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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措施

1编制目的

在施工中做到文明施工、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更好的保护成品。

2编制范围

GDK33+022.303-GDK33+835.447暗挖区间、GDK38+359-GDK38+505盾构始发井兼明挖、大朗车站、GDK38+827-GDK38+952明挖段。

3.成品保护管理

3.1成品保护管理要素

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可以使已经完成的工序分项工程顺利的转入后续工序,从而为单位工程的最终验收和交付创造良好的条件。

完成的精品还没到交工前就遭到损坏,这会造成极大资源浪费。

本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单位多、人员多,专业工种交叉作业繁杂,总工期紧迫,工作面重叠,对成品的保护有很大难度,因此提高工程的成品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成品保护是工程质量管理、项目成本控制和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制定保护成品计划措施,我项目部参加施工管理的全体人员都有保护成品责任。

成品保护工作的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具体有质量经理贯彻落实,分包单位的施工全过程具体实施人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各工种工长。

3.2成品保护阶段管理

根据下游项目的特点,我项目部计划实施的成品保护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A.材料、设备进场阶段

B.分项、分部工程工序施工阶段

C.单位工程完成最终检验竣工交付阶段

3.2.1 材料、设备进场阶段,材料、设备卸车后如进仓库,按甲方有关仓库规定管理,如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有可靠的成品保护措施。

3.2.2 分部工程工序施工阶段,各作业班组长在对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对操作者提出成品保护的要求。

工序转序联检时,其检查的内容应包括成品保护。

3.2.3 分项工程施工阶段,专业工长要有针对性的提出成品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质量检察员对实施效果进行实地考核。

3.2.4单位工程完成最终检验竣工交付阶段,实行现场成品保护巡查制度,如果保护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质量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3.3成品保护管理责任

3.3.1 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甲方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移交队伍后,由施工队材料员负责保管,然后由施工队发送到各班组的材料。

半成品、设备,由各施工班组负责保管、使用。

由甲方供应提前到工地的材料或设备进入进入仓库。

3.3.2 施工阶段成品保护责任

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班组,直接由施工队负责人领导,人员数量根据形象进度情况随时调整,保证工程成品保护处于受控范围内。

3.3.3 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施工队。

在工程收尾阶段,各施工队在进入施工作业面时必须持有施工队领导签发的“作业申请单”(按照常规工程作法)方能够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3.3.4  工序交接责任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总包质量经理的协调下有序进行,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施工人员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到其它施工队的成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项目经理部,总包项目经理部与相关施工队协调后,原分包单位协助施工,待施工完成后,作业的分包单位负责恢复其成品。

3.3.5 成品保护技术交底责任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专业施工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对各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及成品保护工作交底。

3.4成品保护组织措施

根据本工程各分段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于工期较紧,工序繁杂,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通常容易出现二次污染和损坏,直接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因此必须加强成品保护,针对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成品保护制定以下措施:

3.4.1 设立项目部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分部和架子队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3.4.2 制定正确的施工顺序:

制定重要区域或设备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排出一个空间的工序流程表,各专业工序均按此流程进行有序施工,根据施工流程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严格控制工作面的人流量,如不符合流程时间的工种一律不准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

严禁任何违反施工程序的作法。

3.4.3 作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3.4.4 工序交接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或质量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3.4.5 分生产装置区域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生产厂家现场服务、巡视检查、施工操作人员凭许可证进入施工区域,并在入口处办理登记手续,工作完毕后由成品保护责任人及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

3.4.6 对已完成建安施工的单位工程或区域,派专人负责保管钥匙。

凡未经分包项目部经理许可的,一概不得进入。

3.4.7 全场设统一成品保护标志,施工重要部位挂牌警示保护。

3.5成品保护的实施方法

3.5.1在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的内容范围很大,主要包括:

防水(雨)、防锈、防电击、防雷、防尘、防潮、防撞击(划痕)、防盗、防二次污染等。

3.5.2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方法主要采取护、盖、封三种措施:

A.护就是提前保护。

如交叉作业,对已完成的土建、就位的设备等,防止在交叉施工时受撞击、划伤,要求对已完成的成品加以保护,同时在关键部位贴上成品保护标志条,起警示作用。

有必要时要采取硬维护(有足够的防撞击能力)

B.盖就是表面覆盖。

有防雨防水要求的要用防雨布覆盖。

C.封就是封闭。

如在车站通道等工序完成后,应及时围堵封闭,尽量减少人为的损坏,以达到成品保护目的。

3.6成品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1、成品在施工和安装过程中的防护原则,是谁施工,谁负责;谁的东西,谁看管。

质检员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成品丢失损坏及时报告和做好记录。

2、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原则是:

许进不许出,许装不许拆。

成品完工后需要拆改和二次剔凿的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文字依据或工作票,并注明施工单位、拆改部位及具体要求方可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并主动交成保单位查验。

进入重要部位和关键场所施工的人员还应有人监护,待施工完毕后,经监护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4、成品的移交需按程序办理;凡施工完毕后,先交总包方验收达到要求后,由甲方正式办理移交,并进行书面移交。

4.安装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4.1管道、设备系统成品保护措施

设备就位前,在开箱检验后应及时恢复原设备包装;设备就位后,没有土建交叉作业,在单机试车前也应塑料布或彩条布包裹,防止污染或划伤。

(1)管道制作安装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安装过程中应及时将管口封堵。

设备就位后,管道连接前,应将出入口用盲板或厚质塑料布进行临时封堵。

(2)工艺、给水、消防管道敷设过程中,应及时安装支吊架,避免在施工中损坏管道。

(3)工艺设备、工艺管道安装尽可能在土建工程结束后进行。

若遇特殊情况,设备安装后土建仍需要施工时,应将已安装的设备用塑料布覆盖并加适当的保护,以免土建施工时将设备破坏或污染。

(4)管道、阀门等刷面漆时,不得涂抹在非油漆面上,避免相互污染。

(5)工艺设备及管路在安装后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严禁撞击、受压转动。

(6)严禁利用管道做任何临时或长期着力点。

其他专业施工中不得对其碰撞、擦刮,在管路密集处可缠裹彩条布作为临时防护。

(7)任何管线不得作为拉攀、吊架等使用。

4.2给排水安装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给水用管道在施工过程中,穿越结构孔洞时,严禁私自破坏结构板或梁内钢筋,确需割断钢筋时应征得设计、甲方和监理现场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施工,防止影响土建结构。

  2、暗敷于墙体内给水管道,在施工开槽时,应先在土建结构上划线||后采用石切割机切好槽,方可进行打槽,以防止损坏土建结构。

同时,暗敷于墙内的管道施工完成后,在结构表面做好管道走向标识,防止在装饰过程中被电锤等工具打坏。

  3、所有管道材料进场时,应堆放在干燥无积水的地方,管道材料表面的塑料薄膜包装,暂时不要拆除,待安装完毕后竣工验收前再拆除,以防止管道表面受损。

  4、明装立管,需在土建完成墙面抹灰后方可进行施工,以防止土建在抹灰过程中砂浆等材料污染管道表面。

  5、无表面包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采用塑料薄膜包裹好,防止被土建施工时表面受污染。

管道安装完毕,交工验收前进行防腐刷漆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对土建已完墙面的保护,防止管道在刷漆时污染土建墙面。

  6、所有给排水管道在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管口封堵,防止杂物掉入管口内造成日后管道堵塞。

  7、所有给水设备如水泵、气压罐等,安装结束后应及时对设备用房上锁,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防止设备受损。

  8、管道上阀门在施工完毕后,应派专人拆除阀门手轮,待竣工验收前再装上,防止丢失。

  9、所有仪器、仪表、水龙头等物,待竣工验收前装上,防止受损。

  10、安装卫生洁具时,应保护好装饰工程已完墙面或地面,防止电锤钻孔时,打坏墙砖或地砖。

  11、给水系统通水调试时,应根据系统逐一进行检查,确认无漏水现象后,方可进行送水,防止在送水过程中跑水,对已完装饰工程造成破坏。

  12、在管道安装过程中,如发现破坏了电线管,应及时通知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修复,防止日后线管被堵。

5.土建结构施工期间成品保护

5.1模板的成品保护

   1.吊车吊装时不得碰撞支设好的柱模及墙模。

   2.梁板钢筋绑扎时注意保护梁底模板,防止移位;钢筋绑扎时不得划伤木模多层板覆膜面,以免影响混凝土表面光洁效果。

   3.顶板模板支设完毕后,注意其上堆料不得过重以防模板变形甚而压塌模板。

   4.水电做管须穿过模板时,模板上打孔必须使用手枪钻或开孔器,不得使用攒子。

   5.模板的支撑件其他工种不得随意拆除。

模板拆除后要及时清理、修理板面,边缘破损的模板及时裁方,刷好封边漆,以增加模板的周转次数。

木模板的龙骨使用竖向木方支撑,避免锯木方,造成木材的浪费。

所有预留孔洞,埋件均应在支模前做好预埋,严禁事后剔凿。

大模板拆模及时擦油清理,保证板面平整洁净,不得粘连混凝土。

5.2钢筋的成品保护

   1.顶板钢筋绑轧完毕后,要避免在上面堆积重物,并且不得随意上人,如果因为施工操作及运送材料必须上人,须采取一定措施,如增设马凳、铺脚手板等。

   2.水电专业做管时注意绝不允许切断钢筋,若需要断筋,应及时通报土建技术负责人,做好必要的加固补强,方可断筋,并应注意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控制。

   3.注意防止钢筋的污染,并做好钢筋的除锈、防锈工作。

   4.直螺纹戴好保护套,防止撞伤螺纹。

   5.墙柱钢筋绑扎完成后不得上人蹬踏。

   6.钢筋的原材加工预制好的成品料做好标识,要用100mm×100mm的木方垫起,做好防潮工作。

雨期施工时钢筋堆放地要做好排水措施和必要的苫盖。

5.3混凝土的成品保护

   1.由于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较低,须特别注意起吊设备运料及人工运料的过程中不得碰撞混凝土墙、柱,以免影响混凝土的观感。

   2.顶板混凝土不具备一定强度(跨度大于8m和悬臂梁板,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100%才可拆模;小于8m,混凝土达到75%以上才可拆模。

目测硬物无深划痕)时不得上人及堆料。

   3.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剔凿必须待混凝土基本达到设计强度(硬物无深划痕)时方可进行。

   4.所有墙、柱、较大孔洞口、楼梯踏步,在拆模后及时用废旧的多层板条做好角部包封,防止撞伤混凝土阳角。

   5.后浇带、孔洞口在清理处理好后及时封盖。

避免因混凝土养护用水泡导致钢筋锈蚀。

   6.混凝土顶板在浇筑后24h内不得堆料上人,防止混凝土板早期强度被破坏,板面出现裂缝。

混凝土板上堆料要堆放在有支座点的混凝土梁部位。

   7.现场混凝土墙面、柱面不得随意涂画,做好成品的清洁。

  5.4水电预埋(留)管线、孔洞的成品保护

   技术员及工长等有关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水电管线埋设情况,并与水电队技术人员配合,加强施工中对水电管线的预留和保护,尽量避免破坏其管线、孔洞。

 3.5防水层的成品保护

   1.防水层做好施工后水泥砂浆层的保护,防止钢筋、木料撞破防水层。

   2.防水预留边角要用塑料布隔离,用水泥砂浆将防水层边角保护抹严,并随时检查,发现有保护层破损的及时修补。

3.防水材料进场后及时存入库房立放,防止防水材料损坏。

4.防水层保护层没有施作前,不得直接在其上绑扎、焊接钢筋,防止起火。

 5.6测量放线的成品保护

   1.定位标准桩和水准基点周围应做保护及明显标志,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因现场施工需要,必须破坏控制桩时,应提前向技术质量部提出申请。

   3.主要轴线由测量员进行测放,在交由施工队组前应进行校核,并办交接手续。

 5.7回填土工程的成品保护

   1.回填土必须为均匀的粘土,将尖棱碎石、腐蚀土、冻块挑出。

回填时禁止从上直接往下倒土,应有保护措施。

   2.在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如遇降雨应及覆盖填土,当排水不畅时,应设置临时集水坑,用水泵抽水。

   3.同部位的回填土工程宜连续完成,如工程需要分次回填,待第二次回填时,应将下部已回填部分土的表面重新处理,包括清除杂物、夯实等。

5.8工地材料管理的成品保护

   1.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堆放时要求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2.各种材料根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管理手续。

6.成品保护工作的“六防一维护”

    “六防一维护”集中反映了成品保护工作的职责与任务,要求每名基层管理人员必需教育每个工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六防”的内容不同的工地各有不同,各分包单位根据具体施工内容再进一步细化。

6.1防火(动火作业防护):

1、明火的监督管理:

(1)检查动火人员(电、气焊)的动火证,坚持无证不能动火。

(2)进行电、气焊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方能操作。

(3)监护人必须清除焊点周围易燃物品。

(4)同时必须备有灭火措施,如水桶或灭火器。

(5)气焊时,焊点必须离气瓶5米以上,乙炔和氧气间隔5米。

(6)5级以上大风时,停止电、气焊作业。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安全吸烟点)。

3、督促施工人员及时清理遗留在现场的易燃物。

4、看护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乱挪、乱动、乱用,发现损坏或失效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调换。

6.2防盗:

  施工人员 严防私拿、偷盗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及材料,如有发现给予制止并清除出场。

外来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工地。

6.3防破坏(防碰撞):

   严防对成品半成品以及消防器材、安全防范措施的破坏行为,对需整改的地方,要验明施工人员的工作票。

起吊作业严格控制设备间或构件间的碰撞,有必要时设置缆风绳。

7.4防水(防雨):

   看好施工用水,防止跑、冒、滴、漏,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非指定用水和消火栓严禁使用。

发现积水要及时排除。

不能雨淋的室外堆放的材料、设备要有必要的防雨措施。

7.5防自然灾害事故(防风、防冻、防雾、防尘):

交班前关闭门窗,防止雷雨大风和冰雹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

大风天气高空作业注意安全防护或禁止作业;低温天气混凝土施工要有防冻措施;大雾天气禁止吊装或高空作业;油漆等作业要有必要防尘措施方可施工,

7.6防污染:

    施工作业时要求施工人员遮盖其他成品防止交叉污染,并禁止蓄意破坏。

7.7“一维护”:

维护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宣传文明施工,监督施工人员及时清除下角料,施工后的杂物等。

做到活完场净,人走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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