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本校学生疑涉侵犯著作权法事件之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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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本校学生疑涉侵犯著作权法事件之说明

關於本校學生疑涉侵犯著作權法事件之說明

MP3事件發生至今,已引發媒體暨各界之關注與討論,尤其更引起各校學生之聲援,若就教育立場而言,實已達到重視著作權暨智慧財產權之教育效果。

惟以近日媒體報導或網路上之流傳,其對事件之原委、本校之立場與處理態度恐有傳訛和誤導,特說明如下,期讓本事件得早日獲得圓滿解決。

壹、事件之經過

四月十日上午十時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四隊一組偵查員吳順發電告本校生輔組組長陳慶霖謂:

據署名「成大一位學生的兄長」檢舉,本校勝利一舍學生有私設網站、下載電影、音樂等情事,希望前往瞭解。

生輔組陳組長將此事轉介本校計算機暨網路中心處理。

四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許,吳偵查員再電本校生輔組陳組長謂:

欲前往勝利一舍調查,本校生輔組陳組長先查看吳偵查員所攜帶之檢舉信函(但吳偵查員並未出示搜索票)後,再陪同吳偵查員至勝利一舍。

在生輔組長、宿舍管理員陪同下,吳偵查員首先進入一三二寢室及一三九寢室(當時此兩間寢室均有學生在場,但並未如部分媒體所言,正進行下載軟體之動作),經查看電腦內資料,發現似有檢舉信函所述之情況,即電告陳昆廷檢察官前來處理;陳檢察官約十二時二十分到校,確定電腦內資料後,遂下令搜索其他寢室;直至下午三時二十分搜索行動結束,計搜索六間寢室,有十四位同學電腦主機遭受扣押。

詳細過程參見附件一陳慶霖組長「本校『0411MP3事件』當日經過」自述。

貳、本校相應之處置及作法

事情發生後,本校各相關主管即積極注意事態之發展。

由於本案係屬「告訴乃論」之案件,故在尚無權益可能受損之當事人提出告訴之前,本校亦無需採取較積極且較大動作之做法,而期望能在保護該十四位同學之權利下,安撫校內同學聲援之聲浪,而以理性平和務實之態度,使此一事件降溫,而早日落幕。

此段期間學校先後採取之因應步驟先後為:

一、四月十一日:

下午二時卅分,在由高強校長主持之主管會報中,葉正蓉副學務長報告檢察官赴宿舍搜索之經過情形。

二、四月十二日:

上午九時卅分,主任秘書楊明宗教授陸續代表學校接受平面及電子媒體之採訪,表達學校對此一事件之立場及遺憾態度。

三、四月十二日:

下午二時卅分,楊主任秘書與法律顧問王成彬律師研商此事件之處理方式。

四、四月十三日:

上午九時卅分,高校長召集楊主任秘書、葉副學務長(學務長柯慧貞教授因公出國)、生輔組陳慶霖組長、王振英總務長、新聞中心丁仁方主任及李金駿助教、王法律顧問會商,決定未來對此事件之處理步驟。

五、四月十三日:

中午十二時卅分,葉副學務長(總教官)赴勝利一舍向同學說明學校之處理方式,並安撫同學情緒。

六、四月十三日:

晚上八時,生輔組陳組長召集各宿舍舍長、當事學生及家長,再次表達學校即將處理的方式,希望同學能配合學校,給予學校最大的空間以協助這十四位同學。

七、四月十四日:

上午十時卅分,高校長召集楊主任秘書、葉副學務長、陳慶霖組長、王總務長、駐警隊王雄飛小隊長研商,就學生會及「成大學生自救會」所欲舉辦之聲援活動給予肯定,但希望學生們瞭解學校一直以積極、冷靜務實地處理此事件。

八、四月十四日:

下午三時,馬英九市長蒞學校成功廳演講,利用答覆學生問題時,呼籲學生們對律師「實話實說」,據理說明下載MP3不違法理由,爭取不起訴,以理性應對,化危機為轉機;高校長亦同時向同學表明學校協助保護同學的立場。

五時活動結束出場時,兩人亦向靜坐場外之同學們做相同之呼籲,使此一事件之學生活動有降溫的趨勢。

九、四月十四日:

下午六時,葉副學務長及陳組長邀學生幹部共進晚餐,獲致七項具體結論,並決定取消學生原定十六日舉行之記者會。

十、四月十五日:

上午十時,高校長邀歐善惠副校長、楊主任秘書、陳慶霖組長、譚伯群主任及新聞中心丁主任會商,研擬聲明稿,正式向外界發佈新聞,敘述事發之經過及學校之立場與後續處理。

十一、四月十六日:

上午由學生會會長姜星狄代表十四位同學發表聲明,強調願以人格擔保,絕無任一位同學有進行盜拷及盜賣光碟之不法行為。

並發起「一人一信活動、萬眾一心」致IFPI,表示將聯繫各大專院校、社會團體舉辦座談會,發起正版、反盜版、拒賣盜版運動。

十二、四月十六日:

中午十二時,高校長、歐副校長、楊主任秘書、陳慶霖組長、王成彬律師與十四同學及數位家長共進午餐,研商相關問題,並展開輔導之工作。

十三、四月十六日:

下午高校長、王法律顧問與學生會姜會長齊赴教育部,面見曾志朗部長,曾部長表達將全力支持成大的立場,協助解決此一事件;也希望國內校園能夠成立網路自律規範。

十四、四月十七日:

高校長邀請學生輔導組饒夢霞組長對十四位學生展開輔導工作。

十五、四月十七日:

中午十二時,高校長邀「學生會」及「成大學生自救會」之會長及幹部們共進午餐,對學生希望舉辦之活動進行溝通,獲致幹部們之正面回應。

十六、四月十八日:

柯慧貞學務長返國,密集地與學生幹部溝通,並發揮其專長展開對十四位同學的輔導工作。

十七、四月二十日:

教育部高教司、訓委會、計網中心,資策會科法中心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單位派員來校,假「俊銘講堂」舉行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之研討會。

中午,柯學務長約十四位同學舉行座談會,了解其生活適應與情緒適應情形,並針對其問題與需要提供協助。

十八、四月二十三日:

柯學務長針對立法委員蘇煥智於四月二十日所

召開的公聽會結論和所發佈的新聞稿內容,提出

回應的策略;另與「自救會」楊蕙如洽商邀請IFPI

合辦五月四日反盜版、尊重智慧財產權宣導演唱

會的事宜。

十九、四月二十五日:

中午十二時十分,校長召集副校長、主秘、學

務長、總教官、計網中心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和

生輔組長針對本事件正式舉行內部檢討會議,就

爾後網路使用規範暨管理與類此事件之處理程序

作成具體決議。

二十、四月二十九日:

上午十時,高校長召集副校長、主任秘書、學

務長、計網中心主任就本事件研商其未來可能發

展方向,並提出因應對策。

另因IFPI不願合辦反

盜版演唱會,學務長與「自救會」楊蕙如討論改

與TVBS洽商舉辦五二○演唱會事宜。

二一、四月三十日:

上午八時十分,法律顧問王成彬律師、柯學務長

及計網中心賴主任與十四位學生座談,針對報載

相關新聞從法律觀點研商因應之道。

「自救會」與

TVBS洽商訂好五月二十日舉行尊重智慧財產權宣導演唱會,並展開籌備系列工作。

參、本校校園網路之管理

本校歷來對校園網路之管理相當重視,除配合政府之政策積極宣導智慧財產權之重要性外,亦辦理一些相關之活動,且透過各種規章之制定及執行,務使網路違規使用之情形達到最小之程度。

詳細之情形參見附件二「國立成功大學校園網路管理概況」(相關附件,略)。

肆、未來之具體作法:

感謝各界對本事件的關心,惟目前本校所努力的方向是繼續透過法律顧問的協助,採取最確切且有效的行動幫助這十四位同學,以獲得應有的保障,還望對此有更深期待者體諒學校的苦心;另由於電腦科技的發達,對於著作權暨智慧財產權在認知上或管理上顯然有許多足可議論的空間,但本校仍然確信:

經過此一事件,社會大眾及青年學生對維護著作權暨智慧財產權應有較清楚的認識,已達到社會教育之目的與效果。

針對此一事件之發生,本校將採取下列具體之措施及作法:

一、檢討此一事件之經過與處理始末,並記取經驗,作為爾後處理類似事件之參考;同時檢討修訂現行危機處理機制暨緊急事件通報系統。

二、本校將邀請法律顧問、法律研究所之教授及相關之專業人士協助,務使該十四位學生得到最好的照顧,直至事件結束。

三、此一事件之發生已在校園學生間掀起軒然大波,對於學習過程中,非由學校提供之軟體可否安心使用,已對課業之學習產生不少負面影響。

學校將請各班導師、輔導中心人員及相關之教授們,繼續對學生們適時地展開疏導及輔導的工作。

四、由圖書館購置有合法版權之公播版之音樂帶及影片等休閒性之視聽媒體,使讀者們透過隨選視訊系統可在其電腦上點選節目,達到視聽覺之享受。

五、為落實對著作財產權之認識與保護,本校曾透過計算機暨網路中心、各系所舉辦專題演講、研討會等活動加強宣導,今後除將更積極推動相關之活動外,亦將配合教育部指示,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負責宣教。

六、訂定網路自律規範,務使校園網路更安全,學生們更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觀念。

七、加強網路流量監測系統,對於使用流量異常者隨時公佈,並實地瞭解,以防止不當之網路行為。

八、檢討修訂相關之規章及獎懲辦法,使其涵蓋下載網路資源之相關規範。

 

關於本校學生疑涉侵犯著作權法事件之說明

MP3事件發生至今,已引發媒體暨各界之關注與討論,尤其更引起各校學生之聲援,若就教育立場而言,實已達到重視著作權暨智慧財產權之教育效果。

惟以近日媒體報導或網路上之流傳,其對事件之原委、本校之立場與處理態度恐有傳訛和誤導,特說明如下,期讓本事件得早日獲得圓滿解決。

壹、事件之經過

四月十日上午十時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四隊一組偵查員吳順發電告本校生輔組組長陳慶霖謂:

據署名「成大一位學生的兄長」檢舉,本校勝利一舍學生有私設網站、下載電影、音樂等情事,希望前往瞭解。

生輔組陳組長將此事轉介本校計算機暨網路中心處理。

四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許,吳偵查員再電本校生輔組陳組長謂:

欲前往勝利一舍調查,本校生輔組陳組長先查看吳偵查員所攜帶之檢舉信函(但吳偵查員並未出示搜索票)後,再陪同吳偵查員至勝利一舍。

在生輔組長、宿舍管理員陪同下,吳偵查員首先進入一三二寢室及一三九寢室(當時此兩間寢室均有學生在場,但並未如部分媒體所言,正進行下載軟體之動作),經查看電腦內資料,發現似有檢舉信函所述之情況,即電告陳昆廷檢察官前來處理;陳檢察官約十二時二十分到校,確定電腦內資料後,遂下令搜索其他寢室;直至下午三時二十分搜索行動結束,計搜索六間寢室,有十四位同學電腦主機遭受扣押。

詳細過程參見附件一陳慶霖組長「本校『0411MP3事件』當日經過」自述

暨學生自述。

貳、本校相應之處置及作法

事情發生後,本校各相關主管即積極注意事態之發展。

由於本案係屬「告訴乃論」之案件,故在尚無權益可能受損之當事人提出告訴之前,本校亦無需採取較積極且較大動作之做法,而期望能在保護該十四位同學之權利下,安撫校內同學聲援之聲浪,而以理性平和務實之態度,使此一事件降溫,而早日落幕。

此段期間學校先後採取之因應步驟先後為:

一、四月十一日:

下午二時卅分,在由高強校長主持之主管會報中,葉正蓉副學務長報告檢察官赴宿舍搜索之經過情形。

二、四月十二日:

上午九時卅分,主任秘書楊明宗教授陸續代表學校接受平面及電子媒體之採訪,表達學校對此一事件之立場及遺憾態度。

三、四月十二日:

下午二時卅分,楊主任秘書與法律顧問王成彬律師研商此事件之處理方式。

四、四月十三日:

上午九時卅分,高校長召集楊主任秘書、葉副學務長(學務長柯慧貞教授因公出國)、生輔組陳慶霖組長、王振英總務長、新聞中心丁仁方主任及李金駿助教、王法律顧問會商,決定未來對此事件之處理步驟。

五、四月十三日:

中午十二時卅分,葉副學務長(總教官)赴勝利一舍向同學說明學校之處理方式,並安撫同學情緒。

六、四月十三日:

晚上八時,生輔組陳組長召集各宿舍舍長、當事學生及家長,再次表達學校即將處理的方式,希望同學能配合學校,給予學校最大的空間以協助這十四位同學。

七、四月十四日:

上午十時卅分,高校長召集楊主任秘書、葉副學務長、陳慶霖組長、王總務長、駐警隊王雄飛小隊長研商,就學生會及「成大學生自救會」所欲舉辦之聲援活動給予肯定,但希望學生們瞭解學校一直以積極、冷靜務實地處理此事件。

八、四月十四日:

下午三時,馬英九市長蒞學校成功廳演講,利用答覆學生問題時,呼籲學生們對律師「實話實說」,據理說明下載MP3不違法理由,爭取不起訴,以理性應對,化危機為轉機;高校長亦同時向同學表明學校協助保護同學的立場。

五時活動結束出場時,兩人亦向靜坐場外之同學們做相同之呼籲,使此一事件之學生活動有降溫的趨勢。

九、四月十四日:

下午六時,葉副學務長及陳組長邀學生幹部共進晚餐,獲致七項具體結論,並決定取消學生原定十六日舉行之記者會。

十、四月十五日:

上午十時,高校長邀歐善惠副校長、楊主任秘書、陳慶霖組長、譚伯群主任及新聞中心丁主任會商,研擬聲明稿,正式向外界發佈新聞,敘述事發之經過及學校之立場與後續處理。

十一、四月十六日:

上午由學生會會長姜星狄代表十四位同學發表聲明,強調願以人格擔保,絕無任一位同學有進行盜拷及盜賣光碟之不法行為。

並發起「一人一信活動、萬眾一心」致IFPI,表示將聯繫各大專院校、社會團體舉辦座談會,發起正版、反盜版、拒賣盜版運動。

十二、四月十六日:

中午十二時,高校長、歐副校長、楊主任秘書、陳慶霖組長、王成彬律師與十四同學及數位家長共進午餐,研商相關問題,並展開輔導之工作。

十三、四月十六日:

下午高校長、王法律顧問與學生會姜會長齊赴教育部,面見曾志朗部長,曾部長表達將全力支持成大的立場,協助解決此一事件;也希望國內校園能夠成立網路自律規範。

十四、四月十七日:

高校長邀請學生輔導組饒夢霞組長對十四位學生展開輔導工作。

十五、四月十七日:

中午十二時,高校長邀「學生會」及「成大學生自救會」之會長及幹部們共進午餐,對學生希望舉辦之活動進行溝通,獲致幹部們之正面回應。

十六、四月十八日:

柯慧貞學務長返國,密集地與學生幹部溝通,並發揮其專長展開對十四位同學的輔導工作。

十七、四月二十日:

教育部高教司、訓委會、計網中心,資策會科法中心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單位派員來校,假「俊銘講堂」舉行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之研討會。

十八、四月二十三日:

柯學務長針對立法委員蘇煥智於四月二十日所

召開的公聽會結論和所發佈的新聞稿內容,提出

回應的策略;另與「自救會」楊蕙如洽商與IFPI

合辦演唱會的事宜。

十九、四月二十五日:

中午十二時十分,校長召集副校長、主秘、學

務長、總教官、計網中心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和

生輔組長針對本事件正式舉行內部檢討會議,就

爾後網路使用規範暨管理與類此事件之處理程序

作成具體決議。

二十、四月二十九日:

上午十時,高校長召集副校長、主任秘書、學

務長、計網中心主任就本事件研商其未來可能發

展方向,並提出因應對策。

二一、四月三十日:

上午八時十分,法律顧問王成彬律師、柯學務長及計網中心賴主任與十四位學生座談,針對報載相關新聞從法律觀點研商因應之道。

參、本校校園網路之管理

本校歷來對校園網路之管理相當重視,除配合政府之政策積極宣導智慧財產權之重要性外,亦辦理一些相關之活動,且透過各種規章之制定及執行,務使網路違規使用之情形達到最小之程度。

詳細之情形參見附件二「國立成功大學校園網路管理概況」及其相關之附件;附件三「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國立成功大學學生獎懲辦法」及其歷年懲罰案例。

肆、未來之具體作法:

感謝各界對本事件的關心,惟目前本校所努力的方向是繼續透過法律顧問的協助,採取最確切且有效的行動幫助這十四位同學,以獲得應有的保障,還望對此有更深期待者體諒學校的苦心;另由於電腦科技的發達,對於著作權暨智慧財產權在認知上或管理上顯然有許多足可議論的空間,但本校仍然確信:

經過此一事件,社會大眾及青年學生對維護著作權暨智慧財產權應有較清楚的認識,已達到社會教育之目的與效果。

針對此一事件之發生,本校將採取下列具體之措施及作法:

一、檢討此一事件之經過與處理始末,並記取經驗,作為爾後處理類似事件之參考;同時檢討修訂現行危機處理機制暨緊急事件通報系統。

二、本校將邀請法律顧問、法律研究所之教授及相關之專業人士協助,務使該十四位學生得到最好的照顧,直至事件結束。

三、此一事件之發生已在校園學生間掀起軒然大波,對於學習過程中,非由學校提供之軟體可否安心使用,已對課業之學習產生不少負面影響。

學校將請各班導師、輔導中心人員及相關之教授們,繼續對學生們適時地展開疏導及輔導的工作。

四、由圖書館購置有合法版權之公播版之音樂帶及影片等休閒性之視聽媒體,使讀者們透過隨選視訊系統可在其電腦上點選節目,達到視聽覺之享受。

五、為落實對著作財產權之認識與保護,本校曾透過計算機暨網路中心、各系所舉辦專題演講、研討會等活動加強宣導,今後除將更積極推動相關之活動外,亦將配合教育部指示,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負責宣教。

六、訂定網路自律規範,務使校園網路更安全,學生們更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觀念。

七、加強網路流量監測系統,對於使用流量異常者隨時公佈,並實地瞭解,以防止不當之網路行為。

八、檢討修訂相關之規章及獎懲辦法,使其涵蓋下載網路資源之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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