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申报系统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方式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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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申报系统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方式操作说明
天津国税电子申报系统
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方式
用
户
操
作
说
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
一、进入一表集成功能
(一)登陆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
进入智慧财税—国税电子申报系统。
点击【国税电子申报】图标,登陆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
如图1.1。
图1.1
(二)进入一表集成功能
进行一表集成之前,需要先进行初始化,如果没有初始化,系统会提示如图1.2。
图1.2
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资格判断是否需要使用一表集成功能,分为单一使用“一表集成”方式的纳税人和可选择使用“一表集成”方式的纳税人。
1.若为单一使用该功能纳税人,首次登陆系统会弹出如图1.3的提示框。
图1.3
2.若为可选择使用该功能的纳税人,首次登陆会弹出如图1.4的提示框。
纳税人可按需选择报表录入方式,再次登陆系统将不再弹出此提示信息。
图1.4
3.选择“一表集成归集录入”后,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首页申报流程已经更新,导航中增加了“发票申报数据归集”和“增值税汇总表”。
图1.5
4.需要重新选择“报表录入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在【参数设置】功能中修改“是否使用一表集成归集录入”。
如图1.6。
图1.6
二、一表集成功能-发票申报数据归集
(一)进入【发票申报数据归集】模块
在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首页,点击【发票申报数据归集】按钮,如图2.1。
图2.1
【发票申报数据归集】模块下,共有四个业务功能:
发票汇总数据下载、发票未归集数据下载、批量设置未归集数据和保存未归集数据。
如图2.2。
图2.2
(二)发票汇总数据下载
点击“发票汇总数据下载”,将下载所有销项发票和进行发票,提示如图2.3。
如果有未归集发票,会提示纳税人进入“发票未归集数据下载”进行手工归集。
图2.3
(三)发票未归集数据下载
1.点击“发票未归集数据下载”,选择申报期后,系统提示已下载未归集发票的提示信息。
如图2.4。
图2.4
2.点击“确定”后,系统会显示已下载未归集发票的销项数据和进项数据明细,如图2.5。
图2.5
纳税人可对图2.5中为绿色底标题的数据项(发票类型、计税方式、即征即退标志、征收项目)进行逐条修改,也可进行通过“批量设置未归集数据”进行批量设置。
(四)批量设置未归集数据
以销项发票数据为例操作如下:
1.纳税人需勾选图2.5中需要批量操作的发票,点击“批量设置未归集数据”,对绿色底标题的数据项进行批量设置。
如图2.6。
图2.6
2.点击“确定”后,批量设置成功。
如图2.7。
图2.7
(五)保存未归集数据
对图2.8所有未归集发票设置完成后,点击“保存未归集数据”,进行发票归集。
1.点击“保存未归集数据”,弹出提示框,如图2.8。
图2.8
2.点击“确定”,提示保存未归集发票成功,如图2.9。
图2.9
3.再点击“确定”后,发票状态变为已归集,数据自动填写到增值税汇总表中。
(六)注意事项
保存后,已归集的数据(不能为空的数据)将不能被修改,如需修改,需要重新下载未归集的发票数据。
三、一表集成功能-填写增值税汇总表
(一)进入【增值税汇总表】模块
在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首页,点击【增值税汇总表】按钮,如图3.1。
图3.1
将会弹出“报表选择”选择框,如图3.2。
纳税人选择后点击确认,进入增值税汇总表界面。
图3.2
(二)进行发票数据的提取
1.在【增值税汇总表】界面,点击“提取发票数据”。
如图3.3。
图3.3
2.系统会自动将已归集的发票信息提取到汇总表中来。
如图3.4。
纳税人可对绿色底数据项进行修改。
图3.4
3.点击“保存”,系统将自动进行表间数据校验。
若存在无法通过校验的数据,将会显示在申报表下方。
如图3.5。
图3.5
4.纳税人点击如图3.5显示的错误提示信息,将会自动定位到申报表的对应数据项。
便于纳税人及时定位和修改数据,如图3.6。
图3.6
(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实际填写报表过程中应仔细核实下载的归集的数据是否符合实际业务,再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汇总表校验全部通过后,数据自动填入到申报录入对应的申报表中,纳税人对申报表数据的修改,会同步到增值税汇总表。
数据填写完成后,请纳税人以申报表数据为准。
至此,一表集成的归集录入工作完成。
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可按以前申报表操作流程进行报表审核、申报导出,然后登陆国税局门户网站的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