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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电规章〔2016〕第91号

《XX电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已经于2016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5月31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XX电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制度编号

CPIMDCFRD-04-49-2016-05

版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估

时间

起草人

部门审核

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

是否修订

按照《XX电厂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

 

 

解释

部门

安全环保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安全环保部综合管理专责

XX电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强XX电厂(以下简称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治安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电力生产经营、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所属单位和职工(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及临时工)。

第三章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以下简称安环部)为治安保卫工作监督、检查机构,治安保卫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厂领导下,由安环部组织实施,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指导。

第二条厂长为厂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

其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治安管理工作制度。

(三)检查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各种治安隐患。

(四)管理厂的治安保卫队伍,为治安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五)决定有关治安管理工作的奖惩事项。

第三条安环部负责厂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其人员职责是: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厂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厂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厂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厂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厂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厂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立和维护。

(六)全力支持警务室、保安队开展工作,积极协助警务室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厂内秩序。

“热电警务室”由红山区公安分局干警和安环部保卫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调查处理非法侵害XX电厂电力设施、供热设施、燃料运输等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第四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对厂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负责,其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落实本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

(二)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安全保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自觉性。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治安自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四)落实防特、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

(五)做好本单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家属的治安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纠纷。

第四章管理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五条厂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预防刑事、治安、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预防和减少职工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负责内部治安管理,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盗窃电力器材、破坏电力设施及其它刑事、治安案件,调查破坏嫌疑事故。

(三)预防、制止本单位内部危及安全生产和工作秩序的行为。

(四)做好有轻微违法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五)监督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要害部位安全,并对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六)协助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内部治安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单位稳定。

(七)发生重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保护好案件、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八)协助有关部门作好保密工作,调查失密事件和窃秘事件。

(九)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为企业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对本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统一组织检查验收、评比,提出奖惩建议。

第六条厂及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健全下列治安保卫责任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守卫制度;

(二)防火安全制度;

(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四)秘密文件、图纸、资料、计算机软件、印鉴等保密和管理制度;

(五)现金、票据、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六)物资存放、保管及持出制度;

(七)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八)重点工程和大小修、检修项目保卫制度;

(九)集体宿舍、招待所、浴池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奖惩制度。

第七条各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下列管理制度:

(一)工作例会、检查、保密、汇报制度;

(二)值班值宿制度;

(三)请销假制度;

(四)奖惩制度。

第八条对制度不健全、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的单位、部门应及时发出《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意见。

各单位应根据提出的整改意见,迅速组织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安环部。

第九条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职工,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厂治安管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

表现突出的奖励200至2000元。

(一)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治安工作有显著成效的;

(二)法制宣传教育、帮教、疏导、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无职工违法犯罪的;

(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预防治安灾害事故,有重大贡献的;

(四)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积极协助保卫部门侦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第十条处罚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厂区内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无理取闹、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二)员工对正常执行工作任务的人员进行威胁、谩骂、殴打的,扰乱生产、办公秩序,不听劝阻的;

(三)在厂内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酗酒闹事,不听劝阻造成影响的;

(五)私自伪造、涂改印章、票据的;

(六)违反出入厂制度,自行车、摩托车私自进入厂区的;

(七)造谣生事,在厂内乱写乱画,侮辱他人人格者;

(八)偷窃、侵占公私财务的。

第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发生在厂区内的,对责任人及单位处以300元至1000元罚款处罚,对于已构成违法的,交由地方有关部门处理。

寻衅滋事,伺机报复,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储存、发放、领取、使用爆炸物品、化学易燃易爆物品,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经提出整改要求,拒绝执行的;

(三)在厂禁区内游泳、无故攀登高层建筑物的;

(四)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进厂参观、游玩、拍照的;

(五)无关人员无故进入要害部位,接触要害设备的;

(六)用猥亵的语言、举动调戏妇女的;

(七)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的;

(八)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的;

(九)用电设备、器具不及时关闭,造成火情、火险的;

(十)因不锁门、关窗造成被盗案件或物品丢失的;

(十一)未经批准,在厂区内推销物品和商品的;

(十二)不按规定超储现金发生被盗的;

(十三)办公室存放私人现金、有价证券或物品发生被盗的。

(十四)无审批的物资强行出厂。

(十五)未经批准外来车辆进入厂内。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尚不构成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依照本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治安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经提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致使本单位、部门治安问题多,违法犯罪多,多次限期整改不见效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存在重大治安隐患,在整改通知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并发生案件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者处以100元至300元罚款。

第十五条发生应当上报的案件而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者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因存在治安隐患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者予以行政处分,并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来施工人员、厂内临时用工除按照本规定处罚外,要解除其劳动关系,清除出厂,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实行处罚时,必须出具处罚决定书;实行罚款时必须使用厂人事劳动部统一的处罚通知单。

罚款全额上缴厂财务部,由主管领导批准作为治安保卫工作奖励费用的补充。

第十九条对职工或单位领导干部的奖惩事项,分别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XX电厂员工守则》规定或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十条二级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提出整改意见的部门书面提出复议。

复议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后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并答复。

第二十一条保卫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对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照本规定4.15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支持性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六章相关记录、图表

(一)《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1):

(二)《违纪处罚通知单》(附件2)

(三)XX电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流程图(附件3)

(四)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附件4)

 

附件1(存根)

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

()改字第号

年月日在对你处的检查中发现以下隐患,限在日内解决或采取安全措施,解决情况月日前报。

隐患情况如下:

检查人:

检查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回执)

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

()改字第号

我单位(或负责人)已接到第号《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

采取措施如下:

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

年月日

 

(发出联)

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

()改字第号

年月日在对你处的检查中发现以下隐患,限在日内解决或采取安全措施,解决情况月日前报。

隐患情况如下:

 

整改要求: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向检查部门申请复议。

检查部门(盖章)

年月日

此联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附件2违纪处罚通知单(交罚款人)

姓名

单位

班组

违纪时间

处罚等级

处罚金额

处罚理由:

处罚部门:

收款部门:

时间:

注:

职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到财务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者,按罚款额的50%追加罚款,从工资或奖金中扣缴。

违纪处罚通知单(交财务)

姓名

单位

班组

违纪时间

处罚等级

处罚金额

处罚理由:

处罚部门:

收款部门:

时间:

注:

职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到财务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者,按罚款额的50%追加罚款,从工资或奖金中扣缴。

违纪处罚通知单(处罚部门)

姓名

单位

班组

违纪时间

处罚等级

处罚金额

处罚理由:

处罚部门:

收款部门:

时间:

注:

职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到财务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者,按罚款额的50%追加罚款,从工资或奖金中扣缴。

 

附件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流程图

附件4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XX电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制度编号

CPIMDCFRD-04-49-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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