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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篇:

  饭馆卫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管理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臵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臵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顾客使的茶具、毛巾等用具必须一客一消毒。

  8、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保持滤网整洁无积尘;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9、保持餐厅内外清洁、整齐,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对外门窗有防蝇、防尘、防蟑螂设施,卫生间无异味、无积垢。

  六、理发、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每人配备有两套工作衣帽,两只口罩,工作时穿洁净的工作服,清面时戴口罩。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臵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

  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臵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所有顾客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茶具经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顾客使用。

  8、头癣、皮肤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9、从事染、烫发要设有专区并安装机械排风设施。

  10、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要求,标识齐全并向供货商索票索证。

  1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无卫生死角,设有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卫生间无异味,大小便池无积垢。

  七、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网络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臵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臵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设有卫生间的客房,其脸池、浴缸、座便器每日清洗消毒,备有三桶三刷,标志明显,清洗消毒操作程序由脸池-浴缸-座便器;未设卫生间的客房,每床配备一套脸盆、脚盆,并有明显标志;所有顾客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外送清洗物品必须与有资质的清洗消毒单位签订合同及交接记录。

有专用布草存放设施,按床位数的3倍以上配臵,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感官性状良好,无毛发、污迹、异味、潮湿感。

  8、无自然通风的客房,必须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9、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要求,标识齐全并向供货商索票索证。

  10、二次供水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有年度合格检测报告。

  1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无卫生死角,设有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卫生间无异味,大小便池无积垢。

  八、公共浴室卫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网络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职卫生管

  理人员,卫生制度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臵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臵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茶具消毒必须使用电子消毒柜;拖鞋有固定的消毒池,用2-5‰的“84”消毒液浸泡10-15分钟,消毒后集中存放;上水巾、下水巾、面巾消毒有固定的蒸汽消毒桶,上、下水巾颜色必须严格区分,下池毛巾必须是经过蒸汽消毒后的干毛巾,使用后的上、下水巾有专门容器收集,集中清洗消毒;浴衣、浴裤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有专门的干净浴衣浴裤保洁柜,在浴衣更衣处设有收集容器,将浴客换下的浴衣浴裤浸泡入内,以示一客一换;更衣室、休闲区所用垫巾经常更换,保持整洁;修脚刀具、捏脚巾浴客用后及时消毒;外送清洗消毒物品必须与有资质的清洗消毒单位签订合同及交接记录。

  8、浴室入口醒目处设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各功能间、公共用品标识齐全。

  9、浴池及休闲场设有通风换气装臵;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按照《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10、客用洗发液、沐浴液等化妆品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要求,标识齐全并向供货商索票索证。

  1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无卫生死角;浴池每日营业结束后彻底清洗,经消毒后换水;营业期间每日补充2次以上新水,每次补水量达到总水量的20%。

卫生间无异味,大小便池无积垢。

  九、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管理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臵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臵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顾客使的茶具、毛巾等用具必须一客一消毒。

  8、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保持滤网整洁无积尘;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9、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无卫生死角,设有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座位套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不得使用滑石粉,烟雾剂

  和杀菌波长的紫外线灯。

卫生间无异味,大小便池无积垢。

  十、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建立卫生制度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臵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臵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有明显标志。

  8、应有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专兼职的水质净化、消毒员,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l,备有余氯检测设施,有检测记录。

  9、淋浴、强制式脚浸池、通风换气等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游离余氯保持在5-10mg/l,4小时更换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十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凡设有集中空调的单位应加强对空调的卫生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集中空调场所应有足够的新风供应,新风量不低于20m3/人〃h,新风口必须设在室外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应定期清洗。

  3、集中空调系统的各处过滤器的滤网必须定期检查、清洗,不得积尘,保持干净完整,清洗的频次视滤网的清洁状况而定。

  4、回风口、出风口、排气口等处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不得积尘,保持完整不破损,出风口四周不应有黑烟迹。

  5、风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积水,不能作仓库用或其他用途。

  6、集中空调场所必须重视排气,采用机械排气的,排气扇及入风口应保持清洁干净,不积尘,排气扇应能正常运转。

  7、应加强冷却塔的卫生管理,每半年更换冷却水一次,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十二、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建好工作台帐。

  3、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6、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7、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

  8、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十三、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2、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3、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4、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十四、奖惩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岗位卫生职责

  1、明确法定代表人为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2、按时参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学习,经过卫生管理人员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法规。

  3、将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布臵、检查、总结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4、建立卫生管理组织,配备卫生管理人员,落实卫生专项经费。

  5、结合本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情况,对卫生设施进行更新;深入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分管负责人岗位卫生职责

  1、参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学习,经过卫生管理人员专项培训,考核合格。

  2、组织各部门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卫生制度,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公

  共场所卫生法规和卫生制度。

  3、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布臵卫生工作任务。

  4、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进行内部卫生检查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5、结合本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情况,报请法定代表人同意,对卫生设施进行更新。

  6、经常深入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卫生管理员岗位卫生职责

  1、熟悉公共场所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参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经过卫生管理人员专项培训,考核合格。

  2、拟订本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负责申办卫生许可证,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4、负责单位内的卫生宣传教育,督促各部门学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法规和卫生制度。

  5、经常深入公共场所经营场所检查、指导卫生工作,负责提出卫生设施的添臵更新。

  6、负责本单位卫生资料的整理、记录、分析、总结。

  7、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保持联系,如实反映本单位情况。

  四、部门负责人岗位卫生职责

  1、参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学习,经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2、组织本部门的从业人员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3、督促本部门的从业人员认真执行公共场所卫生法规和卫生制度,组织各班组进行内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篇:

  第一,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单位各岗位人员要熟知消毒常识,建立健全各岗位消毒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消毒管理规范与标准,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空气和各类公共用品的消毒工作,坚持一去污清洗、二浸泡消毒、三清水冲净的总原则;要设置专用消毒间,消毒间面积、设施、备品及管理符合公共场所许可和有关标准要求,消毒间不得取消、挪用,消毒应有消毒记录;可重复性使用的公共用品外送清洗消毒时,应分类收集、存运,建立送接台帐,索取消毒物品检验合格证明;一人/次性使用的公共用具用品不得违反规定再重复使用,回收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二,索证管理制度。

采购和接收消毒器材设备设施、消毒药剂、涉水卫生安全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外送洗涤消毒的各类物品时应索取相关资质证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单,建立台帐,一次一记,帐物相符,原始凭证齐备;不得采购“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采购前、入库前、出库前和使用中要查验相关产品的资质证件和商标及说明书,一旦发现不合格或超期产品应及时停购停用,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发现相关公共卫生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问题产品溯源。

  第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示制度。

依据新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公共场所应对卫生管理质量与信息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

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质量监测结果,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件、关键性卫生制度、卫生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

  第四,公共场所单位禁烟制度。

公共场所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禁烟警语和禁烟标识,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设置自动售烟机;要建立劝阻吸烟责任制,对吸烟者及时进行劝阻管理,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第五,员工健康体检制度。

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接触公共卫生用品的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患有甲肝、戊肝、伤寒、痢疾以及其他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患有肺结核和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必须离岗休息;患有上述健康禁忌疾病的人员,病愈后应持相关诊断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六,员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公共场所单位员工在上岗前应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在岗期间每年参加一次卫生知识专项培训,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卫生知识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卫生管理负责人、消毒岗位人员、公共用品采购管理人员等应进行重点培训,通晓各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标准与制度,掌握各项公共卫生用品和场所的卫生管理规程与方法。

  第七,公共卫生用品储存保管制度。

要设立公共卫生用品储存保管间,储存间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远离污染源;公共储存间应保持洁净卫生,通风良好,防水防潮,必要时应装置除湿和通风设施;要设置防蝇、防蚊、防鼠设施,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侵损公共卫生用品;已清洗消毒待用的床上用品类、杯具类、康乐类、洗浴洗漱类、理发美容类、卫生洁具类等各类公共卫生用品,应分类摆放,存放有序、标识清晰,存放物品货架距离墙、地面10厘米以上;杀虫灭蝇等剧毒类产品应专人管理,专柜存放,防止公共健康危害发生。

第八,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制度。

卫生档案内容包括:

卫生许可申请资料,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健康危害事件应急预案;历次卫生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和卫生检查记录,消毒工作原始记录,物品采购索证原始资料,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和不合格人员调离资料,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资料,卫生监测报告,各种卫生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检查情况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各类文件、日常监管文书等。

  第九,洗涤间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洗涤间面积要与经营规模和功能相适应,洗涤间应设回收区、分拣区、洗涤区、烘干区、

  整理包装区、储存区、办公区;专职洗涤人员要掌握专业洗涤技术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清洗洗涤物品要有记录,洗涤用品质量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各类洗涤物品分类洗涤制度,患有皮肤病顾客或被排泄物严重污染的床上卧具,应单独进行洗涤;洗涤后的公共卫生用品应进行卫生监测,不合格的不应供给顾客使用,卫生检测结果应如实进行公示。

  第十,环境卫生清洁制度。

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健康危害因素,创造建一个舒适、整洁、文明的公众活动环境;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和各岗位环境卫生责任制,保持门前卫生整洁,室内大厅、各类房间要空气新鲜,无异味,地面洁净,台面无尘,物品摆放齐整,有顾客在场时,应采用湿式方法进行清洁;清扫卫生间、洗浴间,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先污后洁,笤帚、抹布等清洁用具一室一套,数量充足,保持洁净;设置防蝇、防蚊、防鼠等防控病媒的设施,预防控制蟑螂滋生;保证有效通风、新风量和通风气体的卫生质量。

  第十一,卫生设备设施维护制度。

各类清洗消毒净化保洁设施、通风排风换气设施、集中或立式空调、上下水及流水洗手设施、采光照明设施、预防控制各类病媒生物设施、废弃物容器设施、卫生间设施、防噪声设施、卫生质量监测设施等,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建立台帐专人管理,正常规范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卫生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应存档;各类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挪用、拆除和停用,水质卫生设施和集中空调卫生设施的清洗消毒应聘用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卫生设施达到使用限值或出现损坏影响正常功能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公共场所应成立健康危害事件应急处理组织,负责人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健康危害事件或疑似健康危害事件,以及顾客健康危害投诉后,应立即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卫生

  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报告,按照预案展开伤员救助、查明事故原因、封锁事件现场等措施,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事件调查。

下列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因空调等消毒管理不合格引发的传染病疾患传播等事件,因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噪声等引发的健康危害事件,因公共卫生用品引发的健康问题投诉等个体或群体事件,因公共场所蝇、蚊、鼠、蟑螂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不利而引发的健康危害事件,传染病疫情,其他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相关的健康危害事件。

  第十三,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制度。

公共场所夏、春、秋三季,可以对外开放的门窗及其他与外界相通的设施,应安置纱窗等防蝇蚊设备,必要时室内应按放蚊香或物理杀灭蝇蚊的装置,保证室内公共场所无蚊无蝇;室内公共场所蝇蚊数量超过卫生标准要求时,应及时喷洒杀灭蝇蚊的药物或采用其他有效杀灭蝇蚊的措施,喷洒杀灭蝇蚊药物期间,相关公共场所应禁止对外开放;在库房、饭店、地沟等处定期投放鼠药,仓库、新风口、污水通道等重要部位,应设置挡鼠板;发现蚊蝇、蟑螂等应立即采取杀灭措施;装置废弃物的设施应定点摆放,废物桶必须有盖相对封闭,废物桶内的废物应及时清运,保持废物桶内外清洁。

  第十四,卫生质量检测制度。

公共场所单位应依据卫生标准,对本单位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卫生、采光照明、噪声及公共用品用具等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公开公示;检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排查原因采取措施解决;自身没有检测能力的单位,应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第三篇: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3、经营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

  4、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止岗;保持经营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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