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采集报告制度实用word文档 12页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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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医院信息网络系统仅用于工作事宜,其开放权限按相关规定实行审批制,严禁用于其它用途。
二、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条医院信息化管理的组织体系是医院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第六条医院信息化建设坚持“一把手”负责的原则,由院长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七条成立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各专业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下设专业小组(委员会),目前设立:
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电子病历实施领导小组。
第八条建立信息化建设监督机制,负责评审业务科室提出的信息建设项目和需求,并监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计划执行情况及预算落实情况。
第九条成立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管理与技术支持,负责将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长远目标及战略规划分解到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实施方案中。
信息科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并落实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五年规划;
2.编制并实施信息化建设的年度计划;
3.编制并执行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年度资金预算;
4.协助相关部门优化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
5.制定并实施医院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
6.制定并实施各种操作规程;
7.制定并实施各类信息规范和信息标准;
8.建设、管理及维护医院信息系统;
9.采集、整理、归集、分析医院信息资源;
10.组织相关技术培训,提供技术咨询;
11.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信息科设置如下技术岗位:
1.数据库管理岗;
2.网络管理岗;
3.应用系统管理岗;
4.系统管理岗;
5.信息安全管理岗;
6.现场技术支持岗;
7.调研与实施岗;
8.技术培训岗。
第十一条各科室设置兼职信息员,辅助信息科对各科室的信息管理及信息技术的支持工作。
兼职信息员在信息业务方面接受信息科的指导。
第三章规划与计划
第十二条制定信息化建设的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以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目标和近期计划。
第十三条五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国家和河南省卫生厅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医院五年规划纲要中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医院上个五年规划中信息化建设的完成情况。
五年规划内容包括:
对上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回顾,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五年规划由我院信息科负责编制,经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是五年规划和医院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保证先进性,又具有可行性,以确保计划的完成。
年度计划的内容包括:
实施项目(含子项目)、内容、阶段进度、资金预算、负责部门、协作部门等。
年度计划由我院信息科编制,经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为确保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确保信息化建设能满足医院整体发展的要求,医院应落实信息化建设的资金。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全院统一的用户请求服务机制,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科设置一部服务电话,用于用户请求服务。
设置兼职接听员(以下简称“接听员”)负责服务受理;
2、接听员要及时准确地回应用户请求或移交相应岗位处理;
3、接听员要详细记录用户的服务请求,记录内容包括:
时间,用户的详细联系方式(如:
姓名、科室、所在位置、联系电话等),事件特征描述、发生时间、性质等。
第十七条接听员和相应岗位人员应快速响应并解决用户请求,将事件对业务的影响降到最小。
第十八条对移交给相应岗位处理的请求实行工作单制度。
工作单应包括:
用户详细联系方式、开单时间、事件发生时间、事件描述、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完成时间等。
事件处理完毕,经办人要将工作单交由用户确认。
工作单由接听员负责收集、保管,定期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对用户请求要有明确的结果,如:
彻底解决、暂时解决、无法解决、消失等。
第二十条对暂时解决的事件要尽快找出问题根源,制定出最终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二十一条建立信息系统重大事件上报制度,明确上报流程,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明确上报的级别和时限。
第二十二条信息科应将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总结成册或公布于内部网站(OA系统),供用户参考,以降低不必要的用户请求,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三条信息科的管理对象包括:
1、用户身份、密码;
2、用户端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
3、服务器硬件、软件及配置;
4、网络系统、网络设备及配置;
5、机房及设备间设施;
6、布线系统和配置;
7、各类技术说明书。
第二十四条信息科应就所管理的对象建立相应的对象文档,并确保对象文档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对象文档包括:
1、管理对象的标识、位置、拥有者/责任人、购置/保修信息等;
2、管理对象的技术文档,如系统配置清单、配置参数和系统安装、配置手册、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对象列表和关系等;
3、管理对象的操作手册/用户指南。
第二十五条对象文档要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条医院对信息系统的变更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变更操作流程和相应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
管理的范围包括软件、硬件、网络设备和文档等的变更。
第二十七条变更前必须对潜在的风险、影响及需要的资源作周密调研,制定出实施计划、测试计划、回退计划、日程安排、任务分(来自:
WwW.:
医院信息采集报告制度)配等。
较大的变更必须预先进行测试,并完成测试报告。
第五章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对信息系统的关键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以及环境设施的操作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程,包括:
1、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的操作规程;
2、对数据库的操作规程;
3、基础数据的维护规程;
4、系统软件的安装规程;
5、用户端设备环境和应用软件的安装规程;
6、机房或设备间的空调、UPS等设施的操作规程;
7、常见故障的处理规程。
第二十八条操作规程文档化,文档包括:
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操作目的、操作内容、步骤、正常反应及异常反应、出现异常反应时的处理及允许处理的时间和环境要求等。
第二十九条操作过程文档化,文档包括:
操作对象的技术文档,如系统配置参数和系统配置手册等;
对运行系统的操作,必须准确记录操作的对象、内容、结果、时间和操作人姓名。
第三十条应避免在业务高峰期间对窗口业务所涉及的网络设备、访问的服务器、软件系统进行任何变更操作。
第六章网络和数据安全
三十一条连入网络的各科室和个人办公微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医院机密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和淫秽、色情资料。
第三十三条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除信息科外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网络服务器和网络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不得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第三十五条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账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严禁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未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的软件。
第三十六条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必须实施保密措施。
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分为:
(1)可向因特网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部门(科室)公开的;
(4)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三十七条院内各科室和个人需要联入因特网,必须提交经科主任审定后的申请报告,属于点对点之间直报的由分管院长审批,属于开放所有网址的由分管院长审批并经院长同意后,由信息科负责实施开通。
第三十八条计算机做到专人专用,严禁各科室将内网医疗用微机连入医院外网,同时严禁各科室将外网办公用微机联入医院内网。
严禁非正式操作人员擅自使用计算机。
联网用户必须使用由信息科分配的IP地址,严禁私自设置IP、盗用IP地址。
第三十九条医院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的内容必须经科主任审核,由科主任签署意见,需经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党办(宣传科)备案后,由信息科链接其对外的信息。
第四十条员工应对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增减或删除有效数据。
第七章硬件、软件和程序
篇二: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院长/业务副院长成员:
医务、护理、信息、经营管理、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
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臵、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臵、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臵,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臵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
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臵并做好记录。
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