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239782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1.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docx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1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及对策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举措,对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创业活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税收管理与服务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容

  此次改革主要是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宽进、严管和简化三个方面。

  

(一)宽进方面

  1.取消最低资本门槛。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理论上讲,可以实现一元钱注册公司和零首付。

  2.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改为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事项,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效解决投资者货币资金不足的问题,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效率。

  

(二)严管方面

  1.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以及违规行为等通过系统公示,公示容作为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不按规定期限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及存在其他经营异常行为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3年未整改的永久载入,不得恢复正常。

三是建立严重企业(黑)制度,对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的企业载入黑。

四是建立联动响应机制,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有其他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要依法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各有关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处处受限的局面。

  2.加强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改企业年检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按年度在规定期限,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对年报容负责,工商部门对年报容进行抽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企业进行重点核查,抽(核)查结果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这样一来,企业由政府监管改为自我约束和社会共治,相关信息更加透明,倒逼企业规经营,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简化方面

  1.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一是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由申请人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并对申报容负责,登记机关不再审查。

二是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且在同一县(市、区)的,由企业自主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作为住所登记多家企业;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

这对充分释放住所资源、创造性地解决住所条件对企业登记的限制具有积极作用。

  2.简化登记资料和流程。

一是实行先照后证,企业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对分离,除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市场主体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不须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文件、证件后开展经营,有效解决证照扯皮的问题。

二是改革名称和经营围登记,允许企业根据经营围自主选择名称的行业表述,取消企业设立后1年不得变更企业名称的限制;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的新兴行业、新兴业态和具体项目,参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文献资料、国际惯例等通用用语予以登记。

三是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电子营业执照和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是探索多证联办,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联办制度,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同步审批,证照统一发放,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的便利化。

  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影响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松了准入管制,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自3月1日以来,在市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比去年同期增长112%,新登记户数增长80%,认缴资本增长200%以上。

市场主体的井喷导致纳税人特别是企业纳税人的增加,改革后至3月27日,市共新办税务登记2480户,比去年同期增长71%;其中企业纳税人1133户,增长109%。

同时,准入管制的放松也使纳税人状况发生分化,纳税意识和遵从度参差不齐,这都给税务机关带来了诸多挑战,给税收管理和服务带来了一系列不适应的地方。

  

(一)法律制度上的不适应

  1.动摇了以工商登记为基本前置条件的税收管理法定依据。

原有的税务管理以工商登记为前置条件,以工商登记中的经营围、资本规模为基础信息,予以税种核定、发票管理。

改革后,纳税人数量剧增、类型繁多、素质良莠不齐,不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登记但信息错误的现象将会增加,而且先照后证的模式使得税务部门难以确定其真实经营围,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也使得难以界定其真实经营规模。

以税务部门现有的力量很难去一一核实,会导致登记准确率下降、漏征漏管等问题;同时,催报催缴、非正常户认定等工作会增多,对未按期申报且逾期不改的纳税人实地检查的难度会增加,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工作负荷和执法风险显著增大。

  2.实施信用约束的税收管理尚缺少法律支撑。

此次改革确立了以信用约束为理念的管理机制,但是在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却缺少相应的对接。

如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中表现出来的失信行为,如何予以处罚或采取相应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税务部门如何对接工商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措施;对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有其他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税务部门如何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以达到一处、处处受限的效果等等,都缺少相应的税收法律支持。

  3.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税法体系尚未形成。

此次改革主要是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由原来的政府监管企业改为企业自我约束和社会共治,但实现这一目标尚需要一定时日。

一方面,就整个社会而言,实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另一方面,在税收管理方面也缺少与之相对接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制度。

  

(二)管理理念上的不适应

  1.以审代管的管理理念难以为继。

与此次工商登记改革宽进严管、社会共治的理念不同,目前税务机关的管理理念是以审代管,在事前就设置较高的门槛,对涉税事项从严限制、层层审批,以此来弥补事中事后管理能力的不足。

这种理念使征纳之间没有真正建立起互信互利的良好关系,往往会导致事前门槛较高、事中难以管好、事后忙于应付的局面。

工商登记改革后,工商部门放弃了审核职责,使税收管理失去了一道屏障,以审代管的管理理念和措施已难以为继。

  2.市场主体就是纳税主体的管理理念亟需转变。

现行征管法规定,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30日要办理税务登记,并要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这使得税收管理与工商管理紧密捆绑在一起,模糊了市场主体与纳税主体的概念。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的类型和行为更加多元化,有的并不具有纳税义务,也就没必要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如果再不加区分地一味强制要求,搞一刀切,将会进一步加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加大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

  (三)资源配置上的不适应

  1.人少户多、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纳税人数量大幅增加既导致了税源管理的压力和风险增大,更导致了前台窗口超负荷运转,现有人员数量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以市局为例,营改增之前,全市系统的办税厅、办证中心和12366咨询中心等一线服务人员原有397名(其中含聘用人员),承担着为全市13.7万户纳税人提供登记、申报、发票、政策解答、减免税备案等服务职责;随着营改增的推进,目前管辖户数已经增长到17.4万户,增幅达28%,为此增加了102名一线服务人员(其中含聘用人员),但人均工作负荷仍然呈上升趋势,下一步随着营改增继续扩围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税务登记户数增加会更大。

并且目前税务机关中行政人员占比过高,有限的人力资源过多地被行政部门占用,使得人少户多的矛盾更加突出。

  2.层级过多、反应滞后的弊端更加显现。

目前税务机关层级多、部门全,上下一般粗、庞大而臃肿,这种组织架构影响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对涉税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

工商登记改革后,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加,涉税事件突发的几率增大,税务部门层级过多、反应滞后的弊端更加显现,如果不加以改进、建立起快速响应机制,将导致工作被动,陷入忙乱冲突、疲于应付的局面。

  (四)方式手段上的不适应

  1.发票管理面临挑战。

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变实为虚,其参考价值降低,税务机关在发票用量审批上失去了一个重要依据,容易引起企业通过虚假注册来骗票虚开、走逃的问题,特别是目前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无法采集商品名称,对普通发票难以完全监控开具和使用情况,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带来的发票虚开风险更大。

  2.行业管理受到冲击。

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后,企业的经营行为更加多元化,特别是在开办初期很难准确界定所属行业;名称和经营围登记改革后,企业的行业表述更加广泛,甚至会出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的行业,也给税务部门的行业界定带来了困难。

目前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是预警评估,其指标设计大都依托于行业分类,行业界定错误会降低预警评估的准确性,影响到行业税收管理。

  3.企业所得税管理难度增大。

由于企业所得税与注册资本金密切相关,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后,核实所得税税基会更加困难。

同时,当前租用写字楼的纳税人较多,实施一址多照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后,一个场所可能有几家甚至十几家企业注册或办公,对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围界定、公摊支出费用分配等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应缴所得税的核实。

  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应对措施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税务部门需要从法律制度、管理理念、资源配置和方式手段等多方面进行变革,但这种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由浅入深、由近及远,循序渐进地扎实推进。

  

(一)完善法律制度

  1.理清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修订管理员制度和户籍管理办法,废除不合理的规定,税务机关不再对涉税事项大包大揽,而是要理清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使纳税人对涉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真正成为涉税行为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减轻税务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工作负担和执法风险。

  2.强化第三方涉税信息取得。

在征管法修订中,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特别是工信、工商、银行、房管、财政、公安、统计、国土等重点单位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进一步强化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取得。

在此基础上,尽快整合各部门涉税信息,搭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3.简化税务登记制度。

尽快修订税务登记依附于纸质营业执照的规定,对于工商部门的电子营业执照及其提供的电子信息,从法律层面予以认可和采纳,并逐步建立电子税务登记证制度。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一表登记、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进一步降低社会成本。

  4.健全信用约束的法律机制。

要结合中央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立法和制度来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格识别法定代表人、股东、税务代理人及办税人员身份,开辟经营异常登记名录与税务登记非正常户名册共享通道,重点监控严重企业中的纳税人。

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不诚信纳税人公示的整合和应用,将涉税信息记录在企业或个人的征信报告中,建立纳税失信黑并定期向社会公告,落实一处、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成本。

  

(二)转变管理理念

  1.转变以审代管的管理理念。

借鉴工商部门做法,对涉税事项也采取宽进严管、社会共治的方式,不能简单地用事前审批来代替后续管理,而是要减少和放松对纳税人合理涉税需求的管制,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税渠道,真正建立起征纳双方互信互利的良性关系。

  2.转变市场主体就是纳税主体的管理理念。

强化税务登记的自主性,建立独立于工商登记的税务登记制度,树立市场主体只有发生纳税义务才是纳税主体的理念,从根本上解放市场主体的税务登记义务。

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纳税申报方式,由按征期申报改为发生纳税义务再申报;推行小规模企业按季申报,以及小微企业年初备案、年底一次申报。

  (三)优化资源配置

  1.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突出税收业务工作的核心地位,按照压缩行政、充实业务的要求,压缩整合行政部门,充实基层一线管理服务人员,重点配置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政策咨询等前台服务人员,以及纳税评估等后台管理力量,缓解工作量急速膨胀所带来的压力。

  2.科学调整组织架构。

以扁平化、实体化为导向,结合征管改革的要求,积极构建符合专业化管理模式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省、市局的人员、技术、信息等优势,对风险分析、行业性评估、大企业管理等复杂事项上收实行集约管理,使减少管理层级和信息传递,提高快速应对税源变化的能力和效率。

  (四)改进方式手段

  1.完善发票管理模式。

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名称识别,参考海关模式设置商品代码,提高专用发票风险防控能力。

推行网络发票和电子发票,即时准确采集和存储发票数据,简化发票的流转、贮存、查验和比对,有效防控发票类。

放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发票供应量,改为按需供应。

在一定围探索邮寄专递、自助办税终端领用等便捷购票方式。

  2.发挥风险导向作用。

完善预警评估,重新设置风险指标,完善和改进以往以行业管理为核心的指标设计理念,将日常监管的需要嵌入指标中,指标来源既要包括上级机关的专业分析,又要吸收基层一线的实战经验,并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同时,加强风险分析结果运用,真正使风险成为税源管理的指挥棒,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优化办税流程手段。

对长期选择电子申报且数据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探索实行纸质申报资料按年报送。

简并涉税资料流程,大力推广电子影像管理,深化免填单应用,试行无纸化办税方式。

积极拓展网上办税厅功能,扩大自助办税设备的部署和使用围,试行智能手机移动办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办税手段。

  4.调整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

在深入分析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企业所得税影响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资本金变化对税基计算的影响,以及一址多照对纳税人经营规模、围和费用支出的影响,科学调整相关政策,使其与改革后的新形势相吻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