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精英总部物业服务协议1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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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精英总部物业服务协议1层
物业服务协议
二〇一四年
传媒精英总部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
北京中传文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单位)
乙方:
(承租人或使用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一、乙方物业使用区域为 传媒精英总部 层 室,租赁的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物业类型:
商务办公
第二条物业服务期限:
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协议》同时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协议期限与租赁期限相同,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
甲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主体结构(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楼板等);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等。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区域内道路;室外上下水道;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共用照明设施;外围护栏及围墙;高压水泵、高压水箱;污水泵;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地下机动车库;地上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垃圾中转站;共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1、共用绿地、景观的养护。
2、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3、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4、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5、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6、负责编织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7、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8、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0、其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事项。
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建立并落实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制度。
2、区域内楼层、房号标志明显,布置合理。
3、楼梯外观完好、整洁。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建立并落实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定期巡查、定期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每日有设备运行记录。
2、物业共用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符合设备环境要求。
3、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重大运行管理责任事故。
三、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1、养护管理措施落实,防止破坏、践踏和随意占用。
2、配备专人管理,修剪整齐美观。
四、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1、环卫设备完好,设垃圾箱、垃圾中转站。
2、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卫生消毒、灭杀。
3、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和标准化保洁。
五、协助维护秩序及车辆停放的秩序管理
1、各种进出车辆管理有序、管理制度落实。
2、停车场有专人疏导,车辆排列整齐。
3、道路重点部位设提示性标志。
六、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
1、配备专业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
2、公共秩序维护人员熟悉环境,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按照管理规约及相关规定,建立完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提前告知有关装饰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定期巡查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结构、安全及拆改公共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及时规劝、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客户服务档案和房屋及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2、房屋设施设备档案资料安全,分类成册,管理制度完善,查阅方便(包括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等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账等)。
九、其他
1、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接受对物业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定期征求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
3、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更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4、应用电脑、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条物业费及其它
一、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无偿享受以上物业服务,含公共能源费及工作时间内(9:
30—18:
00)中央空调使用费。
不包含客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二、其它费用:
乙方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25元/度,遇电价调整时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车辆泊位费(300元/辆/月)
(5)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当日申请使用空调总建筑面积在1300平方米以上的按:
每小时每平方米0.35元收费,但每天8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4500元
b、当日申请使用空调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至1300平方米以下的按:
每小时每平方米0.45元收费,但每天8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4200元
c、当日申请使用空调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按:
450元除以当日全部申请使用空调总建筑面积乘以本单位申请使用空调总建筑面积,得出每小时缴纳费用
d、无特殊情况空调开启时间为9:
30分-18:
00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写字楼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甲方有权检查、巡视写字楼。
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乙方未征得甲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装修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甲方负责写字楼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甲方负责写字楼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甲方负责写字楼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
非由写字楼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甲方负责写字楼的租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甲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甲方负责控制和安排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1、甲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解释。
12、甲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甲方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甲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屋使用的规章制度,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
3、乙方有权向甲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同时乙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乙方许可进入写字楼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写字楼的相关规定。
乙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写字楼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
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拒绝承担此费用,甲方有权建议从房屋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乙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乙方进驻写字楼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7、如果乙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9、乙方不得在写字楼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
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0、乙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
如发生上述情况,经甲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甲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乙方征收清除费。
如乙方拒付清理费,甲方有权从房屋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批准后,按甲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1、乙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2、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
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乙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3、乙方须服从写字楼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
违反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4、乙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乙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6、由于乙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乙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乙方自行保险承担。
甲方不予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乙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缴付。
乙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及应缴费用总额,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乙方须按原建筑物造价的2倍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甲方除有权向乙方收取清理费。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二、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物业服务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甲方关于管理该写字楼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北京中传文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日 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 期:
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北京中传文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保障传媒精英总部全体客户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此责任书。
一、治安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公安局颁布的各项治安法律法规。
甲方负责写字楼的安全维护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治安方面的检查、监督等责任和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治安工作,确保各项治安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
2、乙方必须指定专门的治安保卫负责人,并将该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通知甲方,以保持工作上的有效沟通。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传达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治安管理的规定和通知,乙方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甲方。
3、乙方必须加强与公安部门和甲方的联系,互通情况,协调关系,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或甲方对相关事故、案件调查处理。
4、乙方有责任加强对有关人员(包括乙方员工、访客、代理人、借用者等)的法制、安全教育,提高治安保卫意识,自觉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
5、乙方必须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开展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
对乙方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经乙方同意,甲方协助乙方查明原因和提出合理化处理意见,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或解决。
6、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规定,乙方须将一套备用钥匙封存托管在甲方,以备紧急情况时使用(由甲方专人负责管理)并留有紧急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如紧急联系人有变动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应保证紧急联系人电话24小时畅通。
如发生突发紧急情况(如火灾、跑水、治安案件等),在乙方人员已下班、夜间、周六日或节假日乙方区域内无人时,甲方将通知乙方紧急联系人,告知乙方区域内情况,并启用备用钥匙进入乙方区域进行处理,甲方事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事件的情况及处理结果并附照片,备用钥匙由乙方负责人再次封存交由甲方保管。
如乙方未将备用钥匙托管在甲方,甲方人员在乙方区域发生突发紧急情况时可破门进入进行事件的处理,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7、为确保甲乙双方的财物免受损失,乙方人员携带大件物品离开楼宇时必须接受甲方保安人员检查。
乙方人员须出具由乙方负责人签署并由甲方负责人核实的物品出门条,经由甲方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如与之不符,甲方保安人员将通知乙方负责人进行处理,以保障财物不受损失。
乙方负责人应将园区物品出门检查的规定提前告知乙方人员并予以配合,以免发生冲突。
8、乙方应对区域内库房、财务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加装防盗门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贵重物品和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
乙方人员下班后须切断电源、关闭照明、锁好门窗,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由于乙方及其人员自身疏于防范,导致物品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人员必须爱护、保护楼宇内的公共物品,造成损坏、挪用、遗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人员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和打架斗殴;不得乱贴、乱挂任何形式的广告、启示或标牌。
11、乙方人员的车辆停放必须遵守甲方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人员的疏导和指挥。
12、乙方人员不得进行以下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将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1)酗酒滋事、聚众赌博、吸毒、招妓嫖娼等违法行为;
(2)存放国家禁止个人收藏的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
(3)储存或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
13、乙方若需要装修、改变原设计结构、增加电器设备、改动原线路和能源使用增容等,均须书面报请甲方批准后按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
14、乙方负责区域内墙壁电源插座及所有用电设备的用电安全。
乙方所有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连接线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
对于24小时连续运行的设备,乙方应设专人管理并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5、乙方及其人员因违反治安管理制度酿成治安事件或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
触犯刑律者,由国家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16、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上未提及的其它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甲方有权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随时增加或更改本责任书的相关条款,届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作为此责任书之一部分,乙方应严格执行。
二、消防安全责任
l、甲乙双方共同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消防管理机关颁布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
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监督、管理等责任和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
2、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并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告知甲方,以保持工作上的有效沟通。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传达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和通知,乙方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甲方。
3、乙方有责任加强对相关人员(包括乙方员工、访客、代理人、借用者等)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对乙方区域经常进行消防自检,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乙方特别要加强检查物料库房、财务室、闸箱、插座、电线等有无火灾隐患。
5、乙方必须在乙方区域自行配备数量充足且使用有效的灭火器,灭火器数量应根据乙方区域实际面积及格局而定,并按要求放置。
甲方人员将对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数量不够或过期,乙方必须及时添置或更换。
6、乙方不得损坏乙方区域的消防器材成品,如对灭火器、烟感/温感报警器、消火栓箱、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安全疏散/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等。
7、乙方及其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甲方将向乙方提出书面《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如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和上报北京市消防局朝阳支队防火处,由当地消防管理机关进行处理:
(1)私自占用或封堵甲方公共区域的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疏散出口的;
(2)擅自拆除、改装、挪用、遮挡或损坏烟感/温感报警器、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灭火器、安全疏散/出口指示灯、消防应急照明及其它消防设施设备的;
(3)乱拉、乱接及虚接电器线路的;
(4)擅自使用、损坏消防水源的;
(5)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8、乙方区域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9、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任何易燃品不得摆放在发热物附近,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10、乙方如需进行装修及改建,须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机关的法律法规并与甲方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己方区域的消防设备分布平面图须报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装修施工管理协议》规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区域内如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如火灾、水灾、刑事案件等),须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有效组织自救,并保护事故现场待有关部门勘察、取证。
12、甲方人员在消防检查中如发现乙方区域存在火灾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出具《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
如乙方拒绝检查或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和上报当地消防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如乙方所属区域出现火情,乙方应立即报警和通知甲方服务中心。
如火情较大,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同时乙方应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如火情较小,乙方应组织人员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或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救援人员到达现场。
甲方负责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等工作。
14、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方,如使用期间在乙方区域发生任何火灾、治安等人身和财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全额赔偿。
15、乙方及其人员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酿成火灾事件或给园区内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
触犯刑律者,由国家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16、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上未提及的其它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甲方有权根据消防管理机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随时增加或更改本责任书的相关条款,届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作为此责任书之一部分,乙方应严格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北京中传文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