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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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
发电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批准:
陈春鹏
审定:
李国锋
审核:
车明达
编制:
李孝民
发电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发电部的反违章管理工作,贯彻对对违章现象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违章就下岗的原则,采取教、奖、惩三者相结合的方法抓反违章工作。
依据煤电公司、伊敏发电厂下发的反违章管理标准,结合发电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违章的定义和分类
1.1.违章:
指在生产和基建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公司和本单位颁布的制度、规程、反事故措施等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1.2.反违章:
是指通过管理手段控制和消除违章行为和状态的工作。
1.3.作业性违章:
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公司以及本单位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1.4.指挥性违章:
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的法规、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
1.5.装置性违章:
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1.6.管理性违章:
是指从事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公司、本单位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的主体是负责制定和落实规程、制度的管理人员。
1.7.发电部违章下岗行为分为三类,一类为《伊敏发电厂发电部违章考核、扣分标准》中扣分10分的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行为。
二类为《伊敏发电部违章考核、扣分标准》中扣分3-9分的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行为。
三类为《伊敏发电部违章考核、扣分标准》中扣分1-2分的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行为。
2.职责
2.1.主任负责对发电部的各类违章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反违章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和作业环境等问题;应定期抽查各分管副职职责范围内的现场违章现象及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并留下书面检查意见。
每月主持反违章分析会,提出改进要求和违章考核意见。
2.2.副主任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各类违章进行检查、纠正、处罚,每月检查反违章工作不少于两次。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自己所分管范围内的装置性违章的整改实施工作。
2.3.发电部成立反违章检查小组,负责发电部的反违章检查工作、违章下岗员工的经济考核。
各值(车间)、班组成立反违章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本值(车间)、班组的反违章工作。
2.4.部门安全专工负责发电部反违章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发电部的反违章检查、考核、扣分、曝光、统计和下岗员工培训工作。
2.5.各专业专工负责装置性违章中的整改的计划、方案、措施的制订,上报有关部门实施。
2.6.各值(车间)、班组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要把违章监督检查作为现场安全监察的重要日常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并对本值(车间)、班组的反违章工作实行监督。
2.7.值、班长负责对本值、班组的各类违章进行监督管理,应理清适用于值、班组的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结合本值、班工作岗位实际,排查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各类违章行为。
及时检查、纠正、教育、处罚各类违章行为。
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反违章分析会。
值、班长每周反违章检查不少于三次。
3.管理与监督
3.1、反违章的管理监督实行分层负责和分层考核。
各值(车间)、班组均要建立违章记录,对发现的违章进行登记、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扣分。
3.2、发电部反违章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不少于四次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违章情况及时记录、处罚,记入违章档案。
各值(车间)、班组反违章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不少于六次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违章情况及时记录、处罚,记入违章档案,上报发电部。
班组反违章检查每周不应低于三次。
3.3、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本部门各级人员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对严重违章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本部门的相关领导和安全专工。
凡发现上级违章指挥的命令时,必须抵制并越级上报或报告。
3.4、凡各值(车间)、班组检查发现的违章,由各值(车间)、班组进行处罚,发电部不再进行处罚,同时也不计入发电部对各值(车间)、班组的违章统计,只要求各值(车间)、班组将违章情况报安全专工汇总备案。
凡属发电部反违章检查组、安全专工或本值(车间)、班组以外人员发现的违章,由发电部反违章检查小组按规定进行下岗、考核、扣分、曝光,连带处罚相关人员。
3.5、各值(车间)主要负责人要在每周一发电部早会汇报本值(车间)上周反违章情况及本周计划。
3.6、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操作监护人在作业、操作过程中应负责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的查禁及对现场装置性违章的检查。
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违章行为负连带责任。
一人违章其他在场人员均连带扣分处理。
3.7、班组长每天应对班组人员的作业性违章和工作现场的装置性违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班前、班后会上进行通报、点评。
4.反违章奖惩
4.1、部主任没有主持召开反违章分析会考核100元,副主任反违章检查频次达不到要求、没有开展所分管部门的反违章评价考核100元。
4.2、各值(车间)领导没有开展反违章评价,考核各值(车间)领导100元。
评价不合格的各值(车间)、班组考核100元。
4.3、凡员工、外委施工人员发生违章被查到,除按规定下岗处罚外,要对其进行扣分,扣分作为各值(车间)、专业、班组、外委施工单位处罚的依据。
考核周期为半年。
4.4、一个月内各值(车间)、班组如没有开展检查或没有检查记录、检查频次达不到要求则考核第一责任人200元。
4.5、装置性违章发现后,不按规定时间整改或上报,扣相应第一责任人200元,同时在部门早会上通报督办。
4.6、同一组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对工作组成员违章没有进行制止上报,连带处罚在场其他工作组成员违章者下岗经济处罚的20%。
4.7、凡员工发生三类违章作业一次,下岗培训2天。
发生二类违章作业一次,下岗培训2-5天。
发生一类违章作业一次,下岗培训5-10天。
员工一个考核周期内发生五次违章作业,下岗培训一个月。
违反反违章十大禁令者(《反违章十大禁令》见附录C)下岗时间为3-6个月。
4.8、一个考核周期班组累计扣分12分,班组安全奖每月下浮30%,累计扣分20分,单元长(班长)免职。
一个考核周期各值(车间)累计扣分35分,各值(车间)安全奖下浮50%,累计扣分50分,向厂部建议主要负责人免职,连带主任、分管副主任安全奖下浮20%;此项考核累计分数为发电部反违章检查组、安全专工或本值(车间)以外人员发现的违章扣分。
4.9、外委施工单位按厂部要求执行。
4.10、下岗培训期间待遇按厂部有关规定执行。
5.反违章培训
5.1、员工、外委单位下岗培训交由安监科培训,内容为安监科制定,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重新上岗。
运行人员违章下岗一个月者重新上岗后降岗一级使用。
5.2、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全体员工、外委施工单位员工要进行一反违章安全培训,员工培训由各值(车间)进行,外委施工单位员工由化学车间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习惯性违章细则》、《常见典型违章细则》、《反违章十大禁令》等,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机组检修。
并将培训、考试等情况上报发电部。
6.统计分析
6.1、各值(车间)、班组要定期对反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反违章统计上报格式见(附表B)。
6.2、各值(车间)、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反违章情况统计,各值(车间)、班组统计结果25日上报发电部,发电部统计结果26日上报厂部。
6.3、各值(车间)每月召开一次反违章分析会,部门反违章分析会结合月度安全例会进行,内容为上阶段违章指标情况、反违章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的措施等。
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反违章分析会,反违章分析会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进行。
内容为上周违章指标情况、反违章工作存在的问题、违章职工分析、下周改进的措施等。
6.4、部门反违章分析会参加人员为各值长、化学主管、各专业专工、各值(车间)安全员。
各值(车间)反违章分析会参加人员为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
班组反违章分析会参加人员为本班组所有人员。
6.5、利用厂部MOD系统中“安监管理子系统”中“安全监察、检查管理”中的“日常检查记录”登录各级反违章检查。
6.6、MOD系统中“日常检查记录”新增后,检查类别选“作业检查”,检查项目名称选“专项检查”。
6.7、发电部的检查由安全专工统一登录,各值(车间)检查由本值(车间)安全员登录。
班组检查由班组安全员登录。
7.违章档案、评价
7.1、利用厂部MOD系统中“安监管理子系统”中“安全教育管理档案”中的“职工违章登记系统”建立发电部职工违章档案。
7.2、部门处罚的违章职工档案由部门安全专工登录。
各值(车间)处罚的违章职工档案由本值(车间)安全员登录。
班组处罚的违章职工档案由班组安全员登录。
7.3、各级违章职工档案登录的时间为职工违章处罚通报下发时。
7.4、部门、各值(车间)、班组对违章事件等同于事故管理,建立违章评价制度。
违章事件的通报格式同事故通报格式,包括时间经过、违章原因分析、暴露问题、防范措施等。
(格式见附表C)
7.5、按照《伊敏发电厂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标准》(见附表D)部主任每月对各值(车间)反违章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各值(车间)每月对班组反违章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价。
7.6、评级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优秀,90-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8.反违章激励机制
8.1、发电部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反违章开展好的部门、专业、班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提高各级人员的能动性。
发电部各值(车间)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分配办法,同时各值(车间)利用反违章考核款建立各部门的奖励基金。
8.2、发现、制止或抵制违章,直接避免了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发生者,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8.3、对制止或抵制违章指挥的人员,给予100-300元奖励。
8.4、员工相互监督,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者,给予不少于100元的奖励。
8.5、对于积极主动消除装置性违章的部门,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8.6、对于反违章开展有新方法、新思路、好效果的部门,给予1000元的奖励。
8.7、建立员工违章黑名单,在发电部学习室、化学学习室悬挂员工违章黑名单板,将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将违章的员工登录黑名单,接受员工监督。
8.8、员工在年度有违章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执行厂部《伊敏发电厂反违章管理标准》
9.记录
序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班组反违章情况统计表
各班组
1年
2
各值(车间)反违章情况统计表
各值(车间)
2年
3
班组反违章情况检查表
各班组
1年
4
各值(车间)反违章情况检查表
各值(车间)
2年
附录
附表A:
反违章情况检查表
附表B:
反违章情况统计表
附录A:
发电部扣分考核标准
附录B:
常见典型违章事例
附录C:
反违章十大禁令
附表A:
《反违章情况检查表》
年月份反违章检查表
行为性违章(含作业性违章)
序号
违章表现
考核金额(元)
扣分数值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存在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计划整改时间
实际整改完成时间
未完成整改原因
未完成项治理措施
未完成项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