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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藝文志

總序

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故春秋分為五,詩分為四,易有數家之傳。

戰國從衡,眞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殽亂。

至秦患之,乃燔滅文章,以愚黔首。

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

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壞樂崩,聖上喟然而稱曰:

「朕甚閔焉!

」於是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

下及諸子傳說,皆充秘府。

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

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

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

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

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

今刪其要,以備篇籍。

六藝略

易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

易傳周氏二篇。

字王孫也。

服氏二篇。

楊氏二篇。

名何,字叔元,菑川人。

蔡公二篇。

衛人,事周王孫。

韓氏二篇。

名嬰。

王氏二篇。

名同。

丁氏八篇。

名寬,字子襄,梁人也。

古五子十八篇。

自甲子至壬子,說易陰陽。

淮南道訓二篇。

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號九師說。

古雜八十篇,雜災異三十五篇,神輸五篇,圖一。

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五鹿充宗略說三篇,京氏段嘉十二篇。

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

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易曰:

「宓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効,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

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

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

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

漢興,田何傳之。

訖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官,而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說。

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

為五十七篇。

經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二家。

歐陽經三十二卷。

傳四十一篇。

歐陽章句三十一卷。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

歐陽說義二篇。

劉向五行傳記十一卷。

許商五行傳記一篇。

周書七十一篇。

周史記。

議奏四十二篇。

宣帝時石渠論。

凡書九家,四百一十二篇。

入劉向稽疑一篇。

易曰:

「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

」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篹焉,上斷於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為之序,言其作意。

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

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

訖孝宣世,有歐陽,大小夏侯氏,立於學官。

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

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

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

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鍾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

孔安國者,孔子後也。

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

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

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

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

書者,古之號令,號令於衆,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

古文讀應爾雅,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

詩經二十八卷,魯、齊、韓三家。

魯故二十五卷。

魯說二十八卷。

齊后氏故二十卷。

齊孫氏故二十七卷。

齊后氏傳三十九卷。

齊孫氏傳二十八卷。

齊雜記十八卷。

韓故三十六卷。

韓內傳四卷。

韓外傳六卷。

韓說四十一卷。

毛詩二十九卷。

毛詩故訓傳三十卷。

凡詩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書曰:

「詩言志,歌詠言。

」故哀樂之心感,而歌詠之聲發。

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

故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

漢興,魯申公為詩訓故,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為之傳。

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義。

與不得已,魯最為近之。

三家皆列於學官。

又有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而河間獻王好之,未得立。

禮古經五十六卷,經十七篇。

后氏、戴氏。

記百三十一篇。

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

明堂陰陽三十三篇。

古明堂之遺事。

王史氏二十一篇。

七十子後學者。

曲台后倉九篇。

中庸說二篇。

明堂陰陽說五篇。

周官經六篇。

王莽時劉歆置博士。

周官傳四篇。

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

古封禪羣祀二十二篇。

封禪議對十九篇。

武帝時也。

漢封禪羣祀三十六篇。

議奏三十八篇。

石渠。

凡禮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

入司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

易曰:

「有夫婦父子君臣上下,禮義有所錯。

」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至周曲為之防,事為之制,故曰:

「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及周之衰,諸侯將踰法度,惡其害己,皆滅去其籍。

自孔子時而不具,至秦大壞。

漢興,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

訖孝宣世,后倉最明。

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立於學官。

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

及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不能備,猶瘉倉等推士禮而致於天子之說。

樂記二十三篇。

王禹記二十四篇。

雅歌詩四篇。

雅琴趙氏七篇。

名定,勃海人,宣帝時丞相魏相所奏。

雅琴師氏八篇。

名中,東海人,傳言師曠後。

雅琴龍氏九十九篇。

名德,梁人。

凡樂六家,百六十五篇。

出淮南劉向等琴頌七篇。

易曰:

「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享祖考。

」故自黃帝下至三代,樂各有名。

孔子曰:

「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二者相與並行。

周衰俱壞,樂尤微眇,以音律為節,又為鄭衛所亂故無遺法。

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在樂官,頗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

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

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

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

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記。

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𥧲以益微。

春秋

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

公羊、穀梁二家。

左氏傳三十卷。

左丘明,魯太史。

公羊傳十一卷。

公羊子,齊人。

穀梁傳十一卷。

穀梁子,魯人。

鄒氏傳十一卷。

夾氏傳十一卷。

有錄無書。

左氏微二篇。

鐸氏微三篇。

楚太傅鐸椒也。

張氏微十篇。

虞氏微傳二篇。

趙相虞卿。

公羊外傳五十篇。

穀梁外傳二十篇。

公羊章句三十八篇。

穀梁章句三十三篇。

公羊雜記八十三篇。

公羊顏氏記十一篇。

公羊董仲舒治獄十六篇。

議奏三十九篇。

石渠論。

國語二十一篇。

左丘明著。

新國語五十四篇。

劉向分國語。

世本十五篇。

古史官記黃帝以來訖春秋時諸侯大夫。

戰國策三十三篇。

記春秋後。

奏事二十篇。

秦時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也。

楚漢春秋九篇。

陸賈所記。

太史公百三十篇。

十篇有錄無書。

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

太古以來年紀二篇。

漢著記百九十卷。

漢大年紀五篇。

凡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

省太史公四篇。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帝王靡不同之。

周室既微,載籍殘缺,仲尼思存前聖之業,乃稱曰:

「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

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仍人道,因興以立功,就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曆數,藉朝聘以正禮樂。

有所襃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

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眞,故論本事而作傳,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

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其事實皆形於傳,是以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

及末世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傳。

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於學官,鄒氏無師,夾氏未有書。

論語

論語古二十一篇。

出孔子壁中,兩子張。

齊二十二篇。

多問王、知道。

魯二十篇,傳十九篇。

齊說二十九篇。

魯夏侯說二十一篇。

魯安昌侯說二十一篇。

魯王駿說二十篇。

燕傳說三卷。

議奏十八篇。

石渠論。

孔子家語二十七卷。

孔子三朝七篇。

孔子徒人圖法二卷。

凡論語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

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于夫子之語也。

當時弟子各有所記。

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篹,故謂之論語。

漢興,有齊、魯之說。

傳齊論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貢禹、尚書令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王陽名家。

傳魯論語者,常山都尉龔奮、長信少府夏侯勝、丞相韋賢、魯扶卿、前將軍蕭望之、安昌侯張禹,皆名家。

張氏最後而行於世。

孝經

孝經古孔氏一篇。

二十二章。

孝經一篇。

十八章。

長孫氏、江氏、后氏、翼氏四家。

長孫氏說二篇。

江氏說一篇。

翼氏說一篇。

后氏說一篇。

雜傳四篇。

安昌侯說一篇。

五經雜議十八篇。

石渠論。

爾雅三卷二十篇。

小爾雅一篇,古今字一卷。

弟子職一篇。

說三篇。

凡孝經十一家,五十九篇。

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

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

舉大者言,故曰孝經。

漢興,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后倉、諫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

經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為異。

「父母生之,續莫大焉」,「故親生之膝下」,諸家說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

小學

史籀十五篇。

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時亡六篇矣。

八體六技。

蒼頡一篇。

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爰曆六章,車府令趙高作;博學七章,太史令胡母敬作。

凡將一篇。

司馬相如作。

急就一篇。

元帝時黃門令史游作。

元尚一篇。

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

訓纂一篇。

揚雄作。

別字十三篇。

蒼頡傳一篇。

揚雄蒼頡訓纂一篇。

杜林蒼頡訓纂一篇。

杜林蒼頡故一篇。

凡小學十家,四十五篇。

入揚雄、杜林二家二篇。

易曰:

「上古結繩以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夬,揚于王庭」,言其宣揚於王者朝廷,其用最大也。

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漢興,蕭何草律,亦著其法,曰:

「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

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禦史史書令史。

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

」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書幡信也。

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

故孔子曰:

「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

」蓋傷其𥧲不正。

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

蒼頡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曆六章者,車府令趙高所作也;博學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復頗異,所謂秦篆者也。

是時始造隸書矣,起於官獄多事,苟趨省易,施之於徒隸也。

漢興,閭裏書師合蒼頡、爰曆、博學三篇,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凡五十五章,幷為蒼頡篇。

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

元帝時黃門令史游作急就篇。

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皆蒼頡中正字也,凡將則頗有出矣。

至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

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蒼頡,又易蒼頡中重復之字,凡八十九章。

臣復續揚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二章,無復字,六藝群書所載略備矣。

蒼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宣帝時徵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為作訓故,幷列焉。

凡六藝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

入三家,一百五十九篇;出重十一篇。

六藝之文:

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

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

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言與天地為終始也。

至於五學,世有變改,猶五行之更用事焉。

古之學者耕且養,三年而通一藝,存其大體,玩經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三十而五經立也。

後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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