0.6m2。

主要房间开窗朝向户面,视野开阔。

生态小区内60%以上的建筑主要建筑物的主要开窗面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宜使居室朝向南偏东15°

至南偏西15°

范围,不宜超出南偏东45°

至南偏西30°

范围

套型设计应以居住生活规律行为为准则,设计结构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室内空间,满足居住者生活、生理、心理等需求,实现舒适、健康的居住条件

本项目户型平面设计中合理组织套内功能空间。

做到动静分区,洁污分区,合理处理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就餐空间与居寝空间、居寝空间与工作空间、便浴空间与盥洗洗涤空间的关系。

室内交通组织短捷,不穿行主要功能空间,符合人的生活行为规律。

充分利用本地区夏季的主导风向及特殊地形环境气流,组织和创造良好的小区和建筑单体自然通风环境

小区三面邻水,周边无大型遮挡物,通风状况好

低层和多层住宅屋顶,提倡采用坡屋顶设计,注重平屋顶的空间利用和女儿墙、檐口的造型设计(终审不填写该项)

本小区为高层住宅

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采暖设备和冷凝水排管的位置,既不影响建筑立面景观,又便于清扫和维护室外换热器,应能保证良好的通风,其排放的凝结水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

(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建筑的外立面上无光污染的高反射面;

无光污染的广告牌及其他干扰居民视野和私密性的设施(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地下车库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设有自然通风和通风装置

5.2.1环境绿化

预评

估结

生态住宅小区绿地率应不小于35%。

绿地配置合理,位置适当,布局有序,绿地内植物种植面积(含水面)不小于绿地面积的80%

本小区绿地率为44.64%,绿地配置合理,位置适当,布局有序,绿地内植物种植面积(含水面)不小于绿地面积的80%

公共绿地布局应采用集中与分散、大小相结合的布局方式,充分体现小区居民使用公共绿地的均好性;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2m2;

人均绿地面积不小于10m2

小区环境合理分布,绿地面积除规划红线内的12032.64㎡,红线与自然湖线之间的绿地面积14000㎡,人均绿地面积为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

应提供有利于邻里交往、居民休息娱乐的室外活动场地的绿色环境,同时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环境设有三个大型绿色广场,同时每栋楼下设置休闲聚会小广场,做为居民的休息娱乐场地.

植物配置合理,乔、灌木树种按4:

6比例搭配,常绿树与落叶树树种按1:

1比例搭配;

乔木量不小于3株/100m2绿地,复合层次种植群落占绿地面积不小于20%;

草坪面积占绿地面积应不大于20%(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根据植物的生态特征及环境效益科学地选择树种,重点栽培适合重庆地区气候与土壤的乡土植物及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植物,植物品种不少于70~100种。

禁止移植其它地区或森林中的大树、古树,破坏其它地区或森林的生态环境(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应对建设用地中已有的古树、名木及已具有良好生态效益的植被采取原地保护措施;

无法原地保留的采用异地移栽保护(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种植设计具有艺术感染力、富于季相变化

植物选择以本地树种为主,注重季相搭配,种植设计丰富、有层次,设计讲求功能和艺术相结合的原则。

配置设施完善的儿童、老人等不同年龄段居民休闲、文娱、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安全,位置适当

小区分为儿童区、老年区及高尔夫练习场、棋牌室、健身场等多种休闲健身设施,设施位置合理,安全。

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它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地面,并应采用大树遮荫;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不小于45%(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坡地、堡坎、护坡应实施垂直绿化,以形成植物屏障和植被景观(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西、南向墙面(含挡土墙)、屋顶等部位进行垂直绿化,计入绿地率的架空平台绿化覆土应不小于1.5m

12

植物种植土符合重庆市园林土壤标准,植物无明显病虫害,注重枯枝落叶的重复利用(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13

小区绿地内生物多样性较高,野生动物有一定出现频率(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13+1

6.2.1建筑节能

居住建筑的体型系数、不同朝向窗墙面积比及窗的传热系数、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以及重庆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规定,并应有建筑热工计算书;

如不能满足,则应进行建筑能耗动态计算,并应有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其计算结果必须符合重庆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规定(终审不填写该项)

本项目设计符合本要求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3级水平;

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的4级水平

东、西、南向外窗设有遮阳设施,其外窗的遮阳系数SCw,夏季不大于0.20,冬季不小于0.65

分户墙(包括与楼梯间的隔墙)保温隔热,其传热系数K不大于2.0w/m2·

K;

户门的传热系数K不大于3.0w/m2·

分户楼板保温隔热,其传热系数K不大于2.0w/m2·

K

本项目加强楼地面、分户墙的保温隔热处理,分户墙与分户楼地面的传热系数不大于2.0w/m2,户门的传热系数小于3.0w/m2k。

底层地坪采取良好的保温防潮措施

底层地坪采用架空及防水保温措施

屋面、外墙的表面采用浅色处理,减少外表面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

外墙面采用浅色外墙涂料,减少外表面对太阳辐射的吸收。

小区平屋顶采用种植屋面节能措施(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符合如下规定:

不大于3层,不大于0.45;

4~6层,不大于0.40;

7~9层,不大于0.35;

不小于10层,不大于0.30(终审不填写该项)

本项目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为0.35-0.4

当室外干球温度不大于28℃时,设有采用通风降温的措施和方法(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东偏南45°

至东偏北45°

,西偏南45°

至西偏北45°

范围设置有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活动外遮阳装置便于操作和维护

采暖和空调的年动态计算能耗不高于国家标准以及重庆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规定值的90%

5+4

能源的利用与优化

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系统的住宅,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计量设施

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居住建筑采用户式中央空调或集中式空调时,其建筑冷热负荷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选用的空调制冷设备的额定制冷量与设计图纸所选用的空调制冷设备的额定制冷量之比,不应大于110%(终审不填写该项)

居住建筑采用房间空调器(热泵)、转速可控型空调器或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能效比(EER或SEER)、性能系数(COP)或综合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现行国家相关产品能效(或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规定的3级(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居住建筑采暖空调系统采用冷水(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时,其能效比或性能系数符合重庆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规定;

采用燃气进行采暖时,其燃气取暖器(机组)的热效率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生态小区有集中式空调(采暖)系统

分体式房间空调器或空调机组的室外机位置和风口等设施布置合理,不妨碍室外换热器的进、排风,不对邻户住宅形成二次热风(冷风)污染;

冷凝水单独有组织排放

分体式房间空调器的室外机布置合理,不妨碍室外热热器的进、排风,不对邻户住宅形成二次热风(冷风)污染;

燃气炉具热效率不小于60%,电炊事器具等标准效率不小于80%、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等级不低于3级

要求在业主进行设备采购选型时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并进行指导。

居住建筑采用的通风用风机,水泵的效率,符合《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在设计及设备采购选型时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符合此规定要求。

GB19761和《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规定

车库通风系统,根据使用情况设置有风机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使用双速风机

在设计时已考虑,在设备采购时考虑采用设置有有风机定时启停控制或使用双速风机。

充分利用建筑场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水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以及通过热泵等先进技术取自地表水、污水、浅层地下水、土壤等的能量,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20%

充分利用项目紧临宝圣湖的自然条件,绿化浇灌直接利用湖水,景观水利用湖水经过滤净化后循环利用,消防用水也考虑采用湖水,节约有限的水资源。

住宅采用带热回收装置的新风换气机或房间的排风、新风设备是带冷、热量回收装置的通风系统

住宅小区设有对住户冬夏开窗通风提示系统

9+4

7.2.1室内、外空气环境

预评估结

生态住宅小区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的规定;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定(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本项目设计及施工符合此技术要求

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厨房及卫生间能自然通风或设置有通风换气装置,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每套住宅的通风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5%

所有起居室、卧室、厨房、厕所均设置外窗可直接通风采光,窗地面积比均大于1/7,每套住房的通风口面积均大于地面面积的5%

生态住宅小区无集中污染排放物,分散污染物(如汽车尾气、抽油烟机的排烟等)的排放量不超标,不明显影响小区的大气质量,小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居住小区内夏季室外干球温度应比周边地段低1℃以上(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厨房烟气集中排放系统采用竖向系统或水平系统,应保证排气效果;

采用竖向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止回阀、排气烟道等设计;

采用水平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水平排气风道、外墙风帽等设施,景观效果好(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居住房间开窗具有良好的视野,相邻居住单元应避免对视。

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最多只能有1个卫生间未设外窗(终审不填写该项)

所有起居室、卧室、厨房、厕所均设置外窗可直接通风采光,窗地面积比均大于1/7,每套住房的通风口面积均大于地面面积的5%;

主要房间开窗都具有良好的视野和景观,并避免对视。

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采暖空调期间,在外窗密闭情况下,设有可调节的新风换气装置,满足室内有1.0次/h换气次数的新风量(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用燃气的房间应设置燃气报警装置,其信号与单体建筑或小区的可燃气体报警安全系统联络,并有声光报警信号(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卧室、起居室(厅)使用蓄能调温或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材料(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制冷空调设备采用对大气臭氧(O3)层无破坏作用的制冷剂(如R134A、R410A、R407C等)或采用吸收式制冷(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6+2

8.2.1室外声环境

生态小区内等效噪声级:

白天不大于50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夜间不大于40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偶然噪声级不大于55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对小区外界噪声采取了适宜的隔离措施,临街或道路居室的噪声污染不超过国家标准

本项目东北方向临宝桐路,为降低道路交通工具噪声的影响,规划设计时,将本项目公建部分设置于临道路一边,使住宅建筑与道路的最近水平距离达到70m以上,通过公建部分建筑及商业裙房形成遮挡,同时,采用高大植物的种植,使小区住宅声环境达到最低的噪音影响。

噪音污染不超过国家标准

生态小区内的道路系统应尽量避免各种交通工具给居民带来噪声干扰

主要交通工具为家用轿车,发动机声音小,区内路面全部采用沥青路面,加设减速装置,最大限度进行降噪。

1.5

8.2.2室内声环境

墙体隔声:

含窗外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分户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50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套内分室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楼板隔声:

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65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楼板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50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户门隔声:

户门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沿街建筑不小于30dB(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管道噪声:

排水管道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管道位置设置合理

对室内设备,如排油烟机、座便器等,要求业主按低噪声设备标准进行购置,并注意安装的降噪处理。

室内排水主管均砌筑有管井,卫生间采用下沉式,水平支管安装在板上下沉区域内,避免排水管噪声对业主的影响。

雨水立管及均布置在室外,对业主无噪音影响。

电梯、水泵、风机空调设备等当安放位置对住户有影响时,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

电梯、水泵、风机盘管的选择将噪声指标作为一个重要参数,均选择为低噪音设备,同时,进行减震、降噪处理,设备间尽量布置在远离住宅区域。

对不可避免的噪声源,采用有效隔声防噪措施

对不可避免的噪声源,尽量布置在远离住宅区域,同时,采用景观高大植物的遮挡及吸收作用,降低振噪影响。

4+1

9.2.1给水排水

生活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的规定(预评审不填写该项)

小区生活饮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在管道设计采用无负压供水系统,管道采用钢塑复合管和PP-R管,在室外给水管道施工时与污水管网、生化池等按规范留有一定的间距,减少水质的二次污染。

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

排水采用了雨水、污水分流系统,污水经生化处理后提升至市政污水管网中,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室宝圣湖中。

给水系统的水质、水压和水量,均具备有效的保障措施,符合《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的有关规定

小区生活饮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在管道设计采用无负压供水系统,管道采用钢塑复合管和PP-R管,在室外给水管道施工时与污水管网、生化池等按规范留有一定的间距,低区用水采用市政直供水、中区和高区采用二次加压供水,水量设计符合《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相关规范。

水箱应设在建筑物房间内,容积、材质及密封方式设计合理,给水管材对水质无污染,防止给水系统的二次污染

小区采用无负压供水,设有专用的生活水泵房,给水管道采用钢塑复合管卡箍连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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