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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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会议上的讲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会议上的讲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有效解决城镇居民病有所医问题的一件好事,实现城镇全民医疗保障,是医疗制度改革的又一次跨越。
下面是爱走学网xx给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部署20**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去年6月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上下思想认识统一,乡镇部门配合得力,主管部门管理到位,确保了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运行正常,基金风险可控,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中得到了实惠,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居民医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和肯定。
一是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全县已有24940名城镇居民参保,其中2470名参保人员享受了住院医药费报销政策,报销总金额480余万元,人均报销额达元,居民综合报销比例达到47%,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是探索并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相关政策。
建立了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医疗管理制度、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和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完善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了待遇标准。
三是加强了城镇居民医保基础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医疗保险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将大大提高医疗保险运行效率,方便广大参保者就医和用药;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保证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行。
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不高。
宣传工作不够到位,乡镇和部门配合不够紧密,报销比例不高,导致广大居民对医保政策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
少数乡镇参保率与县政府要求和上级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如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参保问题,民政救助与医保政策挂勾问题,在校学生参保问题等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
四是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步骤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二、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牢牢把握城镇居民医保工作重点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
今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8月18日,全省医改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对全省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9月15日,市政府召开医改工作会议,对全市医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医药体制和卫生体制多方面工作,这项改革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到20**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今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要达到80%,到20**年,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
近两年的主要任务是要做好城镇居民参保扩面、外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要加大医保扩面和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三是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到20**年,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要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20元);要逐步提高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用两到三年时间,将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75%,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60%;要建立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大额医疗保险办法;要探索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制度,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风险预警系统,完善基金风险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是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要进一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
健全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医保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积极探索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要求,下阶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核心就是扩面和提待。
我们要围绕这两个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扩面,即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
市政府要求,2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20**年达到90%以上。
目前我县的参保人数24940人,参保率仅66%,离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还差14个百分点,还需扩面7000多人。
为确保实现市下达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医改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大幅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
20**年各乡镇城镇居民参保率必须达到90%,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2、提待,即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在总结全县医保工作经验,结合全市医改精神和全县医保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居民医疗保险综合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县政府决定从20**年1月1日起对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是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万元,在现行基础上提高报销标准万元,达到了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居民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维持8万元不降低,居民参保患者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医疗保险报销金额由11万元提高到万元。
二是逐步建立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制度。
根据宜昌市门诊统筹办法及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办法,从20**年1月1日起执行,《秭归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秭政办发〔2019〕28号)执行到2019年12月底。
三是取消居民转出宜昌市外10%的自费部分。
由于转出宜昌以外的居民患者都是大病和难治疾病,医疗费用相对较高,自费10%后按当地政策报销,增加了这部分居民的医疗负担,取消10%的自费比例后可提高外转患者的医疗待遇水平,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四是提高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对象主要是各种晚期癌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和晚期尿毒症患者,这些疾病都是重大疾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45%。
五是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甲类药品报销比例。
对于城镇居民使用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乡镇、县级、市级医院原来的70%、60%、50%提高到75%、65%、55%。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人群复杂,管理难度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落实20**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专班,确定专人。
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设立医保政策指导组,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社会宣传手段,向参保对象讲清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内容、参保办法及享受医保待遇的程序等,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家喻户晓。
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各新闻单位以及各学校、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宣传,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组织和宣传发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登记参保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经办机构建设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地税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本着便民原则,负责足额征收医疗保险基金;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城镇低保对象的参保组织和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残联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员的认定和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办理在校学生参保登记的组织协调工作,按户籍性质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确保参保率达到100%;宣传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城镇居民的户籍性质认定审查工作;卫生、物价、统计、食品药品监督、信用社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四)狠抓督办落实。
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政府决定,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重点抓好学校和社区。
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按户籍性质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确保在校学生100%参保。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确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与各社区居委会和劳动服务站(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站(所)、村(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并加强检查督办,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
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好基础。
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日报制度,在参保登记阶段,每天下午4:
00前将本区域参保情况报县劳动保障局,县劳动保障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凡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政府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扎实做好2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我们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这次会议也标志着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正式启动。
刚才,劳保局夏局长宣读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教育局魏局长作了表态发言。
下面,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全民医疗保障,是医疗制度改革的又一次跨越,是县委、县政府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县明确要求做好的一件大事。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是确保城镇居民平等享有医疗保障权利的需要,是为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年4月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7月中旬,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试点工作会议,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20号)。
省政府于20**年9月以鲁政发(20**)6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20号文件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意见》,在全省正式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以济南市政府第232号令进行了颁布。
县委、县政府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非常重视,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列为08年度为民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可见,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中央和省、市、县着力做好的一件大事。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有效解决城镇居民病有所医问题的一件好事。
加快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新举措。
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能够保障广大城镇居民平等地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平等地享有医疗保障权利。
近年来,我县的社会保障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特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农民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
但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包括无职业的城镇居民、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城镇少年儿童及没有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尚未作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
这些人一旦患病,将享受不到保险待遇。
这一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所以,把这一群体尽快纳入制度保障,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行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一件难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
据劳动保障部门初步调查,我县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在8万人以上,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性很强,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牵一发而动全身。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得到群众的接受和理解必然还需要一个过程。
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完善的套路可以照搬,只能边操作边完善方案,边推进边解决问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9月1日启动实施,09年1月1日正式运行,这对我们的理解力、操作力、执行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是今年我县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在运作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
(一)要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总体目标。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从今年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的目标是:
全县城镇居民参保不少于4万人。
(二)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
这是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关键。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其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的参保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
政府补助以地方财政为主。
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相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在预算中足额安排专项资金,真正做到补贴到人、补助到位,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经办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由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
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业务面广量大,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医保费收缴、《医保证》发放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设,保证机构、人员、经费的及时到位。
同时,要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标准,积极拓展社区医疗保险服务功能,把可以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的经办服务前移,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前沿窗口作用,建立起优化便捷的服务流程,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的经办服务。
(四)要做好有关人员培训工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
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人员培训工作一定要尽快到位。
通过培训,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做到熟练掌握、运用政策,成为这项工作的行家里手;其他相关人员也要做到能基本把握政策、解释政策。
(五)要严格规范基金监督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员的保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线。
医保部门要严格管理制度,在收、管、支三个环节上下功夫,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管理规范、支出合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建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等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基金支付标准,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要建立基金风险防范和预警分析机制,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要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基金管理风险;要强化对基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圆满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县委、县政府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县委、县政府今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
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要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9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时间比较紧,任务重,标准高,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按期运行。
(二)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和关键环节。
各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新闻单位以及各学校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宣传。
要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社会宣传手段,向参保对象讲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办法、内容和参加的好处,讲清政府的补助支持政策,宣传群众受益的典型。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力争做到三个讲透:
一是要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知道好处;二是要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掌握政策;三是要把政府支持和资金管理、报销办法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消除疑虑。
尤其是要把帐算清楚,使城镇居民知道参保能够得到哪些实惠、能化解哪些风险。
要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民利工程,从而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要做过细的工作,引导群众自愿参保,积极参保。
(三)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组织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并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职责。
财政部门要将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列入预算,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和运行费用,并负责医保基金票据使用管理,加强基金监管,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教育部门要负责督促在校学生、入托儿童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部门要着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做好各定点医院,特别是医疗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物价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民政部门和残联要认真做好城镇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的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核发有关证件,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得到政府的医疗补助。
监察、审计部门对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工作要全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牵扯面广、责任重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宣传发动、资金筹措、信息采集、参保登记、费用收缴等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总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高兴。
同志们,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县委、县政府为民谋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有影响、有成效,为构建和谐济阳做出积极贡献。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工作,分析问题,部署20**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运行五年、市级统筹两年来,我县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动员会,也是一次培训会。
刚才,县医保局局长xxx同志就2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政策、待遇水平和操作办法等,讲了具体的操作意见,请大家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提高对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认识
20**年我县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全年我县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有40020人,全年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00万元的%。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为xxxx余万元,报销人次达到xxxx人次,报销金额xxxx万元。
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任务完成不平衡及参保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任然突出存在。
部分乡镇和学校完成任务差,参保人数少,甚至有的乡镇和学校一个也没有;参保居民中事关事业单位的人群多,体弱多病人群多;自费人群少、青壮年少,学生、未成年人人群少。
根据上级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自愿原则,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