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交叉作业防碰撞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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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交叉作业防碰撞)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A.0.4
苏地2019-WG-30号地块-21#-37#建筑、2#门卫、3#-4#开关站、
6#-8#配电房、地库—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第六版修订版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一、工程概况:
群塔交叉作业防碰撞监理细则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苏地2019-WG-30号地块
2
工程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富元路南侧,澄波路东侧
3
建设单位
苏州烜华置业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江苏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
吴江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7
建筑面积
260867.52itf
8
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监理合同、群塔作业施工方案、设计图纸;
2、相关规范、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备注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12
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2016
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5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12
6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1999
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三、专业工程特点:
根据施工工程量和现场实际条件投入机械设备,塔吊负责钢筋、模板的吊运。
本工程共计投入17台塔吊,主要负责结构阶段施工,在前期清理基坑余土时即投入使用,主体结构完成后便给予拆除,占用时间相对较长,能达到合理、有效利用的效果。
所选用塔吊型号为有17台QTZP125塔吊;,其中21#、25#、28#、31#、33#楼各安装一台QTZP125塔臂长45m;22#、24#、26#、27#、29#、30#、35#、36#楼各安装一台QTZP125塔臂长40m;23#、32#、37#楼各安装一台QTZP125塔臂长50m;34#楼安装一台QTZP125塔臂长35m;
主要参数见下表:
主要参数
起升自由高度
最后起升高度
标准节尺寸
独立高度
21#
76.6
2.8m
51.5
22#
62.6
2.8m
51.5
23#
101.8
2.8m
51.5
24#
76.6
2.8m
51.5
25#
65.4
2.8m
51.5
26#
68.2
2.8m
51.5
27#
93.4
2.8m
51.5
28#
90.6
2.8m
51.5
29#
76.6
2.8m
51.5
30#
101.8
2.8m
51.5
31#
96.2
2.8m
51.5
32#
101.8
2.8m
51.5
33#
96.2
2.8m
51.5
34#
90.6
2.8m
51.5
35#
101.8
2.8m
51.5
36#
93.4
2.8m
51.5
37#
101.8
2.8m
51.5
现场施工的21#塔机与22#塔机之间有74m的距离;21#塔机与25#塔机之间有58m的距离;22#塔机与23#塔机之间有67m的距离……均已达到安全距离。
本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四、监理工作流程:
1、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2、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
3、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及实施;
5、实施过程检查核对操作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其及时整改。
五、监理目标及工作要点:
1、以群塔作业无事故发生,提高业主满意度为目标
2、监理工作要点。
2.1认真审查施工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交底;
2.2施工期间检查塔吊司机及司索信号工是否按操作流程作业;
2.3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按照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塔吊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并检查书面记录;
2.4塔吊停止作业期间严格按照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停放。
六、监理工作要点,方法及措施
1、塔式起重机是本工程的主要垂直提升设备,安全运行是控制的重点,群塔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2、检查施工技术管理保证措施
2.1塔机警示标志:
施工单位应在每台塔机的大臂上都必须安装醒目的警示牌,夜间作业照明灯必须明亮,便于夜间施工塔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施工人员能明显辨认清楚塔臂位置,防止发生各种碰撞事故;
2.2安装旋转限位器,控制塔式起重机的旋转角度,或者合理调配垂直运输工作面,保证互相之间有影响的两台塔式起重机不在同一个垂直区域同时作业。
2.3塔吊的拆装的施工单位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
2.4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
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备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
2.5各塔吊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道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
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4组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
信号工的服装和安全帽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2.6塔吊大臂垂直高低差必须保持在最低限度6m的安全距离,某一塔吊需要顶升时,由现场统一协调6台塔吊顶升高度,确保高低差不小于6m。
2.7后塔让先塔:
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
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2.8高塔让低塔:
在作业的过程中,处于高处的塔吊有不受其它塔吊牵制的优势,故必须主动避让低塔,对低塔运行中产生的两臂交叉或全后臂相交时,应将吊钩升起,小车运行在交叉作业区外的位置上,待低塔越过两臂相交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2.9动塔让停塔:
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2.10轻车让重车:
在作业中,相邻塔吊间要求空载的塔吊必须避让载物运行的塔吊。
2.11客塔让主塔:
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两塔作业相互影响时应做到辅塔让主塔。
2.12相邻塔吊间塔吊的高低差与水平安全距离规定:
为避免相邻塔吊间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与高塔的塔身水平间距确保2米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钩高度应与低塔的最高点垂直安全间距确保净空3m,对受气候条件影响、刮风等不利因素时,要求低塔停止作业,且设置专用地锚牵引桩,将大臂固定在地锚桩上,以避免撞击高塔。
2.13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
在塔吊顶升、降时,必须履行申报制度,由项目安全股进行审批。
原则规定:
先顶高塔、后低。
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
每次顶升的高度,确保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间距,避免发生同高度水平相撞安全事故。
2.14加强塔司、信号指挥沟通及交底,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和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安全责任心,强化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防范能力,制订相应的惩罚奖赏制度,且要求塔吊租赁公司提供良好的机械设备,指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塔司参与作业,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定期检查制度,双方共同管理,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2.15群塔作业,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挂钩工必须严格按照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要求及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指挥、操作,操作时要力求平稳,精力集中。
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塔机起重臂及被吊物与相临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m,防止塔机互相碰撞或吊物钩挂。
2.16信号工必须经过正式培训合格后,取得有效的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指挥塔吊作业;在指挥塔吊作业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在交叉吊装作业时,信号工应相互通气。
避免出现误操作现象;使用对讲机指挥时,必须讲普通话,语言要清楚、简短,说明位置方向,
可起钩吊物运转。
2.17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挂钩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塔吊、钢丝绳、吊索具和用于捆绑的绳索应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2.18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斜吊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⑧零、散、小、物件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19严禁吊物越过有人建筑物、人口密集区及在其上方旋转。
必要时,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必须与架空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其最小距离规定为:
输电线路电压(KV)
最小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2.20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塔吊必须停止工作,塔吊司机应将塔吊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应移到起重臂根部,将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切断电源,锁好操纵室,方可离去。
2.21水平方向防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
2.22垂直方向防撞措施:
序
号
内容
措施
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项目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
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规定: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监督施工单位在群塔施工作业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3.1塔司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
交班,接班人员应当面交接完毕,方可离开驾驶室,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供备查;
3.2当一台塔式起重机运行时,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然后再进行作业;
3.3后塔让先塔:
在两台塔机大臂的工作交叉作业区域内,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4动塔让静塔:
在塔式起重机大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一塔臂无回转,吊钩静止的,而另一台有回转或有变幅小车行走时,应该避开静塔;
3.5轻车让重车:
在两台塔式起重机同时运行时,无负荷塔机应避让有荷载的塔机;
3.6客塔让主塔:
当客塔大臂进入主塔工作区域内,客塔应主动避让主塔;
3.7信号工要充分考虑到两塔交叉作业的可能,因此信号工与塔司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8塔式起重机所用对讲机频道设置,应采用一机一频道,避免信号相互干扰;
3.9施工单位应给所有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及信号工进行防碰撞交底,必要时签订有关塔式起重机运行中相互避让的协议;
3.10各信号工在指挥作业时,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必要时发出安全警示语或旗语,以告知其他塔司,注意安全操作。
塔司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严格按群塔作业方案和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请施工单位认真交底杜绝发生事故;
3.11塔司和司索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3.12划定各塔机的施工运行范围,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该塔机未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禁进入;
3.13掌握二十四小时天气预报,遇到有6级及以上大风需停止作业,大臂顺风停放,不得锁死;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项群塔施工综合管理制度;
4.1施工单位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做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护保养人员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I,确保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
4.2制定作业预案措施。
塔机使用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塔吊使用应急救援预案》,对群塔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指定各项预案措施,确保各项措施经审批后进行实施;
4.3要求施工单位合理进行施工组织。
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和天气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维护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若发现违规我监理部将及时下达监理指令单;
4.4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长期处于完好状态,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4.5加强联络、通讯管理。
群塔作业施工单位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组操作与信号工,保持相对固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对讲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4.6施工单位应加强信号指挥管理。
信号工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待塔司应答后,才可发出动作指令。
同时信号工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吊及其它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塔机长时间停放,吊钩应升到最高最近位置,大臂顺风停置;
4.7实施群塔作业管理。
要一套严密、合理的管理制度,真正在实施中贯彻落实,并能实现群塔作业的安全、可靠、有序的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8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全员重视群塔作业的安全工作。
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针对群塔作业专门对班组进行全员交底,并留书面交底备案。
与塔吊分包签订安全协议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4.9督查施工单位须设置专职安全员。
安全员要协助现场负责人,着重做好安全工作;我监理组将检查督促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落实情况;督查群塔作业人员按规范按方案作业。
5、对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的安全监理措施
5.1司索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复检,施工单位应将上岗证及查验结果报项目监理部核验;
5.2为每台塔机须配备专职司索信号工;
5.3塔机动作指令只能由专设的司索信号工发出,防止多人令出,造成口令混乱;
5.4监护信号工负责交叉作业,监督各塔吊信号工的动作指令,发现指挥错误或存在碰撞隐患应及时向信号工和塔司发出停止指令;
5.5任何非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式起重机运转;
5.6塔机指挥人员应与塔司密切配合,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提供对讲机,对讲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更改频道;
5.7司索信号工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工作中注意周围环境,起吊时注意吊物摆动方向,以免伤人;
5.8司索信号工必须严格遵守各塔说明书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签认并严格执行《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5.9司索信号工必须在班前、交接班时,及班后要严格检查钢丝绳及各种吊具等,若达到报废标准,须及时更换,做好日检记录,24时内上报施工单位安全部备案,我监理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5.10本工程为群塔作业,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作业的司索信号工的口令进行统一培训I,确保司索信号工必须清晰准确发出口令,保证塔位的安全距离,严禁出现勾、刮、碰、撞事故;
5.11司索信号工在指挥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
应采取信号延迟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5.12塔机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
5.12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5.122信号不清不准吊;
5.12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5.12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12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5.12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5.12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5.12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
5.129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
5.1210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6、塔机机组安全监理措施
6.1塔司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复检,施工单位应将操作证复印件及查验结果报我项目监理部核验;
6.2塔司必须相对固定,除换班外不应随意变动;
6.3塔司和地面指挥人员均用施工单位项目提供的对讲机,使用安全部门规定的频道进行通讯,对讲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更改频道;
6.4塔司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及带病作业;
6.5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B5144-2012;
6.6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6.7塔司要明确本塔机指挥人员佩戴的安全帽;
6.8塔司要服从信号工的指挥信号,不得擅自操作;
6.9对错误的指挥信号和非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有权拒绝操作;
6.10严禁非塔司机上塔操作;
6.11起升、回转、变幅应分别进行操作,严禁多项操作同时进行;
6.12塔机每次运转前,机组人员必须进行空运转,确保塔机正常运转;
6.13塔机运转完毕要将吊钩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车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顺风向;如有其它塔吊仍在运转,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响其它塔吊正常运行;
6.14为了确保安全,塔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制动部件灵敏可靠。
塔司必须严格遵守本塔说明书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严格履行《塔式起重机服务守则》;严格执行《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6.15各塔司机必须在操作前、交接班时、及时操作停止后对塔式起重机机械装置进行日常检查,并认真做好塔机日检记录。
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本塔说明书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每月必须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全面月检,填写日检、月检记录;并将检查记录结果每月上报我监理组和建设单位。
吴江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地2019-WG-30号地块监理项目部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