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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府+市场两只手联动优先利好板块龙头19

图表目录

图表1:

2014年-2016年全国综合电煤价格指数6

图表2:

2016年火电平均利用时数创新低(单位:

小时)7

图表3:

国家能源局煤电风险预警机制7

图表4:

“十三五”煤电装机容量规划(单位:

亿kW)8

图表5:

“十三五”规划全国发电装机分类占比(单位:

亿kW)9

图表6:

新一轮电改引入交易机制15

图表7:

发电侧放开售电业务实现行业模式转型15

图表8:

售电业务试点区域分布16

图表9:

广东省8次售电竞价成交平均价差16

图表10:

“十三五”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工程17

图表11:

各地30万kW以下燃煤机组占比(含热电)18

表格1:

中央多领域推进供给侧改革4

表格2:

以2016年12月电煤价格指数测算各地煤电度电盈利情况(单位:

元/度)6

表格3:

《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对比11

表格4:

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成本估算13

表格5:

“十三五”规划外输送电通道建设情况18

表格6:

电力板块与中上游板块市场表现的相关度20

表格7:

在行业合理利润水平下,发电效率改善对火电企业业绩影响的弹性测算21

表格8:

公用事业板块重点标的盈利预测表21

表格9:

关键假设表之公用事业22

1、电力亟待“供给侧+混改”注入活力

1.1、多领域推进供给侧改革电力为混改排头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定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改革方向,煤炭、钢

铁、农业等多领域已深入推进。

2016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17

年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会议除了提出继续推动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也将农业列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领域。

中央多领域推进供给侧改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国企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电力为七大领域之首。

会议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系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随着电改的深化,电力领域的经营机制逐步推进市场化。

我国的发电资产大部分掌握在央企、国企手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望为电力行业带来新的活力。

1.2、煤电企业经营惨淡为供给侧改革创造良机

习近平主席于2016年11月在秘鲁利马出席APEC峰会时曾表示,中国准备在公用事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们认为电力行业存在盈利能力差、产能过剩的隐忧,亟待政策引导统筹化解。

受煤价高企、利用效率低等因素影响,煤电盈利能力急速下降,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机遇。

受供给侧收缩等因素影响,2016年7月起全国电煤价格快速上涨。

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电煤价格指数为534.92元/吨,较年初同比增长63%。

2016年全年均价为381元/吨,较2015年全年均价上涨5%。

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表示,

按照煤电联动计算公式测算,2017年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全国平均应上涨每千瓦时0.18

分。

联动机制规定,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水平不足0.2分/千瓦时时,当年不作调整。

因此,时点上看,煤电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2014年-2016年全国综合电煤价格指数

参考2016年12月电煤价格指数,我们测算了全国各地区煤电度电收益的情况,一半以上省市度电毛利为负。

元/度)

2、国家严控新增装机多地启动小火电淘汰机制

2.1、电力产能过剩国家严控新增装机

2016年度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创历史新低,产能过剩问题凸显。

2016年全国火

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165小时,同比减少199小时,创1964年以来新低。

参考

近20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5075算,火电产能过剩逾20%;

参考历史最高利用小时5991,火电产能过剩逾40%。

小时)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针对煤电提出“优化规划建设时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的发展要求。

建立了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煤电利用小时数监测和考核,与新上项目规模挂钩,合理调控建设节奏。

全国28个省市区划为煤电红色预警区域,严控新建机组。

2016年4月国家能源局出台未来3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全国33个省级电网区域(含蒙东、蒙西和冀北、冀南)中,除湖北、江西、安徽及海南为橙色或绿色预警区域外,其他28个省市区严控自用煤电项目建设或投产(不含民生热电)。

其中,纳入规划但尚未核准的,暂缓核准;

2016年开工的停止建设;

2015年底以前开工的需调节投产节奏。

国家能源局煤电风险预警机制

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万kW以上,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kW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kW以内,由2016年底57%的占比降至约55%。

亿kW)

2.2、新一轮淘汰落后悄然开始多地政策剑指30万kW

早于2007年,国家发改委及原能源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鼓励各地区和企业关停小机组,集中建设大机组,实施“上大压小”。

《意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逐步关停以下燃煤(油)机组(含企业自备电厂机组和趸售电网机组):

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

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

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

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05年本省(区、市)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

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

“十一五”提前一年半完成关停5000万kW小火电机组的任务,其中五大发电集团承诺的关停总数超过2226万kW。

到201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15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中提到,30万kW及以上机组原则上不予淘汰。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逐步淘汰不符合环保、能效等要求且不实施改造的30万kW以下、运行满20年以上纯凝机组、25年及以上抽凝热电机组。

我们认为,随着“上大压小”工作的推进,小火电机组淘汰的单机容量规模由“十一五”期间的5万kW逐步提升到了15万kW,乃至30万kW。

通过梳理各地方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2017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我们发现多地已将单机规模在

15万kW以下、30万kW以下的小火电机组纳入淘汰、关停的序列。

浙江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不再上新建煤电项目,调整煤电机组内部结构,全面关停30万kW以下燃煤纯凝机组,充分发挥现有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利用率水平”。

江苏省《“十三五”电力发展专项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50万kW,重点淘汰“单机30万kW以下,达到或超过设计寿命,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纯凝煤电机组”,股东煤耗未达到规定,以及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这三类煤电机组。

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明确将淘汰单机容量1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火电机组71.2万千瓦(占2015年福建省煤电装机总量的2.87%)。

2017年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制定我省电力去产能实施方案,淘汰落后、优化布局、置换替代、改造提升。

3、火电环保再度加码雪上加霜倒逼淘汰

3.1、超低排放全面推行废水废渣处理提上日程

《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发布,明确以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为目标,新增固废、

水、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内容。

2017年1月10日,环保部发布《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对火电厂源头控制、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二次污染防治等问题作出规定,为火电行业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等环境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相比2014年和2015年发布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本次发布的《政策》提出应以实施达标排放为基本要求,以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为目标;

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等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

对火电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规定了处理处置原则:

●水污染防治:

应遵循分类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

鼓励火电厂实现废水的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应遵循优先综合利用的原则。

●噪声污染防治:

应遵循“合理布局、源头控制”的原则。

●煤粉扬尘污染:

进一步加大煤炭的洗选量,提高动力煤的质量。

加强对煤炭开

采、运输、存储、输送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防治煤粉扬尘污染。

在对全国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及其平均供电煤耗上没有变化。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

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mg/m³

、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m³

、烟尘不超过10mg/m³

相比于2011年的火电排放标准有极大提高(二氧化硫不超过100mg/m³

、氮氧化物不超过100mg/m³

、烟尘不超过30mg/m³

《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对比

3.2、超低排放由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三地向全国推广

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规定东部地区(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11省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超低排放,中部地区(黑龙江、吉林、山西、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8省)原则上接近或达到超低排放,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鼓励接近或达到超低排放。

对东部地区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进行改造,改造后基本达到超低排放。

2015年12月11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环保部、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制定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范围推广至全国,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

将东部地区超低排放任务提前至2017年完成,中部地区提前至2018年完成,西部地区仍为2020年完成。

珠三角地区:

2014年5月30日,国内首台超低排放机组——嘉兴电厂8号机组成功投运。

国内首个海、陆、空全方位环保型电厂——台州第二发电厂,各主要污染物排放优于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京津冀地区:

2014年7月诞生京津冀地区首台超低排放机组,2015年11月神华国华三河电厂完成改造,成为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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