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宫之奇谏假道》古文赏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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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宫之奇谏假道》古文赏析

《宫之奇谏假道》古文赏析

【作品介绍】

《宫之奇谏假道》讲的是:

鲁僖公二年,晋侯向虞国借道攻

打虢国,灭虢夏阳。

鲁僖公五年,晋侯再一次向虞国借道伐虢。

虞国大夫宫之奇看穿了晋侯的阴谋,于是力劝虞公不要借道。

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唇亡齿寒的关系,然后揭露了晋侯残酷无

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于神灵。

然而虞公不听劝告,最终灭国。

【原文】

《宫之奇谏假道》

出处:

《左传》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

(1)。

宫之奇谏曰:

“虢,虞之表也

(2)。

虢亡,虞必从之。

晋不

可启(3),寇不可舐(4)。

一之谓甚,其可再乎(5)?

谚所谓‘辅车

相依,唇亡齿寒’者(6),其虞、虢之谓也。

公曰:

“晋,吾宗也(7),岂害我哉?

”对曰:

“大伯、虞仲,

大王之昭也(8)。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9)。

虢仲、虢叔,王季之

穆也(10),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11)。

将虢是灭(12),

何爱于虞!

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13)?

桓、庄之族何罪,

而以为戮,不唯偏乎(14)?

亲以宠偏,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15)

公曰:

“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16)。

”对曰:

“臣闻之,

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17)。

故《周书》曰:

‘皇天无亲,惟

德是辅(18)。

’又曰:

‘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9)。

’又曰:

‘民

不易物,惟德馨物(20)。

’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

所冯依(21),将在德矣。

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

乎?

”(22)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23),曰:

“虞不腊矣(24)。

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25)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晋灭虢,虢公醮奔京师(27)。

师还,

馆于虞(28),遂袭虞,灭之。

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秦穆

姬(29)。

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

“晋人执虞公(30)。

罪虞,言易也。

——选自《十三经注疏》本《左传》

【注释】

(1)晋:

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

晋侯:

晋献公。

复假

道:

又借路。

僖公二年晋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复”。

虞:

国名,姬姓。

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国,在

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

虢(gu6国):

国名,姬姓。

周文王封其

弟仲于今陕西宝鸡东,号西虢,后为秦所灭。

本文所说的是北虢,

北虢是虢仲的别支,在今山西平陆。

虞在晋南,虢在虞南。

(2)表:

外表,这里指屏障、藩篱。

(3)启:

启发,这里指启发晋的贪心。

(4)寇:

凡兵作乱于内为乱,于外为寇。

舐(wan完):

“玩”,这里是轻视、玩忽的意思。

(5)其:

反诘语气词,难道。

(6)辅:

面颊。

车:

牙床骨。

(7)宗:

同姓,同一宗族。

晋、虞、虢都是姬姓的诸侯国,

都同一祖先。

(8)大(tai)伯、虞仲:

周始祖大王的长子和次子。

昭:

代宗庙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则左昭右穆。

昭位之子在穆

位,穆位之子在昭位。

昭穆相承,所以又说昭生穆,穆生昭。

伯、虞仲、王季俱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

(9)不从:

指不从父命。

嗣:

继承(王位)。

大伯知道大王要

传位给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

宫子奇认为大伯没

继承王位是不从父命的结果。

(10)虢仲、虢叔:

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

弟弟。

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为王季之穆。

(11)卿士:

执掌国政的大臣。

盟府:

主持盟誓、典策的宫府。

(12)将虢是灭:

将灭虢。

将,意同“要”。

是,复指提前的

宾语“虢”。

(13)桓庄:

桓叔与庄伯,这里指桓庄之族。

庄伯是桓叔之子,

桓叔是献公的曾祖,庄伯是献公的祖父。

晋献公曾尽杀桓叔、庄

伯的后代。

其:

岂能,哪里能。

之:

指虞。

(14)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

庄公25年晋献公尽诛同族

群公子。

以为戮:

把他们当作杀戮的对象。

唯:

因为。

偏(bi毙):

通“逼”,这里有威胁的意思。

(15)亲:

指献公与桓庄之族的血统关系。

宠:

在尊位,指桓、

庄之族的高位。

况以国乎:

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国”下

的“偏”字。

(16)享祀:

祭祀。

票(ji6吉):

同“洁”。

据我:

依从我,

即保佑我。

(17)实:

同“是”复指提前的宾语。

(18)皇:

大。

辅:

辅佐,这里指保佑。

所引《周书》已亡佚,这两句引见伪古文《尚书》,下同。

(19)黍:

黄黏米;稷0i寄):

不黏的黍子,黍稷这里泛指五谷。

馨(xin心):

浓郁的香气。

(20)易物:

改变祭品。

H(yi亿):

句中语气词。

(21)冯:

同“凭”。

(22)明德:

使德明。

馨香:

指黍稷。

其:

语气词,加强反问。

吐:

指不食所祭之物。

(23)以:

介词,表率领。

以其族行:

指率领全族离开虞。

(24)腊:

岁终祭祀。

这里用作动词,指举行腊祭。

(25)此句以下有删节。

(26)丙子:

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

朔:

每月初一日。

(27)醮:

虢公名。

京师:

东周都城。

今河南洛阳。

(28)馆:

为宾客们设的住处。

这里用作动词,驻扎的意思。

(29)媵(ying映):

陪嫁的奴隶。

秦穆姬:

晋献公女,嫁秦

穆公。

(30)书:

指《春秋》经文。

【译文】

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

“虢国,是虞国的围,虢国灭亡了,虞

国也一定跟着灭亡。

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

这支侵略

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

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

呢?

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

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

“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

”宫之

奇回答说:

“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

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

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

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藏在盟府

中。

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

再说晋献公爱虞,

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

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

可晋献公

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

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

呢?

虞公说:

“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祐我。

”宫子奇回

答说:

“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

所以《周书》里说:

‘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祐他。

’又说:

‘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

又说:

‘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

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

’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

神灵也就不享用了。

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

如果晋国消

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

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

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

他说:

“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

岁终祭祀的时候了。

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醮逃到东周的都城。

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

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

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

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

”这是归罪于虞公,

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陈必祥)

【讲解】

本文写的是虞大夫宫之奇就晋侯向虞借道伐虢之事,对虞公

的谏诤。

宫之奇以敏锐的政治眼光,明确指出借道的必然后果是虞国

的灭亡。

文章分析精辟,说理透彻。

宫之奇的三段议论,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论述了晋借道之利害。

首段,从当前虢、虞德位置关系出发,以“唇亡齿寒”作比,一针见血地点明了晋灭虢对虞德直接威胁;

第二段,以历史事实为据,驳斥了虞公同宗不会相残的观点;

第三段,以古书理论为据,捅破了虞公靠神保佑的希望。

“黍

稷非馨,明德惟馨”“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三段论述紧紧围绕一个主旨,充分说明了“虢亡,虞必从之”

的道理,表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对政治斗争残酷性的清醒认识和

一个忠臣对国家前途的深谋远虑。

全文结构严谨,详略得当,语言简练。

开篇用一句话交待事

件背景,紧接着用大量的篇幅写宫之奇的谏言。

结尾以十几个字

写明虞公不听劝谏的下场,不仅与篇首相照应,且进一步以事实

证明了宫之奇的远见卓识和虞公的昏聩愚蠢。

进步思想:

从关系上强调人的作用,重视民的作用,即民本

思想。

宫之奇的谏言中,处处扣住一格“德”字,反映出虞大夫

的德治思想,他认为君主实行德治,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引用

〈周书〉中的典故,用以向虞公谏言,间接反映出他希望虞公施

行德政,爱民以巩固国家。

【简析】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

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

宗亲情,唯利是图。

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

国逐个吞食。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

”“将欲取之,必先予

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

“将欲取之,必先予

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

什么都没有损失。

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

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

对于重视民心和道

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

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

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

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

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

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

去对待凶狠的毒蛇。

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

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

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

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

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

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

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

这也应了那句老话: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

即使

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

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

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

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由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

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

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

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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