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

上传人:zf 文档编号:30847553 上传时间:2024-02-07 格式:PPTX 页数:56 大小:188.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5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

产品质量法宣贯产品质量法宣贯质量管理管部质量管理管部20152015年年1111月月开篇案例开篇案例20132013年年22月月22日日,发生在河南三门峡义昌大桥烟花炸桥事件发生在河南三门峡义昌大桥烟花炸桥事件,造成至造成至少少1111人死亡人死亡,10,10人受伤人受伤,25,25辆车坠毁。

财产损失共计数百万元。

根据相辆车坠毁。

财产损失共计数百万元。

根据相关部门报道关部门报道,此次事件原因之一是烟花制造商为了减少生产本钱此次事件原因之一是烟花制造商为了减少生产本钱,并没并没有选取一般烟花所用的黑火药做起爆药剂有选取一般烟花所用的黑火药做起爆药剂,而选取的起爆剂是一种廉而选取的起爆剂是一种廉价且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分价且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分,但爆炸威力极大但爆炸威力极大,对人体的伤害也极大。

对人体的伤害也极大。

同时同时,减少了烟花包装减少了烟花包装,对烟花的使用也没有相关的提示性标志。

对烟花的使用也没有相关的提示性标志。

问题一:

这里的烟花、被炸断的桥是否属于产品质量法中定义的问题一:

这里的烟花、被炸断的桥是否属于产品质量法中定义的产品么?

产品么?

问题二: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问题二: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分析此次事故违反了产品质量分析此次事故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那些规定?

法的那些规定?

纲纲目目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义务3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4产品质量法简述产品质量法简述1产品质量风险的防范产品质量风险的防范5第一章第一章产品质量法简述产品质量法简述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二、产品、产品质量的概念二、产品、产品质量的概念三、产品质量风险三、产品质量风险四、产品质量法相关法律四、产品质量法相关法律一、产品质量法概念一、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一、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量责任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二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二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

11、产品质量责任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属于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属于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交易发生的经济关系。

发生的经济关系。

2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属于行政机关执行产品质量管理职能而发生的经济关属于行政机关执行产品质量管理职能而发生的经济关系。

系。

二、产品、产品质量概念一、产品的概念:

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人为产品商品1、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工业产品、手工业产品、农产品。

未经加工制作的煤、石油等矿产品以及小麦、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产品均不适用本法。

2、必须是用于销售的产品。

未投入流通的自用的产品、赠与的产品、试用的产品等,都不适用本法。

3、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4、军工产品不适用该法的规定。

二、产品、产品质量概念二、产品质量的概念: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征,如适用性、平安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及时间性等。

产品质量特性产品质量特性产品的适用范围产品的适用范围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结构形式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性能产品的主要性能产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产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产品的试验、检验和验收规则产品的试验、检验和验收规则一、产品质量风险的主要类别:

产品瑕疵:

是指销售者作为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未到达法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约定的技术要求,未能出现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按方案使用产品。

产品缺陷:

是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平安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平安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

三、产品质量风险三、产品质量风险二、产品瑕疵与缺陷区别:

四、产品质量立法概况产品质量法的体系产品质量法的体系产品质量特别法:

产品质量特别法:

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标准化法计量计量法法等。

等。

产品质量相关法产品质量相关法:

广告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刑法刑法侵权责任法等。

侵权责任法等。

第二章第二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三、产品质量标准制度与生产许可证三、产品质量标准制度与生产许可证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局权限划分:

质检局负责组织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工商局负责局负责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冒牌产品等违法行为;在打击生产和经销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两部门密切配合,同一问题,不得重复检查、重复处理。

二执法过程中的职权涉嫌违法查处:

检查、调查、查阅、复制、封存、扣押认定违法处理:

停业、罚款、没收、撤消执照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一企业自我检验产品在出厂前,都应当经过生产者的内部质量检验部门或者检验人员的检验,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二第三方检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测条件和能力,经有权考核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三、产品质量标准制度一统一标准与约定标准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无法明确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强制标准与一般标准强制标准: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平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一般标准:

除适用强制性标准外,可实行一般性的、非强制性标准。

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如:

乳制品、食用油如:

乳制品、食用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如:

电热毯、压力锅如:

电热毯、压力锅关系到金融平安和通信质量平安的关系到金融平安和通信质量平安的如:

验钞机、播送电视发射设备如:

验钞机、播送电视发射设备保障劳动平安的保障劳动平安的如:

平安帽、如:

平安帽、建筑扣件建筑扣件影响生产平安和公共平安的影响生产平安和公共平安的如:

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如:

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三、生产许可证制度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1、质量体系:

企业为了实施质量管理所需要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资源。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或由他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通过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书,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的要求的制度。

3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程序、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程序11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申请质量体系认证;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申请质量体系认证;22认证机构接收企业申请;认证机构接收企业申请;33经认证合格经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4)认证体系如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体系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SO)推荐采用的推荐采用的ISO9000ISO9000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

和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

二产品质量认证:

二产品质量认证:

11、定义:

依据具有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定义:

依据具有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

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质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

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认证管理条例。

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主要内容1认证标准: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国名特产品,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对于我国和国外认证机构签订了双边、多边认证合作协议的产品,依据协议中规定的标准。

2认证原则自愿3认证类型合格认证平安认证4认证标志中国的方圆标志、长城标志,国外如:

英国的风筝标志、德国的GS标志、美国的UL标志等。

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欧共体要求相关产品必须具备的平安认证标记UL标志美国最认可的平安标志中国电工委员会长城平安标志GS标志德国的平安标志UL适用于零部件标志中国强制认证(CCC)标志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定义: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广义上讲,是指国家、社会、用户、消费者以及企业自身等,对产品质量和质量认证体系所做的检验、检查、评价、措施等一些列活动的总称。

产品质量监督可分为三种根本形式和途径;

(1)国家监督2社会监督3企业监督国家质量监督:

指国家对产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国家质量监督:

指国家对产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抽查产品范围:

抽查产品范围:

1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的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的产品;2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33、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样品抽查的实施:

样品抽查的实施:

抽查样品应该在市场上或者成品仓库内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查样品应该在市场上或者成品仓库内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依法抽查依法抽查,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外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外,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个季度内必须返还,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已经被封存的备样。

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已经被封存的备样。

国家、上级已经监督抽查的产品国家、上级已经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及下级不得重复抽查。

地方及下级不得重复抽查。

抽查检验禁止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抽查检验禁止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检验抽查样品数量不得超过合理需检验抽查样品数量不得超过合理需要。

要。

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果自收到检验结果15日内向实施抽查的质量监督日内向实施抽查的质量监督部门或其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部门或其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复检合格,不收费不收费,不合格应缴不合格应缴纳检验费。

纳检验费。

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第三章第三章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义务一生产者应当保证产品的内在质量:

1、平安性无不合理危险默示担保2、适用性适于与产品性能一致的适用默示担保3、诺承性符合承诺明示担保默示担保:

是指生产者用于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一般目的,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的规定。

第五条:

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真。

以次充好。

明示担保:

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所做的一种声明或陈述,是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承诺。

可以用产品说明、标识、预先预告、样品等方式表示。

例如:

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产品包装易碎、易燃、易爆、剧毒、不能倒置、储运等事项应做出等特殊标识及说明。

一、生产者的产品义务

(二)、生产者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

生产者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

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

是指用于识别产品或其特征、特性所做的各种表是指用于识别产品或其特征、特性所做的各种表述和指示的统称。

述和指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厂名厂址标准编号成分名称含量生产日期平安使用期失效日期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一、生产者的产品义务三、三、生生产产者者不不得得从从事事的的行行为为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伪冒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冒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或名优标志等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或名优标志等不得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不得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1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进货检查验收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标识检验:

合格证明、生产厂名、厂地、规格等.产品感官检验:

对进货产品的质量进行感观上的判定.内在检查:

成分、含量等,可委托专门机构或部门.22、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3、销售产品标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产品标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4、销售者销售产品的禁止性规定不得销售失效编制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章第四章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一、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及分类一、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及分类二、产品违约责任二、产品违约责任三、产品侵权责任三、产品侵权责任四、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四、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一、产品质量责任概念及分类一、产品质量责任概念: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包括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产品质量责任分类:

产产品品质质量量责责任任产品民事责任产品民事责任产品行政责任产品行政责任产品刑事责任产品刑事责任产品违约责任产品违约责任产品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侵权与违约竞合侵权与违约竞合二、产品违约责任一、产品违约责任的概念又称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要求而依合同法原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通常为交付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条件。

12以合同关系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的存在为前提提,并且该并且该合同是合法合同是合法有效有效只在合同只在合同当事人之当事人之间生效、间生效、受到合同受到合同法的约束法的约束二、产品违约责任二、承担产品违约责任的形式1、修理、更换、退货2、赔偿损失3、销售者对生产者、供货者的追偿权三、产品侵权责任一、产品侵权责任的概念产品侵权责任又称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的缺陷造成消费者或第三人的人身、缺陷产品之外的财产损害时,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产品违约责任与产品侵权责任的最主要区别侵权责任不以合同为前提,主体不限于合同当事人。

存在损害事实存在损害事实存在缺陷存在缺陷有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设计缺陷材料缺陷制造缺陷指示缺陷有缺陷但未造成损害事实,不构成产品侵权责任损害事实是由产品缺陷造成的三、产品侵权责任二、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条件三、产品侵权责任三、生产者产品侵权责任承担1、归责原则: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生产者的免责条件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未出厂、销售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三、产品侵权责任3、销售者责任免责缺陷产品不是因为销售者的原因产生,但受害人索赔时,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供货者时,销售者应最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产品侵权责任五、产品侵权损害赔偿中受害人的选择权五、产品侵权损害赔偿中受害人的选择权11、受害人有选择权:

产品侵权发生后、受害人有选择权:

产品侵权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生产者受害人既可以向生产者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也可以向销售者选择主张违约责任或侵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也可以向销售者选择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权责任22、赔偿的无条件性:

生产者与销售者不管是否对缺陷产品的产、赔偿的无条件性:

生产者与销售者不管是否对缺陷产品的产生负责生负责,在索赔发生后在索赔发生后,都应向消费者作出赔偿;都应向消费者作出赔偿;33、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追偿权:

生产者、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追偿权:

生产者/销售者对受害人损销售者对受害人损失赔偿后失赔偿后,受害人因侵权发生的索赔权结束;已履行赔偿责任的生受害人因侵权发生的索赔权结束;已履行赔偿责任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有权向有赔偿责任而未赔偿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追偿产者或销售者有权向有赔偿责任而未赔偿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追偿三、产品侵权责任六、侵权损害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致人伤害致人死亡11、医疗费、营养费等22、误工减少的收入33、残疾赔偿金、生活补助等11、丧葬费22、抚养人的生活费33、死亡赔偿金11、恢复原状22、折价赔偿33、对其他重大损失的赔偿四、行政和刑事责任七、生产和销售者的行政责任七、生产和销售者的行政责任11、承担责任的情形:

、承担责任的情形:

违反产品质量义务违反产品质量义务22、行政责任的处分形式:

七种、行政责任的处分形式:

七种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销售责令停止销售撤消营业执照撤消营业执照没收产品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罚款责令改正、更正责令改正、更正四、行政和刑事责任八、生产和销售者的刑事责任八、生产和销售者的刑事责任11、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主观成心、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主观成心后果严重后果严重1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财产平安等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财产平安等产品;2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33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22、主要罪名:

、主要罪名: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刑法第刑法第141141条至条至148148条条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第五章第五章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及处理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及处理一、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一、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一、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一、产品生产阶段的风险预防1、掌握最新质量标准信息主动了解掌握国内和国外最新的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通行准则,尽最大努力躲避和缩减风险案的来源、范围和影响2、加强企业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健全企业内部产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提高产品质量体系管理水平,重视风险事前管理的战略作用。

一、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33、选择产品质量稳定的供给商、选择产品质量稳定的供给商注意了解供给商是否具有相关产品生产的资质注意了解供给商是否具有相关产品生产的资质,如:

如:

需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是否已办理需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是否已办理,需经过相关机构进行需经过相关机构进行产品质量认证的是否已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是否已认证;注意了解该供给商产品质量的历史记录及行业口注意了解该供给商产品质量的历史记录及行业口碑碑,防止与产品质量历史记录不佳、产品质量不能保障防止与产品质量历史记录不佳、产品质量不能保障的主体订立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同一、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二、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预防二、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预防11、明确产品信息及质量标准、明确产品信息及质量标准合同中应明确产品的具体信息合同中应明确产品的具体信息,包括规格、牌号、产地、厂家、包括规格、牌号、产地、厂家、质量等级、及质量特殊要求等质量等级、及质量特殊要求等明确产品所依据的生产标准明确产品所依据的生产标准,有国家、行业强制标准的以该标有国家、行业强制标准的以该标准为准准为准,依据企业标准的依据企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没有标准的应明确产品应到达的质量要求。

没有标准的应明确产品应到达的质量要求。

一、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二、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预防2、明确合同的交付时间和地点根据合同法,产品交付为风险转移点,除生产阶段产生的质量问题,其他质量问题交付前发生的由卖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由买方承担为防止承担产品运输、保管等流通环节发生的质量问题,可适当设定产品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如可将交货地点定为卖方厂内交货、货交承运人交货等。

一、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二、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预防二、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预防33、明确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条款、明确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条款质量验收条款:

写明买方的验货义务质量验收条款:

写明买方的验货义务,如对产品外观、数量如对产品外观、数量及必要的内在质量验收及必要的内在质量验收,设置合理的验收期限设置合理的验收期限质量异议条款:

写明异议处理的程序质量异议条款:

写明异议处理的程序,主要包括异议期限、主要包括异议期限、可提异议范围、处理流程、损失赔偿范围等可提异议范围、处理流程、损失赔偿范围等一、产品质量风险的预防二、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预防4、设立约定免责条款约定免责条款:

买卖双方可在合同订立时对产品可能造成的损害或责任承担设定免责条款。

如:

若买方在一定期间内对货物的质量不提出异议,即视为货物合格,出卖方不负责。

免责条款的限制:

合同法53条1但凡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2因为成心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一、产品质量风险发生后的快速反应1、迅速了解事实根本情况2、分析事件背后的法律因素与造成的损害后果3、对当事人进行资信调查和行为考察4、论证损害后果与当事人所述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5、合理处置媒体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1、产品无质量问题即无缺陷或瑕疵买方在进货时已检查验收,未对产品外观及包装提出异议即为合格对内在质量可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作出权威判定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22、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在产品交付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在产品交付后通过双方共同确认或权威机构检测判定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通过双方共同确认或权威机构检测判定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原因若判定为交付后如运输、仓储等流通环节产生的产品质量问若判定为交付后如运输、仓储等流通环节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题,卖方可以免责卖方可以免责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3、生产者的法定免责事由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未出厂、销售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4、约定免责合同中明确规定有质量异议期间或质保期的,超过该期间卖方免责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损害约定免责事项,即使该类损害发生,卖方亦免责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55、受害人的过错成心或过失、受害人的过错成心或过失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相对方的责任可以减轻相对方的责任明知产品本身未到达质量标准明知产品本身未到达质量标准,但仍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而购但仍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而购置的置的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处理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二、免除责任的抗辩事由66、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产品侵权责任:

诉讼时效期间为产品侵权责任:

诉讼时效期间为22年年产品违约责任:

销售不合格产品损害普通消费者利益的违约之诉产品违约责任:

销售不合格产品损害普通消费者利益的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为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1年;因购销、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因质量纠纷引年;因购销、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因质量纠纷引起的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诉讼起的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诉讼,诉讼时效为诉讼时效为22年;年;期间期算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