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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
《周礼》导读
《周礼》,初名《周官》、《周官经》,是古文经学最重要的典籍之一。
它与《仪礼》、《礼记》并称为“三礼”。
在儒家“十三经”中,它是唯一一部阐述儒家理想官制的典籍,对中国古代官制的置建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周礼》涉及范围广泛,举凡城乡建置、礼乐兵刑、天文历法、宫室车服、农商医卜、工艺制作等几乎无所不包,它是我们了解、认识和研究我国古代官制、政治史、文化史的一把钥匙。
一、《周礼》的成书年代及其作者
《周礼》的成书年代及其作者是学术界争论不休,迄今未有定论的一桩历史悬案。
在正式介绍古往今来学术界关于《周礼》的成书年代及其作者的争议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周礼》的发现经过。
因为《周礼》的发现经过同样充满了争议,并且影响到对《周礼》的成书年代及其作者的认识。
在“三礼”中,《周礼》的出现最晚。
关于《周礼》的发现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其中影响最大的说法有两种:
其一,《周礼》为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刘德所献。
《汉书•景十三王传》云:
“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
……武帝时,献王来朝,献雅乐,对三雍宫,及诏策所问三十余事。
”《汉书》第8册,中华书局1975年4月版2410页。
唐代陆德明、《隋书•经籍志》、杜佑等赞同此说。
其二,《周礼》为汉武帝时民间所献,出于山岩屋壁,其后便“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
到东汉孝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奉诏进入秘府校理群书,发现了《周礼》,将《周礼》列入所编的书目《七略》,并用《考工记》替补《周礼》所缺的一章《冬官》。
汉代马融在其《周官传序》中首倡其说。
贾公彦在《序周礼废兴》中引用了马融的这一说法:
秦自孝公已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
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之,搜求焚烧之独悉,是以隐藏百年。
孝武帝始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既出于山岩屋壁,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
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
然亡其《冬官》一篇,以《考工记》足之。
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635-636页。
以上两种说法虽然有些小误,但基本上是可信的。
现当代的《周礼》研究者比较认可的看法是:
《周礼》在秦始皇焚书之后便不知所踪,文帝时,出现了《周礼》的某些残篇。
据《汉书•艺文志》:
“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
”《汉书》第6册,中华书局1975年4月版1712页。
到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刘德好古,在民间访得《周礼》,将其奉献朝廷,被收入汉朝的皇家藏书馆——秘府。
自此,很长一段时间,《周礼》未在社会上流传,时人多不知《周礼》。
至孝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进入秘府校理群书,意外发现了《周礼》,才将其著于《七略》,公诸于世。
《周礼》被列入经书的时间,据《汉书•艺文志》载:
“《周官经》六篇。
王莽时刘歆置博士。
”荀悦《汉纪•成帝篇》云:
“刘歆奏请《周官》六篇,列之于经,为《周礼》。
”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曰:
“王莽时,刘歆为国师,始建立《周官经》为《周礼》。
”可见,此书西汉时称《周官》、《周官经》,王莽时,将其奉为经典,立为官学,更名为《周礼》,从此《周礼》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
东汉初年,刘歆的学生杜子春继承师业而大兴《周礼》之学,一时注家蜂起,郑兴、郑众父子,卫宏、贾逵、马融等经学家纷纷为《周礼》作解诂。
至东汉末,经学大师郑玄“括囊大典,网罗众家”而注“三礼”,给《周礼》作了第一次认真的总结。
此时,《周礼》才与《仪礼》、《礼记》并列合称“三礼”。
由于郑玄特别推崇《周礼》,而后人又十分推崇郑玄,遂使《周礼》位居“三礼”之首。
然而,由于《周礼》不像其他经书,是传自经师的口耳相授而后写成的汉隶定本,而是民间所献的古文经,又受有篡汉劣迹的王莽的大力支持,因而不仅《周礼》的作者及成书年代聚讼纷纭,甚至《周礼》一书的真实性也备受怀疑。
归纳历史上诸家关于《周礼》作者及成书年代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
1.《周礼》为周公手作,成书于西周
周公亲自撰作《周礼》,《周礼》是周公对西周以前经世大法的总结。
这一说法在《周礼》作者及成书年代的诸多争议中影响最大,信从者最多。
将《周礼》从秘府众书中发掘出来的刘歆就持此看法,“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
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636页。
其后郑玄大力倡导此说,影响了后来一大批学者,贾公彦、王安石、张载、李觏、曾巩、司马光、朱熹、魏源、汪中、惠士奇、江永、孙诒让等都倡此说。
如郑玄坚定地认为:
“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谓之《周礼》。
”《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639页。
朱熹也肯定:
“《周礼》是周公遗典也。
”《朱子语类》卷八十六。
其他诸大儒之说就不一一具列。
2.《周礼》作于西周
当代学者蒙文通曾撰《从社会制度及政治制度论周官成书年代》一文。
他认为,《周礼》“虽未必即周公之书,然必为西周主要制度,而非东迁以下之治”。
载《图书集刊》第一期。
日本学者林泰辅在《周公と其时代》一书里,对《周礼》中的天神、地示、人鬼以及伦理思想、政治制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认为《周礼》作于西周末的厉王、宣王、幽王时代。
3.《周礼》作于春秋
当代学者刘起釪在《洪范成书时代考》中说:
“《周礼》一书所载官制材料,都不出春秋之世周、鲁、卫、郑四国官制范围,没有受战国官制的影响。
”载《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3期。
4.《周礼》作于周室东迁之后,战国之前
训诂学家洪诚从语法角度探讨《周礼》的成书年代,认为《周礼》“成书最晚不在东周惠王后”。
他的具体理由是:
从语法看,文献中,凡春秋以前之文,十数与零数之间,皆用“有”字连之,战国中期之文即不用。
《尚书》、《春秋经》、《论语》、《仪礼》经文、《易•系辞传》皆必用。
……《周礼》之经记全部用,此种语法与《尚书》、《春秋经》同,故非战国时人之作。
《读〈周礼正义〉》,《经书浅谈》,中华书局1984年版。
金景芳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说:
我认为《周礼》一书是东迁以后某氏所作。
作者得见西周王室档案,故讲古制极为纤悉具体,但其中也增入作者自己的设想。
例如封国之制、畿服之制一类的东西,就是作者自己设想所制定的方案,这个方案,具有时代特点,不但西周不能为此方案,即春秋战国时人也不会作此方案。
《经书浅谈》,中华书局1984年版。
金景芳非常明确地肯定《周礼》既非成于西周,也非出自春秋战国时人之手,而是出自周室东迁之后,一位不知名姓但却熟悉周室典制又冀图振兴周室的人之手。
所以在《周礼》中,既有周室典制的遗迹,又有作者自己的设想,由于这些设想从未付诸周朝政治实践,所以与古籍中描述的周朝实际典制不相吻合。
5.《周礼》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写定者可能是孔子及其弟子
谢祥皓、刘宗贤在《中国儒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中提出他们的意见,认为《周礼》是周代典章制度的集结与规划,是周公经国治政的产物,“即使不是周公亲自制定,也必然是在周公的主持或指导之下完成的”。
他们进一步说:
“不论今存《周礼》究竟写定于何时,在周公时代必定已经具有了它的雏形。
”他们的结论是:
“今存《周礼》乃形成于周公,写定于孔门,传世于刘氏父子。
”即《周礼》的最终写定年代当在春秋战国之际,最终的写定者则可能是孔子及其弟子,刘歆是使《周礼》在社会上流传开来的决定性人物。
6.《周礼》成书于战国
东汉何休首倡此说。
何休认为《周礼》是“六国阴谋之书”,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636页。
汉儒张禹、包咸,清儒崔述、皮锡瑞,近人钱穆、郭沫若、顾颉刚、范文澜,今人杨向奎等都持此说。
《周礼》成书于战国,是近代以来比较流行的说法。
7.《周礼》成书于汉初,由专人完成
这是今人彭林提出的观点。
他在《〈周礼〉的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一书中,详细剖析了《周礼》一书的治民思想、治官思想、理财思想、阴阳五行思想及其国家政权模式,认为《周礼》主体思想的基本特征具有“多元一体”的特点,主体思想是由儒、法、阴阳五行复合而成。
他指出,在《周礼》中,儒、法、阴阳五行虽已交融、凝结为一个有机整体,但三家思想有主有从,互为补充。
儒家思想为主,是万民的纲纪;法家思想为用,是儒家手中的武器;阴阳五行思想则是国家政权的装璜,目的是装点出神圣的气象来。
彭林认为,《周礼》体现出的儒、法、阴阳五行思想紧密融合的总体特点吻合汉初追求思想多功能的时代需求,因为追求思想多功能必定带来思想的大融合。
因此,他断定《周礼》不可能成于西周、春秋,也不可能成于战国,而是成书于汉初。
而《周礼》一书体大思精、结构缜密,绝非简单的拼凑,因此该书不可能是众人杂糅之作,而是成于专人之手。
但是《周礼》的作者在书中描述的是自己“对历史与现实的体验和对未来的憧憬,寄托了作者治国平天下的韬略和抱负”,是“理想国的蓝图”。
彭林《周礼的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9月版233页。
由于作者借用了不少往昔的材料,在加工改造之后,植入自己设计的新体系,因此在《周礼》中就出现了一些官名与当时的史实相同,却又不全然符合其实际制度的情况。
由此彭林推定:
“《周礼》的成书年代当在汉初的高祖至文帝之间,至迟不得晚于景、武之际,因为此时《周礼》已为河间献王所得。
”《周礼》
的确切作者虽已不可知,但出于一人之手则是确定无疑的。
8.《周礼》成书于西汉末年,系刘歆伪造之作
宋人首倡此说,胡安国、胡宏父子是其代表人物。
胡宏认为,刘歆伪造《周礼》是为“附会王莽,变乱旧章,残贼本宗,以趋荣利”,故“假托《周官》之名,剿入私说,希合贼莽之所为”。
《胡宏集》,中华书局1987年6月版259-260页。
宋代的洪迈,清末的廖平,近代的康有为、钱玄同,今人杜国庠均持此说。
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中就说:
《周官》经六篇,自西汉前未之见,《史记•儒林传》、《河间献王传》无之,其说与《公》、《穀》、《孟子》、《王制》、今文博士皆相反。
《王莽传》所谓“发得《周礼》以明因监”,故与莽所更法立制相同,盖刘歆所伪撰也。
歆欲附成莽业而为此书,其伪群经乃以证《周官》者,故歆之伪学此书为首。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
康有为认为刘歆为了替王莽篡汉改立新朝寻找理论依据,就伪造了一批古文经,《周礼》就是刘歆伪造的古文经中的一种。
刘歆伪造《周礼》的说法在港台比较流行,如徐复观、侯家驹就赞同此说。
以上诸种说法,前后相差一千余年,到底孰是孰非,至今难下定论。
而在我们看来,无论《周礼》是周公手定,还是周公之后的春秋、战国、汉初之人所定,甚或为刘歆伪造,我们都应该承认以下两点客观事实:
其一,《周礼》是一部以官吏制度体系与政治思想体系相结合的有机的理想政治典章。
在其官制体系里,汇集了周秦以来实存和虚拟的官名与职掌;在其思想体系里,融合了儒、法、阴阳等思想。
其二,自刘歆大力推举《周礼》以来,《周礼》不仅成为学者研究的重要对象,而且作为传世的政治经典、一种理想官制,在此后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活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王力认为隋唐六部就是仿《周礼》六官而设,他曾列出了一份对照表:
六部尚书 《周礼》六官
吏部尚书 天官大宰(冢宰)
户部尚书 地官大司徒
礼部尚书 春官大宗伯
兵部尚书 夏官大司马
刑部尚书 秋官大司寇
工部尚书 冬官大司空
从这份对照表,我们确实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隋唐六部官制与《周礼》六官的密切联系。
除此而外,历史上的王莽改制、西魏苏绰定制、唐玄宗制《开元六典》、宋代王安石变法、洪秀全为太平天国确定官制,也几乎都是仿《周礼》而进行制度的变更、革新、构建。
而《周礼》中所蕴含的理想精神、人文精神、道德精神同样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和灵魂塑造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外,《周礼》的历史文化价值也是不容置疑的。
诚如金景芳先生所言:
“我们今日而欲考求中国古代的田制、兵制、学制、刑法、祀典诸大端,固舍是书莫属了。
”《经书浅谈》,中华书局1984年版。
所以《周礼》仍是我们今天研究先秦乃至汉初思想、文化的重要史料。
二、《周礼》的结构
《周礼》全书约45000多字。
原为六篇,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因第六篇《冬官》亡佚,后补入《考工记》以代之。
《周礼》结构的特点是体例完整、结构严密。
《周礼》全书除《考工记》外,其余五篇都有着整齐的布局和统一的体例。
五篇的每篇开头都有一段序官。
每篇序官开始的文词,是完全相同的五句话,即: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意思是:
王者建立都城,要辨别方向,选择和确立国都与宫室的方位,划定国都与郊野的界限和疆域,设官分职,治理天下的人民,使他们都能成为善良高尚的人。
这是全书的总纲,也是每篇的总纲,开宗明义,强调了王在政治权力中至高无上的地位。
在五句相同的文词之后,分别是四个格式相同、对称整齐、文字略异的句子:
乃立×官××,使帅其属而掌邦×,以佐王×邦国。
×官之属……
其中“×”是其文字相异之处。
所异之字,见下列各句:
……天官冢宰,……邦治,……均邦国。
治官之属……
……地官司徒,……邦教,……安扰邦国。
教官之属……
……春官宗伯,……邦礼,……和邦国。
礼官之属……
……夏官司马,……邦政,……平邦国。
政官之属……
……秋官司寇,……邦禁,……刑邦国。
刑官之属……
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五大官的职掌及其职责。
在“×官之属”后,分述各官的编制,即五大官其下官员的名称、爵等、人数。
如天官属治官,其下官员有大宰、小宰、宰夫、宫正、宫伯、膳夫、庖人等63种;地官属教官,其下官员有大司徒、小司徒、乡师、乡大夫、州长、党正等79种;春官属礼官,其下官员有大宗伯、小宗伯、肆师、郁人、鬯人、鸡人等70种;夏官属政官,其下官员有大司马、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等70种;秋官属刑官,其下官员有大司寇、小司寇、士师、乡士、遂士、县士、方士、讶士等66种。
在开头一段序官之后,再分述各大官的属官的职权范围,篇篇如此,无一例外。
所以,《周礼》从这五篇而言,其结构可称得上体例完整、结构严密,恰如朱熹所称赞的:
“《周礼》一书也是做得缜密,真个盛水不漏。
”
补冬官之缺的《考工记》,体例与上述五官不相同。
《考工记》是我国最早的手工艺技术的汇编。
其作者佚名,文字简古,非一时一地一人所作。
《考工记》的成书年代亦有多种说法。
其中,郭沫若的“春秋末年成书说”郭沫若《考工记的年代与国别》,《沫若文集》第十六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曾在海内外产生过较大的影响,不过相当一部分专业工作者认为它是战国时期的著作。
今人闻人军根据“《考工记》采用齐国的度量衡制度,引用不少齐国方言,大部分记载能和战国初期的出土文物资料相印证”的特点,进一步推定《考工记》为“战国初期齐国的官书。
”闻人军《考工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3月版1-2页。
《考工记》的结构可分为两部分:
前一部分为总论,论述百工的重要,把百工与王公、士大夫、商旅、农夫、妇功同列为国家六职之一。
后一部分记载了轮人、舆人、輈人、筑人、冶人、桃人等当时官营手工业的30种工匠之职,其中包括“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并且详细记载了各种器物名称的尺寸大小及制作过程。
《考工记》说:
“有虞氏上陶,夏后氏上匠,殷人上梓,周人上舆,故一器而百工聚焉者,车为多。
”意思是说,古人所崇尚的工艺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所推崇的工艺,有虞氏崇尚制陶的工官,夏后氏崇尚负责水利的工官,殷人崇尚制作乐器的工官,周人崇尚制作车舆的工官。
而车以一物而集具各种工匠之艺,所以《考工记》对车的制作工艺记述详细全面。
另外,从总的外在形式来看,《周礼》以天地四时命名六官,把天、地、春、夏、秋、冬与六大官相联系,构筑国家行政机构体系,蕴含有囊括一切,无所不包的意思。
彭林则认为:
“《周礼》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其外在形式象征阴阳五行,由此确定了全书谋篇的总格局,构筑起一个宏大而完备的理论框架。
”彭林《周礼的成书年代与主体思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9月版230页。
他又强调,六官的职能与阴阳五行思想并无内在的有机联系。
这种说法不失为一家之言。
三、《周礼》的基本内容及思想
(一)《周礼》六官的基本职能及治官思想
1.六官的基本职能
《周礼》的作者在书中构置了一个庞大的官制体系,六官是整个官制体系的中枢。
六官之外,书中列出的官职有360多个。
这360多个官职既有六官的属官,也有地方官和职事官。
六官与360多个属官及地方职事官,构成了由中央到地方基层组织以及各个行政机构之间既互相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层层相因、井然有序的一整套国家政权模式。
由于六官在整个官制体系中居于中枢地位,所以,我们在这里主要介绍六官的基本职能:
(1)天官冢宰:
治典
冢宰,即太宰,为六官之首,尊为百官之长。
天官为治官,其主要职掌治典,所谓“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周礼•天官冢宰》)。
郑玄云:
“邦治,谓总六官之职也。
故《大宰》职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
六官皆总属于冢宰。
”《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639页。
即统领百官,掌理天下政务,辅佐王者治理天下。
其具体职掌:
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则治都鄙;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以九职任万民;以九赋敛财贿;以九式均节财用;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以九两系邦国之民。
太宰实际上的职权相当于后来设立的宰相或总理大臣。
太宰的副职是小宰,除辅助太宰处理政务外,还分管宫廷的刑法、政令和禁令。
(2)地官司徒:
教典
地官司徒为教官,其主要职掌教典,所谓“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周礼•地官司徒》)。
还主管土地和户口,负责分配土地,收取赋税。
地官之长为大司徒,大司徒总的职责是“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
其具体职掌是:
遍知九州地域大小之数,掌握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不同土地所产之物;分别诸侯邦国多少之数,划分各国的疆域,设立社稷;根据不同地方人们的生活习惯,施行“十二教”,教民礼义、督促百姓努力生产;实行“十二荒政”以赈济百姓,免使其背井离乡,流落失散;实行“十二职”,引导百姓努力从事各种职业,各专其业;根据不同土地出产的物品制定赋税;以六德〖ZW(〗知、仁、圣、义、忠、和。
六行孝、友、睦、姻、任、恤。
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教万民,等等。
由此可见,地官司徒的主要职掌是“教典”,而土地、户口、赋税、赈济等则是它具体、实际的职能。
相当后世的大司农、户部。
大司徒的副职,也即“大司徒之贰”为小司徒。
小司徒的主要职责是掌建国家的教法,稽查王城及王城四郊的户口,根据贵贱、老幼、病残等不同情况,免除一部分人的力役,此外还掌管祭祀、饮食、丧礼的禁令,向六乡大夫颁布校计户口、财物的法则,等等。
(3)春官宗伯:
礼典
春官宗伯为礼官,其主要职掌礼典,所谓“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周礼•春官宗伯》)。
具体掌管吉、凶、宾、军、嘉五礼。
吉礼为祭祀之礼,凶礼为丧、忧之礼,宾礼为礼宾之礼,军礼为师旅与征役之礼,嘉礼为喜庆之礼。
教育、历史文献也是春官的职责所在。
春官之长为大宗伯。
大宗伯的职务是掌建王邦祭祀天神、人鬼及地示之礼,辅佐王者平治天下。
用吉礼享祭王邦的天神、人鬼、地示,用凶礼振救邦国的忧患,用丧礼哀弔死者,用恤礼慰问遭遇寇乱的邻国,用宾礼和睦邦交,用军礼和同诸侯邦国,用嘉礼亲善万民。
大宗伯还掌“九仪之命”指受职、受服、受位、受器、赐则、赐官、赐国、作牧、作伯九种仪式。
统一邦国的爵位;掌“六瑞”王及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分别所执的六种玉制信符,即镇圭、桓圭、信圭、躬圭、穀璧、蒲璧。
齐一邦国的大小尊卑;掌“六挚”孤、卿、大夫、士、庶人、工商相见分别馈赠的六种礼物,即皮帛、羔、雁、雉、鹜、鸡。
齐一臣子的尊卑;掌“六器”玉制的苍璧、黄琮、青圭、赤璋、白琥、玄璜。
祭祀天地四方之神,等等。
大宗伯相当于后来的太常、礼部。
《周礼》“春官”的设置,强化了礼的行政作用,反映了作者对传统礼乐文化的继承。
大宗伯的副职是小宗伯。
小宗伯的主要职务是掌建国中祭祀的神位,掌管吉、凶、宾、军、嘉五礼的禁令与所用牲器的差等,选择与辨别六牲毛色、种类,辨别六齍、六彝、六尊的种类、形态以供祭祀之用,等等。
(4)夏官司马:
政典
夏官司马为政官,其主要职掌政典。
所谓“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周礼•夏官司马》)。
夏官司马所主持的政典,实际是军政。
主要包括:
编制军队、出师征伐、训练民兵、校阅部队、征收军赋、管理军需军械,以及掌理国王戎事和田猎等事务。
夏官之长为大司马。
大司马的主要职务是:
掌建邦国的“九法”,辅佐王者治理邦国;建立军队,严格执行禁令,纠正诸侯的不正之行;执行“九伐”之法,以规正诸侯;正月朔日,向各邦国宣布政教,把政象之法的图文悬挂于闾巷之门,以便百姓观览、知晓;负责仲春、仲夏、仲秋的军事训练和演习,掌理仲冬时节的军事大检阅;凡遇战事,负责调集六军,执行禁令,深入前线,巡视战事,查明功过,加以赏罚;主持四季之田猎;还参与建筑城邑的工程策划,等等。
夏官的副职为小司马,辅佐大司马处理政务。
由于《周礼》“小司马”一处的文字脱灭、烂阙,因此“小司马”的具体职掌不详。
(5)秋官司寇:
刑典
秋官司寇为刑官,其主要职掌刑典。
所谓“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周礼•秋官司寇》)。
具体掌管刑法、司法、治安等。
不过司寇属官中的“大行人”以下数职则主要从事外交与礼宾工作。
秋官之长为大司寇。
大司寇的主要职责是:
其一,掌建邦国之“三典”,以施行于不同的国家。
三典指轻典、中典、重典。
新建之国用轻典,承平之国用中典,叛乱篡弑之国用重典。
其二,施行“五刑”纠察万民。
五刑指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
野刑是施行于野地的刑罚,意在惩治疏懒,鼓励农功;军刑是施行于军中的刑罚,意在纠治不守军令,维护军纪;乡刑是施行于乡中的刑罚,意在惩治不孝,褒扬德贤;官刑是施行于官府中的刑罚,意在纠举失职,鼓励贤能;国刑是施行于国中的刑罚,意在纠举不恭,鼓励谨慎。
其三,管理狱讼,宣传刑法。
凡有诉讼,用“六典”审理诸侯之间的诉讼,用“八法”审理卿大夫之间的诉讼,用“八成”审理庶民之间的诉讼。
正月初一,向各诸侯国、大小城市宣布刑法,在官门外悬挂刑法的文本,让百姓观看。
有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亲临军社监刑,处决违法的将士。
在王国有大祭祀、大宾客、大军旅等重大活动时,负责交通管制,禁止闲人通行,等等。
秋官司寇的副职是小司寇。
小司寇的主要职务是:
掌理外朝的政法。
在出现“国危”、“国迁”(迁都)、“立君”(选立嗣君)时,负责召集民众,垂询他们的意见,帮助君王做出决断。
参与刑法诉讼案件的审理:
用“五刑”审理百姓的诉讼;用“五声”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听取狱讼,以求民情;用“八辟”附于国法,减免刑罚;用”三刺”判决百姓的诉讼,以决定罪的轻重;每年年终,命令属官统计已经审理判决的诉讼案件,将判决书上交天府。
此外,小司寇还在小祭祀、小规模的军事行动中承担一些具体事务;在每三年一次的人口财物普查核对中,负责登记人数,等等。
《周礼》“夏官”的设置,体现了对以刑法治国的重视。
虽然也强调定罪量刑要重证据,区分过失与故意,宽赦老幼痴傻,加强教育,但其刑法是等级制的,其主要针对的仍是平民百姓。
刑与礼是统治者统治百姓的两种不同手段。
(6)冬官司空:
相当于后世的工部
由于《周礼•冬官》原文早已亡佚,所以冬官的具体职掌不甚清楚。
相传西汉河间献王刘德因《周官》六官缺《冬官》篇,遂以《考工记》补入。
《考工记》的内容是叙述百工及土木建筑之事的,因此以《考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