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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本治则

中医基本治则

(一)早治防变

早治防变,是指在既病之后,应力求做到早期诊断与治疗,截断疾病的传变,扭转病势,

以防止其深入传变或恶化。

早治防变,既是基本治则,又是治未病观念的具体体现。

1.早期诊治

大多数疾病都有由轻浅到重笃,从较单纯到错综复杂的发展过程。

在疾病的初期阶段,

一般病位较浅,病情多轻,病邪伤正程度轻浅,正气抗邪、抗损伤和康复能力均较强,疾病

易于治疗、康复;若疾病发展到后期,则对机体损害程度较重,不仅不易治疗,恢复健康缓

慢,甚至会丧失治疗时机而留下后遗症,甚或死亡。

因此,尽可能做到早期诊断和治疗,对

于疾病的早日痊愈就至关重要。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

“邪风之至,疾如风雨。

故善治

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府,其次治五脏。

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即强调对于外感病,要根据其发生、发展规律,及早做出诊断和治疗,以驱邪外出而治愈疾

病。

不仅外感病如此,对于内伤杂病,包括许多棘手重病、难病,也是越早治疗效果越好。

如中风病,若能防治于眩晕、手指麻木等先兆症状出现之际,则常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做到早期诊治,一方面要求医者应掌握各种疾病的临床征兆及其发生、发展规律,认真观察,

善于发现病变苗头;另一方面,还需普及医学知识,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和完善的保健体制,

促使患者及早就医。

正如徐大椿《医学源流论》所说:

“凡人少有不适,必当即时调治,断

不可忽为小病,以致渐深;更不可勉强支持使病更增,以贻无穷之害。

此则凡人所当深省,

而医者亦必询明其得病之故,更加意体察也。

2.截断病传

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中指出:

“善医者,知病势之盛而必传也,预为之防,无使结

聚,无使泛滥,无使并合,此上工治未病之说也。

”患病后,疾病常会发生传变,而且多数

情况下会使病证趋于深重复杂。

因此,应掌握各种疾病的传变规律,采取相应措施,以截断

病传,扶助正气,调整邪正比势和病体动态,扭转病势,迅速纠正病理状态,恢复正常的生

理功能。

(1)祛邪截断:

清·吴师机说:

“凡病所结聚之处,拔之则病自出,无深入内陷之患;

病所经由之处,截之则邪自断,无妄行传变之虞。

”祛邪截断,即指采用果断措施和有特殊

功效的方药,直捣病所,迅速祛除病原,杜绝疾病的自然发展和迁延;若不能迅速祛除病因,

也要断然救危截变,防止病邪深入,尽可能遏制疾病恶化。

如针对温病,应根据其传变规律

及特点,做到“客邪贵乎早逐”(明·吴又可《温疫论》),疫症不待大便秘结,早期即用大

黄攻下,所谓“温邪以祛邪为急,逐邪不拘急粪”。

清·余师愚《疫疹一得》提出疫疹无论

轻重,有无恶寒,皆以清瘟败毒饮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化瘀,重用石膏清泄阳明淫热。

栗山在《伤寒瘟疫条辨》中强调清泄截断之作用也说:

“凡见表证,皆里证郁结,浮越于外

也。

虽有表证,实无表邪,断无再发汗之理。

”现代温病学家则将卫气营血辨证和截断病原、

辨病用药有机结合起来,提出温病治疗中早用苦寒攻下,重用清热解毒,及时凉血化瘀,迅

速去除病因,救危截传,扭转病势。

这种“先证而治”,是在征象尚未表露时,预先使用下

一阶段的药物,遏止病情的发展,而收祛邪退热,保阴生津之效,对于传变迅速的温病,尤

有特殊的应用价值。

在伤寒六经病证的治疗中,张仲景亦常用截传之法,如《伤寒论》第8

条言: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经者,针足阳明,令经

不传则愈。

”此即徐大椿《医学源流论》所说:

“传经之邪,先夺其未至,则所以断敌之要道

也。

”又如《伤寒论》第103条说: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即在太阳欲传少阳,仅有征兆时,就采用小柴胡汤治疗,力争将疾病的传变消除在萌芽状态。

(2)扶正截断:

《难经·七十七难》说:

“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

然,所

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

中工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即根据五行生克的病传规律,

肝有病,其进一步发展必然要乘脾,所以在肝病未乘脾时,先安其脾土,可以预防肝病传脾,

达到阻止病情发展变化的目的。

又如清代温病学家叶天士根据温邪灼伤胃津后必劫烁肾液,

主张在甘寒益胃中加入咸寒滋肾之品,并提出治疗疾病,“务在先安未受邪之地”,否则正虚

一分,邪陷一分。

由此可见,根据疾病传变规律,先安未受邪之地,扶助正气,也是杜绝疾

病发展和传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综上所述,截断病传的法则,是将辨证与辨病相结合,从病因病机角度对治疗规律认识

的深化,是融合防治理论的主动性治疗模式。

这种发于机先的超前治疗,弥补了宏观表象认

识落后于实质病理变化所造成的缺陷,也是对辨证论治理论的补充与发展。

在应用截断病传

的治则时,应注意明辨病种、病势、病理及患者体质差异等,掌握病情变化规律,把握最佳

治疗时机及补泻之力度,切忌以病代证,反致诛伐无辜,呆滞留邪,遗生后患。

诚如徐大椿

在《医学源流论·劫剂论》所言:

“药猛厉则邪气暂伏,而正气亦伤;药峻补则正气骤发而

邪气内陷,一时似乎有效,乃至药力尽,而邪复来,元气已大坏矣。

(二)正治反治

正治与反治,是就病证的本质与表象关系不同而采用的治疗原则,是治病求本和知常达

变等治疗观的具体贯彻。

1.正治

正治,是指治疗用药的性质、作用趋向逆着病证表象而治的一种常用治则,适用于病情

单纯,表象与本质相一致的病证。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

“逆者正治。

”故亦称之为“逆

治”。

正治法的临床应用十分广泛,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言: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

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

”均属于正治之列。

常用的正治之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寒者热之:

寒性病证表现为寒象,用温热性质的方药进行治疗,即以温热药治疗

寒证。

如采用辛温解表的方药治疗表寒证,使用辛热温里散寒的方药治疗里寒证等。

(2)热者寒之:

热性病证表现为热象,用寒凉性质的方药进行治疗,即以寒凉药治疗

热证。

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的方药,里热证用苦寒清热或泄热的方药等。

(3)虚则补之:

虚损的病证表现为虚象,用补益类方药进行治疗,即以补益药治疗虚

证。

如阳气虚衰用温阳益气的方药,阴血不足用滋阴养血的方药等。

(4)实则泻之:

邪实的病证表现为实象,用攻邪泻实类方药进行治疗,即以祛邪法治

疗实证。

如采用消食导滞的方药治疗食滞,采用活血化瘀的方药消除瘀血,采用祛痰除湿的

方药化解痰湿等。

2.反治

反治,是指治疗用药的性质、作用趋向顺从病证的某些表象而治的一种治则,适用于病

情复杂、表象与本质不完全一致的病证。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

“从者反治。

”故亦称之

为“从治”。

正由于表象与本质不完全一致,顺从病证的表象则逆其本质,故反治亦是治病

求本精神的贯彻运用,其中又包含着知常达变的观念。

常用的反治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热因热用:

指用温热性质的药物治疗其表象为热的病证。

张仲景《伤寒论》说: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通脉四逆

汤主之。

”此病证以阴寒内盛为本,由于阴盛格阳,而见“面色赤”、“身反不恶寒”等假热

之象,治疗用温热的通脉四逆汤顺从表热之象而逆其阴寒之本。

又如气虚发热之证,因脾胃

阳气虚损,水谷精气当升不升,反下流于下焦,化为阴火,阴火上扰而发热,治用甘温之补

中益气汤,升发脾阳,升举下陷精气,即甘温除热法,亦属热因热用之例。

(2)寒因寒用:

指用寒凉性质的药物治疗表象为寒的病证。

此法适用于里热极盛,阻

遏阳气不能外达,外有若干假寒征象的真热假寒证。

如热厥证,阳热内盛,热邪深伏于里,

常表现出壮热、恶热、烦渴饮冷、溲赤脉数等里热征象;同时,由于里热盛极,阻遏阳气不

能外达,而见手足逆冷、脉沉等假寒之象。

治疗须用寒凉之药清其内热以治本,则假寒之象

自可愈。

(3)塞因塞用:

指用补益药物,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性病证,亦称之为“以补

开塞”。

适用于脏腑气血阴阳不足,功能低下所致的闭塞不通之证。

如精气不足,冲任亏损

的闭经,治当填补下元,滋养肝肾,养血益气以调其经。

大便虚秘,因于血虚者宜养血润燥;

因于气虚传导无力者当益气健脾;阳虚便秘治以温阳;津亏便秘治宜养津补阴,增水行舟。

又如小便不利,或因于肺气不足,通调无权;或因于中气下陷,清气不升,浊阴不降;或由

于肾阳亏虚,命门火衰,膀胱气化无权;治疗当分别予以补益肺气,复其通调水道之权;或

补益中气,使脾气升运,浊阴自降;或温补肾阳,化气行水。

凡此数种,均属塞因塞用之例。

(4)通因通用:

指用通利药物,治疗具有通泻症状的实性病证,亦称之为“以通治通”。

适用于实邪内阻所致的通泻之证。

如燥热内结,泄利粪水的“热结旁流”证,急用承气汤类

方攻下燥实。

《伤寒论》说: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

宜大承气汤。

”宿食内停,阻滞肠胃,致腹痛、肠鸣、泄泻,泻下物臭如腐卵,治以消食导

滞攻下,荡涤积滞;瘀血所致崩漏,夹有血块,腹痛拒按,或产后瘀血内阻,恶露不尽,治

宜活血化瘀;湿热蕴结膀胱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等淋证,治以清热利湿通淋。

另如湿热

蕴结大肠之下痢,虽日下十数行,治疗仍不宜止涩,当清热通肠,调气行血。

张洁古所创芍

药汤治疗早期痢疾,药用大黄,亦取“通因通用”之义。

反治法的运用,尚有真反、假反之分。

假反即上述顺从疾病表象而治的方法,真反则指

治疗用药性质与病证性质一致。

清·何梦瑶《医碥》说:

“假反者,如热邪内陷,阳气不达

于外,故身冷,肢厥,战栗,恶寒,以大承气汤下之而愈。

不识者见其外证似寒用寒,讶其

相反;识者谓其内证真热用寒,实为正治,乃假反而非真反也。

真反者,如风火暴盛,痰涎

上涌,闭塞咽喉,非辛热之品不能升散,不得已暂用星、半、乌、附、巴豆等热药,是则真

反也。

”王冰亦指出:

“病之大甚者,犹龙火也,得湿则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湿折之,

适足以光焰诣天,物穷方止矣;识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则燔灼自消,焰光扑灭。

此即《丹溪心法》所言:

“火盛者,不可骤用凉药,必兼温散。

”可见真反之用,均针对火热

而言,乃属《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火郁发之”的治疗方法,是指火热郁伏不出,用发泄

之法以治疗。

且只可暂用,或与清泄火热之寒凉药配伍应用。

(三)治标与治本

治标与治本是针对复杂多变的病证中诸因素区分主次、本末、轻重、缓急,并分析其关

系之演变,以确定治疗措施的一种治则。

标本概念源自《内经》,其本义分别指草木的末梢

与根干,可引申为主次的关系。

所以,标与本是一相对的概念,在不同场合,可以有不同的

具体涵义。

就疾病过程中的正与邪而言,则正气为本,邪气为标;就病因与症状而言,则病

因为本,症状为标;就发病之先后而言,则先病、原发病为本,后病、继发病为标;从病变

部位来说,则内部脏腑为本,外部体表是标。

在复杂的病证中,运用标本理论找出主要矛盾

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主次关系,区别轻重缓急,从容施治,有纲举目张的指导性作用。

故《素问·标本病传论》说:

“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标本治则的具

体运用,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病症急重时标本治则的运用

(1)标急则先治其标:

《素问·标本病传论》言:

“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小

大不利,治其标。

”认为中满胀闷、二便不利是腑气不通,如此,则水谷难入,药食难纳,

邪无去路,为比较急重之标病,应先治之。

如肝硬化患者,常常有脘腹胀满之症,甚则发生

腹水,在腹水严重时,可上犯心肺,出现喘促、心悸、烦闷不安等症;下及于肾,使其蒸腾

气化功能失司,而致二便不通。

此时,应先用攻下逐水之法,以利二便,解除腹水胀满之标,

待腹水稍有缓解后,再用养肝健脾以治本。

其他如大出血、高热、心痛、神昏、厥脱等,都

可视为标病,乃危急之候,无疑均应先预救治。

又如旧疾复添新病,新病较急,就当先治其

新病,除去枝蔓,为其治本创造有利条件。

如《金匮要略》说: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

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2)本急宜先治其本:

《伤寒论》93条说: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

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

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就表

里同病而言,表病为标,里病为本,伤寒身痛不治其表而先治其里,是因误下伤及脾肾阳气,

本急于标,本当急治;待阳复里和,与邪抗争于外,再顺势解表,标从缓治。

另外,病势急

骤,但影响全局的病机很清楚,即应单刀直入以治本。

如肠道浊热攻肺,喘急胸满,用承气

汤峻下通腑,浊热既泻,则喘满可平。

(3)标本俱急应标本同治:

《伤寒论》168条说:

“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

协热下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

”此太阳表邪未解,复因

数下虚其脾胃,痞利兼作,此时治表则遗里,治里则遗表,故当标本兼治。

又如热病过程中,

大便燥热不解,热结阴亏,实热内结为邪盛标急,阴液已伤为正虚本急,因此治疗应当用增

液承气汤以泻热攻下与滋阴养液标本同治。

另外,小儿高热惊厥,标本俱急,治疗既要清热

降温,又要息风止痉,亦属此例。

2.病症缓和时标本治则的运用

临床许多疾病的慢性迁延阶段,或一旦起病就表现为慢性经过,或在急性病的恢复期,

或处于后遗症阶段,病势多较缓和,其标本治则的运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分别对待。

如肺痨

咳嗽,痨虫感染致机体肺肾阴虚或气阴两虚为本,咳嗽、低热、痰中带血等症为标,在治疗

上,除施用抗痨药外,多采用滋补肺肾之阴,或气阴双补以治其本,则其标病可随之消失,

此亦被称为缓则治其本。

脾虚失运,导致食滞,可先予理气消导,然后调补脾气,此为先治

其标。

中风恢复期或后遗症期,如属气虚血瘀,本虚标实者,治当补气以治本,活血化瘀以

治标,标本兼顾。

由于疾病的复杂性与演变性,标本所标示的矛盾主次关系常可转化。

明·盛启东《医经

秘旨》说:

“治病当知标本矣。

然犹不可不知标中之标、本中之本。

如脾胃虚而生湿热,是

虚为本,湿热为标也。

至湿热下流,膀胱之气化不利,是湿热为标,气化不利为标中之标。

至气化不利,逆而上行,嗌塞喘逆,又标中之标也。

推此逆求之,则本中之本亦可得矣。

所以,治标与治本,当掌握病机立体网络的标本层次及纵横关系,理清因果关系、病机与症

状的相互关系等,分清主次缓急,灵活运用标本治则,以提高治疗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四)扶正祛邪

疾病的过程,就是正邪斗争的过程,正邪斗争的消长盛衰决定着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

及其转归。

因此,扶助正气、祛除邪气就是治疗疾病,帮助患者康复的重要治则。

扶正,指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抗邪和康复能力的治疗法则。

扶正适用于“精

气夺则虚”的各种虚性病理变化。

益气、养血、滋阴、温阳、填精,以及补益脏腑之法等,

均是隶属于这一治则的具体治法。

其具体措施与手段,除内服汤药外,还包括针灸、推拿、

气功、食疗、精神疗法、形体锻炼等有关祛病强身的方法和措施。

祛邪,指祛除病邪,消解内生有害之物,抑制亢奋的病理反应,减少病理损伤的治疗法

则。

祛邪适用于“邪气盛则实”的各种实性病理变化。

发汗、涌吐、攻下、清热、消导、祛

风、利湿、化痰、活血化瘀等,都是隶属于这一治则的具体方法。

扶正与祛邪分别针对疾病过程中邪正两个不同的方面,二者相互为用,相辅相成。

扶正

加强机体的正气,有助于机体抗御和祛除病邪,正胜则邪去;祛邪可免除邪气对机体的伤害

和对正气的削弱,邪去正自安,有利于正气的保存和恢复。

扶正祛邪治则的具体运用,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单独使用

单用扶正,只适合于正气虚损、邪气不盛的虚性病证或衰老状态。

为使治疗有针对性,

扶正的应用,首先要分辨虚的属性,如属气虚、阳虚者,应采用补气、温阳的方法治疗;阴

虚、血虚的患者,则采用滋阴、养血的方法治疗。

其次,要分清虚损的部位,是一脏一腑之

虚,还是数脏数腑之虚,分别采用单补或兼补之法治之。

若不明病位而滥补,则如清·韦协

梦《医论三十篇》所说:

“病在于此,而药补于彼,甚至金虚而误补其火,火炼金而金益破;

水虚而误补其土,土塞水而水益涸。

”其三,要权衡虚损程度、新久,以确定采取峻补、缓

补、重补、轻补或平补之法。

如极虚之人,垂危之病,非大剂汤液峻补,不能挽回;而一般

性的虚证,只须平和之品以缓补;此外,尚有虚不受补者,更宜以轻淡之品先和胃醒脾,须

待胃气旺盛,方可峻补。

单用祛邪,只适宜于邪气盛、正气不虚的实性病证。

祛邪的运用,首先要辨清病邪的性

质,六淫、疫气、水湿痰饮、气滞瘀血、食积、虫积,均属于祛邪的对象,只有分清上述病

邪的性质,掌握其特性,才能使祛邪做到有的放矢,收到药到病除之效。

其次,要分辨病邪

所在部位,结合正气抗邪之势,因势利导,就近祛邪。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

“其高者,

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

而发之。

”指出根据病邪所在部位之上、中、下、表之不同,应分别采用涌吐、消导理气、

泻下、发汗之法以治疗。

其三,要权衡病邪的程度,以确定方药的轻重缓急。

如《景岳全书·攻

略》说:

“但诸病之实有微甚,用攻之法分轻重。

大实者攻之未及,可以再加;微实者攻之

太过,每因致害,所当慎也。

”最后,祛邪应中病即止,有时邪去七、八,即宜兼顾正气,

免得过剂伤正,徒生不测。

2.综合运用

扶正与祛邪同时应用,攻补兼施,适用于虚实夹杂的病证。

由于邪实与正虚并存,若单

纯扶正,则易恋邪;单纯祛邪,又常伤正,故当攻补兼施。

诚如顾靖远《顾氏医镜》所言:

“善用兵者,必先屯粮;善治邪者,必先养正。

其有邪实正虚之证,不去邪正不得复,不养

正邪不能解。

妙在去邪不伤正,扶正不助邪,斯得法矣。

”如气虚感冒,症见发热恶寒,精

神疲乏,少气懒言,可用益气解表法攻补兼施。

对于正虚为主,或正虚较急重的虚实夹杂证,当以扶正为主,兼以祛邪,补中兼攻,缓

攻其邪。

如《金匮要略》用于治疗血虚寒疝腹痛和妇人产后血虚内寒腹痛的当归生姜羊肉汤,

即体现补虚为主兼顾祛邪的原则。

对于邪实为主的虚实夹杂证,或邪实而正虽未虚,预计用

祛邪泻实法可能损伤正气的病证,当以祛邪为主,兼以扶正。

如《金匮要略》之大黄蟅虫丸,

以活血化瘀为主,以补虚缓中为辅,使之祛邪不伤正,扶正不留瘀。

又如《金匮要略》的皂

荚丸,治疗痰浊壅肺的邪实之证,在宣壅导滞、利窍涤痰的同时,以酥炙、蜜丸,枣膏调服,

兼顾脾胃,使痰除而不伤正。

3.先后运用

根据邪正盛衰的轻重缓急先后施用补泻之法,这是综合运用的一种变法。

(1)先扶正后祛邪:

即先补后攻,适用于正虚为主,虽有实邪,但机体不能耐受攻伐

者。

故先行扶正,待正气稍稍复旺后,再行祛邪,以免祛邪导致正气虚脱之虞。

如虫积病证,

一般情况应以驱虫为治,但若患者正气已虚而不耐攻伐,则可先健脾扶正,以增强对攻下驱

虫方药的承受能力,然后再议驱虫消积。

又如患者既有下利清谷不止的里虚证,又有身体疼

痛等表证,表里同病,虚实错杂,但以里虚为主,治当急就其里,以扶助正气。

如先解表或

兼以解表,则有阳气更耗之虞,于病不利。

诚如《景岳全书》所指出:

“若正气既虚,则邪

气虽盛,亦不可攻。

盖恐邪未去而正先脱,呼吸变生,则措手不及。

故治虚邪者,当先顾正

气,正气存则不致于害。

(2)先祛邪后扶正:

即先攻后补,适用于邪实为主,兼扶正反会助邪;或正虚不甚,

邪势方张,机体尚能耐受攻伐者。

此时可先行祛邪,邪气速去则正气易复。

如在外感热病过

程中,因热结肠胃,化燥伤阴,见腹满胀痛,便闭不通,口燥咽干,舌红无津,舌苔焦黑且

糙等。

此时若内结之邪热不去,阴液将更加损伤;若纯用养阴之剂,犹杯水车薪,又于事无

补。

只有先攻后补,以大承气汤急下存阴,热结一去,继之养阴,则更有利于疾病的痊愈。

在应用先攻后补的治则时,根据不同病人的具体情况,可以贯穿于病人的一个疗程之中,也

可以采取早攻暮补,或今攻明补等交替使用的方式。

总之,攻补的先后,主要取决于邪正双方力量的对比,是以正虚为主,抑或以邪实为主,

均以保存正气,更有效地祛除病邪为最终目的。

(五)调整阴阳

调整阴阳,是指纠正疾病过程中机体阴阳的偏盛偏衰,损其有余,补其不足,恢复和重

建人体的阴阳有序稳态。

在中医学中阴阳的含义有属性与本体的区别。

就属性角度而言,阴

阳的失调可谓是对病变机理的高度概括,可涵盖各种病理情况,如表里出入、寒热转化、邪

正盛衰、营卫不和、气血失调等。

因此,调整阴阳就成了中医治疗的最高原则,可以涵纳扶

正祛邪、调整脏腑、调理气血、调和营卫、协调升降等。

诚如《景岳全书·传忠录》所说:

“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乃为医道之纲领。

”就本体阴阳而言,阴阳失调主要是指机

体阴阳之间的偏盛、偏衰、互损、格拒、亡失等变化,而其基本病机为偏盛或偏衰。

因此,

调整阴阳是指针对阴阳盛衰变化的损其有余、补其不足和损益兼用等治则。

这里所介绍的调

整阴阳即是指后者而言。

1.损其有余

损其有余,又称为损其偏盛,是指针对阴或阳某一方偏盛的实证,采用“实则泻之”的

方法以抑其有余的治疗原则。

由于阳偏盛表现为实热证,治以寒凉清热,称为“热者寒之”

或“阳病治阳”;阴偏盛表现为实寒证,治以温热散寒,称为“寒者热之”或“阴病治阴”。

阳盛可抑制阴,导致阴伤而不足;阴盛可制约阳,致使阳伤而虚损。

此即《素问·阴阳应象

大论》所说: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所以,在损其有余时,必须注意细辨有无阳盛伤

阴、阴盛伤阳的情况存在,而给予必要的兼顾。

2.补其不足

补其不足,又称补其偏衰,是指针对阴或阳某一方偏衰的虚证,采用“虚则补之”的方

法以助其不足的治疗原则。

补虚的具体方法,根据阴阳之间的不同关系,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情况:

(1)阴阳互制补虚法:

由于阴阳之间是相互制约的,因此,在一方偏衰时,常可导致

另一方出现相对的亢盛。

如阴虚则不能制阳,阳即相对亢盛,而出现一系列虚热的征象;阳

虚则不能制阴,阴即相对偏盛,而出现一系列虚寒的征象。

对于虚热证,治当滋阴以制阳,

又称为滋阴清热、阳病治阴,或“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

对于虚寒证,治当补阳以制阴,又称为温阳散寒、阴病治阳,或“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素

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

(2)阴阳互济补虚法:

由于阴阳之间也存在着互根互用的关系,故在治疗阴阳某一方

偏衰的病证时,组方用药可利用此关系以阴中求阳,或阳中求阴。

所谓阴中求阳,是指治疗

阳偏衰时,在补阳剂中适当佐用滋阴药,如右归丸的组方;阳中求阴,是指治疗阴偏衰时,

在滋阴剂中适当佐用补阳药,如左归丸的组方。

此即《景岳全书·新方八阵》所说:

“故善

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

泉源不竭。

(3)阴阳并补:

对于阴阳互损所致的阴阳两虚证,采用补阴与补阳兼顾的方法治疗。

《医贯砭·阴阳论》说:

“阴阳又各互为其根,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

阴则阳无以化。

”阐明了阴阳互根的原理,提示阴不足到一定程度将会损及阳,阳不足到一

定程度也会累及阴,最终出现阴阳两虚的病理变化。

对此,当采用阴阳并补的方法以治之。

运用阴阳并补之法,首先要分清阴阳虚损之主次,或补阳配合滋阴,或滋阴配合补阳;其次

要注意调理脾胃以健中气,中气健则化源足,使气血旺盛,阴阳调和则虚损易于恢复。

故明·缪

希雍指出:

“治阴阳诸虚,皆当以保护为急。

至于亡阴、亡阳,可视为阴阳偏衰之极,治疗亡阳者,重在益气回阳固脱;救治亡阴者,

急当益气救阴固脱,均属于补其不足的范畴。

3.损益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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