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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知识复习提纲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什么叫病历?

什么叫病历书写?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6、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7、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个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8、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9、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10、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11、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12、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13、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14、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哪些?

15、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应在患者入院(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6、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人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17、什么叫主诉?

18、如何书写现病史?

19、既住史包括哪些内容?

20、如何书写女性患者的生育史、月经史?

21、体格检查的书写顺序?

22、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包含哪些内容?

23、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包含哪些内容?

24、首次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25、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人院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26、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27、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人院4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28、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29、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30、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人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31、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

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

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32、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

33、如何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34、麻醉记录包含哪些内容?

35、如何书写手术记录?

36、手术护理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手术护理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护理情况、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37、如何书写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38、如何书写死亡记录?

39、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40、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41、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哪些?

42、体温单为表格式,以护士填写为主。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日期、手术后天数、体温、脉博、呼吸、血压、大便次数、出人液量、体重、住院周数等。

43、如何书写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处方管理办法

1、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处方管理办法。

2、什么叫处方?

病区医嘱单是否属处方?

3、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4、处方书写应当符合哪些规则?

书写处方出现笔误如何进行修改?

5、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如何书写处方?

6、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是否有效?

7、如何取得麻醉及精神药品处方权?

8、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9、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10、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1、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2、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完成哪些工作?

13、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4、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15、对于医师开具电子处方有哪些规定?

16、何人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17、药师应当如何调剂处方药品?

18、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的内容有那些?

药师经审核处方后

19、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的“四查十对”是何内容?

20、哪些药品门诊就诊人员不可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21、医师出现哪些情形,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22、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23、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

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24、医疗机构出现何种情况情形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5、医师出现何种情况情形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6、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传染病防治法

1、甲类传染病是指:

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是有哪些?

3、丙类传染病是有哪些?

4、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6、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及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7、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8、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哪些职责?

9、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0、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及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1、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1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14、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哪些措施?

15、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6、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1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18、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请示上级政府后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19、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

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20、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21、医疗机构违反本法哪些规定,必须接受处罚?

22、名词解释

病原携带者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自然疫源地医源性感染医院感染    消毒

 

护士条例

1、护士的定义是什么?

2、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如何进行表彰?

3、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5、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6、护士执业有哪些权利?

7、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哪些义务?

8、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9、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10、哪些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11、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哪些情形应受到处罚?

12、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13、本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消毒管理办法

1、消毒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及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3、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哪些有效证件?

6、什么叫消毒产品?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1、办法所称性病包括哪些?

2、国家对性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开展专科性性病防治业务的应当经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符合哪些条件?

4、性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性病的医源性感染,推广使用一次性用品和注射器。

5、性病防治机构和从事性病诊断治疗业务的个体医在诊治性病患者时,必须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严格为患者保守秘密。

6、性病防治机构发现艾滋病、淋病和梅毒及疑似病人时,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什么叫医疗废物?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4、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6、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7、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8、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现哪些情况应予以处罚?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什么叫病历?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及管理工作。

3、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4、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5、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6、哪些人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

7、申请病历复印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8、哪些病历资料可以复印复制?

9、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10、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2、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3、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4、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5、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6、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7、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8、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9、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1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

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10、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11、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1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13、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14、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15、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16、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17、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医疗机构的类别有哪些?

2、有哪些情况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3、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5、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哪些原则?

6、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7、医疗机构应当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及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8、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作是否死亡的诊断,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

如有关方面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医疗机构必须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关死因检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诊断。

9、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

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10、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有哪些情形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1、医疗机构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

1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哪些情形的诊断、治疗活动?

13、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14、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哪些原则?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血。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研项目外,不得直接使用脐带血。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

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3、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在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及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及科研。

5、医疗机构要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的哪些内容?

6、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完好,全血、红细胞、代浆血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应当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学标准。

7、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8、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哪些手续?

9、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用血志愿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

10、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11、自身储血、自身输血由在治医疗机构采集血液。

患者亲友献血,由血站采集血液和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12、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的应符合哪些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何谓医疗事故?

2、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3、医疗事故分为四级的原则?

4、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哪些病历资料?

5、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6、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7、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8、发生哪些情况属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9、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10、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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