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754149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5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docx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

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思考

兼及生命教育的性质、内容与方法

来源:

郑晓江

--------------------------------------------------------------------------------

出处:

校长室,计音组发布日期:

2006-12-6发布人:

韩良审核人:

韩良

 

中小学的“班集体”是青少年家庭之外的又一个学习、生活、交友的场所,是青少年社会化过程的训练基地,本质上应该成为青少年们的家园和乐园。

一般而言,危害这个家园或乐园最大者可以举出二个:

一是青少年自杀、自残与伤人;二是少男少女们由交往而产生恋情,若处理不好导致的种种问题。

这二者是互相关联着的,男女恋情处理不好,常常引发斗殴(主要为男生),甚至自杀(女生或男女双方)。

根据世界各国、台湾地区及大陆几个已开展生命教育的省份的经验,生命教育中最大的难题相应的也是二个:

一是青少年生死观的教育;二是青少年的性教育。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

如何用生死哲学的视野和方法来观察、剖析、思考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的问题,并由此引申出生命教育究竟应该从那些方面着手,提供那些教育的内容与方法来解决这个难题,以让青少年远避危险,在班集体中获得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健康快乐幸福的成长,让天下的家庭更和睦,使学校与社会更和谐。

不过,我们要清楚地了解到,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是一个历史性及世界性的问题,而尤以现代社会为甚。

所以,教育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广大教师对产生在我们身边的青少年自杀及杀人现象也不必沉积太大的心理负荷。

比如自杀问题确实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却并非社会的阴暗面。

因为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着自杀现象,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也还是一些发达国家。

青少年暴力问题也是如此,美国校园的枪击案发生得就非常频繁。

当然,我们必须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并寻找新的方法与途径降低其发生率,但必须了解,这些问题是无法完全解决的。

一、青少年自杀现象之生死哲学的透视

自杀系个人采取主动的方式结束自我生命的行为。

现代社会自杀率有上升的趋势,而青少年的自杀率也在大幅上扬。

以往解释自杀现象及解决自杀问题多为心理学咨询、精神医学的治疗模式,这有问题,我们应该从解释自杀的心理学与精神医学模式转换为生死哲学的解释模式;从解决自杀现象的心理学与医学的治疗方式转换为生命教育的综合性预防方式。

(一)中国自杀问题的严重性

据中国卫生部门在2003年9月10日“预防自杀日”公布的数字显示:

我国每年约有28.7万人自杀死亡,约有200万自杀未遂者。

自杀在中国人死亡原因中居第5位,15岁至34岁年龄段的青壮年中,自杀是死因首位。

据悉,中国是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总的自杀率为23/10万,而国际平均自杀率仅为10/10万,中国自杀率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

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自杀率比较:

中国大陆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二十三,而台湾在2004年自杀率是十万分之十四点二;美国1999年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九点一;德国1999年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九点六;英国1999年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六点三;意大利1999年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五;日本1999年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十七点七;澳洲1999年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十一点五;新加坡2000年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八点二;韩国2000年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十二。

特别要引起社会、学校、家长注意的是,近些年来,我国青少年的自杀率有升高的趋势,有人估计每年约有25万青少年自杀身亡,中国青少年自杀的比率,在国际上也是处于中间偏上的位置。

青少年的自杀不仅仅带来自杀者宝贵生命的丧失,更引发出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刻骨蚀心般的痛苦,(中国古人谓人生有三个最大的痛苦:

少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还会引发出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家庭的和睦生活是重大的危害。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于2006年5月17号公布的《中学生自杀现象调查分析报告》说明:

中学生5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曾经考虑过自杀,占样本总数的20.4%,而为自杀做过计划的占6.5%。

(自杀意念:

在过去12个月内,曾经考虑过自杀;自杀计划:

在过去12个月内,曾经为自杀做过计划。

)也就是说,一个拥有二千学生的中学,就可能有约五百人考虑过自杀;有约一百三十人为自杀做过计划,这样一个数据确实让人震惊。

北京联合大学信息学院02级学生程小龙在《大学生“轻生”现象的调查及其原因剖析》一文中透露:

通过调查发现将近1/3的在校大学生曾有过自杀念头。

他的文章认为,家长教育方式不合理、学校老师不能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变化以及大学生自己对生活没有目标和遇到困难时缺乏调节的能力是造成大学生产生自杀念头的重要原因。

以此为根据,一个拥有三万学生的大学,有可能约有一万学生起过自杀的念头。

如此高的比例,怎不让教育界深刻地反省?

特别是一定要尽快地找出办法来扼制自杀现象的频繁发生。

(二)自杀:

心理问题抑或生死问题?

在生命教育的研究和教学中,应该把如何看待和预防青少年自杀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但是,要真正预防自杀现象的频繁发生,必须找出导致自杀的真正原因。

遗憾的是,在这方面原有的解释模式是有严重问题的。

1、关于自杀问题最普遍性的解释模式是:

人们自杀是因为患了心理疾病,主要是忧郁症,所以要进行及时的医学治疗。

如果自杀仅仅是精神心理干预不够的问题,则加强这些机制就行了,但事实是,虽然近些年来中国各级教育部门已大大加强了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的工作,青少年的自杀率却并没有下降,相反却上升了。

可见,必须反省以往的解释模式,找到预防自杀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有许多专家都认为:

自杀是心理危机发展到严重程度的一种表现。

正常人出现心理障碍,一般可以通过积极的自我努力或宣泄化解,极端到产生自杀企图的,往往是心理特别脆弱、周围一时也找不到心理支撑的弱势人群。

但是,据有关调查,在国内,许多自杀者并没有精神或心理的疾病,其自杀是在遇到强烈人际关系冲突之后迅速出现的冲动行为。

根据调查显示,在中国659例自杀未遂者中,仅38%的人在自杀当时有精神障碍。

许多自杀未遂者表现为冲动性自杀行为:

37%的自杀未遂者自杀前考虑自杀的时间未超过5分钟,60%考虑自杀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60%自杀者前两天有一个急性诱发事件,一般是人际关系矛盾。

我们来研究几个具体的实例。

2006年10月8号的《江南时报》报道:

2006年10月5日,盐城市龙冈镇初级中学初一

(1)班的胡芸芸(化名)同学因不堪忍受同班同学邵梅(化名)的恐吓和辱骂,在该日早晨趁父亲上班之际,留下一纸遗书后,喝下剧毒农药甲胺磷后身亡。

芸芸今年14岁,是一个遭父母遗弃者,据芸芸的大伯胡玉才介绍,芸芸这孩子十分懂事,平时也很乖巧,从来不让父亲操心。

记者看到遗书上孩子的稚嫩的笔迹留下了许多的遗憾与酸楚。

“亲爱的父亲、大伯、四伯,对不起,我走了……因为邵梅的恐吓让我不敢上学……我被邵梅吓怕了,我害怕她才死的……我再也看不到父亲了,我再也看不到亲人了,我再也看不到老师了……我有一个请求:

我死之后请带上我亲身父母,让我看看他们的脸。

”(作者严红涛姜振军)这一个少女自杀的实例,完全是无法处理好同学关系导致的,根本不是心理或精神问题。

“我失恋了,我要跳楼!

”2006年3月29日下午的历史课上,某中学高一学生徐伟对同学说完这句话后爬上窗台,纵身从四楼跳下。

现场的老师和同学被这一幕惨剧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因为不能处理好两性关系问题导致的少年自杀事件,也不是心理或精神问题。

有专家认为:

自杀,为何会发生在花季年龄的孩子中间呢?

学习压力越大,孩子自杀行为发生率越高。

父母的高期望值、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恐惧,足以让孩子的心理压力无限增大。

另外,父母对孩子的高期望值,学校对孩子的严加管理,使得孩子把大量的时间,甚至是全部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无形中就缩小了孩子的活动范围,使得孩子无暇去进行其他的娱乐活动。

孩子没有娱乐空间,就少了很多快乐,就会觉得生活琐然无味。

早恋问题是孩子产生自杀念头的第二大原因。

父母离异、单亲家庭孩子的自杀倾向也会增加。

从调查数据中发现,如果母亲过度溺爱、保护孩子,孩子的自杀意念、自杀计划的发生率也会高。

又比如,《北京青年报》2006年3月7日报道:

3月1日凌晨,华南农业大学五山校区研究生4号楼宿舍一名三年级的女研究生跳楼自杀。

这是该校十天内发生的第四起自杀事件。

前三次分别发生在2月20日、22日、27日三天,第二起事件中的死者是一名职工,另外3起事件中,自杀者分别是一名正在读本科的男生和两名女研究生。

在发生了前两起自杀事件发生后,学校就做好了重点预防工作,但此后自杀的两名女研究生在入学后进行的心理测试成绩都正常,学校并没有把她们作为需要关注的‘特殊对象’。

”在这起连环自杀事件中,非常明显的是:

这二名女研究生刚做过心理测试,结果表明她们没有心理问题,可见,是诸复杂的人生问题使她们走向了自杀的不归之路。

(三)生死哲学:

探究青少年自杀问题的新视野

1、生死哲学的理论与方法

笔者所致力推动的生死哲学,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是把对人生问题的哲学研究与对死亡问题的哲学研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视人生问题的解决必求之于对死亡问题的体认;而死亡问题的解决又必求之于人生问题的化解。

生死哲学之“哲学”一词,表述的是古希腊时期哲学最原初的含义——智慧,而不取现代哲学是关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的系统理论的意义;这样,生死哲学最简洁的定义是:

关于生死问题的智慧,是解决人类所面临之生死问题的一些善知(而非真知)、卓识(而非泛泛的浅识)和高妙之观念。

笔者研究生死哲学已25年了,并没有建构出完整的理论体系。

构建体系的任务或许是短时期内靠个人的力量难以完成的。

本人的理论目标是:

一是“学习生死”,即是对人之生与死各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探讨,认识之并掌握之;二是“学会生死”,则是在学习生死的基础上构建人生智慧与死亡智慧来应对这些复杂的生死问题,并进而去解决人生问题、超越死亡问题。

一般而言,人生问题是可以去解决的,但死亡问题则无法解决只能去超越。

生死哲学有五大原理,其中解决人生问题的有三个原理:

生命与生活紧张之原理;人生时光与物理时间不等式的原理;“生命共同体”的原理。

在超越死亡方面有二大原理:

“生死互渗”之原理;“死是生活的中止,生命可以永存”的原理。

为剖析青少年自杀及伤人的问题,这里只能重点讲讲“生命与生活紧张之原理”。

生死哲学探讨人生问题的主要原理是“生命与生活的紧张”。

认为,我们通常所说的人生、生命、生活三个概念有重大的区分,不能混而不清。

人之生命作为有机体的存在,是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一条“流”。

因为,没有过去的生命,人们不可能有现在的生命;没有未来的生命,则已是一个死人。

而人之生活作为有机体的感受,是当下此在的一个“点”。

因为,过去的生活感受已消失了,未来的生活感受还没有开始,所以,人们一讲生活必是此在性的,生命与生活二者组构成完整的人生。

本来,生命是生活的基础,生活是生命的体现,两者应该完全合一于人生;但是,在人们现实的人生中,生命表现为内在的,而生活是外在的;生命求的是稳定,生活求的是变化;生命是有机体的成长,而生活则是各种人生滋味的总和。

于是,人之生命与生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内在紧张,两者经常发生矛盾、磨擦、不一致,等等。

一般而言,立于人之生命的存在面所形成的人生观与立于人之生活的存在面形成的人生观是有很大区别的。

人的生活是当下此在的,是现在进行时,人们所能感受的也只是当下的生活。

而人之生命虽然也显示为现在此时的,但生命却无法与过去和未来割裂开来,生命必须是在生活的延续过程中才能展现。

如果说,生活的品格是个我的、当下的;那么,生命的品格则是普遍的和历史的。

二者的紧张构成了一切人之生死问题所由发生的基础。

许多现代的青少年大多倾向于、埋首于、专注于物质性的感性生活而忘怀了生命的层面,从而常常出现生活的意义与生命价值的危机。

因为,青少年追求的主要集中在“感觉的好”,但是,人之感觉是短暂的、转瞬即逝的,所以,在青少年之生活中,常常不是“不快乐”,而是根本就“无快乐”,充满周遭的全是“郁闷”、“无聊”与“好烦”,这可以说是青少年对人生的一个基本的感觉。

而在生命的问题上,青少年也往往陷入一种生存的迷失,不知“生”从何来,“死”又何去?

也不知“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又有何益?

生活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似乎都不明朗,都弄不清楚,人生的一切都充斥着无可奈何和烦闷。

生命与生活的紧张之原理还可以解释和化解许多人生的问题,以喝酒为例。

人们在追求生活的感受时,不应该为害生命的健康和存在。

生活中良好的感觉,应该同时也能滋补自我的生命健康。

人们适量的饮酒,则在良好的口感(生活)过程中,也滋养了身体(生命)的健康;而酗酒则不然,虽然人们的生活感觉好了,可却成为损害自我生命健康的“杀手”,这就达不到生命与生活的统一了。

其次,以恋爱为例,人们是从生活的角度来恋爱还是从生命的角度来恋爱,其过程与性质是不一样的。

若从生活感觉的角度出发恋爱,则必然持守“过把瘾就死”,“不求天长地久,只求一时拥有”,“玩的就是心跳”,“爱得糊里糊涂”,“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等等观念,对待性关系非常随便,而不以成婚成家立业为目的。

如果人们是从生命的角度出发来恋爱,则态度会比较认真,目的是成家立业,在性的问题上也比较严肃,希望能由婚姻而生子,过好夫妻生活,承担人生命中的诸般责任。

2、从生死哲学来透视青少年的自杀问题

上述这些自杀现象一般而言都起因于:

自己的生活中不是不快乐,而是没有快乐;生活中感觉如此之差,而未来也没有改善的可能,所以,青少年们以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们觉得,不快乐的人生还不如不“生”,人应该有选择死亡的权力,他们正是在使用这份权力。

至于亲人因此而产生无穷的痛苦,他们也无能为力。

从表面上看,是生活的苦难压倒了他们,但实际上则是轻弃生命的观念害了他们。

如果仅仅从心理的层面来理解自杀问题,则可以推卸责任于医学,因为是没有及时发现自杀者的病因,没有及时吃药打针住院而已;而且,如果自杀仅仅是个人的心理问题,则选择自杀则成为个人的自由权利问题,自杀者由此获得了合理的解释及自我的慰藉。

但是,从生死哲学的视野来看,人不仅仅有自然生命,更有人际的社会生命,还有精神的超越生命。

一个人选择自杀放弃的固然是自我的生命,但也是放弃人伦社会责任的表现,其引发出亲属的悲伤是何等之大,其造成的社会问题是何等之深。

所以,生活确在“我”,改变生活的权利可以由自“我”来行使;但不能因为这一点而顺延地认为生命也在“我”,放弃生命也是“我”个人的权利。

原因很简单,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由父母孕育抚养,且只能在社会文明与文化中成长。

因此之故,自杀者应该要受到社会舆论、人伦道德的谴责,也要受到自我良心的责备。

可见,我们必须超越关于自杀问题解释的心理学模式,走向关于自杀问题解释的生死哲学模式;我们更要超越解决自杀问题的心理辅导及精神医学的治疗模式,走向解决自杀问题的综合性生命教育的预防模式。

第一、从生命这个层面来看,导致青少年自杀的深层原因是:

生命神圣性的解魅。

生命具有神圣性在古代世界各民族那里几乎都是不言而喻的真理。

远古的人类一般都认为人之生命源于某种神秘的过程,或者是伟大的造物主赐予的,因而是神圣的。

而若从直观的角度人们一般也可体会到生命的神圣性:

自己的生命小而言之来自父母,大而言之则源于天地自然。

人间之男女为何有如此奇妙的性(爱情)与生育(繁殖)的功能呢?

为何只有人才从亿万种生物中脱颖而出,其生命成为天下之最“贵”呢?

如果想从科学的角度对这些问题给以完整的和精确的回答是很困难的,但人们却可以从中直接悟出:

人在生命的层面上是上接之于“天”、下接之于“地”的,是自然大化精华的凝聚。

正因为如此,人的生命才先验性地具备了神圣性。

当然,这样一种对人之生命性质的体悟并不是人人都可做到的,相反,更多的人没能意识到自我生命的神圣性,这就使许多人的人生陷入了误区。

比如,在对生命态度上现代青少年就与传统社会的人有极大的不同,生命的神圣性淡化了、消解了。

有一句青少年在对父母不满时常讲的口头语:

“我又没有要你们生下我!

”实际上就是不知生命本质的表现。

实际上,当人们取得生命之后,便在人世间形成了一个“生命场”,与父母兄弟姐妹亲属和社会及历史文化结成了一张“生命之网”,由之派生出人们生命的责任与义务。

所以,选择自杀决非仅仅是一个个人权利的事件,更是一个道德、社会、文化的事件。

自杀既是对自我生命的否定,也是对自我家庭与社会的否定,从根本上而言,应该是躲避生命责任的不道德的行为。

可见,许多青少年只知生活不知生命,更不理解生命还有责任与义务,对生命形成了某种程度的轻蔑态度,这是自杀现象产生的内在深层原因。

因此,家长、学校、社会应该对青少年从小进行生命神圣性的教育,生命之社会性与责任意识的教育,这是降低青少年自杀率的基础所在。

当人类由生物学而遗传学而基因改良,由生殖探讨而对生命本身作越来越深入分析研究时,生命的神圣性便逐渐地解魅。

当生命的里里外外都像一张白纸一般袒露在每一个人的面前时,当生命似乎也能像我们制造其它商品一般可以任意设计并从工厂的流水线上大批量地生产出来时,生命的神圣性便荡然无存了。

于是,长期以来人类对生命的敬畏感也随之土崩瓦解,在这样一种过程中,又怎能不出现对生命的轻蔑乃至践踏的事呢?

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许多人对自我的生命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以至非常轻易地便走上了自杀的不归之路;而且也会对他人的生命毫无怜悯心,一不如意就伤人甚至杀人,这就是现代社会青少年自杀率和草率伤人现象大幅上扬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第二、从生活的层面来看自杀原因:

生活感觉高于或重于生命的存在。

从自杀问题的角度来看,人生中存在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

生命与生活之间的紧张。

本来,生命是生活的基础,生活是生命的体现,两者应该完全合一的;但是,在现实的人生中,生命表现为内在的,而生活是外在的;生命求的是稳定,生活求的是变化;生命是有机体的成长,而生活则是各种人生滋味的总和。

于是,人之生命与生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内在紧张,两者经常发生矛盾、磨擦、不一致,等等。

这样,人生中我们便常常发生一个严重的二难选择的问题:

是生命延续重要,还是生活状态的性质更重要?

在传统社会,许多人都认为生命延续要重于生活状态,所以,再苦再累再困难也都要好好地活下去,是谓“好死不如赖活”。

而许多现代青少年则往往认为,生活状态如何要重于生命的存在,他们想的是无享受的生活不如不生活——放弃生命;或者当生活变得难以忍受时,不如走入死途更爽更诱人,这就叫“赖活不如好死”!

所以,伊丽莎白·卢卡斯说:

“如今有一种比艾滋病更易传染、更致命的疾病,那就是否定生命。

所以,以为自杀最主要的原因是精神及心理上的不正常,“忧郁症”是导致自杀的最主要原因的看法是有问题的,从更深广的视角来看自杀问题,应该说,人类对生命与生活态度的变化是自杀现象更为根本的原因;而要降低自杀率,也必须从人生观的建构上着手,改变青少年对生命与生活的一些不好与不健康的态度。

仔细分析青少年自杀案例时我们会发现,许多选择自杀的青少年缺少家庭温暖,比如:

存在着暴力现象的家庭,父母离异的家庭,单亲式的家庭,以及孤儿或家庭遗弃等,都会造成孩子性格内向、孤僻、倔强,且学习不够好。

此外,在人生中受到重大的挫折与痛苦时容易导致自杀现象的产生,这在缺少社会及人生经验的青少年身上更是显得十分突出。

许多青少年走向自杀多是出于解脱人生痛苦的需要。

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之心理、精神及人生的承受力都非常的差,经常是为一些似乎不那么重要的事情而走向自杀,对家人与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

大多数的青少年实际上并不理解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

而他们也更不能忍受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

从根本上而言,由于现代家长和学校缺乏对小孩进行与生命有关的教育,许多青少年并不真正理解什么是生命,生命产生、发展的真实过程,人之生命中真正的价值与意义是什么。

所以,珍惜生命、保护生命,让生命沿着正确的轨道行进在许多青少年那里并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

第三、从整个人生的层面来看自杀现象:

环境与社会存在性质的变化。

爱米尔·杜尔凯姆(1858—1917)是当代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他的《自杀论》曾被列为社会学三大名著之一。

他在这本书中严厉地批驳了那些简单地将自杀起因归结为心理机能因素的做法,比如认为人们自杀是因为精神失常,是因为遗传因素,是因为种族的原因;或者自杀是由于天象的因素,如气候、季节、昼夜变化等等,也有人把自杀视为一种模仿他人的行为。

在杜尔凯姆看来,这些观念都是成问题的,他运用大量的事实和统计资料,证明了“自杀主要不是取决于人的内在本性,而是取决于支配着个人行为的外在原因”,也就是说,人生存的外部环境和一些共同的社会思潮及道德标准等对人自杀与否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杜尔凯姆认为,至少有三种主要的自杀类型:

其一、利己型自杀。

这种类型的自杀起因于个人没有同社会融为一体。

当某种把个人限制在自我小天地中的力量越大,社会中的自杀率就会越高。

在各种社会族群中,天主教徒的自杀率是最低的。

因为共同的宗教信仰把教徒们的个人生活与集体生活紧密地连在一起。

而清教徒的自杀率却很高,这是与他们个人主义的价值追求是有相当关系的。

利己型的自杀也显著地表现于那些同家庭生活缺少联系的人当中,当一个人处于亲密的家庭关系内时,比较难地采取自杀的行为。

如果从生死哲学来看,这种类型的自杀就是没有从个我的生活感觉走向类我之生命的存在,所以容易步入生命的绝路。

其二、利他型的自杀。

有许多自杀者是出于高尚的信仰而主动地步入死途的。

如为宗教的信仰,或是表现政治的忠诚而自杀。

中东地区大量出现的所谓“肉弹”,2003年3月20日开始的伊拉克战争中的自杀式袭击等等。

这种绝对服从的自杀类型曾经广泛地存在于古代社会,在现代军队中也受到提倡。

其三、动乱型自杀。

在社会大的动乱中,比如社会变革、经济危机、自然灾难等等,人们的需求与欲望严重受挫,于是便发生了许多的自杀事件。

此外,个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有着许多基本的规范和常识,它们往往内化成为人们的某种生活习惯,杜尔凯姆称之为“集体道德意识”。

当个人的生活突然逸出了正常的轨道,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动乱型的自杀便大量出现。

比如意想不到的横财诱发的自杀,暴发户在突如其来的机会面前不知所措,他生活的天平完全被打乱了。

此外,离婚也使人们习惯的生活环境遭到突变,所以,离婚者的自杀率也是非常之高的。

(参见《自杀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9月版)

杜尔凯姆的以上分析是有相当见地的,我们不能把自杀者都推到心理或精神疾病就完事了,而忽略了更为重要的社会环境与人生观的问题。

实际上,患精神疾病的自杀人数要远比因社会及人生观方面出现问题而自杀者少得多。

所以,有专家指出:

有人认为只有精神病患者才自杀,但事实证明,自杀的人大多不是精神病人,只有2O%的自杀者是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大多数自杀者是正常人,至少有60%以上的自杀者是起因于复杂的人生问题。

所以,要解决自杀问题,除在变革社会,使社会朝着更人性化更温馨的方向发展之外,尤其要注意在人生观上做出调整。

总之,在学校的教育中,青少年往往获得的是知识,而一般的科学知识大都是为解决生活问题而设,培养的是知识技能,目的是就业谋生;而关于生命层面的教育,如生命意义、生命价值、生命责任、生命的永恒等等观念的培养却付诸缺如。

这样,青少年们在人生过程中只在意于生活的感觉,而体验不到生命存在的性质及意义,以至轻贱生命,用放弃生命的方式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由此引发出居高不下的自杀率。

这即是关于自杀的生死哲学的解释模式。

二、青少年杀人事件之生死哲学的思考

青少年杀人问题,主要指青少年对他人之生命毫无尊重意识,轻率地甚至是毫无道理地杀害他人的生命。

除了一些复杂的个人及社会的因素外,仍然要从青少年人生观、死亡观的角度,从生命存在与生活变化等方面去看待和分析这一问题,去寻求导致的原因,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抑制现代社会青少年暴力问题上升的势头。

(一)萧山“2·18”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