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彭山县锦江乡总规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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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乡域规划2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2

第二节产业发展规划和城乡产业空间布局3

第三节乡村体系暨新村布局规划3

第四节乡域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5

第五节城乡土地利用规划6

第六节乡域空间管制规划7

第三章乡区规划7

第一节城镇性质与规模7

第二节乡区布局结构及功能分区8

第三节乡区用地布局规划8

第四节乡区绿地系统及景观规划9

第五节乡区道路交通规划11

第六节乡区基础设施规划11

第七节乡区防灾规划12

第八节乡区近期建设规划13

第四章附则13

附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

为有效指导彭山县锦江乡的社会经济发展及城乡建设,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证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特编制《彭山县锦江乡总体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2009年);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四)《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

(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六)《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七)《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

(八)《彭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九)《彭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实施评估报告》;

(十)《锦江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十二)《眉山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融入天府、全域发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为总体思路,积极与天府新区、黄龙溪古镇无缝对接,着力发展现代观光农业、养生旅游业,加快“天府锦江、田园锦江、畅通锦江、生态锦江、养生锦江”等五个锦江的建设。

第四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原则

关注中低收入人群,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改善民生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加大投入,扩大就业,不断完善城乡功能,切实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二)坚持产业支撑、联动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产业发展推动城乡建设,以城乡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注重城乡关联产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

(三)坚持城乡统筹、全域天府的原则

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促进城乡人口和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加强区域协作,通过全域融入天府新区,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四)坚持优化环境、集约发展的原则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合理确定城乡发展规模,正确处理城乡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推进城乡集约节约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乡镇。

(五)坚持近远结合、合理发展的原则

突出规划战略要素控制,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解决城乡快速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过境交通与城乡道路之间的关系,指导城乡合理发展。

(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

突出城乡空间特色,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确立特色鲜明的田园锦江城乡空间形态,为建设高品位的田园观光度假小镇提供指引。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3~2016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0~2030年。

第六条规划层次和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分为乡域规划和乡区建设规划两个层次。

乡域规划范围:

锦江乡行政辖区范围,面积33平方公里。

乡区规划区范围:

乡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周边需要进行控制的范围,东至天生埝水库,北至陈家坝,西至府河,南至张家坝,规划面积约3.67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指导锦江乡乡域范围内各项城乡规划、建设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锦江乡乡域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八条强制性内容

规划文本中用黑体字加下划线表达的内容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乡域规划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第九条发展总体目标

预测至远期2030年,全乡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0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18亿元,占16.68%;第二产业1.42亿元,占20.08%;第三产业4.47亿元,占63.24%。

第一十条发展定位

田园文化休闲观光旅游小镇:

田园即依托全乡5000亩现代蔬菜农业园区、300亩杨梅种植基地、500亩特色蔬果种植基地打造生态绿色田园小镇。

文化即挖掘和弘扬唐朝佛教圣地象耳寺、李白读书台、汉崖墓等历史文化遗产,打造景乡一体的文化风情小镇。

休闲观光旅游即依托田园锦江国际养生度假旅游、寿星谷农业观光旅游打造休闲观光旅游小镇。

第一十一条发展战略

(一)总体战略

发挥当地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按照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大力推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成为彭山东部经济窗口。

(二)产业提档升级战略

突出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和农业的技术结构,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加强以果品加工、建材加工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的企业发展,振兴和扶持食品工业和新型建材业;依托农业文化发展、历史文化遗址挖掘、景点打造,发展集观光、休闲、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旅游。

(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从区域联合发展出发,以天府新区为载体,塑造区域整体形象,促进区域空间的协调发展和产业的分工协作,实现共赢。

(四)和谐共荣发展战略

继续深化和谐社会建设,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实现“生活幸福、学有所获、病有所医、业有所成、老有所养”等社会目标。

同时,促进人类之间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与自然环境保持互惠共生的关系。

(五)可持续发展战略

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细化落实到企业和个人,分别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为生态环境的大改善创造基础条件,保证持续发展的脉络越来越完善。

(六)低碳高效发展战略

规划要求在低碳的前提下追求高效,依托生态发展理念及现代科技术,实现资源消耗由高向低转变的同时,综合效益(或绿色GDP)由低向高发展。

(七)强化土地管理战略

加强土地利用开发管理,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科学、合理、有序地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

第二节产业发展规划和城乡产业空间布局

第一十二条总体思路

根据锦江乡的区位条件和自然条件,结合已有的经济基础,确定其产业发展思路为:

“稳固农业、拓展三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

第一十三条第一产业

(一)种植业发展:

在稳粮的基础上,利用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特别是有名的甜玉米、番茄、苦瓜、西瓜,提高优质产品比例,成片成规模,实现土地向业主集中。

(二)畜牧养殖业发展:

在现有基础上,大力发展小家禽和特色养殖,优化品种,提高产量和质量。

(三)经济林发展:

重点调整林种结构,加快发展经济林和阔叶林,利用浅丘山区的特点成规模种植水果,并形成产业。

第一十四条第二产业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积极引进资金、新技术和新的管理模式,发展绿色食品和无污染企业;借助旅游,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形成“依托性发展”,依靠大城市、大环线、大市场进行错位发展。

第一十五条第三产业

依托彭祖文化和古镇黄龙溪,面向大成都,发展田园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创意农业开心农庄等产业,配套以旅游为特色的餐饮、娱乐业,形成具有本乡特色的第三产业。

第一十六条产业结构分区

规划结合城乡产业发展基础,形成“一心、一轴、四区、一带、一基地”的城乡产业空间结构。

(一)一心:

一乡政府所在场镇为核心,配套行政服务、餐饮、娱乐,构建全乡的行政商业服务中心。

(二)一轴:

依托彭回路形成以带动全乡经济发展和旅游发展的城乡产业发展轴。

(三)四区:

田园锦江国际养生度假旅游区、寿星谷农业旅游观光区、林下养殖区、现代农业园区。

1、田园锦江国际养生度假旅游区:

位于永泉村和天库村的坝区和部分丘区,充分利用丰富的山水资源、土地资源,打造山地休闲运动主题公园和户外体育运动基地、创意农业园、开心农庄,构建田园养生度假基地,打造集休闲、游乐、特色商业、演艺于一体的商务休闲度假基地。

2、寿星谷农业旅游观光区:

主要在联络村范围内,在该片区主要结合丰富的水体资源进行淡水养殖,同时结合果树种植、风景树种植,发展农业旅游观光项目。

3、林下养殖区:

主要在象耳村、联络村及正华村范围内,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养殖产。

4、现代农业园区:

位于正华村和武陵村的坝区,主要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生产区。

(四)一带:

乡区西侧依托现状坑塘,发展淡水养殖,形成水产养殖带。

(五)一基地:

位于正华村顺正桥至吊桥的彭回路东面200米范围内的区域,建设返乡青年创业园,打造农副产品加工包装基地。

第三节乡村体系暨新村布局规划

第一十七条乡域人口预测

近期(2016年),乡域人口为1.43万人;

远期(2030年),乡域人口为2.9万人。

第一十八条城镇化人口预测

近期(2016年):

城镇化水平为27%,城镇人口达到0.4万人;

远期(2030年):

城镇化水平为69%,城镇人口达到2.0万人。

第一十九条镇村体系规划

锦江乡村镇等级分三个层次:

第一级:

锦江乡区;第二级:

中心村;第三级:

基层村。

第二十条乡村职能结构

(一)一级乡区:

是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

(二)二级中心村:

即永泉、正华、象耳村,是乡域次级服务中心。

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一定区域的中心。

中心村接受乡区辐射,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基层村。

正华村主要发展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

象耳村主要发展旅游观光林业和林下养殖业。

永泉村主要发展养生度假旅游。

(三)基层村:

包括天库、联络、武陵村,是乡村中从事农业和家庭副业生产活动的基点。

基层村接受乡区及中心村辐射,为乡区发展提供支撑。

第二十一条乡村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轴、三点”的空间结构模式。

一核:

以乡区为乡村经济发展极核,辐射全乡;

一轴:

沿彭回路形成乡村发展轴。

三点:

以永泉、武陵、象耳3个村作为经济增长点。

第二十二条新村布局规划目标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产业结构升级为手段,引导村民向集中居民点集中,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建设具有特色的新型农村,以早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十三条农村居民点整合策略

建设集中居民点是为了有效的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从而在节约投资的同时又能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其整合策略分为:

保留、扩建、撤并。

第二十四条农村居民点规划

规划建议对5户以下居民点适当集中,选择乡域内乡村道路为辐射区域相对集中布置。

在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以及现状有一定规模、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地段设置规模较大的集中居民点。

第二十五条农村居民点规模控制

规划至2030年,锦江乡共规划集中居民点9处,其中,中心村5处,基层村9处,共容纳农村人口4600人,集中居住率达50%以上,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80平方米/人。

第二十六条农村宅基地控制

重点对村民宅基地用地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村民擅自扩大宅基地范围。

规划村民宅基地标准控制为每人3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下住户按3人计算,4人住户按4人计算,5人及5人以上住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在中心村设置“一校三室一园一场”,即村小学、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五保家园、篮球场。

规划在基层村设置“三室一场”,即村委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篮球场。

“三室”可以集中建设成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篮球场可以与村小运动场或公共休闲院坝结合修建。

村委会、文化娱乐室、卫生室、五保家园可结合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置。

第二十八条农村土地流转战略

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的探索,提高土地的使用率:

(一)联建方式

农民将自己确权的宅基地交与有经济实力的投资方参加联建,联建方全额出资为农民修建住房,并按一定标准租用农民土地。

(二)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经营方式

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整理出来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个人股;将整理出来的林盘地、荒山等非耕地的使用权作为集体股入股,组建农民股份合作社,合法流转农民宅基地用于市场开发和建设。

 

第四节乡域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九条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以方便群众、提高生活品质为原则,从锦江乡特定的环境出发,按“乡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结构分别配置公共设施。

(二)以为居民和村民创造舒适的生活条件为目标,体现求医及时、求学及时、日常购物方便、文娱活动丰富等要求。

第三十条行政管理设施规划

规划在乡区布置乡政府、派出所、计生服务站等行政办公设施;在各村设村委会办公室、报警点。

第三十一条教育机构设施规划

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和幼儿园,对现状规模较小的小学予以撤并。

第三十二条文体设施规划

乡区应设置完善的文体设施,配建文化站、居民健身场所、康体设施、球场等设施;各村应配置不小于6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和一座标准篮球场。

第三十三条医疗保健设施规划

规划在乡区新建卫生院一座,并将现有卫生院改建为卫生站,完善配套设施;每村需设置一处卫生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同时完善农村疫情监测和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加强镇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村疾病控制网络建设。

第三十四条商业设施规划

乡区配建相对齐全的商业金融设施,包括集贸市场、旅游服务设施、餐厅、旅馆等。

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小型超市、邮政代办点;基层村布置放心店,满足村民基本的日常需要。

第三十五条乡域给水工程规划

(一)用水量预测

预测乡域远期总需水量为8300立方米/日。

(二)乡域水源保护规划

加强对水源水质的定时监测,保障区域内水源水质的安全、清洁,水源的保护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地面水环境卫生防护要求。

(三)乡域供水工程规划

规划扩建现状水厂,主要为乡区及周边居民点供水。

其余各村自己筹建供水站,引导农民引用山泉或管井等方式解决饮用水问题。

第三十六条乡域排水工程规划

到2030年全乡污水总量为0.7万立方米/日,规划在乡区新建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乡区及周边部分居民点的生活污水。

在返乡青年创业园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处理农产品加工包装基地的工业污水。

同时,在各新村居民点设置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整治溪河和排洪渠道,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大量流失堵塞溪河。

并定期清淤,保持雨水系统的疏通。

第三十七条乡域供电工程规划

(一)电力负荷预测

规划预测锦江乡域远期用电负荷为20.71MW。

(二)电源规划

规划在乡区新建35KV变电站,电源由青龙镇110KV变电站引入。

(三)电网规划

加快农村电网改造,规划改造三危配电线路,遵循小容量、多布点、减小供电半径的原则,对全乡配电线路中供电半径过大的,应改造或增设变压器,对老式变压器应逐年更换或淘汰。

(四)高压走廊规划

加强高压走廊的控制,在各级规划中安排落实走廊的走向和宽度,架空线尽量结合山地与绿化带架设。

第三十八条乡域邮电工程规划

(一)电话容量预测

固话需求量计算指标为乡区按80部/百人、农村地区按70部/百人。

预测到2030年全乡固话需求量为2.3万部。

(二)邮电设施规划

规划在乡区设置邮政所一座,在各中心村设置邮政代办点。

规划在乡区设置电信所一座,保留各村现有电信接入网点,并根据需求扩容。

(三)通信规划

要大力推进全乡的“电话乡”、“电话村”及电话“村村通”工程建设。

提高全乡的电话主线普及率。

乡区内大力推进宽带小区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光纤到路边、到大厅、到户。

移动通信应不断技术更新,优化网络。

实现各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乡区的移动通信信号无缝隙覆盖。

(四)完善现有广播电视网络,实现双向传输。

建成基于ATM交换技术、SDH传输技术、光纤接入技术的广播电视宽带数据网。

到2030年实现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十九条乡域燃气工程规划

乡区居民用气:

扩建民用燃气配气站、输气及配气管道,气源由彭山县城燃气储配站接入。

新村居民点气源:

加大农村燃气管网建设,武陵村、天库村、永泉村部分居民由乡区配气站接入天然气,其它居民点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能作为生产、生活能源。

第四十条规划目标及原则

(一)规划目标

发挥水路、公路联运优势,利用锦江区位特点,加强锦江与天府新区、黄龙溪古镇的交通运输能力,构筑城乡统筹发展、客货有机分离,高效、安全、集约、可持续、一体化的交通运输系统。

(二)规划原则

根据城乡发展需求,道路交通规划应结合实际情况,满足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机耕道,适度超前和保障安全。

第四十一条对外交通规划

(一)新建彭三快速通道,等级为一级道路,加强与成都的联系。

(二)改建彭回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三)规划建设锦江—天生埝水库—神仓寺—象耳寺—岷东大道—彭祖山旅游环线,等级为三级公路。

第一条内部交通规划

合理布局村级公路,加强村与乡区之间以及村与村之间的交通联系,构成区域内部的交通骨架。

第四十二条机耕道规划

为方便村民耕作,提高生产效率,规划在乡域内布置宽度为2米的机耕道,便于村民半机械化耕作。

机耕道路面可采用石材、水泥路面。

第四十三条交通设施规划

(一)客运车站——在乡区新建锦江汽车站,以满足城镇发展需求。

(二)乡域客运——在各行政村(社区)建候车亭或招呼站。

乡域客运站点要与公路同步建设,保证乡域招呼站点建设用地。

第五节城乡土地利用规划

第四十四条乡域建设用地规划

乡域规划建设用地包括乡区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工矿用地,总面积为356.15公顷,占乡域总用地的10.79%

(一)乡区建设用地:

乡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2.28公顷。

(二)村庄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主要分为新村集中居民点、散居居民点两类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标准为:

新村居民点80平方米/人,散居居民点110平方米/人。

全乡村庄建设用地85.20公顷。

(三)道路交通用地:

乡域内的县道、乡道、村道、人行便道及静态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80.65公顷。

(四)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乡域内的给排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各类设施及廊道用地,面积为7.92公顷。

(五)工矿用地:

乡域内的现状及规划控制预留的集中工矿企业用地,面积为20.10公顷。

第四十五条乡域农、林用地规划

乡域农、林用地:

乡域内的耕地、林地和园地,总面积为1829.72公顷,占乡域总用地的55.45%。

(一)耕地:

包括乡域内的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面积为545.30公顷。

(二)林地:

乡域内的集中成片、规模较大的人工、天然林地,面积为987.12公顷。

(三)园地:

乡域内的集中成片的水果种植及园林花卉、苗圃用地,面积为297.30公顷。

第四十六条乡域其他用地规划

其他用地包括乡域内的裸岩、河流、水体、地质灾害易发区、文物古迹保护用地等,总面积为1114.13公顷,占乡域总用地的33.76%。

(一)林地保护规划

乡域内的各类林地应落实保护措施,实施封山育林病虫害防治,禁止乱砍乱伐和森林野外用火,消除各种火线隐患。

(二)耕地保护规划

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

应适当增加投入,实施坡改梯;通过开发未利用地、整治复垦旧宅基地,使耕地面积扩大到545.30公顷。

第六节乡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四十七条空间管制分区

乡域用地划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禁止建设区(禁建区)——乡域内的自然林、各水库一级保护区、府河一级保护区、基本农田、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

(二)限制建设区(限建区)——乡域内各水库二级保护区、府河二级保护区、一般农田、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高压电力线通廊、高压燃气管线通廊、干线公路通廊等,以及城镇发展方向的预留用地。

(三)适宜建设区(适建区)——规划乡区建设用地、规划农村集中居民点用地、散居点。

第二条空间管制原则与措施

(一)禁建区:

禁建区内禁止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地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积极整治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

(二)限建区:

限建区是适建区与禁建区的过渡缓冲地带,应控制好与两区的衔接,成为禁建区的前沿屏障;在靠近适建区的地带可根据发展需要适量分担一定建设量,随着向禁建区的延伸控制人工建设逐步减少。

另为保障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对规划的基础设施廊道实行控制,以保证规划基础设施的实施。

(三)适建区:

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及承载力,科学合理的确定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第三章乡区规划

第一节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四十八条城镇性质

彭山县东北部集休闲度假、商贸旅游、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滨水宜居小镇,是锦江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中心。

第四十九条乡区人口规模

近期2016年,乡区人口为0.4万人;

远期2030年,乡区人口为2.0万人。

第五十条乡区用地规模

近期2016年,乡区规划建设用地为40.03公顷;远期2030年乡区建设用地为152.2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1.14平方米。

第二节乡区布局结构及功能分区

第五十一条用地发展方向

锦江乡区发展方向为:

“北进、西拓”。

北进:

重点往北发展,以滨河湿地公园为载体,建设商务休闲度假基地。

西拓:

向西进行延伸,发展高品质居住和商业服务,完善乡功能配套。

第五十二条空间结构

规划锦江乡区形成“一心、一轴、五区”的功能结构。

一心:

结合行政办公,布置商业形成的行政商业中心。

一轴:

依托彭回公路,形成带动乡区空间拓展的功能轴线。

五区:

行政商业服务区,开心农庄展示区,山野户外运动休闲区、商务休闲度假区及田园生态度假区。

第三节乡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五十三条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合理改造旧城居住环境,新区居住建筑用地的布置应注意疏密有致,充分利用公共设施的服务功能,公共绿地的舒适的环境,在现状用地的基础上,选择良好的地段布置,较为均匀地分布在公共建筑和公共绿地周围,到2030年,规划居住用地67.34公顷,占乡区建设用地的41.50%,人均33.67平方米。

第五十四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到2030年,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82公顷,占乡区建设用地的5.44%,人均4.41平方米。

(一)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将现状派出所与乡政府合并,同时向东侧进行扩展,至2030年,规划行政办公用地0.62公顷。

(二)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保留现有皇陵中学,并在中学的南侧新建一所小学,按照基础教育设施服务半径和人口规模和要求规划幼儿园3所。

规划中学用地为2.93公顷,规模24班;新建小学用地为3.28公顷,规模30班;幼儿园总用地面积1.0公顷,规模6班/所。

至2030年,规划教育科研用地6.21公顷。

(三)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在乡政府东侧新建综合文化站一处,配套建设文化站、科技站、图书室和广播站;至2030年,规划文化设施用地0.50公顷。

(四)体育用地

规划结合田园生态度假区布局体育用地,配套建设篮球场、游乐健身场等体育活动设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营造健康、浓厚的文化氛围。

至2030年,规划体育用地2.01公顷。

(五)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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