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梅路路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剖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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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理流程…………………………………………………………9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上广电保障性住房基地朱梅路(朱行路~老沪闵路)道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代建单位: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工程地点:

西起朱行路,东至老沪闵路

工程内容:

雨污水管道

工程简述:

朱梅路(朱行路~老沪闵路)道路改建工程,西起朱行路以东(桩号K0+187.465),并在工程范围内与现状朱梅路接顺,东至老沪闵路(桩号K1+216.659),道路长度约1.031k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及检查井工程,具体工程量如下:

⑴φ6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铺设,“O“型橡胶密封圈,管道埋深2.5m~3.5m,砾石砂垫层,C25砼基础及管枕,管道坞膀采用中粗砂回填至管顶以上50cm,共设217m;

⑵φ10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铺设,管道埋深2.5m~4m以上,共计846m;

⑶雨水连管铺设(DN300HDPE双壁缠绕管),管道埋深1.5m,15cm砾石砂+5cm中粗砂,中粗砂回填并坞膀至管外顶平,共计448m;

⑷砖砌直线落底或不落底雨水窨井(1000×

1000,h=2.5~4m)9座,(1000×

1300,h=3~5m)24座;

砖砌二通转折窨井2座;

⑸污水管道采用DN300HDPE双壁缠绕管铺设,埋深2.5m,承插式接口,“T“型橡胶密封圈。

垫层为15cm砾石砂+5cm中粗砂,中粗砂回填坞膀至管顶以上50cm,计120m;

⑹砖砌污水窨井(750×

750,h=2.0m),采用防盗型钢纤维砼窨井盖,计4座。

二、编制依据:

2.1工程《监理规划》。

2.2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141-2008

2.6《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

2.7《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08-87-2009

2.8《城镇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1部分:

管道工程/第2部分:

构筑物工程》DG/TJ08-2110-2012J12114-2012

2.9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设计要求

3.1该干管桩号

雨水管道:

ZMY1-ZMY30

污水管道:

ZMW1-ZMW4

设计内容包括污水管、预留支管、配套污水检查井。

3.2管径、管材、接口形式、止水方式

管道要求及型号:

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d1000(承插接口)、d600(承插接口),橡胶圈止水。

3.3管道与检查井施工按上海市标准图集及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4管道采用开挖及两侧打钢板桩施工。

四、质量检查验收内容与要求

4.1测量放线检查验收(测量放线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尺寸偏差应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4.2干管工程测量放样质量检查验收。

4.3管道沟槽开挖、放坡、支护质量检查验收(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各项偏差均应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

4.4管道安装质量检查验收(坐标及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尺寸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

4.5管道及设备基础质量检查验收(强度达到设计指标,尺寸偏差应控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4.6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浇筑质量检查验收(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7管道顶进质量检查验收(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得当)。

4.8管道闭水试验检查验收(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9管沟回填质量检查验收(应分层夯实,满足规范要求,其密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10排水设备安装质量检查验收(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尺寸偏差应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4.11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内容。

五、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一)、质量预控要点及措施:

5.1.1熟悉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对设计要点、关键部位以及要注意的技术问题作到心中有数,便对监理工作和工程质量进行预控。

5.1.2审核施工单位资质,核实人员到位情况。

5.1.3参加图纸设计交底和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并提出意见。

5.1.4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组织审查。

要求所配施工管理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到位;

施工工艺合理;

质量安全措施可行可靠。

5.1.5帮助加强施工单位人员的质量意识,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建和运行情况,确保措施得力可靠。

5.1.6审查施工单位的材料计划,严格控制主要材料、制品、设备质量,使用的材料、制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并审阅材质证明和报告。

要求如下:

(1)所用材料、制品的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和合格证。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准使用在工程中。

(2)材料、制品、设备及其需提交样品的产品,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样品同意后,方可订货。

(3)根据有关规定,部分材料使用前需经监理工程师见证送检,施工单位填写材料进场报审表,并经见证送检合格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

(4)新材料、新制品的使用,需经监理、业主审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5)所有形式的管道安装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相关技术参数,确保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安装。

5.1.7对重要部位的施工应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1.8应对管道安装过程进行巡查预控,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9应对管道安装前的基础检查验收,确保管道安装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1.10应对管道安装过程进行检查预控制,确保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1.11对管道闭水试验预控,保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二)、降水质量控制措施

5.2.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降水措施技术方案,尤其要审查其降水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降水设备的选型、降水(井)点的平面布置图、降水深度、降水时间、固结等。

5.2.2认真检查降水设备的数量、可靠性和完整性。

不合格的设备,不准施工单位使用。

尤其要检查计量装置,如流量计、压力表、真空度测试表等配套仪器仪表,以使正确掌握降水效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降水期间检查是否有专人值班。

5.2.3在降水过程中,经常检查降水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失效的设备,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更换,以便使降水系统自始至终运行正常,以达到预期的降水效果,满足设计及施工工况的要求。

5.2.4检查施工单位在坑内外设置水位观测井,以控制降水后坑内外的水位降落,此降落值要求小于2m,否则要考虑回流补水或用隔水法以防止降水时对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

5.2.5当基坑开挖至坑底施工底板时,在井点位置设置底板泄水孔,然后拆除井点,待顶板复土后封孔。

(三)、开槽埋管工程质量控制

5.3.1管道中心线、标高控制措施

(1)开槽平面放样应根据管道轴线控制桩和沟槽宽度放出沟槽开挖连线。

(2)采用坡度板控制管道标高。

坡度板应选用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设置应牢固,不得设置在竖立板上。

平面上呈直线的管道,其设置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呈曲线管道的超度板间距应加密,井室位置、折点和变坡点处,应增设坡度板。

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3)坡度板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方可使用,在每项工序过程中应经常校核。

(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5.4.1检查经审批的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5.4.2检查施工记录、安装、试验记录,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4.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控制度,对较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当施工单位未经检查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擅自变更设计、出现质量下降征兆时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5.4.4严格设计变更制度,设计变更(包括设计修改通知、设计签证单)涉及到工程设计标准等要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5.4.5严格检查管道基底标高坐落的土层,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对管道基底土层进行处理。

5.4.6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沟槽边坡应符合建设部GB50268-P7《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表3.2.2规定。

沟槽开挖质量要求:

不得超挖,不得扰动天然地基;

槽壁平整,边坡坡率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

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沟槽开挖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槽底高程

0,-30

两井之间

3

水准仪测量

槽底中心线两侧宽度

不小于规定

6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6点

5.4.7深沟槽开挖段,应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深沟槽开挖方案执行。

5.4.8雨季施工应防止沟槽积水,更应防止地面雨水流入管道沟槽;

地下水位较高的沟槽,应建议或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降水措施。

5.4.9检查管道安装是否正确牢固,标高及坐标符合设计要求,水平度、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5.4.10监督、检查管道基础铺设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垫层必须达到规定的强度方可进行管道安装。

5.4.11检查井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对需要浇筑的混凝土工程进行旁站。

a、排水管检查井内的流槽应与井壁同时进行砌筑,表面应采用砂浆分层压实抹光,流槽应与上、下游管道底部接顺,管内底高程应符合设计标高;

b、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同时安装预留支管,预留支管的管径及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的衔接处应严密;

c、圆管接入检查井的接口应与井内壁齐平,当接入管径大于300mm时,应砌砖圈加固;

d、检查井砌筑至规定后,应及时砌筑井圈、盖好井盖;

e、检查井周围回填前井壁的勾缝、抹面和防渗应符合质量要求井壁同管道连接处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

5.4.12回填管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必须分层夯实,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排水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不得将有机物、砖、石等硬块回填,沟槽回填质量还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

填方路基基层底面以下0~80cm,压实度≥96%;

基层底面以下深度80cm以下,压实度≥93%,均为重型击实标准。

5.4.13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安装位置、标高及管线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5.4.14管道顶进施工应检查施工井位是否偏差、管道中心线是否偏差、管底标高偏差是否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检查井是否出现偏移等。

5.4.15管道闭水试验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进行。

5.4.16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成品保护工作。

(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

(五)、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要点及措施:

5.5.1严格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各工序完工后,施工单位按质量检验程序进行自检和评定,填表送监理工程师核定。

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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