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若干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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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若干问题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若干问题年
教师介绍
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北京大学公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西北政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代表作《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理论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行政复议研究》,《行政处罚研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若干问题》
《依法行政能力(新修订)》。
前言
关于建立健全整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在我们原来的整个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规划的基础上,中央刚刚开过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我们想再结合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一些精神和主要内容,揉到整个我们讲课内容里面再增加一些内容来做一些介绍,打算介绍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是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的内容是什么?
都包括哪些。
另外一个还有一个就是它的目标,我们通过建立这套体系,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包括它的长期的目标和最终目标。
第二是关于主要内容的教育,就是我们讲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当中,对于反腐倡廉教育这个内容、这个主题它的定位和作用,以及整个这个体系建设对教育的一些基本要求都包括什么,这是从教育这个方面,这是第二。
第三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当中的制度建设,是通过哪些方面的,主要是哪些方面的制度建设,来完善我们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是从制度内容上来介绍体系建设。
第四是权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从对公权力,对公共权力,尤其是对干部、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这一块的一个主要内容,从这个角度和内容方面我们来讲解关于我们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对于监督和制约方面有些什么样的要求,这是第四。
第五就是这一次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当前我们突出要抓好的反腐倡廉工作当中,我们突出要抓好的一些工作,主要都包括哪些内容。
所以总的来讲,想从这五个方面内容、目标、教育、制度建设、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及当前要突出抓好的几个方面的工作,从这样五个方面来介绍我们专题,就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包括
我们国家提出了党提出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这个体系是由一定的主要内容来构成,这个内容都包括什么呢?
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呢?
包括三个方面。
1、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思想教育这是整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这个体系内容来讲,有特殊性的,有前沿性的东西。
那么如何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就是腐败现象的滋生有关人员的思想观、道德观、价值观等等。
所以从思想道德教育去入手。
如何来完善和建立一套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这是我们讲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内容当中的第一大内容,是思想道德教育。
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里面提出了要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所以应该说这个对于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的中央的这个提法,包括胡锦涛书记的这个讲话,那是始终贯彻如一的,一直是在非常强调思想道德教育的这种长效机制,这是第一个内容。
2、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我们讲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不仅仅是要教育,还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政策和形成的制度。
通过制度的健全建立和完善,来完成我们所说的反腐倡廉工作,所以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当然涉及到方方面面,也是我们整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一个很有特殊性的内容之一。
3、对权力运行进行监控的一套机制
当然是对公共权力监督和运行,这种国家权力也是一种机关权力,公共权力,包括党政机关还有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等等。
这些行使公权力的机关,它或多或少都和权力有一定的牵连所以从我们这么多年来,发生了很多腐败的事件、案例来看,应当说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是一个机制性的问题,也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所以从体系建设来讲,中央也明确提出了第三项内容。
就是对权力运行进行监控的一套机制。
4、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我们总的来看,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建设还有一个就是监控机制,机制、制度和体系还有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和监控机制问题,三个方面。
只有三方方面面的内容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我们综合的效用。
所以在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一个要求:
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
我们看这里面提了五个力,推动力、说服力、约束力、制衡力、威慑力,告诉我们,实际上要一个完整的和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绝对不是哪一个方面的因素和力量能完成的,应该要形成一种综合的合力。
改革的推动力讲的是改革对事业推动的发展。
首先是一个发展的问题。
教育的说服力这个是思想道德教育了,长效机制才能发挥的这么一个效益。
那么制度的约束力,既涉及到制度体系建设也实际上涉及到对全民运行的监控机制。
就是如何来根据现实,根据实践来不断的完善,制度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对掌权的党政干部的约束。
使它能够朝着党和人民要求的方向去走,而不是逆行。
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监督的制衡力实际上讲的也是一个制度问题,是制度和机制问题,就是监督的目的它是要达到一种制约,通过制约对权力行使者的制约,以此形成一种平衡,就通过制约达到一种平衡,是谁也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和法律之上。
这样一种制度体系之下,那么想干坏事的人才难以做到,才难以做到干什么坏事。
我们说这个制度最后就是一个惩治的威慑力。
因为所有的反腐倡廉都不能仅仅建立在劝说和制度约束要求的基础上。
如果有人胆敢以身试法,应该有一个相应的法庭后果,就是我们讲的要进行惩治。
5、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组合因素
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对于我们讲的违反廉政纪律也好,或者贪污贿赂犯罪,职务犯罪,惩治力度还是很大。
这个既是一个惩治也是对他人的一个警示和教育,所以应该说是几方面因素的结合构成了整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在这个基础上它提出了:
要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的法制保障。
这里面又提了四个,一个是思想观念,一个是文化氛围,还有一个就是体制条件,另外一个就是法制保障。
就是我们讲的方方面面都要具备,通过思想道德也好,通过权力监控也好,等等。
最后达到一个什么,一个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就是领导者也好,老百姓也好,普通党员也好,党员干部也好,它有一个正确的思想观念,我们后面还会讲。
比如说什么样的权力观,什么样的事业观,还有责任观等等。
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文化氛围,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
一个廉政的公权力,它也必须建立在反腐倡廉的文化基础之上。
你总不能是很多,我们讲的大多数人都在迷恋、都在崇尚一种私权力,崇拜金钱,拜金主义的情况下,说让你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很难想象党政领导干部一个真正做到反腐倡廉,所以这个要考虑到整个社会文化氛围和在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之间的这种协调。
体制条件,我们讲廉政建设受到体制建设,在什么样的体制下,这个体制的运作、体制的作用它是会发生长效机制的,所以应该说这也是反腐倡廉的一个体制条件。
如果这个体制越来越完善,设计的越来精密,越来越科学、合理,那么让人去违反廉政纪律和违法的行为它就会大大的减少。
最后就是法制保障,无论是对于权力的保障还是对于违法乱纪行为的惩治,这最终都要走到法律层面的,通过法律的惩治、通过法律的保障,包括我们现在很多廉政制度,等到它条件成熟以后,我们都把它上升到法律层面,形成一个全体人们统一遵循的法律效率。
所以我们总的来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一方面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
一方面我们要注意它不是某一方面,它是三个内容,主要是三个内容,思想道德教育制度体系和监控机制的问题。
第二我们也要注意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它就是综合方面的,它不是某一个方面,就是说这三个方面的因素也好,力量也好,我们不能割裂它,应该有机的统一,它才能够形成合力,这是我们建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二)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达到的目标
有了目标我们才有方向,设计这套制度,制度的要求,达到什么目标呢?
中央提出到2010年的时候,要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时间是很明确的,2010年的时候,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的基本框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基本框架,要建立起来。
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我们前面讲的三项内容,基本的框架要形成。
教育的长效机制,是要靠教育来保证。
那么哪些制度建立,才能构成基本框架。
大的结构,已经建立起来。
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来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我们讲2010年以前是一个基本框架的问题,2010年以后,在这个基本框架之后,我们就开始对他的更细微的,或者说再下一个层面的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来填补基本框架应当填补的内容,使这个整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能够有血有肉,有骨头,有筋肉。
这样才能达到我们所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健全,它不仅是建立,而且要健全,所以健全很多任务是在2010年以后,2010年以前,应该主要是一个基本框架,这个建设问题。
所以这个是我们要给各位介绍的第一项内容,就是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以及它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下面我们介绍第二个内容,就是关于教育的问题。
刚才我们讲第一个体系的内容的时候,我们讲第一个就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所以教育应该是一个很关键、很前提性的问题,也是一个基础性的。
以这么题目来决定,我们打算从几个方面来做一个理解:
(一)教育是基础
从一个民族来讲,教育是基础,大家都耳熟能详,没有人会提出异议,一个民族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它是要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基础之上,所以教育是先导,是基础。
那么对于反腐倡廉来讲,教育也是基础,为什么?
因为我们从腐败案例当中,我们很清楚的发现有一个共同的现象。
这些受到惩罚的贪官、贪官污吏们,首先是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他的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发生了变化。
由于思想观念发生变化,才会引起相应的行为发生变化。
思想是先导,认识是基础。
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才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
问题首先是出在思想道德方面,那因此教育就是基础。
从思想道德教育上入手,所以教育是基础。
所有的腐败案例当中能够发现,这些人首先是思想观念出了问题,所以采取错误的行为,他的价值观发生颠倒。
我们有一些过去有一些例子是很深刻,有的官员出了国,在早期的时候,然后他到了国外以后,看到国外的生活以后,对他的震撼很大,他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他的价值观可能被颠覆。
回来以后,就会发生很大的剧变,他对于怎么工作,怎么做事,怎样的责任,他对金钱的认识,对权力的认识就发生了颠覆。
他这种颠覆以后,他就会想不通。
他就会觉得,我这么辛苦的做事,有这么大的权力,有这么多人围着我转,给了我这么多的好处、利益,我为何不可以收住一点,这就会导致他可能初步,我们讲初期的时候很胆战心惊的收一些好处、利益,甚至是一些我们讲价值不太高的物质,以后胆子就越来越大,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所以我们可以看,这个人变化的过程,它绝对是从思想观念开始的,因此我们说教育是基础。
(二)反腐倡廉的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
教育全体的党员和干部,但是其中有重点。
谁是重点,领导干部。
为什么领导干部是重点,因为领导干部他的权力比别人大。
反腐倡廉主要是从权力的方面进行,由于问题处在此方面。
过去经常讲一句很简单的道理,普通老百姓没有一点点权力,所以他就没有腐败的机会。
那么有了权力,从客观上来讲,是具备了腐败的机制和条件。
所以我们的教育就要有针对性,要有重点。
重点就是领导干部,因为他手握重权,所以我在普遍意义上,我们也要强调反腐倡廉教育是领导干部作为重点。
(三)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要以权力观的教育作为核心
一直在强调,权力和腐败是有密切联系的,这就是公共权力。
所以从这些腐败的案例都能发现,手握权力的人在客观上具备了腐败的可能性和条件。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国家总会有人出来掌握和行使权力,那既然有人出来掌握权力、行使权力、执掌权力,那么对于这些手握权力、掌握权力、行使权力的人,首先是建立正确的权力观。
权力是由谁给的,这个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能起到什么作用?
在处理各种关系和处理各种利益的时候,权力应该如何的去摇摆?
如何的去定位?
这些等等都属于权力观点的内容。
所以我们说,教育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他实际上是权力观的教育,权力观的教育是核心。
如果有了正确的权力观,那么手握权力,行使权力当中,就会少出问题和不出问题。
如果权力观错位,一些人认为拥有大权,比如说给某开发商减免土地收取相关费用,让其少交了几千万的税费,从错误权力观来讲,这给开发商带来这么大的好处,那应该反馈一点、回报一点。
一开始这样,后来就导了,如果不给相应好处跟金钱利益的话,那么就不给开发商进行减免,直接成了一种以权力寻租。
这些表现,这些例子,说明权力观的错误、权力观的颠覆、权力观的反向、逆向。
所以我们说,教育领导干部的内容,他实际上核心问题还是权力观的教育问题。
我们讲这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里面,也明确提出这个问题。
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这是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来的,胡锦涛同志的讲话里面,明确提出来的,把党性修养、政治本色全、光荣传统、优良作风、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等等放在这样突出的地位,实际上这些都是我讲的思想道德教育,都是与权力观有关系的,所以应该说对于权力观的教育,我们不仅仅是过去的一个规定和要求,还在不断的丰富和不断的强化。
(四)要以制度建设来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落实
教育不能空着来教育,换句话来说,不能空对空,他要成为一个有效的教育,要发挥有效的作用,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
教育工作是要靠制度来保证的,你比如说我们讲的,在干部教育当中,他相应的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是不是该进入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的课程体系。
这就是制度保障,如果我们仅仅说,我们要搞反腐倡廉教育,但是在党政干部的培训课程体系当中,没有这个方面的内容,那你有没有这个方面的制度,所以这个方面就落不实,存在一个空的东西。
因此我们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他虽然属于思想教育范畴,但是必须要踏踏实实的建立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之上,他才能够真正的开展开来,才能够发挥它的有效作用。
如果我们只是以空来对空,那不起任何作用,是虚的,所以我们提出第四个方面的问题,要以制度建设来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落实。
(五)要遵循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性,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
这是一个长远话题,也一个现实的话题,什么意思呢?
尊重规律,任何工作我们都应该尊重规律。
那这里面提出,要遵循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
从现实来讲,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党领导的国家,我们正在高速的发展、深刻的变革。
很多东西都在不断的变,那么这种变化最终会带来人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包括认识理念等等的很多变化。
那么这些变化,他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我们在思想教育,我们在搞思想道德教育的时候,我们不能老停留在二、三十年前的那个方式方法。
科技也在进步,比如说我们过去,我们思想道德教育基本上就是看一个纸制的东西,看书看报。
然后,就是听人做报告、谈话等等。
但是现在科技也发达了,有网络、有电视等等。
那么这种新的技术,设备的出现,意味着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也要跟上。
它的教育方式,不能总是过去那几种方式。
除了那几种方式,在新的传媒形式,他可能更具有吸引力。
比如说网络,最近若干年来,网络的作用是很大的,很多人都在网上浏览资料,发表言论等等。
这种新的媒介实际上是很多人乐意接受的,那么既然这么多人都接受了,因此我们在思想道德教育方面上,我们应该作出相应的跟进。
这就是,我们讲要进一步的,既要掌握思想道德教育的一般规律,也要去遵循思想道德教育现在面临的特殊规律。
我们现在面临的是,比如说对象也发生变化,过去的领导干部,他年龄偏大,现在的领导干部年龄就没有过去那么大了,中青年偏多。
过去的领导干部把的学历,相对偏低,文化要偏低一些。
那么现在,很多都是高学历,应该说不少的领导干部都是大学本科以上,有的还是研究生、有的硕士研究生、有的还是博士,有的还是博士后。
过去的领导干绝大多数都是在中国呆着,而且只在他的岗位上呆着。
现在的领导干部频繁的交流,到处的流动,然后到处的考察,出国的、有的还从国外留学,甚至做访问学者回来的。
干部队伍的对象的变化,背景的变化、学历的变化等等,都要求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追随、要跟随新的形势,研究新的形势下的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只有遵循这个规律、尊重这个规律,按这个规律去做,思想道德教育才能够有效。
所以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以适应他的发展,肯定也是一个规律,这个是我们讲的,关于第二个问题,总的是第二个大问题,就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建设等教育。
(六)要探索建设领导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情况测评机制,着力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第一个目标就是教育要有效。
当然教育有效并不能直接就等于说,被教育对象他一定就是廉洁的。
但是如果教育都是无效的,那后面就更谈不上了。
所以我们提出了一个,我们要探索建设一种领导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情况的测评。
我们对他学习的情况要了解,要进行测评,到底他学进去没学进去,他了解多少,他的认识、他的观念、他的知识有没有达到我们所要求的这个程度。
用什么样的测评来解决,这个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所以需要有一个探索的过程。
哪一种方法,不同地区、不行行业,也是多种方法,做这个工作是要达到什么目的,达到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就是,通过教育干部对正确的权力观有了正确的认识。
所以首先是要达到这个目的,然后才是观念的转变问题。
(七)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
教育不意味着仅仅是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党全党、全体党员都应该接受教育,因为今天不是领导干部,未必他将来不是领导干部,所有的领导干部,都是从非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干部岗位。
所以从基础上来讲,我们应该面向全党,一方面是人员问题,这些人将来都可能执掌一定的权力。
另外一个方面,从全党形成一种氛围、形成一种机制、形成一种气氛、形成一种文化来讲,这也是需要的,另外一个更大的层面就是全社会。
执政党也好、国家也好或者是领导干部也好,他都是建立在这个社会的基础上,不可能是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党政各级领导干部他是廉洁的,然后社会的文化和氛围,不崇尚廉洁的,不能这样,应该是协调一致的,所以我们在推进,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必须提升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思想观念和道德水平。
这样的话,这才叫做有了基础才会有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八)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全党合力
反腐倡廉这是项工作,要相关的部门行业和人员来推动的,那么我们现在已经有比较,应该说基本形成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工作格局,这是没问题。
但是这个还需要完善,还有一些值得调整,值得提升、值得结构性改变的。
达到什么目的?
形成一种强大的合力,这是我们搞的声势浩大,形成整个一种氛围。
解决反腐倡廉思想道德教育。
第二个问题,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方面教育。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这就是我们刚才讲的说制度建设是很重要的,我们现在分这么几个方面来介绍:
(一)制度是保证
必须充分认识制度的重要性,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我想后面这一段话,实际上就是对前面这一段话的解释,什么意思?
制度是反腐倡廉的一个保证,因为我们刚才已了解,无论是思想教育也好,还是其他工作也好,最终要形成一个制度。
制度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制度的权威,一个良善的制度,才能够抑制党政领导干部去触犯法律,去违反廉政纪律。
所以,在制度之下,人都受制度约束,所以制度是加强反腐倡廉的一个保证,一个制度保证。
制度的重要性在什么地方?
它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个制度对谁都一样,所以我们说,它是公平的,这个制度是公开的,所有人都能够知道要求,人们按照这个要求去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和行为走向。
这个制度不仅是你这个部门,你这个地区,是此部门、此地区、彼部门和彼地区的共同性原则,因为它带有全局性。
制度一旦形成,他就具有稳定性,不会因为某一些领导人,某一些负责人他的人员的变更,班子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所以,我们始终在讲要提升制度的,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去制约权力,用制度反腐。
这样的话,它才真正的具有业务效率性,才能达到目的。
我们建立这套反腐倡廉的体系干什么?
实际上是为了达到惩治和预防的目的。
从全世界各国来看,什么样的方法是最长期有效的,主要还是制度问题。
所以我们说,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不会因为人的变化,时间的转移而发生变化。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这次在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也明确提出一个要求。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我们注意前面三个更加,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除了惩治的功能以外,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这三者有重合关系,治标治本什么是本?
我们讲应该说思想观念预防是本。
对违反法律的人要进行惩治,不是我们的目的。
更加注重预防,惩治和预防这两个,一个问题两个方面。
但是惩治是必须的,没有惩治是起不到反腐倡廉的作用的。
但是惩治不是目的,更多的是要通过政治来防止其他人继续违反原则上的规定和要求。
因此,我们要更加注重的是,无论从制度还是市场化的角度,还是机制上,让人不要去违规犯法,那这个就要我们进行预防。
所以制度建设也好,要注重预防制度的建设,第三个就是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我们看这三个关系是很密切的。
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我们这也是从中纪委第七届三中全会上,传递出来的这么一个精神,应该说我们的认识更明确。
(二)完善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
在思想道德教育上,也是对权力观的教育。
但是在制度上,我们就要对权力进行监督和负责,不受监督的权力,就会导致腐败。
滥用权力,因为权力是不把双刃剑在发展事业的同时,他也可能给个人带来好处。
所以,所有的公共权力都必须接受监督,无论权力在谁手里,不受监督的权力,历来被认为,导致一个腐败,或者我们叫做专制。
绝对的权力,就会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必须接受教育。
那么监督,主要是从制度上,要通过制约和监督,我们在设计这套权力运行机制的时候,我们就要考虑对他的制约,比如说决策权。
我们从决策权层面上,有两个问题,一个就是决策权掌握在哪些人手里,还是哪一个人手里。
这是具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的问题,我们历来都是讲,一个班子或者集体来讨论,来议决什么,就是讲的具体领导。
个人不能凌驾于集体和组织之上,如果个人能凌驾于集体和组织之上,那就会导致权力的颠覆,会导致权力的腐败。
另外一个方面,在决策权,决策权他虽然是一个集体,比如说这套班子做的决策,但是这个决策权也要受到相应的制约。
我们有些决策权,我们进行适当分离,决策由这个部门去做,但是对决策的进行执行是由另外一个部门去做,还有对决策监督的执行是由另外一个部门去做,对职能上适当的进行分离,除了他的有效性考虑以外,另外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对权力的制约。
如果一个集大权于一身的,所有的权力的环节,他都到手里头,那这种权力的监督是很难做到的,所以也就很容易形成腐败。
所以,要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这决不是一句空话。
1、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
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完善对权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