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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2014年度崇文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成立学校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一)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龙家雪

副组长:

廖赤军李林

成员:

校委会其他成员及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人检查,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当地卫生院(室)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

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学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实行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

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

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四)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

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

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五、应急响应过程与措施

1、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

在学校建立师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和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

要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周围地区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和分析传染病疫情进展情况。

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学校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中心校报告,并同时向镇卫生院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3、应急预案的启动

(1)疫情出现后,责任报告人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长,校长掌握情况后通知各职能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责任报告人将有关情况上报镇中心校和镇卫生院,报告内容包括以下信息:

学校名称和地址、报告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时间与地点、患病学生人数、患病学生的临床表现、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必要时请求县教育局和县疾病控制中心技术指导。

(2)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如需要送医院救治,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患病师生较多时,由领导小组成员通知本校教师动用教师私人小车运送学生,确保患病师生得到及时的治疗。

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

(3)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发生什么事故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4)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有关疫情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发布,其它部门及个人XX均不准发布。

后勤保障组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

2.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3.根据应急反应的等级,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4.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听候调度。

5.学校后勤人员对教室、阅览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学校教学秩序的维护与管理组

1.学校教科室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教科室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按照县疾病控制中心防控要求,必要时学校报请县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安排好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做好心理辅导,稳定学生情绪。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学生家长来访时各班班主任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

4、应急处置完成后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六、事件善后恢复与调查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同时做好事件的调查工作。

1.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

2.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

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5.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2015年崇文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3、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

龙家雪

副组长:

廖赤军李林

成员:

校委会其他成员及各班主任

具体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二)监测、汇总和收集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信息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指导和督促学校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三)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四)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六)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同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五、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填报因病缺课登记系统。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学校师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各班主任发现本班有可疑病人,上报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根据污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性等疫情程度,指派学校疫情报告人2小时内向属地卫生部门、学区逐级上报。

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断。

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和处理。

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要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教育局批准后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学校在接到乡政府、区教育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学校的稳定。

七、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疾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序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如需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

详细的信息发布,在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崇文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3、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

龙家雪

副组长:

廖赤军李林

成员:

校委会其他成员及各班主任

具体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二)监测、汇总和收集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信息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指导和督促学校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三)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四)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六)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同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五、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填报因病缺课登记系统。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学校师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各班主任发现本班有可疑病人,上报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根据污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性等疫情程度,指派学校疫情报告人2小时内向属地卫生部门、学区逐级上报。

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断。

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和处理。

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要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教育局批准后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学校在接到乡政府、区教育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学校的稳定。

七、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疾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序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如需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

详细的信息发布,在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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