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请休假管理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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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病假管理规定
一、病假必须由本院保健医生给予检查诊断出具证明,按证明天数办理请假手续。
外单位的证明,需经本院保健医生复诊签字认可方有效。
需外出就诊者,由本院保健医生出具外出就医证明,返院后提供就医医院病历或疾病证明书、检查单等相关资料认可。
二、保健医生在出具证明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开具人情证明、假证明等,否则取消保健医生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职工装病或强迫保健医生出具假证明休息的,一经查实,已经休息的时间作旷工处理。
三、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第三章 婚假管理规定
一、初婚并达到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给假三天;
晚婚(初婚在男25周岁以上,女在23周岁以上)增加婚假10天。
二、请婚假凭结婚证明按医院请假程序报批,婚假不延期,不分期使用。
三、再婚给假三天,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婚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第四章 产假管理规定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晚育的(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
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产假为98天
三、产假必须一次休完。
四、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第五章 计划生育假管理规定
一、上环:
自手术日起休息二天。
二、取环:
当日休息一天。
三、男扎:
休息七天。
四、女扎:
休息二十一天。
五、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休息十五天;
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休息四十二天。
六、生育一胎的女职工,享受一次计划生育假,第二次以后按病假处理。
第六章 丧假管理规定
职工家属(具体为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死亡时,根据情况给假三至五天,如路程较远的,路程假另给。
第七章 探亲假管理规定
凡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异地分居的(非本地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一、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三十天,假期当年享用,两次假期间隔不少于半年。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脱不开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给假四十五天,但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四、职工休假连续一次性休完,不得留存假日、间断休假,所有探亲假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但不含往返途中时间。
第八章
旷工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一小时及以上的;
(三)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的;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五)骗取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的;
(六)离岗从事经商、办企业、承包工程、投资入股等活动。
第九章附则
一、各科室必须如实、认真的记录考勤,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考勤,若有违犯,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将对科室和责任人作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各科室自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3日前交院办公室,全院考勤情况由院办公室负责检查。
三、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处理意见。
四、本制度从二○一三年月日起执行,医院制定的其他制度,如果和本制度相低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
XX人民医院各种假期待遇标准
基础性工资
30%绩效工资
月奖金
年终奖金、福利、加班费等医院自发部份
完成基本工作绩效
事假
2天
照发
扣20%
3-4天
按假期天数扣
扣40%
5-10天
扣半个月
扣50%
11-30天
扣一个月
扣100%
连续一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
从第二个月起按50%发
停发
不发
连续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
从第4个月开始按40%发放
超过6个月
从第七个月起停发
全年累计3天以上
全年累计15天以上
按月扣
病假
5-9天
扣30%
10-14天
15--30天
1个月-2个月
连续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
工作不满10年的按90%发;
工作满10年的全发
连续6个月以上
从第七个月起: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60%;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满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满三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90%;
特种病人(癌症病、麻风病、精神病)
旷工
半天
扣一天
1-2天
一天扣三天
3天
4-9天
当月或其中一月按75%发放
扣三个月
10-19天
当月或其中一月按50%发放
扣二个月
全额取消
20天-29天
停发一个月
30天以上
按自动除名(离岗)处理
全年累计5-9天
加扣三个月
全年累计10天以上
待岗
半月
当月按80%发放
一月
当月按60%发放
扣200%
探亲假
产假
节育假
进修
按本科室本系列的50%发放
按75%发放(以实际进修时间计)
婚、丧假
参加资格、职称等考试
备注:
1、实行二次分配的科室,月奖金如按实际工作量计算的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
按系数发放奖金的科室及人员按实际在岗时间*每月奖金标准*系数计算发放。
2、每天扣薪标准=扣款部分/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