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36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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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36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面板及其连接设计;7支承结构设计;8加工制作;9安装施工;10工程验收;11保养和维修。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人造板材幕墙工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美观适用、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地震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地震区的民用建筑用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石材蜂窝复合板、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和纤维水泥板等外墙用人造板材幕墙工程。
人造板材幕墙的应用高度不宜大于100m。
1.0.3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人造板材幕墙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抗震设计的人造板材幕墙,在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在遭受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有轻微破坏,经一般修理后可继续使用;在遭受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幕墙面板支承构件不得脱落。
1.0.4人造板材幕墙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人造板材幕墙artificialpanelcurtainwall
面板材料为人造外墙板的建筑幕墙,包括瓷板幕墙、陶板幕墙、微晶玻璃板幕墙、石材蜂窝板幕墙、木纤维板幕墙和纤维水泥板幕墙。
2.1.2人造外墙板artificialpanelforexteriorapplication
采用人造材料或天然材料与人造材料复合制成的、适用于建筑幕墙使用的板材。
2.1.3瓷板幕墙porcelainplatecurtainwall
以建筑幕墙用瓷板为面板的人造板材幕墙。
2.1.4陶板幕墙terracottapanelcurtainwall
以建筑幕墙用陶板为面板的人造板材幕墙。
2.1.5微晶玻璃幕墙glass-ceramicscurtainwall
以建筑装饰用微晶玻璃板为面板的人造板材幕墙。
2.1.6石材蜂窝板幕墙stonehoneycombcompositepanelcur-tainwall
以建筑装饰用石材蜂窝复合板为面板的人造板材幕墙。
2.1.7木纤维板幕墙high-pressurelaminates-sheetscurtainwall
以建筑幕墙用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为面板的人造板材幕墙。
2.1.8纤维水泥板幕墙fibercementflatsheetscurtainwall
以高密度无石棉纤维水泥板为面板的人造板材幕墙。
2.1.9封闭式幕墙板缝paneljointofsealedcurtainwall
幕墙板块之间缝隙采取密封措施,包括注胶封闭式幕墙板缝和胶条封闭式幕墙板缝。
2.1.10注胶封闭式幕墙板缝sealantsealedpaneljoint
幕墙板块之间缝隙采用密封胶密封的封闭式幕墙面板接缝。
2.1.11胶条封闭式幕墙板缝gasketsealedpaneljoint
幕墙板块之间缝隙采用密封胶条镶嵌密封的封闭式幕墙面板接缝。
2.1.12开放式幕墙板缝paneljointofunsealedcurtainwall
幕墙板块之间缝隙不采取密封措施的幕墙面板接缝,包括开缝式、遮挡式。
2.1.13开缝式幕墙板缝openpaneljoint
幕墙板块之间对接缝隙完全敞开,不采取任何密封措施,水平方向的气流可直接通过的幕墙面板接缝。
2.1.14遮挡式幕墙板缝shelteredpaneljoint
幕墙板块之间对接缝隙采取非气密性遮蔽构造的开放式幕墙面板接缝,其中包括搭接遮挡式和嵌条遮挡式。
2.1.15搭接遮挡式幕墙板缝lappaneljoint
幕墙板块之间为非密封的平口或企口搭接缝隙,水平方向气流可绕行通过的开放式幕墙板缝。
2.1.16嵌条遮挡式幕墙板缝stripembeddedpaneljoint
幕墙板块之间对接缝隙采用插条、压条等型材镶嵌遮蔽构造的开放式幕墙面板接缝。
2.2符号
2.2.1材料力学性能
C30——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30N/mm2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E——材料弹性模量;
f——材料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f0——材料强度标准差;
fce——耐候钢和铸钢件端面承压强度设计值;
fcs——不锈钢型材和板材端面承压强度设计值;
fk——材料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标准值;
fm——材料强度平均值;
fv——材料抗剪强度设计值;
ReL——耐候钢的下限屈服强度;
Rbp0.2——钢材的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σb——螺栓抗拉强度;
τ——面板材料剪应力设计值;
τpk——挂件材料剪应力设计值。
2.2.2作用和作用效应
Gk——重力荷载标准值;
N——点支承连接面板(背栓、预置螺母、背面和穿透支承连接)拉力设计值;
NEk——点支承连接面板单个连接点在地震作用下的拉力标准值;
Nwk——点支承连接面板单个连接点在风荷载作用下的拉力标准值;
P——点支承连接面板(背栓、预置螺母、背面和穿透支承连接)单个连接点受拉破坏力最小值;
PEk——平行于幕墙平面的集中地震作用标准值;
qEk——垂直于幕墙平面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Q——空心陶板均布静态荷载弯曲试验的最小破坏荷载;
q——空心陶板承受的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荷载设计值;
qk——垂直于面板板面方向的风荷载或地震作用标准值;
qE——垂直于幕墙平面的水平地震作用设计值;
qG——幕墙单位面积重力荷载设计值;
R——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S——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SE——地震作用效应设计值;
SEk——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
SGk——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Wk——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V——剪力设计值;
w——风荷载设计值;
wo——基本风压;
wk——风荷载标准值;
γgk——材料重力密度标准值;
△P——水密性能风压力差值;
σ——面板材料承受的弯曲应力设计值。
2.2.3参数
A——构件截面面积或毛截面面积;幕墙平面面积;
Ap——单个挂件挂钩的受剪截面面积;
a——矩形面板的短边边长;
a0——4点支承矩形面板,支承点之间较短的距离;
b——矩形面板的长边边长;
b0——4点支承矩形面板,支承点之间较大的距离;
c——面板槽口宽度;
c1——开缝式板缝竖向接缝宽度;
c2——开缝式板缝横向接缝宽度;
D——面板刚度;面板材料密度;
Dc——石材蜂窝板的等效弯曲刚度;
h——面板槽口受力一侧的深度;石材蜂窝板总厚度;
l——跨度;
l1——矩形面板竖向边长;
l2——矩形面板横向边长;
n——面板连接件(挂件或挂钩、背栓、预置螺母、抽芯铆钉、螺钉等)数量;
n1——承受面板自重荷载的支承连接件数量;
s——面板槽口剪切面总长度;
t——面板厚度;型材截面厚度;表面处理层厚度;
te——面板计算厚度;
tp——挂件或挂钩厚度;
tv——面板槽口受剪面厚度;
We——石材蜂窝板等效截面模量;
v——材料的泊松比。
2.2.4系数
gR——面板连接承载力分项系数;
m——弯矩系数;
α——材料线膨胀系数;
α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β——应力集中系数;
βE——地震作用动力放大系数;
βgz——阵风系数;
γ0——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γE——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γr——材料性能分项系数;
γw——风荷载分项系数;
η——折减系数;
μ——挠度系数;
μs1——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ψE——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值系数;
ψw——风荷载作用效应的组合值系数。
2.2.5其他
df,lim——构件的挠度限值;
ulim——由主体结构层间位移引起的分格框的变形限值;
θ——参数;
[θe]——主体结构的楼层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3材料
3.1一般规定
3.1.1幕墙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材料出厂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
3.1.2幕墙应选用耐候性材料。
其物理和化学性能应适应幕墙所在地的气候、环境,并满足幕墙设计使用年限等要求。
3.1.3幕墙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支承构件和连接件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幕墙用面板材料的燃烧性能,当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应为A级;当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不应低于B1级;
3幕墙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3.1.4幕墙用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和《建筑用阻燃密封胶》GB/T24267的规定。
3.1.5幕墙所用金属材料和金属配件除不锈钢和耐候钢外,均应根据使用需要,采取有效的表面防腐蚀处理措施。
3.1.6密封胶的粘结性能和耐久性应满足设计要求,应具有适用于幕墙面板基材和接缝尺寸及变位量的类型和位移能力级别,且不应污染所接触的材料。
3.1.7幕墙面板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3.2铝合金型材
3.2.1幕墙用铝合金型材的牌号和状态,壁厚、尺寸偏差、表面处理种类、膜厚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GB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
阳极氧化型材》GB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
电泳涂漆型材》GB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
粉末喷涂型材》GB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GB5237.5、《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
隔热型材》GB5237.6和《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175的规定。
3.2.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种类和膜厚应根据构件的工作环境选用,并应满足使用要求。
3.3钢材
3.3.1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碳钢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合金结构钢》GB/T307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3274、《结构用无缝钢管》GB816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等的规定。
3.3.2幕墙用不锈钢材宜采用统一数字代号为S304××和S316××系列奥氏体型不锈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棒》GB/T1220、《不锈钢冷加工棒》GB/T4226、《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4237和《不锈钢丝》GB/T4240等的规定。
不锈钢铸件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GB/T2100和《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GB/T6967等的规定。
3.3.3幕墙用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4171的规定。
3.3.4幕墙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的规定;
2采用其他防腐涂料时,表面处理方法、涂料品种、漆膜厚度及维护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并完全覆盖钢材表面和无端部封板的闭口型材的内侧;
3采用氟碳漆或聚氨酯漆面漆时,面漆的涂膜厚度应根据钢构件所处的大气环境腐蚀性类别确定。
一般情况下,涂膜厚度不宜小于35μm,当大气腐蚀环境类型为中腐蚀或海滨地区时,涂膜厚度不宜小于45μm。
3.3.5钢材之间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
焊接所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热强钢焊条》GB/T5118、《不锈钢焊条》GB/T983等的规定。
3.4面板材料
3.4.1幕墙用瓷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墙用瓷板》JG/T217的规定。
3.4.2幕墙用陶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墙用陶板》JG/T324的规定。
3.4.3幕墙用微晶玻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装饰用微晶玻璃》JC/T872中外墙装饰用微晶玻璃的规定,公称厚度不应小于20mm。
在进行抗急冷急热试验时,尚应在试样表面均匀涂抹一层墨水,等待5min后,用干净抹布将表面擦拭干净,不应有目视可见的微裂纹。
3.4.4幕墙用石材蜂窝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装饰用石材蜂窝复合板》JG/T328的规定。
面板石材为亚光面或镜面时,石材厚度宜为3mm~5mm;面板石材为粗面时,石材厚度宜为5mm~8mm。
石材表面应涂刷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要求的饰面型石材防护剂,其耐碱性、耐酸性宜大于80%。
3.4.5幕墙用纤维水泥板应采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用非承重纤维增强水泥板》JG/T396规定的外墙用涂装板,在未经表面防水处理和涂装处理状态下,板材的表观密度D不宜小于1.5g/cm3,吸水率不应大于20%,强度等级不宜低于Ⅲ级(饱水状态抗折强度不宜小于18MPa)。
3.4.6幕墙用木纤维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墙用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JG/T260阻燃型的规定。
3.5连接件与紧固件
3.5.1幕墙常用紧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钉、螺栓的材质和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GB/T3098.2、《紧固件机械性能自攻螺钉》GB/T3098.5、《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紧固件机械性能自钻自攻螺钉》GB/T3098.11、《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GB/T3098.15等的规定;
2螺钉、螺栓的品种、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Ⅰ型六角螺母C级》GB/T41、《平垫圈C级》GB95、《平垫圈A级》GB97.1、《十字槽盘头螺钉》GB/T818、《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GB845、《轻型弹簧垫圈》GB859、《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六角头螺栓全螺纹C级》GB/T5781、《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GB/T15856.5等的规定;
3抽芯铆钉的材质、机械性能和品种、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抽芯铆钉》GB/T3098.19和《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51级》GB/T12618.4等的规定;
4后锚固连接用机械锚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JG160的规定。
后锚固连接用化学锚栓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
3.5.2幕墙与建筑主体结构或支承结构之间,宜采用钢连接件或铝合金连接件。
钢连接件的材质和表面防腐处理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3.3.1条、第3.3.2条和第3.3.4条的规定。
铝合金型材连接件的材质和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3.2节的有关规定。
3.5.3幕墙面板用不锈钢挂件,宜采用经固溶处理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制品。
3.5.4幕墙面板铝合金型材挂件,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并符合设计要求。
3.5.5幕墙防雷连接件的材质、截面尺寸和防腐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
3.5.6背栓应采用奥氏体型不锈钢制作。
其组别和性能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和《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GB/T3098.15中组别为A4奥氏体不锈钢。
背栓的直径不宜小于6mm,不应小于4mm,螺纹配合应灵活可靠,具备良好的互换性。
螺纹公差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公差》GB/T197-2003中的7H/6g。
3.6密封材料和粘结材料
3.6.1幕墙用密封胶条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制品,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的规定。
3.6.2瓷板和微晶玻璃幕墙采用注胶封闭式板缝时,密封胶宜采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规定的产品。
3.6.3陶板、石材蜂窝板、纤维水泥板幕墙板缝的密封,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材用建筑密封胶》GB/T23261规定的密封胶。
3.6.4面板挂件与安装槽口之间的间隙,宜采用胶粘剂填充。
填充用胶粘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使用要求。
3.7其他材料
3.7.1瓷板、微晶玻璃板、石材蜂窝板和纤维水泥板幕墙板缝防粘衬垫材料,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棒,其密度不宜大于37kg/m3。
3.7.2幕墙构件断热构造所采用的隔热衬垫,其形状和尺寸应经计算确定,内外型材之间应可靠连接并满足设计要求。
隔热衬垫宜采用聚酰胺、聚氨酯胶、未增塑聚氯乙烯等耐候性好、导热系数低的材料制作。
4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幕墙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建筑美学和使用功能,进行立面分格、材料选择和性能与构造设计。
4.1.2幕墙的热工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4.1.3幕墙的性能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建筑物的类别、体型、高度,使用功能以及设计使用年限等条件进行,性能指标和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规定。
4.1.4幕墙的立面分格设计应考虑面板材料适宜的规格尺寸。
瓷板、微晶玻璃板和纤维水泥板幕墙单块面板的面积不宜大于1.5m2。
石材蜂窝板应符合本规范第6.5.1条的规定。
4.1.5幕墙开启窗的大小、数量、位置及外观应满足立面效果和使用功能要求。
4.1.6高层建筑的幕墙宜设置清洗设备配套装置,并便于操作。
4.2性能设计和检测要求
4.2.1幕墙的抗风压性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值,应按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wk确定;
2开放式幕墙的风荷载标准值计算时,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风洞模型试验确定风荷载折减效应;
3在风荷载标准值wk的作用下,幕墙结构的变形不应大于规定值,并且不应发生损坏。
4.2.2幕墙的抗震性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应具有承受自身重力产生的水平地震作用力的能力。
幕墙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等效侧力法计算。
2幕墙应具有承受地震时主体结构层间相对位移造成的幕墙平面内变形的能力。
平面内变形性能指标值应按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θe]的3倍确定。
3幕墙在平面内变形不小于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下的性能检测时,应保持性能完好;在平面内变形性能指标值(不小于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θe]的3倍)下检测时,幕墙不应发生严重破损。
4.2.3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设计的幕墙,其平面内变形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2款规定;
2非抗震设计的幕墙,其平面内变形性能指标值不应小于主体结构在风荷载作用下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4.2.4幕墙的水密性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的地区,水密性能设计取值应按下式计算,且固定部分的取值不应低于1000Pa:
式中:
△P——水密性能设计取值(风压力差值)(Pa);
w0——基本风压(kN/m2),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μs1——局部风压体型系数,可取1.2。
2其他地区水密性能可按第1款计算值的75%进行设计,且固定部分的取值不宜低于700Pa。
3可开启部分的水密性能等级宜与固定部分相对应。
4.2.5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建筑物所在地区建筑节能设计要求,有采暖、空气调节要求的建筑物,幕墙整体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所规定的2级,其分级指标值不应大于2.0m3/(m2·h)。
4.2.6人造板材幕墙的传热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造板材幕墙背后无其他墙体时,幕墙本身的保温隔热构造系统应符合建筑物建筑节能设计对外墙的传热系数要求;
2人造板材幕墙背后有其他墙体时,幕墙与该墙体共同组成的外围护结构,应符合建筑物建筑节能设计对外墙的传热系数要求。
4.2.7幕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满足建筑物室内声环境设计要求。
4.2.8幕墙性能检测试件的材质、构造、安装施工方法应与实际工程相对应。
4.2.9幕墙的性能检测过程中,当安装缺陷使得某项性能未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可在修补缺陷或改进安装工艺后重新检测,检测报告应记载所做的修改或工艺改进,幕墙施工时,应按报告记载的修改内容,修改相应施工工艺文件并予以实施;当设计或材料的原因导致幕墙性能未达到规定要求时,则应停止本次检测,并修改设计文件或更换材料后重新制作试件,另行检测。
4.3面板接缝设计
4.3.1幕墙的面板接缝应能够适应由于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温度变化以及自重作用而产生的面板相对位移。
4.3.2幕墙面板接缝设计应根据建筑装饰效果和面板材料特性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瓷板、微晶玻璃幕墙可采用封闭式或开放式板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