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办法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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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办法2
武川至格根塔拉线一级公路(乌市段)项目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武川至格根塔拉线(乌市段)一级公路
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Ⅰ标项目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
1.编制说明-1-
1.1编制依据-1-
1.2编制原则-1-
2.安全目标-1-
2.1安全管理目标-1-
2.2安全方针-2-
2.3安全防范重点-2-
3.适用范围-2-
3.安全保障体系-2-
3.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2-
3.2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2-
3.3职责-3-
3.4安全生产资源配置-3-
3.5安全计划-4-
4.危险源管理-4-
4.1施工现场危险源-4-
4.2危险源辩识-5-
4.3危险源分类-5-
4.4危险源识别-5-
4.5风险评价-5-
4.6风险控制-6-
5.管理制度-6-
6.安全教育培训-6-
6.1培训计划或培训需求-6-
6.2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6-
6.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
6.4安全技术交底-7-
6.5班组班前活动-7-
7安全技术措施管理-7-
8安全检查-7-
9现场安全防护-8-
9.1脚手架-8-
9.2基坑及模板工程-9-
9.3施工用电-10-
9.4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11-
9.5施工机具-11-
10现场应急救援-11-
10.1应急领导机构-11-
10.2应急计划(预案)及演练-12-
10.3应急响应-12-
10.4善后处置-12-
10.5保障措施-12-
11.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12-
11.1事故的报告-12-
11.2事故调查-13-
12现场文明施工-13-
12.1.宿舍-13-
12.2.食堂-14-
12.3.厕所-14-
12.4.盥洗设施和盛水容器-14-
12.5淋浴间-14-
12.6办公室-14-
12.7现场料具-14-
12.8卫生防疫-15-
13.其他-15-
13.1安全生产报表管理-15-
13.2.安全生产例会管理-15-
13.3安全生产的合同管理-15-
13.4女工及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的控制-16-
13.5消防管理-16-
14.评价与更新-17-
15.安全管理表格-17-
安全管理办法
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书;
﹙2﹚《施工招标文件》;
﹙3﹚施工图设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1.2编制原则
﹙1﹚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3﹚目标管理、动态跟踪原则;
﹙4﹚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5﹚“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2.安全目标
2.1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无责任死亡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线工作人员因施工月负伤率小于0.3‰,年重伤率小于0.5‰,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2.2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杜绝事故。
2.3安全防范重点
根据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防高空作业事故;防钻孔灌注桩作业事故;防预应力张拉作业事故;防起重伤害事故;防触电电击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起重机械倾覆事故;防火灾事故;防交通事故。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与路基、桥涵、预制箱梁等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保障体系
3.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以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信息反馈工作,各生产班组均设置安全员,强化各工序作业过程的安全行为督导作用,从而建立起一个完整地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
3.2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3.3职责
(1)各分部经理和各工段负责人全面负责分部、段落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分部党支部书记为安全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各分部职业安全健康控制目标、安全专项资金的调配、组织分部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对突发事故组织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3)安全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各分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分部安全检查的计划、组织、实施以及评价工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和处罚。
(4)各段负责人负责确定本段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本段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分部的各项安全措施;督促、检查本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上级单位所提出的整改要求负责整改落实,及时消除施工中的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各施工作业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项目部、分部的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监督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3.4安全生产资源配置
⑴配备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的安全管理人员;
⑵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
⑶设置安全用电和消防设施;
⑷配置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⑸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
⑹保障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附安全保障框图
3.5安全计划
⑴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结构特点、环境、本分部的重大危险源等实际情况以及业主的管理目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
⑵为达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参与本工程施工人员均是具有参加过类似施工经验的人员组成;
⑶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建立完整真实资料。
4.危险源管理
4.1施工现场危险源
由于施工活动,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周围社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4.2危险源辩识
成立由分部经理任组长的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在工程开工前由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和关键工序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辩识,建立《危险因素辨识调查表》(安表-17)
4.3危险源分类
危险源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类: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灼烫、其他等。
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与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资有关。
如:
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物料提升机,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
漏电、绝缘、接地保护等)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人工挖孔桩(井)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重大危险源。
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4.4危险源识别
在对危险源进行识别时应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主要从以下作业活动进行辩识:
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关键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内平面布局、建筑物构造、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各项制度(女工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生活设施和应急、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
重点放在工程施工的基础、主体阶段及危险品的控制及影响上,并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危险设施、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曾经发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4.5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评估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根据评价的结果对风险进行分级,按不同级别的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并建立《危险因素评价表》以及《危险因素清单》和《重大危险因素清单》。
4.6风险控制
重大危险源:
作为重点的控制对象,通过制订方案、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采取妥当措施等实施控制。
5.管理制度
(1)根据施工生产实际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后,项目经理签发,成为分部安全管理依据。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具体参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
安全制度须包含以下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报表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3)分部应组织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6.安全教育培训
6.1培训计划或培训需求
(1)分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年度职工教育计划,编制分部的职工培训计划,包括现场所有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需要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的培训需求和计划。
(2)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2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
(1)新入场从业人员是指新入场的学徒工、实习生、委托培训人员、合同工、新分配的院校学生、参加劳动的学生、临时借调人员、相关方人员、劳务分包人员等等。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单位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以上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填写《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6.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操作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未按规定复审的证件作废,分部及各工区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
(2)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进退场信息备案。
6.4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求,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将《安全技术交底书》正确填写完整。
6.5班组班前活动
班组长应认真执行班前活动制度,在班前要对所有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专业特点、当天施工任务和生产条件,提出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班组安全活动每天进行,并有记录,尤其是变换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的时候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由班组兼职安全员填写并保存相关记录。
不得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
7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分部应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主要包括: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主要内容:
编制依据、工程概况、作业条件、人员组成及职责、具体施工方法、受力计算和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组成。
(2)各工区在施工时必须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8安全检查
(1)分部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季节性及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
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同时专职安全员还需不定时进行现场巡查。
(2)每月安全检查由安全部进行组织策划,主管安全领导、各工区负责人参加,检查根据不同时期和施工的特点确定其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3)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全部进行策划,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部、各工区负责人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季节变化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和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检查。
检查应做好记录,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工区相关人员共同签字存档。
(4)专职安全员须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事故隐患、现场安全保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安全员日志。
(5)在各种形式的检查中发现的危险源、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分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处理;分部的安全大检查以普通文件形式印发各部门和各工区。
9现场安全防护
9.1脚手架
(1)脚手架支搭、拆除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搭设前必须编制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拆除程序等内容,并附有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其方案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2)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供应单位必须提供设计、制造该脚手架的法定资质证书及出厂合格证,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单位必须提供法定的安装资质证书。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3)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
整体高度超过24m时,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4)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cm时必须进行封闭;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
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
6;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9.2基坑及模板工程
(1)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应严格按照《深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规范要求施工。
(2)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必须取得与施工现场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实。
(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5)人工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
(6)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7)吊运大模板必须采用卡环,大模板在每次吊运前必须逐一检查吊索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吊运墙体大模板时应一板一吊,严禁同时吊运两块以上的大模板;大模板单位重量不得大于起重机的荷载;吊运两块柱模、角模时,吊点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大模板吊运时应加导引绳(即在吊环或模板上加两条大绳,通过拉大绳调节模板位置),严禁施工人员直接推拉大模板;吊运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和物料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穿墙螺栓等其他零星部件的垂直运输应采用有边框的吊盘进行,禁止用编织袋直接吊运;当风力超过6级或大雨、大雪、大雾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8)大模板安装前应按配模设计平面图规定位置将斜撑、挑架、跳板、护栏及爬梯等安装齐全并连接牢固;大模板安装时应按模板编号顺序遵循先内侧、后外侧,先横后纵的原则安装就位;根部和顶部要有固定措施;大模板支撑必须牢固、稳定,支撑点应设在坚固可靠处,不得与脚手架拉结;组装拼模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防止倾倒。
(9)大模板的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顺序的原则;拆除有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先拆除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的穿墙螺栓及其他连接件,松动地脚螺栓,使模板后倾与墙体脱离开;拆除无固定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用索具与结构物主筋拉接牢固,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任何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模板的方法拆除模板;拆除的穿墙螺栓、连接件及拆模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放置,不得随意散放在操作平台上;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穿墙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结构物实体;吊运时应垂直起吊,严禁使用吊车撕撤模板或斜吊。
(10)施工现场应确定模板存放区域,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严禁将模板放置在存放区以外;存放区应设围栏,地面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70度—80度要求;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内,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大模板在存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对存放的模板采取临时连接的固定措施,同时暂停清理模板和涂刷脱模剂等作业。
9.3施工用电
(1)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编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对涉及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电动施工机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用电安全,应做专项方案,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逐级保护”,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
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电器配件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完好可靠。
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编号、分路标记、用途。
配电箱的各控制回路应标明所控制的设备名称。
保护接零和工作接零的端子应分隔设置,并作明显标识。
箱门应完好并配有门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防雷接地点、保护接零的接地点及重复接地点应作明显标识。
(4)架空线路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敷设应符合要求。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敷设应符合要求。
架空线路和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5)对电工、电动机具的操作工和焊工应按规定配置防护用品,对操作工人应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6)应制定电器线路及设备用电的安装、巡检、维修、定期测试的制度,落实责任人,并做好记录。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9.4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
(1)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和人员培训考核等应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
(2)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3)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4)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凡钢丝绳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9.5施工机具
(1)使用施工机具应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施工机具,并建立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3)施工机具使用前应进行维修保养,在配件齐全、性能良好、安全装置牢固可靠、接线端子绝缘密封良好、牢固的前提下,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安全使用方案,制定具体的用电保护实施办法和配置适宜的防护用品后方可使用。
施工机具安装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基座牢实可靠,排水良好。
安装完毕后,应由设备管理员组织验收。
(4)施工机具的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上岗前应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实行持证操作管理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上班前应先检查、试机。
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5)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
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不得用吊车吊运氧气瓶。
乙炔瓶不得平放。
施焊点10m范围内或施焊点的下方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10现场应急救援
10.1应急领导机构
分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分部经理担任救援总指挥,分部书记、生产副经理、总工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行政、工程、材料设备、试验等部门组成,下设现场救护组、警戒组、抢险组、通讯组、善后组、事故调查组等六个常设临时机动小组,有调整时应及时修订。
10.2应急计划(预案)及演练
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其内容包括:
潜在事态发生的物质,场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