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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规定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包括视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的连续工龄在内),即在实施统帐结合办法(1997年)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或在实施统帐结合办法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

10,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参保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如本人自愿,可由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个人窗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待缴费年限满15年后,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新政及实际操作中也可一次性缴纳。

延长缴费年限人员的处理,养老保险,11,转出1、苏州市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际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代办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原复印件)3、医疗保险卡、养老手册转入异地养老缴费凭证,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12,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左上角输入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进入。

如何查看个人养老信息,养老保险,13,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如何查看个人养老信息,养老保险,14,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如何查看个人养老信息,养老保险,15,医保个人帐户对帐单,如何查看个人养老信息,养老保险,16,退休手续的办理1、退休人员的档案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劳动局审核劳动局工资+福利后,发给你一式三份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审批表,填表合格交上后等通知养老金领取公式社会统筹部分=上年当地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部分=个人帐户总金额/120,退休手续的办理和领取公式,养老保险,17,医疗保险,一、个人帐户的记入标准和使用范围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三、个人帐户支付的范围四、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购药使用方法五、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须符合哪些条件?

六、医保卡挂失及补办七、参保后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18,个人帐户的记入标准和使用范围,在职职工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记入:

45周岁以下的按总额的3%记入;

45周岁以上的按4%记入。

假设月缴费额为1583,则记入卡上金额为1583*12*3%=569.88元注:

连续社保缴纳员工为每年4月记入,新员工为申报后第三个月记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按年龄段为:

70周岁以下按全年900元记入;

70周岁以上按全年1100元记入;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全年1350元记入,劳模另计。

参保职工个人帐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每年4月可自愿向社保中心申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健身卡。

3000-6000元的可以将不超过500元个人帐户资金转入健身卡;

6000以上的,可以转入不超过1000元。

医疗保险,19,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及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

1)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累计自负600元、退休人员累计自负400元后,在2500元以内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予以补助。

2)门诊特定项目包括:

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老年性白内障以及家庭病床。

基本上为90%-95%范围内浮动,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在结算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职工按比例结付

(一)参保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

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700元;

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

乡镇等基层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均为400元。

当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该院首次起付标准的50;

当年第三次(含)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

职工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负。

(二)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在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按结算年度累计分段结付。

其中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

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都按95的比例结付。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21,参保职工在结算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结付95,个人自负5。

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每年初一次性缴纳。

建立残疾军人专项基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22,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个人自负的费用按规定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问题:

医保卡中的负数如何产生?

个人帐户支付的范围,医疗保险,23,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零售药点购药参保人员应携带医保卡、医保专用病历就医(药店够药只需携带医保卡)。

结算费用时,结算人员通过POS机刷卡核减参保人员IC卡个人帐户金额,打印POS机交易单,并开具收据。

当IC卡金额不足时,由本人用现金支付。

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购药使用方法,医疗保险,24,医疗保险,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购药使用方法,医保卡,病历,医保卡,付款,交易单,收据,挂号,门诊看病,25,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男满30年、女满25年;

(三)外地转入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医疗保险,26,1、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的职工社会保险卡遗失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立即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2、因故无法立即至网点办理挂失手续的,可先拨打“4008696098”通过江苏银行客户服务系统(如已开通电话银行业务,选择“3-紧急挂失”;

否则选择“0-人工服务”)进行口头挂失,并在5天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一同遗失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在知道卡号的情况下),医保卡挂失及补办,医疗保险,27,单位参保人员从参保的次月开始缴费,缴费的当月计个人帐户,员工在申报后的第三月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六个月后,续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统筹金支付的待遇。

参保后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28,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制度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三、申领失业保险应具备的条件四、失业保险待遇五、申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失业保险,29,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制度,30,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按单位参加统筹职工工资总额的3%缴纳,其中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3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终止劳动合同;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申领失业保险应具备的条件,32,1.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

最低不低于585/月,最高不高于960元/月。

2.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以就业登记证记载为准)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区别农民合同工)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仍可使用。

4.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技术培训,统一提供就业机会,不多于三次。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33,失业保险,申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街道辖区失业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失业职工证明书或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至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金领取手续。

34,工伤保险,一、工伤认定流程图二、工伤保险的定义及意义三、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四、工伤认定的7种情形五、工伤申报的程序六、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工伤保险,35,工伤认定流程图,事故发生,用人单位30天内提出申请,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提出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查,材料不完整,材料完整,补正,不符合条件,受理,调查核实,作出认定,24小时内申报,不受理,工伤保险,36,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

这个规定是工伤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最基本的条件。

这一规定中强调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才作工伤认定(宴请、娱乐、游览、走亲访友以及关系私利的活动除外)。

重要意义是: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工伤保险的定义及意义,工伤保险,37,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每月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不同行业比例不一,我司目前的缴费费率是1%。

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38,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否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的7种情形,工伤保险,39,根据办法规定: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社保申报备案,并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工伤申报的程序,工伤保险,40,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1、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劳动合同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4、单位参加当地二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5、伤老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6、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7、事故调查材料;

8、工伤认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工伤保险,41,生育保险,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正式颁布实施。

一、待遇享受及条件二、补贴项目及标准三、女职工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结付程序四、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费的领取五、不予结付的情况,生育保险,42,待遇享受范围

(一)生育医疗费;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三)生育津贴;

(四)一次性生育补贴;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

(六)政府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不间断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及条件,43,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具体定额补助标准为:

营养补贴400元、保健补贴1000元。

女职工围产保健检查费,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付。

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生育津贴补偿标准为:

(一)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生育津贴以本人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时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

补贴标准为: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其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按照第一项的补贴标准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补贴项目及标准,生育保险,44,

(一)女职工妊娠后或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开具证明(职工生育联系单),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同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由人口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联系单,录入计划生育管理系统,并及时传输至社保经办机构。

(二)女职工持本人就医证卡、计划生育联系单,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和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与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付。

(三)女职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分娩及流产医疗费用由女职工现金结付后,凭就医证卡、出院小结、计划生育联系单、医疗费用清单、结算单据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按同类医院的定额标准予以结付,其中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部分不予结付。

(四)参保职工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

女职工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结付程序,生育保险,45,女职工应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就医证卡、出院小结、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

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女职工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后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

符合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失业女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参保男职工,应当凭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身份证、计划生育联系单、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结算单据,男职工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以及配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申领手续。

生育保险,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费的领取,46,

(一)违法生育的费用;

(二)在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采取长效避孕措施除外);

(三)妊娠、分娩、产假期间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五)因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六)除新生儿常规处理以外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七)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生育费用;

(八)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不予结付的情况,生育保险,47,新旧社保法实施后,对于苏州市民及在苏州市参保人员的利好关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大市范围转移启用新平台异地看病无需往返奔波,医保实时报全民医保个人自负费用不断降低年底前推“社保通”短信平台注:

新社保法为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48,住房公积金,一、缴存比例、转移、封存二、使用提取三、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四、苏州与外地间怎样转移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49,1、苏州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12%;

2、个人和公司缴存比例相同;

3、苏州市最低缴纳基数为850元;

4、我司缴纳基数为1200元,比例为10%;

5、转移和封存由公司办理,个人需知道缴存银行及个人帐号;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转移、封存等,50,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5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注: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52,苏州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

凭本人身份证、转出地住房公积金卡、转入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转入证明(应包括住房公积金的转入地管理机构帐号、单位帐号、个人帐号),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市区在转出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帐号注销带资转移手续。

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苏州:

应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盖章的苏州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然后按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办理销户带资转移手续。

苏州与外地间怎样转移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53,养老、医疗:

http:

/苏州市社保保险管理中心公积金: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4,谢谢大家!

杜莉君编写制作20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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