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深度解析优质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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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深度解析优质PPT.pptx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税率11%),工程服务,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安装服务,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销售设备并负责安装如何适用税率?

(混合销售),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及类似收费,按建筑服务安装服务征税。

1、财税2005165号,对一次性收费,与货物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按货物适用税率征增值税,否则征营业税。

2、非建筑企业也可能发生建筑服务,需调整有关企业的税种核定。

修缮服务,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构筑物如何适用税率问题:

不动产修缮11%,有形动产修理17%。

装饰服务,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家装公司提供装饰服务并赠送家具家电,属于混合销售吗?

属于混合销售,其他建筑服务,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

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四、差额征税,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o(差额征税)扣除分包款,必须取得对方开具发票,如取得专用发票,价税全额扣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五、特殊项目简易计税,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老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建筑企业会如何选择?

影响企业选择的主要因素:

增值税下,选择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不仅要考虑本企业情况,还必须考虑上下游企业因素。

如果选择简易计税,为降低税负,甲方必然会自己购买大部分材料、物资和动力。

如果选择一般计税,甲方同样会尽可能自己购买材料、物资和动力。

案例。

乙方承包甲方建设工程,总价1亿元,其中材料、物资及动力等6000万,施工劳务4000万元(均为不含税,均可取得专票,不考虑其他因素)。

乙方清包选简易计税:

乙方税负=4000*3%=120万,甲方税负=-6000*17%-120=-1140万乙方以甲供材适用一般计税(假设材料等乙方购买5000万,甲方购买1000万):

乙方税负=9000*11%-5000*17%=990-850=140甲方税负=-1000*17%-990=-1160万,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规定,机构所在地,服务所在地,差额按2%的预征率预缴,项目应纳税额-已预缴税额,计税方法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例1、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A地。

2016年5月1日到B地承接一个工程项目,并将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

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

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乙公司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票,税额4.95万元。

对该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在B地(项目所在地)国税部门预缴:

预缴增值税额(222-50)/(1+11%)2%=3.1万元在A地(机构所在地)国税部门申报:

销项税额:

222/(1+11%)11%=22万元进项税额:

8+4.95=12.95万元应纳增值税额:

22-12.95=9.05万元应补缴增值税额:

9.05-3.1=5.95万元,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机构所在地,服务所在地,差额按3%的征收率预缴,项目应纳税额-已预缴税额,计税方法,例2、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A。

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到B地承接一个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

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

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乙公司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发票,税额4.95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如何缴纳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额:

(222-50)/(1+3%)3%=5.01万元在A地(机构所在地)国税部门申报:

申报增值税额:

(222-50)/(1+3%)3%=5.01万元补缴增值税额:

5.01-5.01=0万元,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机构所在地,服务所在地,差额,按3%的征收率预缴,项目应纳税额-已预缴税额,计税方法,异地预缴税额的计算,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0时,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扣除凭证,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预缴核算,预缴需提交资料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预缴的结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资格类型,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明细表施工类型服务发生地预缴税额机构所在地申报,总包方一般纳税人,分包方(不再分包),计税,收率,扣减预缴,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总包方,3%的预征率简易(取得的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支付计税的分包款)(1+3%)3%的征收率,差额申报,3%征收率,扣减预缴,分包方(不再分包),简易取得的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1+3%)计税3%的预征率,全额申报,3%征收率,扣减预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不适用总局2016年17号公告,服务发生地申报纳税,3%征收率,注

(1)接受分包的纳税人如果再次向下进行分包,则可将其归为“总包方”。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时,计算需扣减的分包款不需分项目对应扣减,可在各项目之间用当期所有的收入扣减当期所有分包款,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

七、建筑服务的成本及抵扣,分析,可以抵扣,可以抵扣,可以抵扣吗?

不能抵扣,成本材料物资费动力机械费施工劳务费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其他费,部分可抵扣一般不能抵扣,建筑业劳务支出主要有三种形式:

企业内部人员:

不能抵扣。

外购零散劳务:

政策上可抵扣,但很难取得发票。

外购劳务派遣:

政策上可以抵扣。

八、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九、优惠政策,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下列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1.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十、其他热点问题,问题一、原营业税税制下税率为3%,增值税税制下税率为11%,企业税负是否会大幅度上升?

红包1:

对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和3%营业税一样)。

由于增值税价税分离,所以纳税基数实际低于此前的营业税,因此老项目税负只减不增。

红包2: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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