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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110

08申论热点

(1):

大力推进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措施

简介: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作为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有着很强的政治性和社会影响,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政府形象,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树立节俭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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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08申论热点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作为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有着很强的政治性和社会影响,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政府形象,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树立节俭意识,牢记服务宗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风建设,践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凡事量力而行,凡事精打细算,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为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做出应有贡献。

一、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办公楼的建设与主管部门之一,必须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这股不良风气。

  一是全面清理。

  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以及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培训中心类项目的全面清理工作。

严格审查在建项目的规划审批、概算预算、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情况,严格审查土地、节能、环保政策的执行情况。

对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搞豪华装修的项目,要严肃处理。

做好中央党政机关培训中心的调查核实工作,研究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化改革。

  二是严格审批。

  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对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办公楼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把审查关口,强化前期工作,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停止审批中央国家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现有办公楼能利用的要以改扩建为主,拆除办公楼的要有专业部门的评估意见,新建办公楼的必须打破系统界限,进行集中建设,共享附属设施,切实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

  三是控制标准。

  坚持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的建设原则,既要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使用土地;也要严格执行面积标准,严禁超标准设计、超规模建设,禁止在办公区内超标准占地建设庭院广场。

既要严格遵守装修标准,杜绝豪华装修,不搞“宾馆化、多功能化”;也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注重节能实用,不一味追求智能化和现代化,不得将办公楼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同时,还要严格执行造价标准,坚持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对总投资超过一定额度的项目进行施工图复核,不得随意突破工程概算和预算。

  四是规范管理。

  除预算内投资安排外,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赞助、集资摊派、垫资,更不得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得自筹资金建设办公楼,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行政性收费等资金建设办公楼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要理顺办公楼建设项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完善办公楼建设项目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

  加快整合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资源,集中房地产的所有权、调配权和处置权,依法规范使用权和运营权,统一政策标准,健全制度程序,避免苦乐不均和相互攀比。

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租金制。

通过置换、租赁等方式,盘活存量房产,挖掘资产效能,促进房地产资源的有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二、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按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座谈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管理体制。

  针对多机构分散管理接待工作,职能配置不完善,管理关系不明确,监督制约不到位等问题,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的要求,创新公务接待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职能,整合公务接待工作机构,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资源,建立集中统一、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机构接待、多机构管理、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

  公务接待工作,特别是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任务,涉及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卫生保健、经费保障等职能部门,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接待管理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接待服务工作流程,构建和谐的公务接待工作关系,形成分工协作的公务接待工作机制,以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和廉洁高效。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

  要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调查研究,尽快制定适应本地区和本部门要求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餐饮管理、车辆管理以及接待标准、接待流程、监督检查等配套办法。

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防止随意接待和超范围接待;掌握接待标准,杜绝超标准接待和超规格接待;规范接待场所,推行定点接待和定点服务;降低接待费用,实施定额预算和定额管理,确保公务接待工作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

  四是落实工作责任。

  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监督查处机制,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群众监督与媒体监督、自我监督与相互监督结合起来,使公务接待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过程透明、责任清晰、监督到位、效果明显。

三、大力推进政府机构节能

  政府机关作为节能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倡议者,首先应该成为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先行者,中央国家机关应该成为全国政府节能工作的带头人。

  一是抓好建筑节能。

  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规划,明确建筑节能的目标、内容和重点。

建立建筑节能评审制度,对新建建筑实行全过程节能监管。

对既有建筑实行节能改造,特别要加强大型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系统以及一般办公建筑、住宅小区的采暖节能和照明用电改造。

逐步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逐步实施低成本、无成本运营和管理。

  二是抓好节能采购。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发挥采购规模效益,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的有效途径。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金额85.5亿元,节约资金19.3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达18.4%,其中,节能产品采购金额达11亿元。

今后,中央国家机关要进一步发挥节能采购的作用,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完善节能采购清单制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优先采用体现节能的设计方案,优先安排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建立节能采购评估体系,保证节能采购占政府采购比例年增幅不低于10%。

  三是抓好资源综合利用。

  进一步加强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水、电、气、油等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开展用水单耗考核,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

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政府机关用地管理体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严格办公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再生材料。

推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实行废弃物分类管理和综合利用。

  四是抓好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政府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员参与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制定建筑节能设计评审标准,制定并实施能耗定额标准制度,完善节能采购制度。

加快节能诊断工作,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行能耗统计报告制度。

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机关资产和经费管理

  加强机关资产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清正廉洁政府机关,具有直接影响。

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管理水平,解决目前机关资产和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配置不科学、标准不完整、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

  以权属管理为核心,继续推进办公用房、土地、车辆等资产的集中管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配置、统一处置。

加强协调配合,逐步建立管理、使用和监督等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互相制衡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调动各级预算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保障性、公益性、经营性等不同性质的资产,实行分类管理。

  二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严格控制增量资产,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完善资产增量机制。

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强化建卡登账、维修保养和清查盘点工作。

严格资产处置制度,加强资产处置收益管理。

建立资产调剂机制,促进部门之间资产的合理流动。

  三是推进资产管理创新。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资产购建中,大力推行政府采购、项目代建、竞价租赁等方式;在资产使用中,探索试行内部模拟租金制,推动物业管理社会化;在资产处置中,实行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建立资产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资产监控指标体系。

利用信息化手段,清查核实各部门资产,逐步实现资产的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减少机关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一要完善经费开支标准。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状况和政府机关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标准,规范和控制经费支出。

细化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供暖费补贴开支标准和通用类国有资产开支标准,统一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配备费用标准。

  二要规范经费预算和管理。

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经常性政府自身保障收支纳入基本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加强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基本建设、社会保障、房屋大中修等经费预算。

实行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将实物费用定额与预算管理定额有机结合起来。

综合运用纪检、审计、监察等手段,强化预算支出监管,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有效控制行政经费支出。

  三要加强审计监督。

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津贴补贴审计和基建项目审计。

把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结合起来,通过专项审计加强和改进财务收支审计。

把单位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预算执行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以及内部财务检查等工作,形成内外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和节约高效。

五、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强化各项管理,彻底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规模大、管理不严、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一是压缩车辆编制。

  在已压缩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1/3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车辆清查登记工作,核实车辆底数和产权单位,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细化编制核定办法,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加大超编超标车辆收缴力度,减少公务用车数量。

  二是加强配备管理。

  修订公务用车配备办法,按照节俭、节能、环保、适用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积极推广使用小排量、经济型国产轿车,逐步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规范车辆购置经费渠道,加强统一管理和统一使用。

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现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经费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效衔接,防止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是严格使用管理。

  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行车辆运行维修经费定额管理。

推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对定点单位和定点场所进行严格评审、严格管理。

完善车辆更新报废制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调剂使用机制。

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车辆运行状况,清退占用其他单位车辆现象,统一公务用车车牌号段和标识,方便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遏制公车私用现象。

  四是推进制度改革。

  学习借鉴国外和地方政府工作的经验,研究拟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的制度改革,改变实物供给、封闭式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逐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的社会化和货币化,以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08申论热点

(2)改革措施与重大制度建立

一、加快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

(一)、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是行政决策的公开制度。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所谓决策事项公开,是指凡是需要行政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

所谓决策依据公开,是指行政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的规定都要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决策的依据。

所谓决策结果要公开,是指行政决策行为的最终选择和决定要公开。

比如,政府立法决策的结果--行政法规、规章要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要公开。

这些内容不仅要公开,而且公众有权查阅。

二是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制度。

  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性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所谓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一般是指重大宏观政策的调整、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等。

所谓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一般是指各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方案的制定等。

对其他决策事项,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

  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所谓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是指决策事项涉及的人员较多、受影响的面比较宽。

所谓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或者与人民群众已经享有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

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四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

  所谓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对决策权限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决策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进行论证,防止违法决策。

五是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当行政决策作出后,决策活动并没有完结,还必须有一个反馈、评价和调整的过程。

这就要求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行政决策的社会效果进行跟踪、搜集社会对行政决策的评价,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经济社会变动不居,形势变化了,决策依据的前提改变了,决策也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六是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要建立健全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

明确每个决策者在决策中的作用和权限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

哪个环节发生决策失误,就在哪个环节追究责任。

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严肃决策者的党纪责任、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解决行政审批过滥、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简化审批环节,遏制利用审批乱收费、滥用审批权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是逐步理顺行政管理关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行使的界限,明确了政府内部的职责与事权。

三是促进管理理念更新,创新政府管理模式。

  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体制。

四是坚持依法实施改革,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

  对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关键是,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借审批徇私舞弊、违纪违法的现象大为减少。

五是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对审批机关在行使审批权过程中违法违规、审批失误、或只审批不监督的,要追究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效能责任或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惩。

推进市场化运作的“阳光工程”。

主动接受各方面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

(三)、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以职责为中心。

建立《职位说明书》制度,确定具体岗位所需关键才能作为录用、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是改革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实行各级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四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的制度。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规范预算编审程序,改进预算编审方法,将部门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加强财政性资金收支统管,真正实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

严格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统一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细化预算内容,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审核论证,提高预算的科学性。

二是继续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

  全面彻底地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及其征收范围和标准,编制统一的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格票据管理,对收费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进行严格审核,彻底取消各执收执罚部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实行预算外收入直达财政专户。

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对查出的小金库一律没收,上缴同级财政,并进行责任追究。

在执收执罚部门进一步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办法,真正做到“取之合法,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

三是加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

  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功能和优势,强化其预算监控、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使其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项改革有机协调配合,发挥综合效应。

县、乡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会计集中核算改革。

四是加强会计监管,严惩会计造假行为。

  执法检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严格会计人员上岗执业资格审查。

深入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

进一步做好会计账薄监管工作,重点强化对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监管,规范会计基础管理,严惩会计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部门脱钩,在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分离的基础上,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

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充实完善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目录和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将财政投资的公共工程材料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用品、大型会议、公务用车加油等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

对应纳入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五)改革政府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电子政务和数字化建设

  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运作流程,建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使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实现即时互通共享,不涉密信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

以综合信息平台为核心,加强各方面的应用建设。

(六)、创新行政效能综合评估制度

  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指标体系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在行政审批监察基础上扩大监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行政绩效综合评估体系,形成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责任闭合环路。

二、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

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三)、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

  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

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

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对自然垄断业务要进行有效监管。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

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

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完善扶贫开发机制。

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

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

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

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一是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

三是强化金融监管手段,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

四是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处理好监管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鼓励金融企业探索金融经营的有效方式。

六是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三、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探索公办医疗机构的“管办分离”,开放医疗市场,增加医疗供给,改革公办医院财政供养办法和医护人员薪酬激励体制,提高公办医院服务质量,确保人民基本医疗,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机构,构建分工合理、适应不同需求的医疗网络。

强化医疗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一是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国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

二是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

三是巩固和完善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四是实施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五是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六是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

七是强化教育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缓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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