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服务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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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服务招标
拆迁评估服务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服务
招标人: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监管单位:
(盖章)
日期:
二0一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农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服务 己由横村镇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_本建设地点为;工期按拆迁许可证规定时间;招标范围为负责完成房屋评估(包括房屋装修及附属建筑物评估)。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房地产业评估资质,同时在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评估服务项目(以业主出具的证明为准)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班子须具备3名及以上房地产注册估价师和10名及以上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年月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原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凭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重新领取招标文件和开纳票据)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年月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招投标服务中心窗口。
4.4本工程招标文件可从招投标服务中心网上查看和下载,信息网络上下载获取投标所需资料一律以购领的原件为准,否则责任自负。
(注:
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网址:
http:
///;电话/传真:
)
招标人: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新农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服务
2
建设地点
3
招标范围
负责完成房屋评估(包括房屋装修及附属建筑物评估)
4
工期要求
按拆迁许可证规定时间办理
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6
投标人资质等级
投标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房地产业评估资质公司,同时在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评估服务项目(以业主出具的证明为准)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班子须具备:
3名及以上房地产注册估价师和10名及以上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资质
7
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法。
8
投标有效期
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投标担保金额
伍仟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到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最多提前2个工作日交纳)
10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叁份副本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单位:
地址:
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1
时间:
20年月日9时00分
12
开标会
地址:
招投标服务中心
时间:
年月日9时30分
13
评标标准及方法
注:
传真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招标组织与安排:
本工程依据招标规程由招标人负责,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招标工作。
招标全过程由县招管办、县监察局、县拆迁办、县公证处到场监督、监察、公证。
1.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1.4其它说明
1.4.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企业本部基本账户交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到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最多提前2个工作日交纳),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具给投标人。
(账户名:
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开户行:
建设银行)
1.4.2投标人可在网上(网址:
)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招标文件等投标所需的原件资料,投标人必须自行在20年月日17时00分前到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楼)领购取。
如在此规定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领购取招标文件原件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得开标、评标。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以现金形式交纳,先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具不记名收款凭证,待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凭已开具的不记名收款凭证与招标代理公司办理财务票据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3天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三天内退还。
(原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凭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重新领取招标文件和开纳票据)
1.4.3投标人办理进场交易证
非范围企业的投标人在工程开标前,如尚未办理交易证,或虽已办理,但已过有效期限的,须到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进场交易证(具体办理事宜请与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人:
)。
1.4.4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收款收据及交易证,否则不予进入评标程序。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3项。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款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效的,或者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的;
(3)投标人的资质、项目班子成员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企业未办理交易证手续的;
(8)未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这二项副本原件的;
(9)未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原件的;
(10)未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的。
4.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
(2)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3)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招标文件的澄清
5.2.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或其他形式给予解答。
5.2.2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发送的任何资料文件及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5.3、现场勘察
5.3.1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要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5.3.2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4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若没有提出疑义均视为完全理解,由此而引起的失误由投标单位自负。
5.4投标人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评估实施方案(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4)投标函
(5)报价表
(6)项目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为便于专家评标,以上资料原件及资格审查资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原件,投标人应另袋包装,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一式2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上,一份放在包装袋内)。
8、投标文件格式
8.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8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文件纸型统一采用A4纸,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有手写体(需签名的除外)。
9.1投标货币
9.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0、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为10元/㎡。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投标担保
12.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前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同等投标保证金额的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2.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转账交款形式;
1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3天内退还(不计息)。
12.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包括未送交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的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0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全部采用打印(除签名附图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3.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在投标书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4.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b·20_年_月日9_时30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4.3除了按本须知第14.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14.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4.1款、第14.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截止日期
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投标服务中心,向办理移交手续。
15.2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16.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五)开标
17、开标
17.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17.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交易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交易员应随带交易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若投标人未派上述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17.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17.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招标人、投标人及有关人员签到,并办理有关财务票据手续;
(2)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
(3)公证处校验投标人标书递交时间;
(4)公证处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交易员进行到场验证,核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票据
(5)公证处启封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关监管、公证单位派员到场监察、监督、公证;(休会)
(6)招标人宣布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结果;
(7公证处当众在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签产生拟中标人和中标备选;
(8)公证员对开标会议的全过程进行公证;
(9))有关领导讲话。
(散会)
17.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7.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订和标记的。
18.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和填写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同错误出现两处及以上者的,或客观上不应相同的内容存在相同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6)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手写体的(须要签字的除外)。
(7)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委托书,或者虽有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
(8)投标资料中有弄虚作假的。
(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报价不同的。
(10)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的其他废标或无效条款的。
(1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构成废标要件的其他情形。
(六)评标
19、评标会议
19.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9.2评标委员会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20、评标过程的保密
20.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0.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1.2在评标过程中,如对投标书中有疑问,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进行询标,或要求补充资料说明时,投标人不得拒绝。
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2.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18.1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2.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错误的修正
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24.3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24.4评标方法和标准
在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抽签产生拟中标人。
(1)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中标抽签。
(2)、由公证处在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签产生拟中标人和中标备选人
24.5中标公示: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招投标服务中心场内公告栏和信息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任何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的,请在三天公示期内向招管办或拆迁办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投诉受理、处理按相关法规执行。
七、投标文件格式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评估实施方案(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4)投标函
(5)报价表
(6)项目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平方米,(小写:
¥元/平方米)进行投标报价。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
4、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人规定交纳。
(1)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8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或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月日
表一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投标单位(章)
序
号
姓名
性
别
职称
现场承担工作
资历及近二年内承担评估项目个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表二
报价表
拆迁评估项目名称
暂定建筑面积(㎡)
评估服务费报价(元/㎡)
合计(元)
备注
24800
10
248000
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
元
投标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八章合同
一、本次拆迁评估的工作内容为:
1、现场测绘并计算、统计拆迁范围内各拆迁户的房屋建筑面积、制作分户平面图;
2、现场查勘并统计各拆迁户房前屋后附属设施、室内外装修和其它附属于房屋不可移动设施的项目、种类和数量;
3、评估确定各户被拆迁房屋和装修、附属物的拆迁补偿金额、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属以下情况的房屋和装修,不予丈量、不予评估;
1、不符合常规的、摆放可搬动的非正常装修;
2、在户外茅坑、池塘、塑料大棚等附属物进行的突击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