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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殡葬改革执法实施方案5篇

绿色殡葬改革执法实施方案(5篇)

(篇一)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黎办发〔**〕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提高遗体火化率、城区丧事活动整治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结合我县殡葬改革实际情况,制定殡葬执法实施方案。

一、执法任务

(一)巩固提高火化率。

把遗体火化作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重点,把巩固提高火化率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

全县范围内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火化。

对死亡后遗体不火化的丧户,开展殡葬执法。

(二)整治城区丧葬扰民。

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与全县禁燃禁放区域一致)丧事活动,加强殡葬管理,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的社会新风尚。

严格执行县政府禁燃禁放有关要求,对治丧期间吹奏喇叭、出殡送葬期间抬棺抬灰游丧、抛洒纸钱、使用鼓乐队等行为开展殡葬执法。

(三)整治散埋乱葬。

对“三沿六区”(“三沿”指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六区”指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散埋乱葬坟墓进行整治。

对零星坟墓或无法遮挡确需迁移但家属不迁移的坟墓,开展殡葬执法;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的大墓(指骨灰安葬单人墓位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超过0.8平方米;遗体安葬单人墓位和合葬墓位占地面积超过4平方米)、豪华墓(指修有牌楼、石象、石狮等装饰品)、“活人墓”家属不愿拆除的,开展殡葬执法。

二、执法程序

(一)遗体火化执法。

1.人员死亡后,乡(镇)、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宣传遗体必须火化、不得棺葬等殡葬改革政策。

县民政局下达《遗体火化通知书》(附件1)。

2.对不听劝阻,依旧购买和制作棺木的丧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对其棺木来源进行追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对丧户进行教育引导。

3.对拒不火化丧户,由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执法。

(二)城区丧葬扰民执法。

1.居住在城区的人员死亡后,县民政局、城管局和日峰镇及所属居委会人员上门宣传遗体必须火化、不得棺葬等殡葬改革政策,下达《致丧户家属告知书》(附件2)。

不属于日峰镇户籍但居住在城区的其他乡(镇)人员死亡后,所属乡(镇)也应一并上门做工作。

2.对治丧期间吹奏喇叭行为,由县民政局、城管局、日峰镇工作人员上门教育引导,劝阻扰民行为。

3.出殡送葬时,采取车辆送葬方式,送葬车辆不得超过8辆。

出殡车辆送葬坚持以最短线路,沿途不燃放爆竹,不抛洒纸钱,不使用鼓乐队。

对拒不执行车辆送葬方式,多次教育引导后,仍采取人行队伍行为送葬的坚决予以打击,由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执法。

(三)散埋乱葬执法。

1.对“三沿六区”确需迁移的坟墓和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的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由所属乡(镇)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宣传相关迁移或拆除政策。

2.对拒不进行迁移或拆除的,由乡(镇)和民政局工作人员教育引导,下达《整改通知书》(附件3)。

3.对多次教育引导,仍不执行迁移或拆除的,由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执法。

三、执法要求

(一)加强执法队伍。

成立县殡葬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见附件4),组建殡葬执法大队,具体开展殡葬执法工作。

殡葬综合执法大队由县公安局60人、县公安交管大队10人、县城管局30人、县民政局工作人员15人、乡(镇)和村(居)干部组成。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绿色殡葬改革执法,并做好经费保障。

(二)强化教育引导。

按照“教育引导为主,殡葬执法为辅”的原则,各乡(镇)和县民政局、县城管局等职能单位要充分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三)明确责任落实。

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在具体开展殡葬执法前,要制定详细的执法工作方案。

执法主体为各乡(镇),组织协调单位为县民政局。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具体联系人,明确具体殡葬执法人员,并负责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召集、组织,确保在接受殡葬执法任务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可全部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殡葬改革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篇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4号)文件精神,深化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加快绿色殡葬建设,切实推进城乡移风易俗,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和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9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市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工作原则,实行“县级政府主导、乡镇政府主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严格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火化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落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推动全县殡葬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提升火化率。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批复的通知》要求,我县全域已划为火葬区。

为实现我县全民火化的目标,在2003年《县政府1号令》和《关于推行公墓集中丧葬规范殡葬管理秩序的实施方案》(武办发[**]13号)文件确定的火化区和火化对象的基础上,逐年逐步扩大火化范围,到2020年底前实行全民火化。

(二)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殡仪馆、火化设施、尾气环保处理设施和殡仪服务环境的改造升级,确保殡仪馆配套设施建设能适应工作新要求,以保障群众基本的丧葬服务需求。

推进县城城市公益性墓地和乡、村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规划建设,按照6‰死亡率、至少满足30年落葬的标准,建设一批县、乡、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

(三)全面遏制骨灰装棺二次葬。

遵循节地、生态、绿色殡葬理念,全面遏制骨灰装棺二次葬。

从源头上加强对骨灰的跟踪管理,规范骨灰放行。

遗体火化后骨灰按要求葬入公墓区或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积极倡导骨灰寄存、树葬、花葬、草坪葬、水葬、骨灰散撒等生态安葬方式处置骨灰。

(四)加大乱埋乱葬的整治力度。

大力开展对“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区和自然保护区)视线范围内坟墓的整治工作,全县“三沿六区”视线范围内和农田耕地上坚决杜绝新葬坟墓,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县“三沿六区”视线范围内无乱埋乱葬坟墓。

三、工作步骤

全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时间为期三年,从**年12月至2020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

**年1月1日至**年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

县乡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2、召开动员大会。

**年12月份,召开全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部门和村(居)委会要分层次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深化殡葬专项行动工作,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治丧新风尚,确保全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加大宣传引导。

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现实意义,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转变丧葬观念,形成改革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1、制定火化扩面工作计划。

按照我县火化扩面的目标任务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2、加快推进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和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

尽快启动县殡仪馆的改扩建设。

科学制定县、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建设一批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在**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

3、开展殡葬“治陋治乱”工作。

一要对辖区内“三沿六区”影响观瞻的坟墓和“村中坟”、“田中坟”以及豪华墓开展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切实摸清所有坟墓的户主、位置、坟墓穴数及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底数清、任务明。

二要制定“治陋治乱”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要集中开展乱埋乱葬整治工作,确保从**年1月1日起,辖区内“三沿六区”视线范围内和农田耕地上不再新葬坟墓,原有旧坟在**年8月底前做到“能改则改,应迁尽迁”,能迁移的统一安葬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不能迁移的一律采取植树遮挡处理。

4、加强殡葬联合执法。

民政部门要主动协同执法、公安、工商、国土、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执法。

一是集中整治丧葬陋习,坚决禁止在城区、乡镇临街和主要公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占道路祭、游丧闹丧和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

对在农田耕地上葬坟、毁林毁田葬坟、违规建造大墓、豪华墓,非法经营墓地等违规违法现象,要坚决依法处理。

二是要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加强对骨灰的跟踪管理,规范骨灰放行。

遵循节地、生态、绿色殡葬理念,全面遏制骨灰装棺二次葬。

三是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和冰棺租赁、销售大型墓碑等行为,切实加强丧葬用品价格和质量监管,全面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确保群众利益。

四是县公墓区祭扫实行全面“三禁”(即禁止燃放鞭炮、禁止焚烧纸钱、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安全祭扫,努力形成厚养薄葬的丧葬新风。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9月1日—**年10月31日)。

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开展殡葬改革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殡葬改革专项行动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工作长效机制,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到2020年底前完成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工作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生态立县和打造“三个示范”县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提高认识,认真履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协调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工作督导。

殡葬改革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实行每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分时段、分重点进行督查。

**年度重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舆论宣传、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沿六区”开展殡葬“治陋治乱”、丧葬用品市场整治等工作;**年度重点督查火化区扩面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骨灰装棺二次葬;2020年度重点督查全民火化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

组建三个队伍,即。

在领导小组下组建工作督查组,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组建殡葬联合执法队,由民政和其他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殡葬改革联合执法;组建以民政局属下殡葬管理所为平台的全县殡葬执法队,在人员编制福利待遇和工作经费上给予保障,负责集中整治阶段和常态化管理阶段日常的殡葬改革执法。

(四)加强机制建设。

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十分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以有利的机制和制度予以保障,殡葬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制定符合我县实际而又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在工作奖补激励机制、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上探索经验做法,确保全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深入顺利推进。

(五)加强考核评估。

将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全年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的内容,增加分值比重,并作为文明单位创建、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建设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

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及时约谈工作后进、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乡镇单位主要领导。

对整治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负责任、工作迟缓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篇三)

根据民政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为推进我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年底,全市遗体火化率达到95%以上,县以上殡仪馆全部达到部颁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覆盖80%的行政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葬比例均达到70%以上。

城乡基本殡葬服务实现普遍性、均等化,实行统一集中集约规范安葬,基本无散埋乱葬现象,厚养薄葬、移风易俗蔚然成风。

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互联网与殡葬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巩固和提高遗体火化率为基础,以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核心,以散埋乱葬整治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多元化投入相结合的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殡葬公共服务

1.加快殡葬设施建设。

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利用两年时间在中心城区建设一批“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着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建设,做到应建必建、满足需要。

以石城县、大余县为试点,由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公益性公墓管理服务新模式。

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严格限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

完善殡仪馆办丧治丧功能,推进城乡殡仪服务场所建设。

推进殡葬设施设备环保节能改造和技术革新,加强对老旧殡仪馆升级改造,实现殡仪馆遗体火化、遗物焚烧设备运行工况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健全惠民殡葬政策。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相协调的惠民殡葬政策调整机制,拓宽殡葬免费服务范围。

以石城县、大余县、全南县、定南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大力推行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3天、遗体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及安葬到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全民免费。

章贡区、赣州蓉江新区、龙南县探索为城乡低保户、贫困优抚对象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方式

1.深化殡葬服务改革。

合理界定政府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探索将基本殡葬服务之外的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推向社会,引入民间资本,提高殡葬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改革落后的经营服务模式,对原有民建民营服务功能不全的殡仪馆逐步收回,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

推进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殡仪馆守灵、餐饮、临时住宿等多功能服务,满足群众办丧个性化需求。

2.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着力推行节地生态葬改革,建设“节地、生态、环保、园林”式墓区,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成为主流。

全力做好节地生态安葬用地保障工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占耕地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新建项目用地,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

支持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改造,大力推广使用卧碑。

鼓励和引导树葬、花葬、草坪葬、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等生态葬法。

3.发展绿色殡葬新业态。

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参与改制、参与运营管理等方式投资绿色殡葬建设,重点培育发展、引入一批资本雄厚、竞争力强、管理运营效益好的大型殡葬服务企业,实现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经营。

推动绿色殡葬与社区文化、村级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倡导形成文明、节俭、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观念,深入挖掘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创建一批绿色追思文化示范县。

充分发挥殡葬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绿色追思文化交流合作。

(三)加强殡葬监管执法

1.强化殡葬监管执法。

认真总结推广安远县“集中办公、统一指挥、统一行政、统一管理”殡葬综合执法经验,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健全殡葬执法队伍和工作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殡葬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有效衔接。

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全面落实殡葬服务单位质量承诺、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投诉受理监督制度。

加强对风水先生等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依法打击封建迷信活动。

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墓具生产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

强化殡葬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将失信黑名单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规范整治丧葬秩序。

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服务场所进行治丧和悼念活动,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坚决制止办丧扰民和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查处干扰殡葬执法的行为。

3.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殡葬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民政人才提升工程,提高殡葬从业人员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

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纪律和职业操守教育,完善岗位奖励激励机制,保障广大殡葬从业人员切身利益。

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推进“红包”治理工作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殡葬服务环境。

(四)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

1.推进殡葬大数据建设。

以遗体火化等殡葬基础业务数据和管理服务机构数据为主,建立基础殡葬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实现民政部门内部相关业务之间,与有关部门之间相关数据共享交换,运用大数据加强行业监管。

2.推动殡葬服务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加快实现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实行信息采集、手续办理、服务流程、资金结算、处理结果、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管理。

探索殡葬服务电子结算和第三方支付,开展网上信息查询、预约预订、远程告别、网上祭奠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

鼓励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提供,推动形成“互联网+殡葬服务”新业态。

(五)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1.加大“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力度。

紧紧围绕“三沿六区”整治范围内无坟化这一目标,充分利用清明、冬至这两个客家人迁坟的传统时间节点进一步做好坟墓搬迁、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工作并进入常态化,严防整治反弹和回潮现象的发生。

2.创新殡葬移风易俗工作方法。

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建设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评重要内容。

把节俭办丧、文明办丧和推进遗体火化写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各村(居)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丧事简办标准,与每家每户签订丧事简办协议书,全程指导、监督丧事办理并提供“一条龙”服务。

大力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祭祀方式。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准备。

**年12月至**年3月。

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建立领导机构、细化试点内容、落实部门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措施。

(二)组织实施。

**年4月至**年12月。

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实施工作。

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对试点工作相对滞后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

(三)中期检查。

**年1月至**年6月。

通过地方自查、派出工作组实地检查、邀请有关专家或组织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中期评估调研,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四)评估总结。

**年10月至**年12月。

对殡葬综合改革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对工作典型进行上报,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反思、提出对策并在之后的工作中改进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依托市殡葬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基层落实、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要求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政策,解决疑难事项,形成有力推动、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汇聚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强大合力。

(三)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与殡葬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殡葬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老旧坟墓实行免费迁入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并由县级财政给予迁坟适当补助。

对运行规范、发挥作用明显的红白理事会,各县(市、区)财政要统筹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加大殡葬公共投入力度,切实足额落实资金,积极支持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殡葬宣传、殡葬惠民、殡葬奖补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等所需的各项经费,为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把宣传引导贯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殡葬综合改革的工作氛围。

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科学丧葬礼仪,营造厚养薄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新风尚。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

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督查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年终考评办法,加强目标管理,完善通报和约谈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对标任务要求,明确责任人,把握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篇四)

为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凉州建设步伐,推动以“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破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根据《**省殡葬管理办法》、《**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殡葬集中整治活动。

为保证殡葬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凉州建设要求,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先进殡葬文化,推行现代生态殡葬”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破陋习”为主题,以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三沿六区”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凉州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集中整治乱葬乱埋。

1.整治“三沿六区”乱葬乱埋。

集中力量和时间,对“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城乡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集中住宅区、工业园区)乱葬乱埋集中整治。

通过搬迁、平坟、绿化覆盖、拆除坟墓装饰建筑等方式,全面治理“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坟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开展集中整治,**年4月5日(清明节)前对凉州区境内兰新铁路、干武铁路、连霍高速公路、312国道和金武高速、金大快速通道、武民公路、金武公路、武九公路、凉古公路、天颐大道、荣华大道两侧,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武威工业园区内坟墓平坟、迁葬。

**年8月15日(农历七月十五)前对全区通乡公路两侧,黄羊工业园区、金太阳工业园区内及周边的坟墓平坟、迁葬。

其它区域也要进行有计划整治,**年全区乱葬乱埋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

由区林业和草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各镇配合,在春季植树造林期间对集中整治区进行绿化,达到园林式的效果。

2.整治耕地坟墓。

切实加强平坟还田工作,对全区农村耕地内的坟墓、墓碑、围墙等坟墓装饰建筑,要限期搬迁或平坟复耕,拒不搬迁、平坟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全面清理非法墓地。

切实加强公墓管理,坚决制止擅自建墓行为。

严禁在水源地、耕地、林地和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地违法违规建坟。

(三)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益性公墓与经营性公墓并存”的原则,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大公墓建设力度。

**年要在规范提升七架沙滩陵园、永丰、武南等经营性公墓的基础上,加快静安生态公墓经营手续办理,使其尽快投入运营服务,重点规划建设下寨、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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