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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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方案
北京地铁绿色施工方案
一、目的
明确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要求,以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注生命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尽快形成项目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我标段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三、环境管理方针
推进绿色工程,依法治理环境,履行环保职责。
四、环境管理目标
1、控制重要环境因素达标率100%;
2、固废物分类、回收、弃置符合规定符合率99%;
3、节能降耗保护资源(定额允许消耗)节约率0.08%;
4、噪声、污水、扬尘等污染控制率为98%;
5、办公区用水阀门完好率99%;
6、办公车辆、机械维修、维护用化学品、油品的泄漏遗洒在3辆/次以内;
7、办公用电比上年同期节约5%;
8、办公用品购置、使用比上年同期节约5%;
9、对施工人员、职工等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率达95%;
10、倡导施工友好环境道德行为,加强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施加响率99%以上;
11、重大火灾、爆炸、泄漏、冰冻等事故发生率为0。
五、固体废弃物管理
1.目的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包括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分类存放和分类处理等,以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伤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经理部在施工活动中(施工现场)的所有固体废弃物。
3.职责
3.1项目部各施工班组负责自己工作场地的整理和清扫,以及垃圾的收集和分类存放。
3.2项目部指定专门场所和容器分类堆放或存放固体废弃物。
3.2项目部负责处理固体废弃物。
4.工作程序
4.1管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管理,按照“分类回收,集中存放,统一处理”的原则进行。
4.2分类
工地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如下方式进行分类:
(见下页)
固
体
废
弃
物
有毒有害类,如:
油漆渣、涂料渣、废灯管、非油漆桶等。
可回收类
可重复使用类,如:
较大的边角料、折旧的木材和砖类、较好的包装和保护料、单面废纸张。
可再生类,如:
废金属、废木料、废油桶、废塑料、碎玻璃、碎布料和双面已复印的废纸张等。
不可回收类,如:
折旧垃圾、废砂浆渣、边角余料、碎砖瓦、破布碎绵和砂轮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无害物质。
生活垃圾,如剩余饭菜等。
4.3收集和存放和回收利用
4.3.1现场各施工班组至少每班清理一次场地,分类收集固体废弃物,并存放至项目部指定的存放区域。
办公、生活垃圾由办公室或个人收集并存放至指定区域。
不得随意乱丢和傾倒垃圾,不能随便存放垃圾。
4.3.2项目部在工地现场指定专门的垃圾存放点,并分区标识。
垃圾分区一般分三类,即有毒有害区、不可回收区和生活垃圾区。
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只要可行,就用容器存放,其他可堆放地面,清理运走时再统一用麻袋打包。
4.3.3项目部还应在现场指定区域,最好是室内,作为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的存放点,其中包括可重复利用类和可再生类,且也要分开存放并适当标识。
4.4处理
项目部应有专门的垃圾处理人员负责垃圾的定期处理,针对不同类别,其处理方式为:
可重复利用的固体废弃物,由项目部及时安排利用,只要不影响产品质量,施工人员不得拒绝使用回收料。
可再生类固体废弃物,由项目部安排转卖至有经营资质的废旧回收公司。
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由垃圾处理人员定期送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站。
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由垃圾处理人员分类打包,送至政府指定的专业处理点。
4.5监督检查及跟踪
项目部每周、每月例行检查时,以及工程部和安全监察部在工地巡查和安全检查时,都应将固体废弃物处理情况作为一个检查项目,并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中。
发现不符合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及施工班组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整改完毕后相关部门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门,以便项目部组织复查。
六、废气管理
1.产生废气的作业
洞内出土作业;
洞内凿破作业;
洞内喷锚作业;
车辆运行作业;
混凝土搅拌作业;
施工现场扬尘;
清洗作业等。
2.个人的防护
进洞人员应戴口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
其他作业人员应戴口罩、戴安全帽;
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环境保护
便道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隧道加强通风;
生产生活用水均设置沉淀池。
4.施工现场降尘治理
(1)高层建筑中清理施工垃圾,必须采用容器或废旧袋清运。
在装袋前应分拣归类,废弃物经适量洒水装袋后一次性运往场外,禁止凌空抛撒。
(2)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物料,应入库存放,对条件有限,需露天存放的要严密遮盖,严格控制轻体、散体物料的清理、装运,防止遗散和扬尘。
(3)施工现场应设置洗车池,防止车辆带泥出现场。
大门口设置专管人员,负责检查出厂车辆是否带泥和遗散。
(4)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不能超高、超量;物料与槽帮上端应不小于20厘米间隙,以防行车颠簸时物料滑落到车外,散体物料应拍实拍平,轻体、易飞扬物料必须遮盖严密方可出场。
(5)处于居民稠密地区的工地,可根据规划设计,做全面硬化处理,并结合季节制定洒水降尘制度。
(6)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适量洒水,尽量扬尘污染,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及其它可产生有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5.搅拌站的降尘治理
(1)施工现场,搅拌站应实行封闭式作业,搅拌机上应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或其它除尘设施方可使用。
(2)燃烧设备(锅炉、茶炉、大灶等)的消烟除尘治理
a、在市区的四环路以内,一律采用燃气,燃油和用电型设备,严禁使用燃煤设备;
b、凡额定蒸发量每小时1吨或1吨以上的锅炉必须安装除尘器;
c、食堂大灶要符合环保要求,要有消烟除尘措施;
d、积极推广使用燃气、用电的厨房设施;
e、施工现场,应定期对大灶的烟尘黑度按林格曼烟气浓度进行观测,及时了解燃烧状况。
6.监督和检查及跟踪
项目部每周、每月例行检查时,以及工程部和安全监察部在工地巡查和安全检查时,都应将废气的管理作为一个检查项目,并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中。
发现不符合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及施工班组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整改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门,以便项目部组织复查。
七、噪声管理
1、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满足相关法律及其他要求,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
3、术语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定义。
4、职责
4.1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负责按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控制。
4.2公司社会事务部负责对本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工作程序
5.1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标准值
土方阶段—昼间75dB、夜间55dB
结构阶段—昼间70dB、夜间55dB
备注
6:
00—22:
00为昼间
22:
00—6:
00为夜间
5.2施工时间
施工应安排在6:
00—22:
00间进行,如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时,应会同建设单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后,才能进行连续施工。
5.3排污申报登记
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应当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噪声排放登记,填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申报表。
5.4一般噪声源
土方阶段:
装载机、空压机、气泵、运土车;
结构阶段:
砼泵、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空压机、支拆模板、模板加工、搭拆管脚手架管、模板修理、电锯、电动葫芦、塔吊等。
5.5噪声控制措施
5.5.1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5.5.1.1土方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施工场界围墙及临建设施应全部建设完毕。
5.5.1.2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保教育。
5.5.1.3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装载机和翻斗车的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
5.5.1.4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
5.5.1.5合理安排车辆、禁止运土车集中等候,并做到车停机关、尽量避免噪声叠加。
5.5.1.6合理安排挖土工序,夜间及午休挖土时间应远离人群集中的区域。
5.5.2结构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5.5.3振捣棒噪声排放控制
5.5.3.1尽量选用质量好的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5.5.4砼泵车、砼罐车噪声排放控制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车、砼罐车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搭一简易棚将砼泵、砼罐车围起来;对砼泵出租方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及环保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尽量减少噪声污染。
5.5.5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噪声排放控制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木工棚必须封闭。
5.5.6施工现场的木工棚应做封闭处理。
5.5.7搅拌机应设在搅拌机捧内,并有可行的防尘措施,搅拌机及输送泵应设与其匹配的沉淀池。
5.6噪声监控
噪声监控见《健康安全和环境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程序》,发现不符合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5.7监督和检查及跟踪
项目部每周、每月例行检查时,以及工程部和安全监察部在工地巡查和安全检查时,都应将噪声的管理作为一个检查项目,并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中。
发现不符合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及施工班组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整改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门,以便项目部组织复查。
八、扬尘管理
1、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满足相关法律及其他要求,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使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地铁八号线09标段车站施工现场。
3、职责
1)各区间负责派专人每天不定时对现场进行洒水。
2)各区间、施工队对露天有扬尘作业要进行覆盖,覆盖面大于90%。
4、扬尘控制及防尘措施
(1)施工区堆放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在停止作业时,及时采取履盖措施;水泥存放在封闭式的砖砌房间内;为避免施工场地二次扬尘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室外作业;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露天存放则用苫布封盖严密;
(2)为避免粉尘的污染,首先要控制水泥、砂石的运输、装卸、仓库储存方式不当,可能造成泄漏,产生扬尘和大气污染,所以在现场出入口处设洗车台,施工车辆离开工地进行清扫,冲洗干净,并对装载水泥、土方、渣土等散料运输时,应采用遮盖防护措施,以保持良好车容并保证所载物固定牢靠,避免在运输途中飘散,防止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对污染的市政道路随时清扫;
(3)砂浆搅拌机和混凝土泵机处设防尘棚,水泥库周围场区经常洒水,减少粉尘污染;
(4)施工生产、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垃圾箱固定堆放,并及时清运。
建筑内清理施工垃圾时,宜采用容器吊装,严禁抛洒,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现场道路扬尘。
每日按排专人清扫施工现场道路,并洒水降尘;
(5)控制烟尘污染,本工程生活饮用热水采用电开水器及环保型燃油锅炉;
(6)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7)各类机动车辆完善排放系统,减少尾气排放,减少大气污染;
(8)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迅速拆除临时建筑,清理现场杂物后,恢复原状;
九、水质管理
1、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用水及施工队水质的影响,满足相关法律及其他要求,保护环境。
2、工作程序
1)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
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排水设施和河流。
2)现制水磨石作业污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现制水磨石作业产生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
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流向,在合理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3)乙炔发生罐污水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由于气焊使用乙炔发生罐产生的污水严禁随地倾倒,要求专用容器集中存放,倒入沉淀池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4)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置的设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
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5)油漆油料库的防渗漏控制:
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米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6)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