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市关于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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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当今信息量最大、传播速度最快、公众参与度最高的媒体,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的影响日益扩大。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65号)精神,为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诉求渠道,促进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浙江在线、中国宁波网、余姚新闻网等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办理目标

  通过开展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六大行动计划”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新余姚发挥积极作用。

  二、办理内容

  网民通过浙江在线潮鸣论坛、民生帮帮帮,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余姚新闻网阿拉社区等重要网站的有关栏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求;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和重要民情民意;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对各地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其他有关重要的情况和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网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留言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和督促落实,主要领导批示的网民留言办理一般由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

  

(二)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负责对网民留言的下载、整理和登记,一般事项第一时间与各地各部门的网上发言人联系,由网上发言人根据工作流程作出相应回复;同时对登记的留言进行筛选,经筛选后拟予回复办理的网民留言转送市信访局办理,并负责将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的答复材料在网上反馈。

  (三)市信访局负责受理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转交的网络留言信件,并将网民留言信件交相关单位办理。

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办理,对推诿不办或未按时办理的单位,市信访局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通过市委宣传部《互联网新闻宣传与管理》进行通报;了解办理单位抄送的留言处理回复件的内容;了解市委办、市府办经领导审核后抄送的回复件内容。

  (四)各地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网民留言的具体回复办理工作,包括对留言所涉具体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和书面答复。

  四、办理流程

  

(一)收受留言。

由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安排专人下载和登记浙江在线潮鸣论坛、民生帮帮帮,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余姚新闻网阿拉社区等重要网站上网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留言,筛选出需办理回复的网民留言,按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其它等五类进行整理分类,每周进行一次汇总,以《重要网站网民留言专报》形式发送市信访局,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如有重要留言随时报送。

余姚本地其他论坛中网民对各地各部门的留言,以《舆情处置单》形式告知相关单位网上发言人。

  

(二)批办留言。

市信访局对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报送的网民留言进行审核,对属于市长电话和市长信箱受理范围的网民留言,按照余政办发〔2010〕8号文件规定办理。

对需要多个乡镇、街道和部门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一般由网民首问单位负责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对不属于市长电话和市长信箱受理范围的网民留言,转交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由中心以《舆情处置单》形式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办理。

  (三)办理拟稿。

各地各部门收到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的《舆情处置单》和市信访局批办的网民留言及办理意见后,要及时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置,并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回复意见。

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4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批办单位。

批办单位为市信访局的,同时抄告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

  (四)审定回复。

各地各部门对拟答复网民留言的书面回复意见,分别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后,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回复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审定,并将领导审定的书面回复意见转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并抄送市信访局。

  (五)反馈回复。

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的回复意见,反馈相关单位,由该单位的网上发言人通过网民原留言进行反馈。

  (六)跟踪督办。

市信访局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不按有关规定办理以及推诿不办的承办部门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理。

主要领导批示的网民留言办理一般由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

如未办理,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将根据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信访局的汇总意见,通过《互联网新闻宣传与管理》进行通报。

  (七)立案归档。

市互联网新闻传播中心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五、办理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各地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分管,网上发言人具体负责办理,并将留言回复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求真务实、及时办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

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三)善于总结、不断提高。

网民留言办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四)注重引导、注意保密。

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

各地各部门及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各地各部门对重要网站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可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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