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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分析可编辑版

株洲市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分析

株洲市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分析

废气污染物排放201X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10

3.95亿Nm3。

SO2排放

4.62万吨(其中工业

4.36万吨,生活0.26万吨),较201X年(201X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结果)上升1

5.79%;氮氧化物排放

4.98万吨(其中工业源

3.95万吨,机动车尾气0.97万吨,生活源0.05万吨),较201X年上升1

35%,主要原因是火力发电量、钢铁产量和机动车保有量猛增,核算新增量大于削减量。

201X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25

8.19亿Nm3。

SO2排放

4.27万吨(其中工业

4.01万吨,生活0.26万吨),较上年下降

7.63%;氮氧化物排放

4.01万吨(其中工业源

98万吨,机动车尾气0.97万吨,生活源0.05万吨),较上年下降1

9.54%。

主要原因是火力发电量、钢铁产量降幅较大,且完成了10个减排项目。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201X年,市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33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

6%,稳定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201X年市区空气质量继续维持国家二级标准,良好以上天数34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

4.0%,其中达到优的天数100天,良的天数244天,轻度污染的天数22天。

空气环境污染仍以扬尘和煤烟型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为SO2。

表4-10十二五时期市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单位:

Mgm

3、天

酸雨201X年市区降水pH范围在

3.27-

5.97之间,年均值为

4.

2,201X年市区全年降水PH值在

3.5-

5.48之间,年均值为

4.4

2,酸雨污染仍较严重。

废水污染物排放201X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190

6.9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710

1.07万吨,生活污水1478

6.88万吨。

COD排放

6.82万吨(其中工业源0.62万吨,农业源

88万吨,生活源

3.26万吨),较201X年减少

24%;氨氮排放0.98万吨(其中工业源0.14万吨,农业源0.36万吨,生活源0.47万吨),较201X年减少

5%。

201X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206

5.2万吨。

COD排放

6.66万吨(其中工业源0.52万吨,农业源

71万吨,生活源

3.38万吨),较上年减少

37%;氨氮排放0.98万吨(其中工业源0.14万吨,农业源0.35万吨,生活源0.49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饮用水源市区4个自来水厂水源地201X年和201X年取水总量分别为1756

6.02万吨、1750

9.74万吨,水质达标率100%,满足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地表水湘江朱亭、枫溪、白石、霞湾断面参与评价的项目中,年均值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

渌江和洣水株洲段各断面均达到Ш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

枫溪港、建宁港和白石港水质参与评价的部分项目年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但水质污染呈减轻趋势。

铜塘港、霞湾港和老霞湾港水质的部分监测项目年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但较上年明显下降,霞湾港下降更为明显。

近4年来,霞湾港重金属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表4-11湘江株洲段主要污染因子监测数据单位:

MgL

声环境201X年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6

7.7分贝、5

4.2分贝,继续优于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与201X年相比,城市交通干线噪声上升

3.5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下降0.3分贝。

生态环境全市土地总面积1126

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

1.54%,建成区绿地率3

9.38%,绿地覆盖率4

1.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

10.71平方米人。

全市自然保护区(小区)13个,面积为54

7.7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

4.86%,其中自然保护区3个,分别为桃源洞自然保护区(国家级)、云阳山自然保护区(省级)和酒埠江湿地公园(国家级)。

全市林场10个(面积12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

1.7%),分别为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炎陵县桃源洞国有林场、醴陵市水口山国有林场、醴陵市樟仙岭国有林场、炎陵县大院国有农林场、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株洲县凤凰山国有林场、株洲县军山国有林场、齐仙岭实验林场。

全市风景名胜区5个,分别为炎帝陵风景名胜区、茶陵云阳山风景名胜区、酒埠江风景名胜区、大京风景名胜区、仙庾岭风景名胜区。

工业固体废物201X年,全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50.49万吨,较上年减少1

3.26%;综合利用量为31

3.24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1

6.38万吨),较上年减少1

4.64%;处置量为2

9.85万吨,较上年增加0.3%;处置往年贮存量为0.15万吨,较上年减少

6.25%;贮存量为2

3.94万吨,较上年减少4

6.21%。

全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

4.63万吨,较上年减少1

7.54%;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分别为1

3.9万吨、0.73万吨。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4项主要污染物项目,201X年,全市有3项污染物未完成《规划》年度减排任务;201X年全市4项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预测201X年,全市4项主要污染物能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表4-12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表

空气环境质量201X、201X年,全市三类区域的空气质量基本达到规划目标。

环保部颁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95-201X),我市作为11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于201X年开始执行新标准。

预测201X-201X年,市区空气质量的PM

5、PM

10、SO2三项因子难以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表4-13全市空气质量情况表

水环境质量十二五前中期,市区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湘江株洲段、洣水、渌水基本保持Ⅲ类水质;但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仍为劣Ⅴ类,未达规划目标。

表4-14全市水环境质量情况表

声环境质量十二五前中期,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规划目标。

表4-15市区声环境质量情况表

环境经济指数十二五前中期,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废水排放强度、SO2和烟粉尘排放强度均呈下降趋势。

表4-17环境经济指数完成情况表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X年2月1日,环保部印发《株洲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技术评估意见》(环办函98号)。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市创模对标整改工作会议,印发《创模国家技术评估意见整改任务》,明确整改任务,落实责任。

市创建办、市环保局开展联合督查,督促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12月,整改工作基本完成,省环保厅和市人民政府分别向环保部呈报了我市创模考核验收的请示。

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效果明显。

201X年,市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二级标准,湘江株洲段水质保持Ⅲ类,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单因子评价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持续达标,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我市已从曾经的大气污染城市蝶变为天蓝水清地绿的环境优美城市,市民的自豪感、幸福感持续上升。

数字环保201X年9月,国内一流、省内第一的数字环保系统投入试运行,该工程投资3800万元,成为我市对外展示环保工作,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该系统基于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打造了三体系、五平台、七系统的总体结构,实现综合办公自动化、环境监管职能化、数据应用一体化、环境执法公开化、效能考核规范化、环境决策科学化六大目标。

总量减排十二五期间,我市严格落实减排三大措施和三大体系建设运行,市环保局表现突出,201X年11月被人社部、环保部等四部委评为全国减排先进集体。

201X年,我市继续深入推进减排工作,完成减排项目154个,SO

2、氮氧化物、COD、氨氮分别较上年削减

7.63%、1

9.54%、

37%、0.02%,主要污染物持续削减。

环保基础设施201X年投资3200万元,完成市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提质改造。

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和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启动建设。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5亿元,设计处理能力1000吨日。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与201X年相比,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铅、汞、镉、总铬、砷削减率分别为1

6.75%、

9.29%、2

58%、

1.2%、2

3.51%。

全市16个重点重金属治理项目获得

1.2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完成重点涉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66个,其中关闭淘汰企业55家,重点规划项目11个。

污染控制逐步转变治污思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完成36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中铁桥梁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19台(个)锅炉(生产线)改用清洁能源,拆除废弃烟囱34根,从源头削减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

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完成饮用水源年度评估。

启动市九大环保工程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一江四港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一江四港综合整治,关闭淘汰了清水塘地区27家污染企业,清水塘废水综合利用厂等一批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通过验收,霞湾港底泥清淤、大湖治理等重点历史遗留污染整治工程基本完成,港渠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畜禽养殖及洗水企业污染整治稳步推进。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基本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系统专网建设。

完成市区和株洲县4座机动车环检站建设,取得了省级资质认证和授权委托,4座机动车环检站已并网试运行,实现环检站检测数据在线监管,实时收录车辆检测信息。

在省内率先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全年环保定期检测机动车182612台次,检测率为8

3.09%。

排污权交易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出台了《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制度》和《株洲市城区排污权有偿使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60万元,建成排污权交易平台和全省第一个电子竞价系统,办理10家新增排污权申购手续,共出让COD指标

13吨,SO2指标50.4吨,收缴新增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费3

1.9万元。

试点行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征缴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年征缴910万元,计划201X年全面铺开。

配合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收储SO2指标185吨。

环境监测加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力度,市内新增云田中学、大京风景区2个点位,自动监测点位达到7个,监测指标由3个增加到6个,增加了PM

5、CO和O

3,并在市环保局网站实时发布AQI指数。

在株冶医院点位安装了全省第一台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设备,并投入试运行。

持续强化能力达标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开展了清水塘重金属污染治理废渣工程、大湖工程以及霞湾港治理三大工程的监测工作,出具数据6万余个,为工程顺利进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环境监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稽查)行动近40次,成效明显,油烟扰民投诉较上年下降53%,及时查处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扭转了环境执法入园难的困局,纠正煤炭行业排污费统征的现象,追缴9家企业排污费33

9.11万元。

环境准入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全年市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76项,环评执行率100%,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68项,三同时执行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辐射固废全市有辐射源单位213家,持《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213家,持证率100%。

医疗卫生机构共产生各类医疗废物1200吨,做到定期收集和安全处置。

法制建设组织全市环保系统2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培训,合格率100%,完成六五普法无纸化上网考试试点工作,执法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严格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三级审核、限时办结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立案查处案件275起,处罚535万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余起,执行到位100余万元。

环保宣传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掀起全民参与创模的热潮。

先后组织65世界环境日宣传、绿色校园,变废为宝环保工艺品DIY大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网络知识竞赛、市民自行车慢骑比赛、环保知识有奖答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展等系列宣传活动15场(次),较好地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充分展现株洲环保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绩。

通过电视宣传片、网页专栏、报刊专版等途径,大力营造环境新闻舆论声势,共在国家、省和市级媒体播发、刊登株洲环保信息稿件1200篇(条)。

环保宣传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新成效,真正形成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信息的宣传新局面。

农村环保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库,攸县作为整县推进,涉及14个乡镇、357个行政村,整治资金

5.43亿元。

争取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3565万元,在攸县、荷塘区、云龙示范区、株洲县、茶陵县开展农村连片整治,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全市3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7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1个村获得国家级生态村称号,49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

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紧紧围绕提高承办质量,让代表委员满意的宗旨,在审查、复查、督查上下功夫,承办工作取得实效。

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双很满意100%,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环境科研制定《株洲市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环保产业统计工作,全市环保产业总值达36亿元。

市环保研究院参与的重金属超标土壤的农业安全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省201X年度科学进步二等奖,与省环保研究院合作的湘江水环境重金属污染仿真与管理决策系统示范工程通过专家验收,部分技术已成功应用于株洲数字环保工程。

4.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清水塘工业企业绿色搬迁项目落实困难清水塘工业区的有色冶炼、化工、建材等产业,仍是我市的主要工业污染源,是提升市区环境质量的主要障碍之一。

201X年,市人民政府编制《清水塘工业企业绿色搬迁方案》,较《规划》有较大的调整。

清水塘工业区内的有色冶炼、化工、建材等企业,按照绿色搬迁,产业转型;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出城进园,留企搬厂;立足株洲,做优做大的思路,在10年之内完成搬迁工作。

工业企业整体搬迁后,置换的土地主要发展商贸物流、企业总部、创新科技企业等产业,打造清水塘生态科技新城。

但目前仅旗滨玻璃启动了搬迁方案,株冶、株化、桂城化工、昊华化工等企业的搬迁尚无实施方案。

由于规划搬迁,企业大多暂缓实施污染治理计划,致使《规划》中的清水塘工业区域的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不能按时实施。

港水整治工程进展缓慢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株洲市一江四港整治工作方案》(株政办发〔201X〕46号),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霞湾港的综合整治方案均列入《规划》前中期,但目前仅白石港综合整治和霞湾港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淤在实施中,枫溪港、建宁港综合整治尚未启动,四港水质仍为劣V类水质。

洗水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滞后根据《规划》,市政府制定了《株洲市洗水企业关停搬迁实施方案》,市区15家未经环保行政审批的洗水染线企业全部关停,34家通过环保行政审批的洗水企业全部搬迁至洗水工业园整合改造,废水集中处理,原规划于201X年完成,但工程至今仍在开展前期工作,滞后于规划,造成建宁港严重的色度污染。

重金属污染核心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实施困难由于融资、拆迁等原因,清水塘工业区、天元区的重金属污染核心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实施遇到重重困难。

5.十二五后期工作思路

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十二五时间过半,但《规划》中的部分项目尚未启动,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建议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对《规划》中的重点项目,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织领导;一般项目,由相关单位一把手担任组织领导,主动作为,确保《规划》项目按期实施。

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重点建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召开《株洲市十二五环境治理和保护发展规划》未启动、进展缓慢项目分工会议,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出成效。

对本部门的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抓出成效。

对涉及多部门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确保在十二五中后期,全面完成《规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大规划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政策、资金支持;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BOT、BT和银企合作等多元化融资格式推进规划项目建设;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项目内容跟进投入,形成投资合力;企业要发挥治污主体作用,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义务,加大污染治理投入。

进一步加强项目进度的考核检查建立《规划》项目年度督查制度,对未按期开工、施工进展缓慢、融资不足的项目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对整改不力的项目,实施责任追究,区域限批等措施,促进规划项目的实施。

进一步加大对规划项目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十二五环保规划项目的重要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指出规划中的项目,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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