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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多篇

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多篇

第一篇:

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峻形势,结合农村分布广、人口多、医疗条件弱的特点,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防控策略

鉴于我乡未发现病例,主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

严防传染源进入。

二、防控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情况。

对本村人口及外来人口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摸排,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详细记录近期的外出史、与疫情发生地相关的接触史。

组织村“两委”成员进行逐户逐人排查,审核所有居民申报登记的“电子通行证”。

(二)封闭管理,严控人员。

在各村设立进出关口,设置明显标识。

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检测体温、外来车辆检查和登记备案制度。

对体温异常的来访人员劝阻,并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乡进行检测排查。

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快递、外卖等配送物品应送至指定存放区域临时存放,由村民自行领取。

进出口执勤人员要佩戴口罩,有效做好个人防护。

(三)重点跟踪,分类管理。

对排查到的自疫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相关要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排查台账。

村民中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及时就诊,并向乡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四)减少聚集,暂停举办大型集体活动。

暂停举办公众聚集活动,如庙会、聚餐等。

红事停办、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村两委或乡镇报备。

合理安排农贸市场、超市、药店、便利店等场所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加强巡查,发现群众聚集情况立即劝离。

(五)落实隔离,做好服务。

发放告知书、张贴公示、设置警戒标识。

按上级安排部署对居家隔离人员规范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每天早晚测量体温2次,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乡镇,督促其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六)整治环境,保持卫生。

落实“门前三包”、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要求,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清除、清运频次。

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消毒,强化人畜分离、畜禽养殖废弃物及时有效处理,做好病媒生物防制。

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处置废弃口罩,避免污染。

(七)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通过广播、公告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以及电话、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村防疫“九要”“九不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九要”是指一要早报告、二要戴口罩、三要讲卫生、四要勤洗手、五要多通风、六要多锻炼、七要重调养、八要管畜禽、九要多支持。

“九不要”是指一不要凑人多、二不要吃野味、三不要瞒实情、四不要拒检查、五不要乱丢弃、六不要早返城、七不要带活禽、八不要太恐慌、九不要停生产。

第二篇:

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比城市还要严峻,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落实防控重点要强化监测预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接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全部进行体温测量,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

对体温检测异常并有疫区旅居史或确诊(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等密切接触史的病人,要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就近转运至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乡镇卫生院接诊的全部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核酸检测由辖区内具备检测能力的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二要防控重点人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要严格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重点人群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要管好重点场所。

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人员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紧盯辖区内物流存储集散场所、过节返乡的装载运输工具和人员等,严格落实检测、消毒、处置等防控措施。

要做好应急准备。

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

要以村为单位储备口罩、体温计、环境消毒剂等基本防护物资,做好应对疫情储备。

要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特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对准备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物资到位。

三要落实群防群控,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要积极做好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要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引导在外务工人员错峰返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

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

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要疫情防控主要责任要持续强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各地要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及科普宣传,引导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担责的群防群控工作局面。

要强化物资人员保障。

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政府、村委会健全完善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要加强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第三篇:

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指导全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乡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

以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乡领导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各乡直职能单位负责人、各村主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

力求工作实效。

进一步压实农村防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落实“四方”责任,针对农村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统筹调配疫情防控力量向农村下沉,落实落细精准防控措施,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坚决守住农村防控“主阵地”。

(二)坚持“三加强、三减少”。

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强化疫情监测报告。

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村医的防控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

乡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严格预检分诊,认真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详细询问患者旅居史和接触史,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

不具备接诊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属地定点医院,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乡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各村、各有关单位以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农家乐、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防疫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

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减少人群聚集。

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非法入境等犯罪活动。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控。

各村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充分发动群众,重点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査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大数据+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

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各村要结合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结合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居、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孳生地,消除鼠、蚊、蝇、璋螂“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健康宣教促进。

各村要利用广播喇叭、宣传单、墙报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提醒。

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

增强村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接触禽类、动物或其粪便要做好防护。

强化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八)加强应急处置准备。

各村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九)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各村发现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管控工作。

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村居管控等应对工作。

(十)严格落实疫点管控。

如疫情发生后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至自然村组,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

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各村、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乡卫生院、各村和村医要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二)强化医疗救治工作。

发生疫情时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

定点医院要落实“早治疗”“四集中”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乡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

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运至市第一医院救治。

乡卫生院和各村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三)规范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

乡卫生院、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

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四)落实重点场所消杀。

乡卫生院、各村要对公厕、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农家乐、餐饮单位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

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疫情防控各项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乡级领导分包各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

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

发挥机关联乡村、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六)加强物资经费保障。

乡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乡卫生院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县里将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

(十七)加强督导检查。

我乡将组织开展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请各村、各有关单位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第四篇:

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巢疾控办﹝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网格责任

(一)值班值守

各村(社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杜绝关机或无人接听电话的现象,确保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二)网格责任

建立乡、村(社区)、自然村三级网格员网格包保体系。

乡级网格管理员由乡领导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担任,村级网格管理员由村居干部担任,自然村网格员由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担任。

乡级网格责任人负责指导分工村居疫情防控工作,合理调配辖区力量,着重做好偏远村庄、“三无”小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网格体系;村级网格责任人负责本村居疫情防控工作,将村居范围内所有的小区、自然村、市场、宾馆等各类单位及场所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重点人员摸排,梳理上报信息数据,落实健康监测和管理等措施,指导辖区内各网格责任区落实疫情防控职责;自然村网格责任人负责本网格责任区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宣传、重点人员摸排、信息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积极与村居网格化管理员沟通对接,发现重点事项和紧急工作及时上报。

(三)应急预案和物资保障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经费的支持和物资保障力度,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积极应对做好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准备工作。

二、强化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疫情

科学引导群众有发热、急性咳嗽(新发病1周以内的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时就近去乡卫生院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并主动配合采样检测核酸;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当有发热、急性咳嗽患者前来就诊时,要及时告知患者疫情防控政策,并引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附近发热哨点诊室或发热门诊就诊。

乡卫生院应建立发热病人登记簿,详实记录流行病学史等信息,严禁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村卫生室及个人诊所接诊发热咳嗽患者。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将发热咳嗽患者的有效信息,在1小时内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4小时内核实患者是否在发热哨点诊室或发热门诊就诊,村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发热病人随访登记簿。

加强对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检测和报告,严格落实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对有相关症状人员及时做好采样并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

三、强化人员摸排,严格健康管控

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全面开展重点人群信息摸排登记工作,重点做好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巢人员、密切接触和次密切接触人员、上级推送大数据、省外务工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摸排、登记、上报和日常健康检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

对所有重要信息均要在第一时间内核查清楚,坚持日报告制度,重大信息随时上报。

根据核查信息的不同,及时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对境外来巢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并在返巢后第7、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

对高风险地区来巢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落实2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并落实2次核酸检测。

对省外务工返巢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核酸检测证明的,在返巢的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对发生本土病例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巢人员,一律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做好商贸、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文旅休闲、医院和社会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切实将口罩戴起来、体温测起来、“安康码”扫起来,特别要加强对限下商贸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督查指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要严格减少人员聚集,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50人以上活动一律取消,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

要抓好重大活动、重点场所防控,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非紧要的人群密集型活动一律取消。

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在市过节,不参加规模型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未经所在单位批准不得离开省内。

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堵塞防控漏洞。

要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减少聚集,提高防护能力。

要汲取宗教活动导致疫情传播的教训,暂停宗教场所、聚会点聚集性宗教活动。

五、强化应急管理,确保疫情处置有序

(一)快速响应。

各村(社区)发现疫情后,第一时间上报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乡、村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相关工作。

(二)疫情管控。

发现疫情后,各村(社区)出入口规范设置检疫点、严格落实出入人员体温检测、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规范隔离治疗。

(三)医学隔离观察。

发现疫情后,各村(社区)要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建立帮扶制度,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入员困难。

(四)环境消杀。

各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杀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人员负责消杀和秩序管理工作。

发现疫情后,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要进行集中消毒、封存,统一集中处置。

六、多措并举,大力强化医疗救治

乡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

乡卫生院要发挥发热哨点作用,在独立区域设置留观室。

七、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冬季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

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倡公筷公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健康生活方式。

八、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全方位宣传网络

大力宣传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致籍在省外务工返乡人员的一封信”和致乡全体居民的一封信,倡导春节期间在外务工人员非必要不返乡,来肥探亲人员非必要不来肥;所有返乡、来肥人员必须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摸排管控。

各村(社区)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发放秋冬季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折页和一封信、合防【2021】1号通告、张贴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增强村民疫情防控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五篇:

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街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属地管理。

严格落实村“两委”属地责任,村书记(主任)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村书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

要强化统一指挥,分兵把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真正做到家家有人看、户户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分工。

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村三委及各队长的作用。

统筹做好卫生指导、紧急处置、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全面做好本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

(三)强化统筹兼顾。

各村要坚持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生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序组织农民余粮销售;做好村屯绿美化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工作措施

(一)疫情检测站防控措施

1.疫情检测站设置。

各村要根据自然条件、道路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疫情检测站。

村级疫情检测站设置在入村路口上,每村原则上只留1个出入口保证村民和车辆通行。

各疫情检测站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照明设备、体温计、专门车辆、取暖设施、帐篷等工作必备设施。

每个疫情检测站原则上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佩戴袖标,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2.疫情检测站管理。

本村人员外出和返回,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街道、村开具的通行证,两证合一,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方可通行。

村民每次外出必须登记,返回测温后方可进入;身在外地的本街道、村人员首次返乡,无需出具通行证,经过严格的测温后,方可放行;外来非本村人员(按照《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情形除外)一律劝返;符合《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登记后必须放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好“一断三不断”要求。

3.应急处理。

各级疫情检测站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热和来自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梅进村人员作为重点,严查细查,并要立即向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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