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进度控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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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进度控制
项目进度控制
工程项目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直接影响到投资效益的发挥;而进度控制的目标与投资控制的目标、质量控制的目标是对立和统一的关系;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就应该从系统的角度出发,正确处理进度、投资、工程质量三者之间的矛盾,在矛盾中求得目标的统一。
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监理工程师应该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其顺利达到预定的工期、质量和造价目标;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活动也都是围绕这个目标开展的。
36-9-1监理工程师的任务、职责和权限
36-9-1-1监理工程师的任务和职责
1.审批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的时间,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十分重要。
开工日期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中标函发出之后,于规定的期限内开工,这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义务。
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征地、拆迁,提供设计图纸、有关文件和测量控制网点,并办理有关法律、财务等手续,以保证施工单位能正常开展工作,履行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为开工做好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等准备。
监理工程师应当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开工准备情况,并在符合开工条件和要求以后,下达开工令,即工程正式开始施工。
开工令是确定施工工期的依据。
施工工期从开工日期起算,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
开工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性文件。
工程开工报审表应符合A1表(表36-15)的格式。
2.审核和确认总进度控制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在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及各种技术规范、标准等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项目的总进度控制计划;以便审核和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的实施进度计划;必要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调整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批准以后,即成为合同条件的一部分,是今后处理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重要依据。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4.突出控制网络图中的节点,明确提出若干个阶段目标,严格控制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项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控制工期的实现。
5.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
监理工程师应以经确认的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每月检查1次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或检查根据总进度计划确定的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分包单位)的目标是否按期完成。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如果实际施工进度拖延时,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度,及时修改下一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按期完工。
必要时,可下达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追赶进度。
同时,根据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包括资源投入、施工机械的使用、实物工程量等)做好记录,审查月度报表,签署月进度款支付凭证。
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6.搞好现场协调工作。
协助施工总包单位编制和落实分包项目计划,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序安排,尽可能减少相互干扰,以便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7.督促、协调施工单位物资按计划供应,以保证施工按计划实施。
8.索赔处理。
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有关方面的索赔要求,尽可能减少对工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变更”指令,以保证施工按计划执行。
9.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如果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和失误,造成工期的延长为工程延误;其一切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包括监理工程师同意以后,所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费用和误期损失赔偿费)。
如果由于施工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施工期延长,如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建设单位的延误(包括未能提供设计图纸和文件、未按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项等)、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自然灾害和战争等造成的工期延长为工程延期。
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以后,其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竣工时间可以顺延,增加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有关的合同条件,公正、合理地区分工程延误与工程延期;并及时根据延误部分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对总工期的影响,批准工程工期延长的时间,办理签证手续。
有关详细内容,见“36-10-2-3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0.签发工程暂停令及复工报审表,详见“36-10-2-2工程暂停及复工”。
工程暂停令和复工报审表应分别符合B2表(表36-26)、A1表(表36-15)的格式。
11.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在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的同时,还应不断地组织召开进度协调会议,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重大问题,签发会议纪要。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12.及时做好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产品的特殊性,应及时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作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以及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能一道工序紧跟一道工序顺利地进行。
36-9-1-2监理工程师的权限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建设单位又将合同管理的工作委托给监理工程师,因此,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和赋予的权限,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理,其具体的权限是:
1.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和竣工
施工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较短时间内,应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经过审查、修改、批准后,根据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进行施工。
在进度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计划对施工活动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和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
2.施工组织设计审定权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特别是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到进度计划、施工总部署、施工方案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临时设施的规模与生产能力等内容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后供施工单位执行。
3.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签字权
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或设计方面的原因,需要修改原设计时,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才能付诸实施。
4.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监督权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进度计划的安排,检查劳动力配备,材料的供应和贮存,施工机械设备的类型、性能、数量和完好率的情况,以确保进度计划的实施。
5.工程付款签证权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的进度控制中,应要求建设单位按计划组织资金到位,以便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设备购置、材料准备、工程结算等款项,应经监理工程师签署付款凭证后,才能付款。
6.下达停工令和复工令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或建设单位的原因而必须停工时,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在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后,也有权下达复工令。
当施工单位不按质量标准、规范、图纸等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整改不力时,可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停工通知单,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后才准许复工。
而对于严重违约的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中止合同的建议。
7.延误工期的制约权
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后,又不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变拖延工期的状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施工单位提出的支付工程款的申请,用停止付款的经济手段制约施工单位;当施工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条件完成整个工程时,则应按合同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的损失赔偿费。
当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合同条款,严重影响合同实施,如无正当理由推迟开工,施工进度缓慢,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等,都有可能受到终止合同的制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索赔费用的核定权
双方中的一方因对方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或工期延期)及费用增加时,受损失的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审核索赔的依据和索赔费用的金额。
在合同管理中,应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9.有效地开展协调工作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召开建设单位和各有关施工单位的协调会议,使之互相配合,搞好工作衔接,检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通过分析原因,找出措施,修订下阶段的进度计划,以利实施。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监理通知、指令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实施管理。
10.工程验收签字权
当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或隐蔽工程隐蔽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验收,并在签证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6-9-2进度控制的程序和内容
36-9-2-1进度控制的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36-9-2-2进度控制的内容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成后的进度控制。
1.施工前进度控制的内容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方案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方案是监理工作计划在内容上的进一步深化和补充,它是针对具体的施工项目编制的,是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的更详细的指导性技术文件,是以监理工作计划中有关进度控制的总部署为基础而编制的,应包括:
1)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
3)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的职责分工;
4)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5)有关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6)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收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
7)实现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
8)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9)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等。
(2)审核或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审核的内容包括:
1)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
2)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有无重项或漏项;
3)项目总进度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分目标的要求一致,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他施工进度计划协调;
4)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满足分期投产使用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5)是否考虑了气候对进度计划的影响;
6)材料物资供应是否满足均衡性和连续性的要求;
7)劳动力、机具设备的计划是否能确保施工进度分目标和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8)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行性如何;应防止施工单位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建设单位的违约、索赔事件的发生;
9)建设单位提供资金的能力是否与进度安排一致;
10)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11)进度计划应留有适量的余地,如应留有质量检查、整改、验收的时间;应当在工序与工序之间留有适量空隙、机械设备试运转和检修的时间等。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协助施工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对一些不影响合同规定的关键控制工作的进度目标,允许有较灵活的安排。
需进一步说明的是,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是施工单位的基本义务;将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并不解除施工单位对进度计划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同样,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计划时,也不应过多地干预施工单位的安排,或支配施工中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等。
在有些情况下,施工进度计划也可由监理人员编制;不过,监理人员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是粗线条的,控制性的;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还得由施工单位编制。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见图36-4。
图36-4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3)进行进度计划系统的综合
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时,还要注意把若干个相互关联的处于同一层次或不同层次的进度计划综合成一个多级群体的总进度计划,使之方便于了解各个局部计划之间的关系和影响,以利于总计划的控制。
(4)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工程计划
编制月度、季度工程计划,作为施工单位近期执行的指令性计划,以保证年度工程计划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而以施工总进度计划为基础编制的年度工程计划,是作为建设单位准备和拨付工程款、备用金的依据,同时做好所需各种资源的准备(包括施工力量、建筑机械设备和材料等)。
2.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他以被确认的进度计划为依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进度控制,是施工进度计划能否付诸实现的关键过程。
一旦发现实际进度与目标偏离,即应采取措施,纠正这种偏差。
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的具体内容包括:
(1)经常深人现场,了解情况,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解决工程中的各种冲突和矛盾,以保证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2)协助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随时注意进度计划的关键控制点,了解进度计划实施的动态;
(3)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月度进度统计分析资料和报表;
(4)严格进行进度检查,要了解施工进度的实际状况,避免施工单位谎报工作量的情况,为进度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5)做好监理进度记录;
(6)对收集的有关进度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并将计划与实际进行比较,跟踪监理,从中发现进度是否出现或可能出现偏差;
(7)分析进度偏差给总进度带来的影响,并进行工程进度的预测,从而提出可行的修正措施;
(8)当计划严重拖后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改原计划,并重新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计划的重新确认,并不意味着工程延期的批准,而仅仅是要求施工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安排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按调整的计划实施;
(9)通过周报或月报,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并提供进度报告;
(10)在周或月度生产会上,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生产活动;
(11)核实已完工程量,签发应付工程进度款。
3.施工完成后进度控制的内容
(1)及时组织工程的初验和验收工作;
(2)按时处理工程索赔;
(3)及时整理工程进度资料,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处理合同纠纷,积累原始资料;
(4)工程进度资料应归类、编目、存档,以便在工程竣工后,归入竣工档案备查;
(5)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修改和调整验收阶段进度计划和监理工作计划,以保证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36-9-3进度计划的编制
实现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首要条件是有一个符合客观条件的、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以便根据这个进度计划确定实施方案,安排设计单位的出图进度,协调人力、物力,评价在施工过程中气候变化、工作失误、资源变化以及有关方面的人为因素而产生的影响,并且也是进行投资控制、成本分析的依据。
36-9-3-1编制进度计划的依据
1.经过规划设计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市政配套审批、协调的文件;
2.有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开竣工日期;
4.有关的概算文件、劳动定额等;
5.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
6.工程施工现场的条件;
7.材料、半成品的加工和供应能力;
8.机械设备的性能、数量和运输能力;
9.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工人的数量与能力水平等。
36-9-3-2编制进度计划应考虑的因素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和施工工期;
2.对有关专业施工分包的时间要求,如有关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的时间要求;
3.各专业、工种配合土建施工的能力;
4.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劳动力等资源的情况;
5.资金筹集能力;
6.外界自然条件的影响;
7.进度计划的连续性、均衡性和经济性等。
36-9-3-3编制进度计划的方法和步骤
进度计划编制前,应对编制的依据和应考虑的因素进行综合研究。
其具体的编制方法和步骤如下:
1.划分施工过程
编制进度计划时,应按照设计图纸、文件和施工顺序把拟建工程的各个施工过程列出,并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施工条件、劳动组织等因素,加以适当整理。
在编制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时,施工过程的划分可以粗一些,如列出分部工程的名称,或楼层分段等;在编制实施性进度计划时,则应适当细一些,特别是对主导工程、主要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应尽量详细,不漏项,以便掌握进度,指导施工,否则不容易暴露、发现问题,失去了指导施工的意义。
在划分施工过程时,还要密切结合选择的施工方案。
因为对同一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往往由于施工方案不同,不仅会影响施工过程的名称、内容和数量的确定,还会影响施工顺序的安排。
2.确定施工顺序
在确定施工顺序时,要考虑:
(1)各种施工工艺的要求;
(2)各种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要求;
(3)施工组织合理的要求;
(4)确保工程质量的要求;
(5)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特点和条件;
(6)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
3.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应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
同时应注意:
(1)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与相应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致;
(2)应考虑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的要求;
(3)应结合施工组织与施工方法的要求,分层、分段或分区计算;
(4)将编制进度计划需要的工程量计算与编制施工预算、材料和半成品的进料计划、劳动力计划的工程量计算一同考虑。
4.确定劳动力用量和机械台班数量
应根据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施工方法和相应的定额,并参考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水平,计算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所需的劳动力用量和机械台班数量。
5.确定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施工天数,并安排进度。
当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工期要求,倒排进度;同时在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立体交叉施工、水平流水施工,增加工作班次,提高混凝土早期强度等。
6.施工进度图表
施工进度图表是施工项目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组织形式。
目前表达施工进度计划的常用方法有网络图和流水施工水平图(又称横道图)。
流水施工水平图用线条形象地表达了各个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各个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工期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总工期,并且综合反映了它们之间相互的关系和各施工单位(或队组)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相互配合关系。
但对于比较复杂的工程,如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项目较多,或工序搭接、配合复杂时,就难以充分暴露矛盾,特别是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某些项目发生提前或拖后时,将对哪些项目产生多大的影响就难以分清,且不能反映出施工中的主要矛盾。
用网络图的形式表示施工进度计划,能够克服流水施工水平图的不足,充分揭示出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依赖的关系,有利于计划的检查和调整,便于计划的优化和计算机的应用。
在网络图计划的编制过程中,一般也是采取分阶段逐步深化的方法,即采用绘制多级网络的方法,由粗到细,由浅入深,将计划逐级分解和综合,以便检查、监督、分析、平衡和调整。
7.进度计划的优化
进度计划初稿编制以后,需再次检查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安排是否合理,总工期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设备需用量是否出现不均衡的现象,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充分利用。
经过检查,对不符要求的部分予以改正和优化。
36-9-4进度计划的检查、分析与调整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着施工周期长,参与的单位(或部门)多,需投入的劳动力、资金和材料量大等特点,同时还受到设计变更、自然灾害(或气候条件影响)、施工组织不当或施工技术上的失误等影响,有时会使工程项目不能按原定计划进行。
只要监理工程师和计划控制人员掌握了进度实施的状况和问题产生的原因,还是可以通过对计划的调整和有效的进度管理得到弥补,或将损失和影响减少。
36-9-4-1进度计划的检查
施工阶段进度计划不可能一成不变。
实际上的管理是动态管理,控制也是动态控制。
因此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收集工程进度信息,不断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原因,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将会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以便采取对策。
检查的方法如下:
1.定期收集施工单位的报表(包括进度计划、资金、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等);
2.定期计量或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复核;
3.随时收集设计变更资料;
4.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召集周例会或月度生产会,详细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和潜在的各种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36-9-4-2进度计划偏差的分析
在工程实施阶段,应经常对进度的实际情况与原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和分析。
当进度出现偏差时,需要对此偏差的大小、产生的原因、所处的位置是否处于关键线路上,是否会对下一步工作造成影响、是否会影响总工期等进行判断和分析。
对于处在关键线路上的各项工作,不论偏差大小,都将会对下一步工作和项目的总工期造成影响,应采取赶工措施,以减少对进度计划的影响,或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36-9-4-3进度计划的调整
究竟对进度计划进行怎样的调整,应在对原进度计划进行偏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
一般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改变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增加各工作之间的协调工作,改变关键线路上各工作之间的先后顺序,增加相互搭接时间等;
2.改变有关事项工作的延续时间,如增加相适应的劳动力、材料、或施工机械设备等资源,或增加施工班次,以达到压缩关键线路上有关工作的延续时间,加快进度、保证总工期的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