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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能矿业元尹煤矿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汇编word版

巨能矿业元尹煤矿20__年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汇编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提高企业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XX县巨能矿业XX公司元尹煤矿20__年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元尹煤矿位于XX县凤仪乡五一村,距XX县城直线距离50km。

主、副井位于XX县凤仪乡金黄社,主井口坐标为:

X=3139922.917,Y=35437067.787,Z=+518.594m,副井口坐标为:

X=3140482.075,Y=35437576.367,Z=+600.542m。

矿井位XX县贾村至XX县凤仪乡公路南东侧,有300m简易公路与该公路相通,原煤通过公路运输至区外。

向南西经凤仪乡至内昆铁路滩头站约26Km,北东经贾村至宜宾50Km;交通较为方便。

详见交通位置图,图1-1

  

 

 

  随着矿井+400水平下山开拓布置,矿井瓦斯、煤层自然发火及水灾、矿压等各类灾害进一步升级,增大了各类灾害的治理难度,对矿井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为此,针对矿井事故的特点编制本预案,一旦煤矿井下或地面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进行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目的是有效地防范煤矿井下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3应急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把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我矿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由矿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矿长是矿主要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有权调动相应的人员参与抢险救灾。

  1.3.3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矿安全科是应急救援的牵头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的业务管理范围分块管理,既要相对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旦发生矿井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

预案,各部门迅速作出反应,各自进入工作状态。

  1.3.4坚持平战结合,充分整合现有资源

  矿兼职救护队伍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救援演练,随时作好应急救援准备,做到“练兵千日,用兵一时”。

兼职救护队分别配备(苏生器、担架、干粉灭火器及大量救灾、救护等装备),XX公司申请调用白沙坡煤矿和天堂煤矿的救护队员或装备,实现了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

  1.4适用范围

  元尹煤矿地面、井下安全生产活动。

  2危险性分析

  2.1瓦斯

  煤矿根据20__年11月5日XX市矿山救护队《XX县巨能矿业XX公司元尹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全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目前煤矿开采的深度最低为+540m,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0.11m3/min、矿井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

0.09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

8.35m3/t、矿井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

6.83m3/t;矿井瓦斯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从煤(岩)层中涌出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在这些有毒有害气体中,沼气约占总量的80%以上。

沼气有很强的扩散性和渗透性,它的扩散能力是空气的1.45倍,只要一处有沼气,很快扩散到所有巷道。

由于瓦斯或沼气本身具有窒息性、燃烧性、爆炸性的特点,因此矿井瓦斯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

其主要危害有高浓度瓦斯可直接导致人员窒息死亡;发生瓦斯爆炸后,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点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损坏设备、设施;扬起大量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另外,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

瓦斯超限作业,违章放炮,违章排放瓦斯,电气设备失爆和带电作业,煤层自然发火。

此外,煤与瓦斯突出,突然停电停风,风流短路等导致瓦斯积聚遇火源,都有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

  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特殊的瓦斯动力现象,突出时往往抛出大量的煤岩掩埋巷道和人员,瞬间涌出大量的瓦斯,破坏通风设施、系统,使人员窒息甚至造成瓦斯燃烧、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灾害范围。

  2.2火灾

  矿井火灾按发火原因不同,分为内因火灾(煤层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

元尹煤矿生产的C8、C9根据XX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爆110129】号和【爆110130】号检验报告煤层自燃发火等级为Ⅲ级不易自燃煤层,煤矿存在的矿井火灾主要是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多发生在风流畅通的地点,主要有明火、电焊、气焊、静电、金属撞击或摩擦、电火花、电缆燃烧、皮带燃烧、雷电等引起的火灾。

外因火灾虽然较少发生,但一旦发生,往往其火势迅猛,人员不易接近,极难扑灭,火风压也会引起矿井通风系统紊乱,灾区进一步扩大造成矿井重大损失。

  矿井火灾主要危害有:

产生大量CO,发生CO中毒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易引燃、引爆瓦斯,毁坏设备、设施,烧毁资源并造成人员伤亡。

  发生矿井火灾的可能性有:

  

(1)瓦斯燃烧的可能:

炮后残药引燃瓦斯,煤层自然发火引燃瓦斯.

  

(2)外因火灾的可能:

电器设备超负荷导致电缆开关过热燃烧;井下电焊、氧焊、气割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燃烧;带电作业、电气短路引燃附近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

  2.3粉尘

  粉尘的主要危险性是煤尘爆炸性,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煤尘呈悬浮状态且达到爆炸浓度、引爆火源和氧气的存在)时,就有煤尘爆炸危险。

  虽然煤尘爆炸事故较少,但其危害极大,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形成冲击波,扬起更多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通风系统和器材设施,形成再生火源引起瓦斯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死亡。

  元尹煤矿所开采的煤层根据XX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爆110129】号和【爆110130】号检验报告,煤尘无爆炸性,无发生煤尘爆炸的可能。

  粉尘(指岩尘和煤尘)的另一个危险性是引起职业病,即矽肺病和煤肺病。

矿长工期在有粉尘环境下作业,粉尘吸入人体内会引起矽肺病或煤肺病,SiO2含量越大,危害程度就越大。

一般来说,尘肺病的死亡人数为工伤死亡人数的几倍,因此粉尘的又一危害不可忽视。

  2.4冒顶片帮

  根据20__年四川成都泰康安全工程咨询评估中心提供的《XX县巨能矿业XX公司元尹煤矿技改工程验收评价报告》分析。

矿井的重大危险源矿井顶板危险等级为Ⅲ级。

采矿生产活动中,最常发生的事故是冒顶片帮事故。

随着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的向前推进,工作面空顶面积逐渐增大,顶板和周帮矿岩会由于应力的重新分布而发生变形,以致在某些部位出现裂缝,同时岩层的节理也在压力作用下逐渐扩大,当重新分布的应力超过岩体或其构造的强度时,顶板岩石的完整性就被破坏了。

  主要危害是由于顶板岩石完整性破坏的结果,便出现了顶板的下沉弯曲,裂缝逐渐扩大,如果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不当,就可能形成顶板岩体的冒落伤人。

如果支护不及时,支护方法不当、支护强度不够,就会发生顶板冒落或侧帮片帮致使作业人员伤亡。

  2.5透水

  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种类型的地下水进入采掘工作面的过程称为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的形式有缓慢的进入,也有突然的涌入。

后者因水量大、来势猛,故称矿井突水,危害极大。

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会发生水灾。

水灾的危害极大,不仅可能淹没工作面、巷道,甚至可能淹没整个矿井,造成伤亡事故。

  2.6机械伤害

  生产过程中各类机械、运输设备较多,供电系统复杂,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设备(装置)出现故障等容易造成人员伤害、设备的损坏。

  特别是井下运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井下提升运输运行过程中,工人违章操作、搭乘运输设备;违章使用输送设备运送人或材料等情况极易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的损坏;斜巷提升运输中,如果连接装置失效、阻车器等安全装置失效或使用不当、轨道质量差致使矿车下道、钢绳不合格或运物捆绑不牢砸断提升钢绳造成断绳跑车、把钩工或司机责任心不强忽视安全而出现误操作等原因造成跑车;平巷运输中轨道或道岔质量差、机车或矿车失修、连接装置不合规定或违章代用,制动闸装置或声光信号等安全装置失效;司机违章操作,行人违章扒、蹬、跳,巷道狭窄人车争道等原因都可造成伤害事故。

机车运在巷道窄、行车速度快、行至弯道等处,很容易发生翻车、挤伤、撞坏设备等事故。

  2.7其它

  

(1)中毒窒息

  在处理火灾、瓦斯煤尘燃烧爆炸、水灾及冒顶事故时,所抢救出的遇险人员,基本上都是中毒或窒息的,这主要是各类事故发生后,产生了大量的单纯性窒息性气体,如甲烷、二氧化碳、氮气,另一类属于化学性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

若按毒害作用分类,单纯性的窒息性气体,如甲烷其本身无毒。

化学性的,如一氧化碳等,主要危害是对血液组织产生特殊化学性中毒作用的特点,在于使氧的运送和组织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而且,它们都能和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酶的氧化作用,阻断组织呼吸,引起组织“内窒息”。

  

(2)火药爆炸

  因矿井地质条件和现阶段生产技术水平,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采用放炮掘进巷道和放炮采煤是目前还需使用的工艺。

未严格按照放炮管理规定装药、连线、站岗、撤人、断电、处理瞎炮,容易造成伤亡事故。

  (3)触电

  未严格执行用电

管理制度,带电搬运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设备,漏电等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2.2现有应急救援资源

  

(1)矿山专职、兼职救护队情况

 

  (4)针对矿井发生事故预警的级别不同,除及时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XX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或救援装备能力不足时,可向上级应急救援机构(集团公XX县、XX省)请求支援。

  2.3法律依据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预案有着明确规定。

  在《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XX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第三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六十八条规XX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应急准备

  3.1机构与职责

  3.1.1成立应急救援

领导小组  组长:

周顺文(矿长)

  副组长:

李春红(矿总工)

  小组成员:

王金维(安全副矿长)、周元方(机电副矿长)、万品龙(生产副矿长)、生产技术科、安监科、通风科、机电科人员、矿山兼职救护队队员、其他人员。

  日常工作由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具体负责。

办公室主任由矿总工担任,工作人员为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人员,处理应急救援日常工作。

  在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不同事故性质,分类设立“一通三防”、“顶板及水灾”、“机运”等三个执行专业组,按矿应急救援总体部署和要求,负责本专业组出现的对应工作,落实本专业组工作范围内所需人、财、物,研究布置和落实具体工作。

一通三防专业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顶板及水灾专业组长由安全矿长担任,机运专业组长由机电矿长担任,日常工作由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单位的相关领导具体负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指挥中心。

  3.1.2领导组下设各专业领导小组

  第一组:

现场抢险指挥组。

指挥长为矿长,根据事故类别分别由总工程师担任“一通三防”常务指挥长、安全矿长担任“顶板及水灾”常务指挥长、机电矿长担任“机运”常务指挥长。

成员有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负责人、调度室主任、救护队队长。

负责救援方案的制定、各种救援措施的审查和协助指挥事故矿井井下救援工作。

  第二组:

后勤保障组。

由工会主席担任组长,成员有矿后勤科、矿销售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负责物资器材的供应、经费的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的保障、地面通讯保障、生活后勤保障、治安保障等。

  第三组:

善后处理组。

由后勤科长担任组长,成员有矿后勤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负责遇险人员相关资料的提供、保险的落实、医疗机构的保障、遇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等。

  第四组:

协助事故调查组。

由安全矿长担任组长,成员为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负责人、事故单位有关人员。

协助上级相关部门进行

事故调查。

  3.1.3设立现场抢险专家组

  由矿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技术负责人、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协助指挥组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

专家组仍按专业管理分“一通三防”组、“顶板与水灾”组、机运组和其它组共四个组。

  矿井应急救XX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矿井的应急救援工作。

  3.1.4组织机构框架图

  3.2培训与演练

  在本预案批准之后一个月内,由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组织对各级指挥员、救援队员和工人进行培训和演练。

  

(1)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织各级指挥员对本预案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否则必须进行再培训。

  培训合格后按程序进行演练,主要采取桌面模拟演练的形式。

模拟演练指由应急组织的代表或关键岗位的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演练活动。

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2)救援队除进行日常的训练外,每季度进行一次模拟实战演习,主要演习内容重点对矿井火灾、瓦斯事故现场处置与救人和控制灾情扩散。

  (3)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措施计划和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与要求对工人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作业地点各类灾害事故的避灾方法,作业地点和工种变化之后必须重新进行培训。

  (4)每季度由安全矿长安排人员,将应急救援预案中涉及周边居民的内容,向周边居民宣传。

  3.3资金及资料准备

  

(1)矿财务科备有100万元的现金,作为应急救援专项资金。

  

(2)应急救援领导组必须有以下反应井下实际情况的各种图纸,并存放在调度中心备用。

  a、矿井通风系统及避灾线路示意图

  b、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c、矿井供电系统图

  d、井下运输系统图

  e、通讯系

统图  f、排水系统图

  g、供水系统图

  h、供风系统图

  4应急响应

  4.1预警级别划分

  按事故严重程度和类别分为四级,分级方法及预警颜色如下:

  Ⅳ级,可能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预警颜色为蓝色;

  Ⅲ级,可能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预警颜色为黄色;

  Ⅱ级,可能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橙色;

  Ⅰ级,可能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或发生可能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预警颜色为红色。

  4.2分级响应程序

  4.2.1如果预警级别为Ⅳ级,即发生一般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机构为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抢险、善后等全部工作。

  4.2.2如果预警级别为Ⅰ、Ⅱ、Ⅲ级,即可能发生3人以上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上XX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本矿主要负责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其余工作按上级指挥机构协调意见执行。

  矿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井下事故电话后,首先应调查清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伤亡人数,估计影响范围,同时向矿应急XX公司XX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电话后立即作出反映,按事故级别确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4.3紧急处置

  4.3.1一般处置原则

  

(1)迅速撤出灾区及危险区的人员。

  

(2)断掉灾区及危险区的电源。

  (3)在通往灾区及危险区的所有通道内布置岗哨,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4.3.2矿井火灾事故

  矿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根据矿井制定的救灾计划采取紧急援救和灭火措施,迅速撤出灾区及危险区的人员,稳定矿井风流,控制火灾的发展和火烟的蔓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灭火灾。

  

(1)撤离人员

  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灾区人员按照救灾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到地面,因此,工人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避难人员要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如撤退线路已被火烟隔断时,应尽快构筑临时避难室通过压风管供风或采用佩戴自救器低姿前进,尽快撤离灾区自救。

  

(2)立即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处理事故中人员触电和发生爆炸事故。

  (3)立即通知主扇风机司机进入紧急状态,严密监视风机运转状态,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立即通知井口检身人员封锁井口,严禁非救援人员入井;立即通知专人在矿灯房清点矿灯,在井口清点出井人数并向调度室汇报。

  (4)侦察火区

  由救援队按《矿山救援规程》携带火灾装备执行火区侦查任务,要尽快查明火灾发生地点、灾区是否还有遇险人员,同时探明火灾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烟雾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侦查火区时应沿着新鲜风流方向接近火源。

  (5)控制风流

  井下火灾可能会引起风流的逆转等紊乱现象。

控制风流就是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系统不为火灾所改变。

为控制火灾的发展和蔓延以及避免工人遭受火烟的有毒气体的毒害,控制风流是应该采取的首要措施。

  火灾发生时,火源地的空气由于温度的升高,将会产生局部的自然风压,这种风压称为火风压或热风压。

火风压的出现,会使矿内局部或全矿的风流状况发生变化,扰乱正常的通风系统,甚至会造成井下风流方向的逆转,火烟随着风流的传播,引起井下工人中毒,同时给灭火工作增加困难。

  此外,在高温火烟流经的非水平巷道中,还可能相继产生火风压,矿内出现火风压的地点越多,对通风系统的扰乱程度及危害就越严重。

  由于矿内发生火灾的情况不同,通风系统又复杂多变,因此,控制风流和火烟就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这也是人们一直在深入研究的课题。

概括起来,常用的风流控制方法有以下几种:

  A、正常通风或降低风量。

一般在回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可以考虑采用这一方法。

  B、人工反风。

当总进风道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以考虑采用此法,但要慎重。

  C、停风。

全矿停风很少采用,一般都是根据需要中断局部地区的风流。

  D、风流短路和用防火门截断风流。

一般都是根据需要在局部地区采用此法。

  (6)灭火方法

  矿井灭火有直接法、隔绝法和综合法。

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发生地点、范围、发展阶段以及现有的灭火器材,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要尽可能采用直接法灭火。

  A、直接灭火法

  直接灭火法是采用水、灭火器、砂土、空气泡沫流等在水源附近直接扑灭,或者挖掘火源并将其运走的灭火方法。

  用水灭火时要保证供给足够的灭火用水,同时要使喷向火区的水能正常排出,以免高温水流到邻区促进矿石氧化。

要保证灭火区的正常通风,将火烟和水蒸汽排到回风道去,同时还应随时检测火区附近的空气成分,火势较猛时,先将水流射往火源外围,逐渐逼向火源中心。

  对于油类火灾有时可采用水雾灭火,其方法是在火源附近安设若干喷水器,形成扇形水幕,水很快化为蒸汽,隔断对火源的空气供给,而且也起冷却作用。

  灭火器主要用于扑灭各种硐室和巷道中的小型火灾。

惰性砂土灭火方法简单、费用低,主要用于扑灭井下硐室中的电器设备和油料的小型火灾。

挖除火源就是在火灾之初尚未出现明火或燃烧范围较小时,用长柄等工具将高温热物体或燃烧体取出,将其冷却、熄灭后运走,并用惰性物将空洞填塞。

  B、隔绝灭火法

  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确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封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C、综合灭火法

  当火灾不能用上述灭火法扑灭时,应采用综合灭火法。

综合灭火法就是将火区封闭后,向封闭火区注入泥浆或惰性气体。

  (7)在抢救和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有害气体,防止CO中毒和CH4爆炸,有害气体超限时

应立即撤退人员。

  (8)设专人观察顶板危岩,防止顶板冒落伤人或影响正常通风。

  (9)处理火灾期间如发生局部停风则撤出受影响区域人员、布岗警戒,如果发生矿井停风,则撤出井内全部人员。

  (10)矿山救援队到达火灾现场后,一定要维持通风原状,不得随意停开局扇风机。

  4.3.3瓦斯、煤尘爆炸

  

(1)矿山救援队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探明事故地点、波及范围及气体成分。

  

(2)立即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3)所有井下人员迅速戴好自救器,在班长或瓦检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避灾线路撤到地面。

  (4)立即通知主扇风机司机进入紧急状态,严密监视风机运状态,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立即通知井口检身人员封锁井口,严禁非救援人员入井;立即通知专人在矿灯房清点矿灯,在井口清点出井人数并向调度室汇报。

  (5)如果爆炸以后现场仍有明火、残火时,能直接灭火按灭火要求进行处理,防止抢救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爆炸。

如果火势大不能扑灭时,则按火灾事故进行处理。

  (6)确认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4.3.4煤与瓦斯突出

  

(1)迅速撤离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处于灾区中的人员应立即戴上自救器撤退或进入压风自救袋或在避灾硐室内开启压风等待救援。

  

(2)立即切断灾区电源,防止瓦斯爆炸。

  (3)所有井下人员在本班班长或瓦检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避灾线路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到地面。

  (4)组织救援队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5)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巷道中排出矿井,并在排风井口50米外设置警戒。

  (6)迅速恢复正常通风,排除巷道内有害气体,清除突出的松散煤炭和突出堆积物。

  (7)若突出引起火灾,则按火灾事故的要求处理,若引起瓦斯爆炸则按爆炸事故处理。

  4.3.5顶板事故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若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处理中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险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液压起重器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5)遇冒顶事故的人员必须在本班班长或瓦检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规定、矿井避灾路线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出危险区域。

  4.3.6机运事故

  

(1)电气事故

  发生电气事故后,救灾指挥部要迅速派出救援队员赶到现场,首先急救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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