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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本章作为税法基础知识的介绍,是本课程学习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历年出题均在客观题型,题量1-2题,分数1-2分,复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近年题型题量分布: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单项选择题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多项选择题

1题1分

1题1.5分

1题1分

合计

2题2分

2题2.5分

2题2分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熟悉)

  一、税收概述(了解)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因此,税法与税收是有关但不同的概念。

1、税收的内涵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不是财产所有权),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税收的外延(熟悉其内容、含义及其关系)

强制性、无偿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固定性(相对稳定而不是固定不变)。

三性的含义及其关系:

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二、税法的概念

1、什么是税法?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什么是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收征纳双方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其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3、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义务性法规的含义?

综合性法规的含义?

  【例题】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质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行政权力向公民进行课税。

( )(2004年)

  【答案】×

  【解析】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不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税务机关只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

判断题: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即不仅调整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还要调整征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多选题:

税收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

A.强制性 B.无偿性 C.灵活性  D.固定性

多选题:

下列关于税法与税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B.税收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C.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D.税法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

答案:

ABC

D:

税法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税法的功能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四、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了解)

 

(一)税法的地位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法律地位。

税法的这种特殊地位是由税收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决定的。

国家的一切税收活动,均以法定形式表现出来。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除税法本身直接在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税收处罚法中规定外,在某种情况下也援引一些其他的法律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规定:

中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判断:

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是由宪法决定的。

答案:

错误。

解析:

虽然宪法是决定税法合法性的根本大法,但它不能决定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只有税收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才能决定税法比别的法律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09单选:

1.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答案】A

判断:

《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一规定是税务机关制定税收法律并据以向公民征税以及公民必须依照税法纳税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一规定是立法机关制定税法并据以向公民征税以及公民必须依照税法纳税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税收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务机关没有对税收法律的立法权。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联系:

当税法的某些规范与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如关联企业交易中转让定价的处理)。

区别:

民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税法的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其特点是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判断:

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答案:

正确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有本质区别。

联系在于都规定了违反税法的处罚条款。

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行政处罚;重——刑事处罚。

具体区别见第十五章税收征管法。

2009年2月28日,刑法上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

  原条文(教材中的):

偷税。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新条文:

逃避缴纳税款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多选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法面前人人平等

B.违反税法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

C.纳税人之间符合民法“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的交易,可以直接按交易结果处理涉税事宜

D.税务机关可以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偷税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BCD

B项违反税法的行为,不一定就是犯罪行为。

C项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即使是符合民法原则进行的交易行为,违反了税法的规定,也应当按税法的规定对这种交易做相应的调整。

D项对犯有偷税罪的,税务机关没有司法处置权,只能移交司法。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

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区别:

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

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同时税法是一种义务性的法规。

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原则(掌握:

分为两个层次,即:

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不能将各自混淆)

两类原则

具体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

1.税收法定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4.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

1.法律优位原则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是( )。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收法定原则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正确答案』B

(一)基本原则(4个)--掌握含义及特点

  1.税收法定原则

  

(1)含义:

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超越法律规定的课税是违法和无效的。

具体包括:

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即实体和程序均要合法)。

  2.税收公平原则

  含义: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3.税收效率原则

  包括:

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两个方面。

  4.实质课税原则

  

(1)含义:

依纳税人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2)意义:

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解析】纳税人借转让定价而减少计税所得,税务机关有权重新估定计税价格,而不是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

  【例题·单选题】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正确答案』D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掌握含义并加以应用

  1.法律优位原则

  含义:

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高的税法高于效力低的税法。

  关系:

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优位原则在税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针对实体法)

  含义: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目的:

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含义: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目的:

避免法律适用的混乱。

特例:

当新税法与旧税法处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时,以及某些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可以例外。

(见第4和第5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含义: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解析】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含义: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解析】实体性权利义务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而程序性问题(如税款征收方法、税务行政处罚等),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含义: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如先纳税后复议)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正确答案』C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存在错误的有( )。

  A.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纳税人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不具有约束力(程序从新,如2008年初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限)

  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但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D.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便废止

  E.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正确答案』ABD

2010年多选题:

 1.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新法优予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参考答案】ABCD

二、税收法律关系(掌握)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主体: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双主体:

征税方(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纳税方。

而不是只有征税方一方。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区别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

  (3)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大多数国家会同时使用两种征税原则。

但在两种不同的税收管辖权的相互关系中,属地原则处于优先地位是国际惯例。

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是后文所得税种中来源于境外所得进行已纳税额抵免的法律依据)

2007年考题:

判断: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征收的唯一行政执法主体。

( )

参考答案:

×

【例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 )(2002年)

 [答案]×

[解析]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由于行政上是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包括流转额、所得额、财产等)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灵魂!

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防止客观题。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税收法律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税收法律事实的变化而相应改变。

单选题:

税收法律关系的变化主要取决于()

A征税对象B纳税人

C税收法律D税收法律事实

答案:

D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判断题:

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但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答案:

正确。

 2010年单选题:

1.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三、税法构成要素:

实际上为整个实体法的目录。

应理解每个要素要解决的问题。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应重点掌握:

  

(一)纳税人,纳税主体。

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基本形式。

区别于负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等。

  

(二)征税对象,纳税客体。

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自然单位计量:

从量征收――定额税率

货币单位计量:

从价征收――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三)税目。

税目是征税范围具体的征收项目,是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对应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征免税规定。

有些税种有税目,有些税种没有税目。

判断: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答案:

正确。

(四)税率。

考试时一般不告诉税率,特别记忆以下税率:

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其他税种的税率考试时一般会给出。

我国目前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包括:

单一、差别、幅度比例税率三种。

难以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2.超额累进税率。

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注意区分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一般在所得课税中使用,能正确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问题。

  3.定额税率。

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例题]下列税种中,使用定额税率的有( )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土地增值税  

C.车船税  D.矿产品的资源税

  [答案]ACD

 判断:

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规定不同的征收比例.

答案:

判断: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答案:

正确

(四)纳税环节:

重点掌握流转税的!

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纳税环节设计的意义。

  (五)纳税期限:

与滞纳金的计算有关系。

区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什么时候产生纳税义务,一般遵循权责发生制)、纳税间隔期(隔多长时间缴一次税)、纳税申报期(办理纳税手续的时间有多长)、缴库期限等几个概念。

(六)纳税地点。

各章该部分内容容易出客观题。

基本原理:

便于源泉控制、方便征管。

(七)减税免税。

掌握起征点和免征额。

第三节税收立法与税收实施

一、税收立法

(一)我国税收立法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熟悉公平的三个方面。

多选题:

下面关于我国税收立法的公平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

A.负担能力大的应多纳税,负担能力小的应少纳税或不纳税

B.客观环境优越而取得超额收入或级差收益者应多纳税,反之少纳税

C.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及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实际税负必须公平

D.这个公平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概念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我国税收立法的公平原则是指要体现税收合理负担原则。

这个公平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概念。

公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税收负担能力上看,负担能力大的应多纳税,负担能力小的应少纳税,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税。

二是从纳税人所处的生产和经营环境看,由于客观环境优越而取得超额收入或级差收益者应多纳税,反之少纳税。

三是从税负平衡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及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实际税负必须尽可能公平。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各地不能有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土政策”,但允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适合当地的实施办法等。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固定性的体现。

税法不能中断!

保持承续关系!

判断题:

税收立法原则中要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就是说,税收立法权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来行使,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中的需要制定所需的政策和规定。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就是税收立法权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来行使,各地区、各部门不能擅自制定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所谓“土政策”、“土规定”。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地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适合当地的实施办法等。

(二)我国税收立法及税法调整

  1、税收立法机关

  我国税法体系由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它们由不同部门制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这就是我们说的法律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分 类

立法机关

举 例

税收法律

正式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外资企业适用增值税等暂行条例的决定》等。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授权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

暂行条例。

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

注意教材中的举例。

税收法规

全国

地方人大

3、国务院

4、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

税收规章

主管部门

地方政府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6、地方政府

如:

财政部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

如:

车船税实施细则。

2008年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参考答案】B

【解析】授权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者条例。

教材列举了部分我国授权立法的条例,其中包括营业税。

【例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立的有( )

  A.增值税 B.企业所得税

  C.个人所得税法D.契税

  【答案】BC

【试题】下列各项中,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有()。

(2000年试题)

A.国家税务总局B.财政部

C.国务院办公厅D.海关总署

【答案】ABD

06判断题:

国务院经授权立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

()

答案:

单选题:

由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 )。

A.税收行政规定B.税收行政法规

C.税收部门规章D.税务行政命令

答案:

C

多选题:

下列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的有()。

A.《××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B.《××省车船税实施细则》

C.《××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

D.《××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无权制定。

09多选:

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规章

  B.《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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